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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婦確診住院不能只看周數!婦產醫:樣樣事情都規定到這麼細,簡直愚民政策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宣布修改輕重症分流規定,懷孕滿36周的確診孕婦要收治住院。圖非當事人。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宣布修改輕重症分流規定,懷孕滿36周的確診孕婦要收治住院。圖非當事人。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宣布修改輕重症分流規定,懷孕滿36周的確診孕婦要收治住院。未滿36周則按送加強版集中檢疫所或防疫旅館;在啟動居家照護的縣市,則規定「不符合居家照護條件」的孕婦要收治於集中檢疫所、防疫旅館或醫院。

指揮中心速速念完以上內容,婦產科醫師卻滿頭問號,滿心擔憂。台灣大學醫學系教授、婦產科醫師黃韻如表示,全世界沒有一個國家的孕婦確診指引是用懷孕週數去做大原則,如果高風險孕婦在未經專業評估之前,就被送到無法及時提供產科和新生兒科資源的地方,母胎雙方都可能面臨生命危險。

黃韻如表示,過去孕婦確診個案很少,醫院一定收得下,現在單日本土案例已快破千,可想見孕婦確診者也會出現。目前全世界對於親冠確診孕婦的標準做法,都是需要在醫院生產,因為懷孕本身就是新冠肺炎重症的危險因子。懷孕的婦女較容易發生血栓、免疫反應也比較低,即便打過疫苗有一定防護力,重症率還是高於沒有懷孕的婦女。

看到指揮中心單單用36周作為確診孕婦是否需要醫院收治標準,令黃韻如相當擔心。黃韻如指出,因為懷孕不滿36周的女性仍然可能是高危險妊娠、有早產的危險因子,再加上確診新冠肺炎,如果在檢疫所裡萬一忽然需要緊急接生、緊急剖腹,誰能負責呢?

黃韻如表示,英美等先進國家已經經過兩年多疫情的慘痛經驗,用許多血淚經驗、慘痛教訓,加上醫學實證,編撰各自的新冠確診孕婦照顧指引,或許國情制度各有不同,但共通點都是有實證依據,有清楚的邏輯。

黃韻如說,不曉得指揮中心是否還有更詳盡的指引沒有拿出來,或是各防疫轄區會盤點各區相關醫療資源、擬定收治流程?但如果只是真如今天公布的內容,單單用懷孕周數切分收治,就很明顯只是方便行政人員做事的思維,並沒有顧及母嬰安全,令人非常擔心。

長庚醫院婦產部教授主治醫師鄭博仁表示,他也覺得不應用周數區分,而是要回到醫療常規,由醫師判斷。不過鄭博仁感嘆,其實不需要樣樣事情都讓指揮中心規定到這麼細,因為指揮中心常常邏輯自相矛盾,搞得大家腦袋都不清楚了,簡直是愚民政策。

鄭博仁舉例說,比如一直叫大家打疫苗,卻遲遲不敢鬆口不清零,還是保守不開放,結果打了三劑的人在生活上也沒有任何差別,搞到最後大家也不知為何要打,漸漸打氣就停滯了。又比如,明明大都是輕症,但所有相關政策的反應方式又很激烈,卻好像在告訴大家這個病就會死掉一樣。

這種矛盾和懼怕的風氣也深入醫療第一線,結果搞到新冠肺炎以外的病人就醫也障礙重重。鄭博仁說,他昨天看門診,連續有幾個孕婦因為輕微發燒,就被其他醫師推拒,只能跑來大醫院。因為政府的態度也讓醫院很緊張,寧願用最保守的想法,都不要做、就不會犯錯,就算大環境開始鬆綁,人們還是要自己加嚴格。

「每件事情都給指揮中心切這麼細去規定,是沒有必要的。該讓醫師來負擔專業判斷責任了!」鄭博仁建議,孕婦得到新冠肺炎,就像孕婦得到流感,婦產科醫師都經過訓練,知道透過哪些評估和指標去分析病人的病情、判斷他需不需要住院。

確診 高危險妊娠 發燒 早產 血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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