指揮中心今天宣布自3月7日起縮短入境檢疫政策,檢疫天數從14天縮短為10天,並以在家「一人一戶」隔離為原則。但對於一人一戶的定義常有民眾搞不清楚,指揮中心副指揮官陳宗彥表示,只要具備獨立對外出入口、生活範圍和非居檢者不相通,以及有足夠供給基本生活設備,即可視為「一人一戶」。
陳宗彥表示,國內住宅形式中南部跟北部有很大差異,「一人一戶」的定義為獨立門牌地址、有獨立對外出入口,且未與非居家檢疫者生活範圍相通;因此若是同門牌的併連套房,則不被認定為「一人一戶」。
不過,陳宗彥表示,由於原本的三要件可能產生建築物認定問題,例如透天厝或鄰凍建築共用門牌號,但檢疫者跟其他家人完全隔開,且有獨立出入口、生活範圍也不會跟其他家人相通。
因此,若有共門牌的連棟建物、同門牌地址不同樓層、頂樓加蓋或是農舍、工寮、倉庫等,具備獨立對外出入口、生活範圍和非居檢者不相通,以及有足夠供給基本生活設備,也可比照一人一戶條件作為檢疫場所。
陳宗彥表示,如有沒法想像到狀況,也可提出向鄉鎮市公所、警政單位申請,經訪查同意也可比照一人一戶檢疫。
這篇文章對你有幫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