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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護照顧確診者染疫 衛福部最高補償100萬元

圖為醫護示意圖。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圖為醫護示意圖。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過去一年國內共爆發2起武漢肺炎院內群聚案,造成第一線醫護染疫。衛福部今天宣布,考量染疫後可能留下多種後遺症,決議將醫護染疫補償上限從35萬元調高至100萬元,且溯及既往。

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年初爆發新冠肺炎(2019年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院內群聚案,共造成2名醫師、4名護理師染疫,衛福部長陳時中允諾研議提高補償金額。

衛福部昨天公告修正「執行第五類傳染病防治工作致傷病或死亡補助辦法」,考量感染武漢肺炎後可能造成心血管疾病、肺功能異常等後遺症,未來凡是因防疫工作不性染疫,補助金額將從過去35萬元提高到100萬元,回溯至去年1月15日實施。

衛福部次長石崇良今天受訪時表示,這項規定是2003年爆發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SARS)後才訂定的,根據先前規定,凡是因防疫工作染疫的醫護最多可領到35萬元補償。

不過,石崇良說,隨疫情爆發,愈來愈多研究顯示,感染武漢肺炎過後可能造成許多後遺症,但依現行規定,因工作染疫的醫護即便曾併發重症、進入加護病房,「在鬼門關前走一遭」,康復後最多也只能領到35萬元補償,和社會大眾認知不同,因此決定調整補償金額。

石崇良說,因應台灣過去一年共發生2起院內感染事件,為確保公平,這項新規定將溯及既往,確保因武漢肺炎疫情染疫的醫護都能獲得相同補償。

醫護 COVID-19 新冠肺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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