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25 醫聲.醫聲要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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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8 醫聲.醫聲要聞
友善生育/龍年失效砸錢救不了生育率 政策應著重社會共養減輕父母壓力
台灣生育率跌跌不休,今年是龍年卻完全不見其效益,台灣大學社會工作學系名譽教授、台北市性別平等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王麗容指出,生育的問題不能靠單一政策,需要提出整合性生育的政策,幼兒照顧環境、友善職場、彈性工時都是年輕最在意的事。 為了替台灣少子女化找出建言方針,日前台灣生殖醫學會與聯合報健康事業部共同舉辦「台灣生育力智庫專家會議」,邀請產官學界專家針對「職場政策」、「人工生殖」兩大面向提出提升提升生育率的建議,讓「不想生的願意生、不能生的可以生」,且彙整出「少子女化對策建言」,建議中央與地方政府、企業通力合作。會中王麗容指出,「新竹大概是最有活力熱鬧滾滾的城市了。」一語道破年輕想生孩子的原因,不只生養得起,還要職場環境夠友善能配合。她說,早年台灣人口的生育政策,都以支持兒童照顧為家庭照顧的核心,隨著人口紅利減少,開始建立托兒體系,但現今重點非增加機構量,家長在意的是照顧品質;2025年後的人口政策,應該以社會照顧為核心,孩子已經不是誰「家」的孩子,而是社會國家的孩子。很多研究都認為,性平愈高生育力愈高,台灣的性平排名在世界名列前矛,但生育力卻是全球倒數,王麗容分析,原因出在年輕人生孩子已不只是理性選擇的問題,而是計畫行為,也就是生下來了,誰來照顧?家事又是誰做?孩子變壞怎麼辦?這些為想而想的計畫性思考,都困擾著育齡婦女,婚姻更是從必需品變成選擇品,生育也從「希望」變成「負擔」。在育兒想像充滿負面能量下,生育力下降也出現三高三低現象。三高是指初婚年齡提高限縮了生育時間、高齡第一胎影響第二胎意願、環境及壓力因素造成不孕機會愈來愈高;三低則是個人對生育期望值降低,沒有幸福感、對婚姻關係穩定度沒信心、對經濟沒有安全感,怕沒錢養養小孩。王麗容認為,除了三高三低因子外,還有嚴重的社會因子,就是工作及家庭怎麼平衡,職業婦女還得面對托育問題及職場升遷不易的環境,都讓人光想都不敢生,因此政府必須先協助想生而生不出來的人,快速推出補助型及協助型的政策,鼓勵企業營造友善職場,也得推出更多友善生育措施,包括已實施的育嬰假政策都須與時俱進。已有很多研究認為,孩子小時候由父母自己照顧的好處非常多,包括人格的養成、青春期的親子關係及夫妻關係維持;但台灣制度的設計與國外差距甚遠,在台請育嬰假可能還得看老闆臉色。目前請育嬰假的資格,父母現在的工作年資六個月以上,子女未滿3歲,可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補貼,留停的前半年,可領約八成勞保投保薪資,之後就沒津貼補助,恐造成家庭負擔。王麗容指出,愈有錢的人生孩子後愈想離開職場,愈沒錢的愈不能請育嬰假,對於薪水不高的人就形成社會不義,因此建議政府要給全薪,甚至還要加碼;而現行育嬰假必須在孩子3歲前請完,在國外是視其為親職假,可拉長到7歲前,因此,建議政府放寬育嬰假年限,讓父母可以自由調配。由於6歲前的孩子最難帶,也是父母最沒有幸福感的階段,因此,國家要給予支持系統,「只要想辦法照顧0到6歲的孩子,國家就贏了!」目前台北市也有針對友善生殖企業提出鼓勵策施,王麗容認為,企業可將育嬰假、陪產(檢)假、彈性工時都納入公司的ESG,也能利用AI提升職場計畫,這都可以讓企業人力永續發展,減少育兒家庭離職的可能;而政府對企業愈多鼓勵愈好,包括減稅或認證制度都須為有感政策,才可能讓生育率止跌,不再走下坡。台灣生育力智庫少子女化對策建言:請點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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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0 焦點.元氣新聞
如何改善台灣生育率?勞動部預計6月試辦彈性育嬰假,提高「這件事」才能讓爸爸願意請男性育嬰假!
