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昨罕見於晚間10點多發布新聞稿,強調去年第四季即已積極洽談採購輝瑞兒童疫苗,並非近期因國內疫情才採購。但有媒體昨深夜發現,疾病管制署官網在昨天上架的「居家照護」專區眾多標示為「NEW」的文件中,默默公布一份最新資料,內容的最後提及居家照護確診個案「緊急就醫」可以「步行、自駕」或「同住親友」接送為輔。
此次修訂顯然相當倉促,同屬「居家照護」專區網頁的其他文件,並沒有同步修正,內容出現矛盾,如果民眾點了別份文件,就會得到完全不同的訊息。
以「COVID-19確診個案注意事項」這份文件為例,注意事項第六點寫「若出現以下症狀時,請立即聯繫119、衛生局、1922」,第七點寫「請依指示就醫,並禁止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整份確診者注意事項,隻字未提其他可以爭取時效、自行前往就醫的方式。
至於深夜放上網,卻並未與解釋疫苗採購相關事宜一樣發新聞稿告知社會大眾的「COVID-19確診個案分流收治與居家照護個案之醫療協助措施」則寫,居家照護確診個案的「緊急就醫」,是「以 119救護車為原則,地方政府衛生局規劃或指示之防疫計程車、同住親友接送或自行前往(如步行、自行駕/騎 車)等方式為輔。 」
確診或就醫後返家隔離治療、至醫院採檢,也是一樣可搭衛生局指示的防疫車隊,或由同住親友接送、自行返家(如步行、自行駕/騎車) 等方式。
至於「緊急就醫」的定義為何?幼兒發高燒夠緊急嗎?還是要失去意識才算緊急?如果同住親友沒人有車或會開車,能否協請非同住親友在適當防護下幫忙接送?這些都還沒有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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