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老人事件層出不窮,尤其是失智症患者,因認知功能出現障礙,判斷、思考退化,容易成為有心人士覬覦的肥羊。其中還包括被家人、親友移轉房產,或簽署文件變成保證人,因此背上債務。該如何保護失智的家人免於受騙上當,律師教你認識三道防火牆,做好財務安全防護。
幫失智家人留住錢!長照家庭必須知道的法律常識
一名住在安養機構的60多歲王先生,患有失智症、單身未婚,某天胞兄接到房仲電話,告知王先生委託賣房,簽了委託銷售也已成交,需要家人提供房屋權狀。哥哥非常驚訝,弟弟失智住在安養中心,怎麼會有房屋買賣交易紀錄?房仲特別說明如果無法辦理過戶手續,要另付一筆違約金,哥哥擔心若房產被騙走,日後安養費怎麼辦,自己還有家庭要照顧,無法負擔日後的費用,最後尋求律師的幫忙,律師給了以下建議:
● 第一點:首先發出律師存證信函。
● 第二點:接著再提出「準詐欺罪」。
● 第三點:同時並向法院聲請「監護宣告」、「暫時處分」,最後成功守住財產。
Q1:發現家人有失智症病徵時,該如何設下防火牆?
失智者因為失去判斷能力,容易成為詐騙集團下手的目標,專業律師吳挺絹建議,發現家人有疑似病徵時,應立即就醫累積病歷或診斷證明,一旦遇到有心人士,才有機會證明是因心智缺陷而遭詐騙。千萬不要擔心被貼上「失智症」標籤後,在司法體制中難獲正義,失智診斷證明是財產被不當轉移、詐騙的護身符。
Q2:什麼是「準詐欺罪」?什麼時候該提出告訴?
以上述王先生的詐騙案件為例,吳挺絹協助家屬向法院提起準詐欺告訴,將財產過戶的手續先停下來,避免轉移成功。若詐欺對象為未滿18歲、精神障礙、心智缺陷等辨識能力不足,家屬察覺權益受到損失或有施用詐術的詐欺行為,可提出準詐欺罪。
※刑法第341條(準詐欺罪),利用精神障礙、心智缺陷等辨識能力不足,故意使用惡意手法騙取金錢或財物。
(➤ 別輕忽失智患者的精神行為異常,「這些症狀」都會讓照顧者身心俱疲!專家帶你認識精神行為症狀成因以及常見症狀:https://pse.is/3kq6fx)
(➤ 照顧失智者,不能只關注失智症問題,更要仔細觀察是否出現其他症狀,專家教你找出問題所在儘早解決,避免小病釀大病:https://pse.is/3pynby)
Q3:什麼是「監護宣告」?
失智者需要「監護人」來協助守護財產。法院透過醫院的鑑定後,讓王先生的哥哥變成監護人,取得法律上可以幫忙管理財產的權利,王先生的所有不動產買賣需經由哥哥,但仍需經過法院同意。
👉🏻吳挺絹說明,「監護宣告」保障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的家屬,本人、配偶、四親等內之親屬可以向法院聲請監護宣告。
Q4:聲請「暫時處分」的功能?該何時聲請保護應受監護宣告人的利益?
暫時處分是一個暫時決定,而不是最終的判決。向法院聲請監護宣告程序,大約半年時間才能完成,若當事人的財產、房屋已經有被過戶的危險,透過暫時處分可以在監護宣告程序完成之前,禁止「任何人」對當事人的財產進行過戶。
👉🏻吳挺絹建議,聲請監護宣告時,可同時聲請暫時處分,防止財產被移轉的危險,及未來追討不易的問題。
用法律保護失智病患,設立安養信託保住老本
台灣失智人口日漸增多,失智症患者除了遭到外人詐騙,也常發生親友藉機將財產轉移的糾紛。吳挺絹舉另外一個案例,三兄弟分得遺產後,哥哥住在安養中心,陸續出現重聽、健忘症狀,有時電話講很大聲,容易洩露錢財狀況,手足擔心哥哥的錢財被騙、被盜領。
👉🏻吳挺絹建議到銀行辦理設定「自益信託」,失智症患者無法自由使用財產,錢財使用由銀行把關。
Q1:設定「自益信託」的好處?
● 將財產放在銀行信託,每個月固定開銷由銀行依約定處理生活費、安養費等,專款專用的方式是理想用錢模式。
● 由法院指定監察人,除可杜絕詐騙、親友借貸,還可事先指定財產繼承人。
Q2:什麼時機應該做自益信託?
● 若擔心年老後會失智,可主動到銀行辦理安養自益信託,分配未來每個月的資產運用。
● 家人發現長輩有失智徵兆,也可以先規劃安養信託,確保財產安全。
● 另外,罹患早發性失智症的患者,本人也可親自到銀行申請辦理,安排日後生活受到照顧。
Q3:如何保障失智症患者的錢財及家屬的權益?
各種聲請須配合醫院鑑定,醫院的鑑定報告扮演著重要角色,作為法庭上證明喪失行為能力的證據。若家人出現失智警訊,應提早規劃與防範,最好的方式就是到法院聲請監護宣告,保護家人不被有心人覬覦或家屬爭產的情況。
很多錢財糾紛都是發生在父母過世之後,尤其是失智症患者的遺囑是否有效、舉證責任困難等,為避免親人對簿公堂,提早做好法律上的預防措施,維護財產安全。吳挺絹強調,失智者遭詐時,症狀輕微、表現正常,家屬常常未發覺行為異狀,錯失舉證的機會。隨時注意家中長輩,及早預立財務規劃,避免有心人士利用受害者無法確切論述事情始末的痛點,無法獲得實質賠償。
這篇文章對你有幫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