台灣出生人口連年創新低,政府祭出不少育兒補助,成效卻有限,勞動部規畫彈性育嬰留職停薪試辦計畫,雇主可讓勞工以5天或7天為單位,申請育嬰假,也可單日申請,已有63家公私企業有意願參與;原規畫5月1日起試辦至年底,目前因立委希望配套更周延,最晚六月上路。專家認為,此政策能否提升生育率,有待觀察,反而比較像「回應雇主和勞工的折衷方案」。勞動部解釋進行試辦彈性育嬰假勞動部部長許銘春昨至立院衛環委員會進行試辦彈性育嬰假的專題報告,她指出,2021年起規定最低可申請的育嬰留停天數為30日,自當年起至去年申請育嬰留停人數,女性增加11%,男性增加61%。育嬰留停每次以不少於六個月為原則,但勞工若有低於六個月的需求,可以申請不低於30天的育嬰假,以兩次為限。彈性育嬰假於試辦期間的申請次數則改為3次,現行規定與試辦計畫雙軌並行,讓事業單位了解實施的可能性,及試辦中可能遭遇窒礙難行之處。請領津貼則與現行方式相同。多位立委則建議育嬰假彈性從「單日」下修到「小時」,育嬰假年齡限制上修到6歲或8歲,許銘春則表示,必須考慮財源,勞動部會根據這些方向研議。放假小確幸 難解少子化的國安危機台灣少子化問題嚴重,已是「國安危機」,許多專家早已提醒,建立更平等、平衡的職場環境,是「催生」的重要方式,勞動部才推出彈性育嬰假,希望藉此促使企業創造更友善的生養環境。看似想解決傳統男性員工憂心「育嬰假請太長」不利升遷等問題,但這種「小確幸」,卻不足以解決少子化危機,如果無法釜底抽薪讓企業創造可兼顧工作與育兒的環境,少子化危機仍難解。聯合國研究發現,日本、南韓、香港與台灣等「性別分工不對稱」的東亞國家,根深蒂固的觀念是由女性承擔家庭責任,造成女性無法兼顧工作與子女教養,是造成生育率低的主因。透過育嬰假的設計,將一定比率的家務工作平均分配給兩性,男性也分擔育兒工作,被認為可有效提高生育率。即便以往曾有「職場男性育嬰歧視」的日本,政府近年都透過監督企業,強制男性放育嬰假。除了「棒子」,日本政府也提出父母雙方皆申請育嬰假時,育嬰假期限可延長的「蘿蔔」。相較之下,台灣僅是透過鬆綁育嬰假基本日數就想鼓勵男性請育嬰假,效果實在有限。雖然台灣育嬰假補助的薪資替代率達八成,但投保薪資天花板為45800元,請育嬰假者最多只能取得36640元,如此補助對於高薪者實在是杯水車薪,更不容易吸引他們請育嬰假。勞動部長許銘春面對立委質詢,只說「打開」投保天花板會連動勞保財務,須等勞保財務改善才可能思考,然而她回應立委提議親職假、長輩照顧假等建議時,卻是相同答案,難道台灣勞保財務若不改善,催生政策就遙遙無期嗎?此外,勞動部提升企業參與試辦彈性育嬰假的誘因,是將試辦成果納入相關評選及表揚,勞動部必須理解,要催生、創造友善職場,終究得創造改變企業文化的機會,讓企業主帶頭、鼓勵支持育兒家庭,且申請育嬰假時不會被刁難,才是關鍵。其實從許銘春的報告便可看到,政府三年前將育嬰假門檻降低為30日,雖大幅度提高男性請育嬰假的人數,台灣的生育率卻毫無起色。勞動部將無法大刀闊斧改革的原因推給財源有限,如果只是提高男性請育嬰假的數字,光是數字漂亮,對解決少子化國安危機又能有多少幫助?父親的心聲 如何長時間兼顧工作與育兒?我們需要的不是一個月可以改休五天這種小確幸,因為照顧孩子不是小確幸就能解決的。」在媒體業工作的劉先生表示,依照不同的工作類型,對於可休五天或休一個月的意願不同,對政府或部分員工而言是福利或小確幸,但照顧孩子至少是十幾年的事,「我比較在意,在這麼長的時間裡,如何兼顧工作和育兒。」劉先生指出,以往在行銷公司需負責多個專案,即使有職務代班人,許多事情仍然得由專案負責人溝通、處理,尤其在執行專案期間,「要連休五天都有困難,何況休一個月。」但現在的工作多可由代班人處理,才能放心多休幾天假,協助剛生完、正在照顧孩子的妻子;他認為,休五天育嬰假對代理人而言,壓力與工作不如直接請休一個月吃重,「新政策在這部分算是比較方便的。」不過劉先生直言,多數雙薪家庭不易於晚間六點就下班,許多托兒所或保母卻要求六點前得接小孩,「我得在努力工作的同時,還要擔心保母或托兒所不願意收留我的孩子」;且許多北部上班族跨縣市上班,若孩子臨時健康出狀況也來不及趕回去處理。他認為,與其討論五天育嬰假,不如督促企業自行開設育兒空間或聘請教保人員,提供友善照顧孩子的空間,才能減輕父母的負擔。一位甫請完育嬰假的「三寶爸」李先生表示,彈性育嬰假會讓他從「想請」到「敢請」,因為育嬰假若請太久,勢必會對考績和升遷產生影響,改以周或日為單位申請,將減輕勞工壓力。他認為,愈來愈多研究指出,小孩在成長階段若有更多父親的陪伴,有益於智力和性格發展,且根據他的經驗,男性請育嬰假可體現工作平等,也能更理解照顧小孩的方式、體貼配偶。婦團建議:提高薪資替代率,男性育嬰假關鍵對於勞動部將試辦彈性育嬰假,婦女團體指出薪資替代率、彈性請假等兩項改革應加速完善,也應加速修法推出「親職假」,共建男性更願意育嬰留停的友善環境。婦女新知基金會秘書長覃玉蓉表示,許多企業擔憂日請育嬰假可能造成人力調度的問題,每個產業別的情況確實相當不同,現行方案與試辦方案也應並行,國營企業如高鐵、銀行等員工在職務上的調動已是常態,月請或日請應該是沒問題。覃玉蓉認為,目前育嬰留停享有投保薪資八成的津貼補助,卻常見到高薪低報、以獎金替代給予薪資等不合法作為,導致八成投保薪資和實質薪資有段差距,如何讓實質薪資合乎法規,至關重要。包括歐洲及鄰國南韓等國都在進行彈性育嬰假改革,國外的中小企業比率也不比台灣低,希望勞動部積極彙整國內外的做法供雇主參考;且提高薪資替代率更是父親願意請育嬰留停的關鍵,希望薪資替代率和彈性請假兩項改革可以完善。托育政策催生聯盟發言人黃喬鈴指出,托育政策催生聯盟呼籲修法新增的「親職假」和育嬰留職停薪,應共用六個月的津貼給付,以小時或日為單位請假下,給假總天數和薪資成本變化不大,希望育嬰留停可以延長到零至八歲。勞動部也應修法推出親職假,落實雙親育兒和性別平等。責任編輯:吳依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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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31 醫療.懷孕育兒
懷孕遭脅迫離職、被公司解僱... 職場孕媽咪勇敢「戰」出來!專業律師教妳爭權益
懷孕的女性在職場上,常受到許多不平等的待遇,對於那些明槍暗箭,孕媽咪可別選擇隱忍退讓,若是屬於自己該有的權益,請千萬要挺身而出、勇敢捍衛!懷孕職場權益如何行使「職場權益,若不行使即不存在。」這是在採訪婦女新知基金會秘書長周于萱時,她讓小編印象深刻的一句話!的確,性別工作平等法已經存在我們社會中有20多年了,但不少企業依然認為:生孩子是你家的事,即便有法律保障,難以撼動的還是我們早已根深蒂固的社會文化。在醫美診所工作的A小姐(化名),遵循傳統習俗,於懷孕3個月以後向主管告知懷孕消息,沒想到主管居然要求她退回前3個月的獎金,這件事情明顯違法!另有一名在公司跑外勤的B小姐(化名),在孕期需安胎,因此向公司申請調至內勤或多位助理幫忙處理繁重的業務,沒想到雇主卻處處刁難,想盡辦法要讓她自動提出離職。這2件都是非常典型且常見的職場上不公平對待,若接到類似申訴電話,婦女新知基金會都會有專人提供諮詢,並協助後續相關事宜。律師實戰篇有些孕媽咪會擔心,若和公司不幸走上法庭這最後一步,是否會因為孤軍奮戰而敗北,其實,職場權益這類的官司不算少,若情節不公不義,只要妳勇敢踏出第一步,司法最後都會替妳伸張正義。(以下案例由宋雲揚律師提供)(延伸閱讀:懷孕已經夠折騰.還要擔心飯碗不保?)懷孕遭脅迫離職.勝訴!C小姐(化名)任職於公司2年半,並在懷孕3個月時告知她的主管懷孕狀況和預產期,然而在C小姐的產期將近時,主管卻以她的考核未達標準、工作表現不佳等理由辭退原告,並同時用拒絕讓她申請產假等手段,來脅迫C小姐辦理自願離職,迫於無奈下C小姐只得比照辦理,造成她身心受創,並因此有早產、產後憂鬱等情形發生。‧法官公正判此案例法官認為,雇主雖然用工作表現不佳的理由來解聘C小姐,但如果沒有把員工懷孕對於她工作表現的影響納入評估的話,那就有可能會夠成懷孕歧視。本案到二審時,二審法院認為雖然公司說因為C小姐的考核成績為組內最後一名,因此要求她自行離職或被資遣,但公司卻給予C小姐的考核評論是「表現尚可」、「留任現職」等,因此要求C小姐離職非常不合理。且公司在C小姐臨產時,拒絕產假申請並要求她離職,對於C小姐精神上所造成的打擊很大,因此C小姐可以向公司請求精神賠償(慰撫金)。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後被公司解僱.勝訴!D小姐(化名)在生產後,以e-mail向公司提出育嬰留職停薪的申請,之後到公司辦理手續時,遭到公司當場拒絕外,更以虧損以及組織調整當理由解僱D小姐。‧法官公正判法官認為一個企業是否虧損,應該以企業整體的營運、經營能力為準,而不是以個別部門或是區分個別營業項目的經營狀態判斷。因此,如果只是單一部門的虧損,不能夠以此作為理由來資遣員工。因此D小姐仍可或得該有的薪資。若雇主拒絕育嬰假的申請,按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1、21及26條之規定,則可以向雇主請求損害賠償。而在留職停薪時,員工可以向勞保局申請留職停薪津貼的,其金額是用投保薪資的6成薪計算。突然出血不得不請假,公司卻擅自更動先前產假日期.勝訴!E小姐(化名)任職於公司數年,在懷孕後向雇主表明,想從3月16日至5月11日請產假,但在2月25日時,E小姐因為懷孕出血而送往醫院治療,直到3月15日E小姐都沒有返回公司上班,因此公司認為應將她的產假時間往前挪至2月25日至4月22日止。‧法官公正判法官認為女性受雇者的個人體質都不同,是否於分娩前有提早請產假的必要,由當事人自行決定,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5條第1項並沒有作硬性規定,因此,雇主並沒有變更E小姐產假申請的權力。因「生育」與「生病」不同,所以E小姐因懷孕臨時出血而無法上班的日子,可像雇主請安胎假,且根據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1條第2項規定,雇主不得視她為缺勤而影響其全勤獎金、考績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要特別注意的是,請安胎假時,應於事前親自以口頭或書面說明請假事由及日數;若是疾病或緊急事故,則可以委託他人代辦請假手續。若孕媽咪沒有完成請假手續,還是會構成曠職,而曠職3日以上,雇主仍可以依勞基法第12條第1項第6款解聘妳。善用小技巧.小蝦米也能對抗大鯨魚很多公司都很聰明,並不會明目張膽的告訴妳:「因為妳懷孕所以.....。」造成很多女性在蒐證上面有困難,無論是在開會時有意無意的嘲諷、或是時不時的冷言冷語,這些都是會造成心理上的壓力。因此,在舉證上面,使用以下這些小技巧,立誓再也不當砧板上的魚肉!.使用mail、Line這些能留下痕跡的方式溝通,備份通訊內容以備不時之需。.可以錄音蒐證,但是也有法律風險,可能構成妨害秘密罪。.善用說話的藝術,如:主管對妳做出不合理的要求,妳可以向主管說「是因為我懷孕所以你們........是嗎?」將話導向懷孕這件事情上,逼出公司真心話!.紀錄事件發生的時間點,如:是否在向主管說明懷有身孕之後,開始有不合理的調動或刁難請假或言語霸凌?申訴流程Fallow me.一張圖表全搞定若發現職場權益被損害時,可向工作所在地的勞動主管機關(如台北市政府勞動局、新北市政府勞工局等)申訴,周于萱秘書長表示,地方勞動主管機關受理申訴後,即開始調查,包括分別訪談勞資雙方、蒐集資料,召開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最後做出決議等等。整個調查流程大概需要花費3至6個月,若最後調查結果認為「確認有歧視」主管機關祭出行政處分,包括要求公司期限內改善、或派專人入公司進行專案輔導,若妳對調查結果及委員會的建議不服,可以依程序聲請訴願。以上洋洋灑灑一堆程序既冗長又繁瑣,的確,要替自己爭取權益確實耗時又費力,許多孕媽咪也會因為懷孕身體不適,無力去處理這些事情而作罷,但妳知道嗎?若連妳都不願意替自己站出來,當下情況再不公再惡劣,旁人也愛莫能助。職場申訴電話多.卻都只是冰山一角當婦女在職場上遭遇到不合理對待時,即便是知道有法律的保障,還是會為五斗米,將所有的不滿和委屈都往肚裡吞,周于萱秘書長鼓勵所有媽媽「唯有站出來,才會被看見」。企業也該知道,一間友善對待員工、願意付出成本的公司,才會有員工想要投入更多的心力,這種企業永續經營,才是該出現在職場上的良性循環。※本文由【媽媽寶寶】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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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24 新冠肺炎.防疫懶人包
確診請對假可領勞保傷病給付!14個QA教你如何請假
全台染疫人數已破五百萬,許多民眾都有與病毒共存的經驗,隨著大家對病毒愈來愈了解,染疫不再恐慌,但隔離、請假仍是許多人的難題,尤其上班族要怎麼請假?可以請領勞保傷病給付嗎?《元氣網》整理勞動部與聯工月刊(聯合報工會出版 )相關資訊,為你解惑。Q1:我確診了,要如何請假?答:先評估自己可否居家上班,如果不行,可請特休(領全薪)、病假(領半薪)或事假(資方可不給薪)。建議可先請病假,確診的病假雖是拿半薪,但勞動部已解釋,可視同「住院病假」,不受卅天病假限制。Q2:確診後請病假或事假,但公司仍給全薪,可以請領傷病給付嗎?答: 確診後請「普通傷病假」,依法給半薪,部分公司福利好仍給全薪,這意味著勞工取得原有薪資,無法請領傷病給付;請事假亦同,若有支薪,就無法請領傷病給付。Q3:請特休領得全薪,能申請傷病給付嗎?答:可以的,因為此假為勞工每年可運用的休假權益,可向勞保局申請傷病給付補助。Q4:重複染疫,能再度申請傷病給付?答:可以的,若重複染疫,仍有住院、居家照護,且不能工作,而無法領取原薪資,還是可申請傷病給付。Q5:我若有兩份工作,可否申請兩份傷病給付?答:不行,雖加保兩個地方,但仍只能請領一份傷病給付。Q6:家人確診,我是密切接觸者,要進行「3+4」匡列隔離,可請什麼假?答:可請防疫隔離假,雖然雇主可不給薪,但可申請每天一千元的防疫補償金。隔離期滿,第四天快篩陰性進入自主防疫即可出勤,雇主不能要求更改為事假或特休;自主防疫期若身體不適,勞工仍可請事假或特休假。Q7:小孩學校停課或被匡列,我能請什麼假?答:可請「防疫照顧假」,但此假雇主可不給薪。Q8:我在育嬰留職停薪期間確診,可否申請傷病給付?答:不可以,育嬰留停津貼與傷病給付同屬「薪資補償性質」,基於社會保險不重複保障原則,不能同時請領。Q9:我確診前離職了,勞保也退保,還能請領傷病給付嗎?答:確診時若沒有勞保,就無法請領。Q10:勞保傷病給付如何申辦?答:勞保局宣布7月1日起開放勞工線上申請勞保「普通傷病給付」,勞工可透過「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線上申辦。(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網站連結:https://edesk.bli.gov.tw/na/)除了確診勞工親自送件申請外,即起也可使用「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戶號」,在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線上申請,無須提供確診診斷書或隔離通知書,全天24小時都可辦理,可減少郵件投遞寄送、或勞工親自到勞保局送件時間,完成個人申辦後,經所屬投保單位線上確認,即可完成申請手續,款項直接入帳。填寫資料如下:•確診日期•申請不能工作期間•取得薪資情形•收治處所•帳戶•個人通訊資料Q11:勞保傷病給付可領多少錢?答:凡確診者,不管是被收治在集中檢疫所、防疫旅館或是居家照護者,只要未領有原有薪資、即使領有原有薪水,但確診隔離時用特休請假者,自隔離的第四天起都可向勞保局申請「普通傷病」給付。計算方式以確診當月起前六個月的平均月投保薪資除以30,再乘以二分之一再乘以4天發給。如果平均月投保薪資為45800元,即可從勞保「普通傷病給付」,領到4天約3053元。舉例:小元是輕症確診者,他的平均月投保薪資為45800元,從8月1日開始7+7居家照護方案,8月7日是隔離的第7天(最後一天),他可請領8月4日到7日傷病給付,最多4天。8月8日至14日自主健康管理,不算在傷病給付天數範圍。計算公式如下:【勞保普通傷病給付公式】(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30天)×50%×不能工作天數【單日可請領給付金額】(45,800÷30)×50%=763一天可領763元、兩天1527元、三天2290元,最多可領四天則有3053元。Q12:勞保傷病有請領期限嗎?答:勞保普通傷病給付的請求權為5年,期限內勞工隨時可補申請,如已進行線上申請送件,就不要再重複寄送紙本申請文件。Q13:誰可申請勞保職災給付?答:若因工作確診,雇主必須給全薪,勞工還可以同時請領職災傷病給付,以勞工前六個月平均投保薪資再乘以不能工作天數。【勞保職災傷病給付公式】(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30天)×100%×不能工作天數若以月平均投保薪資45800元,算出單日可請領金額為1527元,最多可領四天有6107元。Q14:職災給付可以線上申辦嗎?答:勞工申請職災傷病給付,必須另外填寫紙本申請書、同時要附上因執行職務相關確診證明文件,由投保單位向勞保局送件辦理請領手續,「職災給付」目前不開放線上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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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05 新聞.元氣新聞
不到2成爸請育嬰津貼 托盟籲育嬰假延至8歲、首月全薪
為建構友善生育環境,解決少子化問題,今年7月起,育嬰留停津貼已從原先的6成薪提高至8成薪,請假單位也彈性放寬至不低於30日、雙親可共同請育嬰假。托育政策催生聯盟今召開記者會給予肯定,但也指出,這一波育嬰假修法仍搔不到癢處,建議應讓育嬰假申請時間延至小孩8歲,請假單位彈性以小時計算、育嬰留停津貼第1個月給付給足全薪。托育催生聯盟召集人劉毓秀指出,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從2009年開辦至今,請領的性別比例仍懸殊,2020 年請領人數中,男性占 18.6%、女性 81.4%,反映出學齡前幼兒的主要照顧安排,大多由媽媽自行照顧。她說,台灣的爸爸不敢請育嬰假,也不允許有正當理由育嬰,因此托盟在父親節前夕呼籲,要讓爸爸當爸爸,期許「請育嬰假」成為「做爸爸」的標配,因為育兒正是爸爸的權利。托盟指出,現行育嬰假請領時間是子女滿3歲前,但當孩子送托保母、上幼兒園、甚至國小低年級就讀半天課,家長每天接送小孩用「衝」的、育兒時間用「擠」的、孩子一有突發狀況就必須「喬」假「喬」時間,顯示制度支持極為不足,因托盟提出修正「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6條、「就業保險法」第11條,將家長請領育嬰假的時間修改為為子女滿8歲前,才能完整涵蓋幼兒所需照顧的年齡。其次,過去請領育嬰假以「6個月為原則」,7月雖放寬為「有需求者,可以不低於30日,且2次為限申請」,但仍是以「月」為單位,對雇主和員工仍然不夠彈性、友善。參考瑞典育嬰假制度,家長可分全時、半天、四分之一天或八分之一天請領,可連續請一段期間,也可分段請,因此,托盟提出修改就保法第19-2條,並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第2條增訂規定,讓家長可依實際需求選擇以「小時」、「半日」、「日」或「月」為請假單位,最小單位縮至以「小時」計算,可視需求組合多元的照顧安排,讓雙親共有整整一年的有薪育嬰假,讓假變得更好用,更容易做到分工照顧共同養育。此外,托盟也呼籲增修「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補助要點」,可謂「政府加碼,挺新手爸爸」條款,讓男性於配偶分娩後第1個月請領的育嬰假給付投保薪資的全薪,用以確立國家有責鼓勵並支持父親育兒,而女性請領的第1個月育嬰假也比照辦理,收養兒童家庭家長提出共同生活之證明,同樣適用。勞動部條平司副司長王金蓉回應,現行之所以限定滿3歲前可請最常2年的育嬰留停,主要考量是超過3歲的幼童,不管是公共或私立托育,托育率至少有6成以上;至於若育嬰留職停薪以小時為計算單位,恐怕會產生中小企業、微型企業人力調配問題,其他勞工可能必須加班負擔請假者的工時,而現行勞基法規定的其他假別,也已經可以小時計算請假。對於育嬰留停津貼第1個月全薪給付,勞動保勞動保險司專委吳品霏則說,因涉政府少子化政策資源分配及政府財政問題,將視少子女化政策實施成效後,再通盤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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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07 該看哪科.婦產科
育嬰留停津貼加碼領8成薪!最高半年領43.9萬 7月上路
為解決少子化危機,行政院今推出多項催生新政,包含擴大不孕症治療補助、產檢次數增加至14次、放寬雙親可同時申請育嬰留停、加碼育嬰留停津貼等。勞動部官員說,育嬰留停津貼薪資替代率提升至8成、有薪產檢假、申請期間可少於6個月都在7月1日上路,其餘若涉及修法,實施日程未訂。勞動部條平司司長黃維琛表示,育嬰留職停薪彈性申請部分,放寬讓雙親可以同時申請育嬰留停及津貼,配偶若未就業另一方也可以申請,申請期間可少於6個月(不低於30天),以申請2次為限。黃維琛說,申請育嬰留停可少於6個月,但配套是必須提前預告雇主,讓雇主有時間能因應,進行人力配調,現行僅規定必須事先書面告知雇主,但修法後會限定一定天數前要預告雇主,至於天數則要再研議。彈性工時部分,放寬受雇未滿30人事業單位的勞工,可經勞資協商適用性別平等工作法減少1小時工時或調整工作時間。育嬰留停津貼薪資替代率也從原本的6成投保薪資提升至8成,黃維琛說,原本6成由就保支出,另2成由政府預算編列,預計每年42億元。此外,有薪產檢假從5天增加至7天,黃維琛也說,新增的兩天薪資將由政府補貼,將編列2.4億元。若依最高投保薪資4萬5800元計算,可月領3萬6640元育嬰留停津貼,最長可領到6個月,等於雙親同時請好請滿,可領到總計43萬9680元的育嬰留停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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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07 該看哪科.婦產科
育嬰留停新制看過來! 不用一次請到6個月
行政院今天拍板放寬育嬰留停及調整工時彈性等政策,除了育嬰留停津貼提高,請育嬰假也有部分規定變動,包含不用一次請到6個月,但若要少於6個月未來須一定天數前預告雇主。因應少子女化趨勢,行政院長蘇貞昌今天拍板,投入新台幣91億元經費擴大不孕症試管嬰兒補助、增加產檢次數至14次等,其中跟勞動部有關少子化政策,包含放寬育嬰留停、工作時間彈性調整、產檢假天數增加以及育嬰留停津貼再加碼。爸爸媽媽若有育嬰需求,依照法律規定可以申請育嬰留停,現行規定是3歲以下子女可以請最多2年的育嬰假,且可以同時請領最多6個月的育嬰留停津貼。不過,這次規定放寬,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維琛表示,政府拍板放寬育嬰留停政策,包含雙親可以同時請領育嬰留停以及育嬰留停津貼,請育嬰假時也不需要一次就請6個月。黃維琛表示,現行法律規定,受僱者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應事先以書面向雇主提出,而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每次以不少於6個月為原則,若要低於6個月必須與雇主協商。而這次則是放寬規定,申請期間可以少於6個月,但不得少於30天,且少於6個月的次數以2次為限,且必須提前預告雇主。黃維琛說,原本法條並沒有規定要多久以前告知雇主,但這次放寬後,後續會規定一定天數前須預告雇主,至於是要多久以前,之後會參考現行勞動法規中的離職、資遣及解僱等預告天數研議。在彈性工時部分,現行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受僱於僱用30人以上雇主的受僱者,為撫育未滿3歲子女,可以向雇主請求每天減少工作時間1小時並不給報酬,或是調整工作時間,且雇主不得拒絕。黃維琛表示,這條將另外訂定規定,若是受僱於未滿30人事業單位的勞工,經勞雇協商,也可適用性別工作平等法有關減少1小時工時或調整工作時間規定。至於產檢假天數增加部分,黃維琛說,產檢假從5天增加為7天,增加的2天由政府發給勞工實際薪資、雇主不須負擔;而育嬰留停津貼加碼至8成,黃維琛說,6成將由就保基金支出、2成則由政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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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01 新聞.元氣新聞
育兒不只是媽媽的事!爸爸請領育嬰留停津貼破13萬人
台灣少子化問題嚴重,根據美國中情局近日報告,我國生育率更名列全球倒數第一名,經濟與育兒壓力讓人怯步。勞動部表示,育兒不是單一性別的責任,爸媽都該扮演親職與照顧者的重要角色,據統計,就業保險開辦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至今年3月底,已有80萬人受惠,其中爸爸請領狀況,從開辦時的4千多人,累計成長至13萬人。勞動部勞動保險司副司長陳文宗指出,就保法規定,就保年資只要滿1年,就可向勞保局申請最長6個月的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給付標準按留職停薪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的6成發給,減輕留停期間的經濟壓力。陳文宗說,部分民眾誤以為育嬰留停津貼必須一次請領6個月,家長可視自身許求及雇主協商安排育嬰留停方式,彈性分次請領,並沒有限縮一次領滿。根據去年資料,未領滿6個月的民眾佔25%。陳文宗指出,根據勞保局統計,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自開辦至今年3月底止,已有80萬人受惠,其中爸爸請領狀況,也從開辦時的4千多人,累計成長至13萬人,雙親都有請領育嬰津貼的佔18%,媽媽單獨請領佔73%,爸爸佔9%。勞動部提醒,新手爸媽們別忘了自身權益申請留停津貼,也鼓勵爸爸們共同承擔育兒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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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7 該看哪科.婦產科
不孕症擬放寬補助、公費產檢14次
行政院昨天召開性平會,行政院長蘇貞昌承諾,政府將研擬提高產檢次數、擴大不孕症補助對象,以及放寬育嬰留職停薪等項目,讓媽媽和孩子更能確保健康。根據婦產科學會提出的版本,公費產檢補助將增到十四次,不孕補助則不再僅限中低收入戶,將擴大補助對象,但會設下排富條款。蘇貞昌表示,為讓願意生育的家庭減輕負擔,讓夫妻共同分擔育兒責任,全力幫助女性在家庭及工作中取得平衡,是政府在性平會上的承諾。蘇貞昌指出,為了提高生育率,除了學齡前幼兒扣除額已增加超過四倍、公托準公托據點增加、學費降低,育兒津貼明年八月提升到每月五千元外,政府還可做更多;台灣每年有一點八萬個婦女接受不孕症治療,費用高、療程更辛苦,因此政府將會研議擴大不孕症補助對象,用國家的力量,讓願意生育的父母減輕負擔。蘇貞昌說,養兒育女,需要另一半共同分擔,夫妻一起育兒,也希望彼此都能夠在家庭與工作中取得平衡,政府將會參考國外作法,研擬放寬育嬰留職停薪,以及彈性工作制度,讓隊友多出點力、女性也更能在職場中自我實現。婦產科醫學會理事長黃閔照說,現行產檢公費補助十次,未來將增加至十四次,首次補助提早至懷孕第八周,由醫師給予完整衛教,另在懷孕第廿四周、卅周及卅七周再各增加一次產檢,大幅降低孕婦自費負擔。至於不孕補助,目前僅限於中低收入戶,黃閔照認為,意義不大,這次擬放寬補助門檻,擴大補助對象,設下排富條款,規定家庭年收入在多少萬以下者均可申請,採收入分級制度,年收入低者,補助金額就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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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05 新聞.元氣新聞
育兒津貼加碼 教團籲保障女性勞權、簡化申請
行政院今天宣布加碼育兒津貼。教育團體提醒,應配套增加女性勞動權的保障,也有人呼籲簡化補助申請方式,達到「一次申請,補助到6歲」的理想目標。行政院宣布「0至6歲國家一起養」政策,育兒津貼從現行一個月新台幣2500元,今年8月起提高到3500元,民國111年8月提高到5000元,超過87萬人受惠。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全教總)幼教委員會主委楊逸飛接受中央社電訪指出,以0到2歲台北市幼兒來說,如果沒抽到公托,送私托平均一個月要花新台幣2萬元,兩個小孩就是4萬元,相當於一名年輕上班族的月薪。楊逸飛表示,育兒津貼加碼後,可能會使女性傾向辭職、留在家中帶小孩領津貼,比賺了錢都拿去給私托划算。家中長輩也可能給予這樣的壓力,間接影響到女性的勞動權。楊逸飛表示,從勞動市場角度來看,並不樂見女性辭職育兒,希望政府在提高育嬰津貼的同時,也要配套保障女性勞動權。例如拉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的給付成數,或是修法將請育嬰假期間併入勞工年資。中華民國幼教聯合總會總會長洪懿聲表示,「0至6歲國家一起養」是政府給的大紅包,雖不是一步到位,而是分階段調高金額,但已可見政府建立友善嬰幼兒照顧環境的誠意。不過洪懿聲提到,目前5歲幼兒是由幼兒園代辦補助,育兒津貼如何銜接現行就學補助,以及沒有進入幼兒園的5歲幼兒家長,該如何申請相關津貼,細節都還需要行政單位說明清楚。洪懿聲也提到,行政院今天宣布的「0至6歲國家一起養」政策,數字表格仍相當複雜,應想辦法簡化流程,最好能達到「一次申請,補助到6歲」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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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8 該看哪科.婦產科
我懷孕了 應該放棄工作嗎?
為人母,是女性生命中一個重要的轉折點,許多的人生規畫可能在此時必需重新抉擇,職場的去留,常是孕媽咪首先會面臨的兩難處境,其實,只要做好準備、釐清現況,新手媽媽一職,也能勝任愉快而沒有負擔。兩難的決定隨著雙薪家庭的增加與政府對保障婦女工作權的逐漸重視,女人婚後雖走入家庭,多半會繼續保有工作,然而,女性持續保有工作的計畫,常在新生命的到來後面臨掙扎,倘若工作之於孕媽咪容易取捨,也許不足以構成内心衝突,但對於在職場上有所耕耘、熱愛工作或不得不保有工作的孕媽咪,放棄工作與否的考量可能讓女性感到十分兩難,且當胎兒在肚子裡一天天長大,從聽到心跳、感受到胎動,媽咪與胎兒兩心相連的感受,隨著逐漸增加的懷孕週數而更顯深刻,孕媽咪考慮是否放棄工作的掙扎也會更明顯,掙扎的原因可能包含不願放棄已耕耘許久的工作、傳統文化對母親角色的期待、經濟考量或自己對成為好媽媽的嚴格要求等。理性抉擇.媽咪這樣做當是否放棄工作讓孕媽咪感到焦慮時,建議可以將兩難的顧慮點一一書寫下來,以幫助釐清思緒,或與有經驗的朋友共同討論,協助做出決定,而若期望選擇的結果是媽媽開心、寶寶也開心,則下列兩個思考點也許能提供孕媽咪面臨抉擇時參考。媽媽快樂.寶寶才快樂寶寶看似不懂世事,但卻對父母的情緒狀態極為敏感,杏語心靈診所顧浩然心理諮商師認為,無論在何種情況下,唯有快樂的媽媽,才有快樂的寶寶,因此,建議孕媽咪可單純以此點為主要考量,無論放棄工作與否,媽媽的情緒若能持續保持正向,不因為放棄工作而感到怨懟或因為選擇當個職業婦女而感到歉疚,對寶寶而言都是最好的教養情境。延遲決定在未親自實際體驗育兒生活前,孕媽咪對全職母親的生活無法理解,通常也是不敢輕易辭職的原因之一,因此,建議孕媽咪可善用性別工作平等法中的「育嬰留職停薪」(亦即育嬰假),在產後專心的哺育新生兒一段時間後,再決定是否回職場。實際體驗一段時間的育兒生活,能讓媽咪對於是否離開職場更容易決定,顧浩然心理諮商師認為,因為哺育寶寶的全職媽媽生活雖然辛苦,但滿足感、成就感及深深的幸福感也無法取代,若媽咪發現全職育兒的幸福大過於職場生活所給予的滿足,那麼是否離開職場的問題將不再困擾媽咪。育嬰留職停薪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6條中明訂,婦女於受僱公司任職滿6個月後,於每1子女滿3歲前,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即育嬰假),期間可至該子女滿3歲為止,但不得超過二年;此外,若勞工保險年資合計滿1年以上,育嬰假期間,還能向勞保局申請6個月的「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按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之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60%計算,按月發給,最長可達6個月。決定成為職業婦女當媽咪決定繼續保有工作時,隨著決定而來的壓力可能讓媽咪困擾,而嘗試預先溝通、尋求幫助或做好心理準備,能讓可能面臨的壓力有效減少。對好媽媽的社會期待受傳統文化的影響,好媽媽在眾人心中有既定的刻板印象,無論這個期待是來自家人或自己,當媽咪發現自己違背期待時,可能出現愧疚感受,然而,社會上對好媽媽的刻板印象與親子關係的建立並沒有直接關係,媽咪必須釐清兩者之間的不同,因為親子關係若能用心經營,媽媽與孩子之間始終能保有緊密連結時,傳統上對於需全職照顧小孩才是好媽媽的觀念,即不適用,媽咪應在釐清想法後選擇不被舊觀念所囿,且與其沉溺於對孩子的愧疚感,不如提升與孩子相處時的品質,例如:全心全意的陪伴、不滑手機或分心於別的事情。顧浩然心理諮商師認為,職業婦女不見得比全職媽媽輕鬆,媽媽無需以嚴格標準審視自己或讓不適用的社會期待困擾自己,反而應該調整心情,讓自己自在愉快,也讓寶寶因為媽媽的好心情而感覺快樂。托嬰的選擇當媽媽決定返回職場,寶寶能夠在日間妥善被照顧,更能讓媽媽安心上班,因此,建議在懷孕期間,可以主動探詢托嬰機構或優良保母,並勤於走訪,此外,若決定讓家中長輩代為照顧,也建議在產前就與長輩商討細節,例如:何時接送、飲食原則或伙食補貼等,儘量在寶寶出生前,充分討論與婉轉表達,先建立如何照顧寶寶的共識,才不會在日後有無法預期的不必要紛爭。尋求另一半的支持無論是選擇成為職業婦女或全職媽媽,另一半的支持能讓媽咪更堅定信念,若成為職業婦女的選擇面臨家中傳統長輩的質疑,先生的協助說明與支持,能讓媽咪的壓力減輕,但也建議媽咪,除了在抉擇上尋求先生的支持外,於產前與先生溝通日後共同照顧寶寶的分工也十分重要,因為唯有樂於在育兒生活中彼此合作的夫妻,才能讓親子關係或家庭氣氛更融洽。將情緒留在門外在外工作,有時不免產生一些情緒,無論是擔憂或不愉快,建議職業婦女應儘量避免將情緒帶回家,對於負面情緒,也需學習找到適合自己的紓解方式,以確保下班後回到家,寶寶無需感受媽媽的情緒風暴。享受成為全職媽媽寶寶的成長只有一次,為了不錯過寶寶的每個成長足跡,決定成為全職主婦常是許多女性的選擇,而只要掌握關鍵原則,全職媽媽的生活將更愜意愉快。避免感覺「犧牲」決定離開職場、專心育兒,媽咪肯定經過許多考量,但許多媽媽常覺得自己是為了家庭與孩子有所犧牲,甚至對於放棄工作仍抱有遺憾,顧浩然心理諮商師提醒,若媽媽對於放棄工作感到有揮之不去的遺憾感,在與孩子的互動上,容易於不經意的言語或行為中,讓孩子感覺需為「媽媽放棄工作」而負責,例如:「我為你放棄了這麼多」或「要不是因為你,我也不用放棄工作」等話語,都容易造成孩子心理上的負擔。建議媽媽要劃清界線,明白放棄工作是自己的選擇,孩子無需為媽媽的選擇負責,才能避免建立不健康的親子關係。經濟上的心理準備放棄工作,可能意謂著在生活中的開銷需仰賴先生的收入,因此建議媽咪,在寶寶出生前,預先與先生討論日後家中的開銷計畫,必要時,在產前帶著先生逛逛婦嬰用品店或賣場,讓先生了解育兒用品的價位與基本需求,能避免寶寶出生後,先生對於媽咪的日常開銷不諒解。適時放鬆為時時照顧新生兒的生理需求(約2小時換1次尿布、3~4小時餵一次奶),加上家事的照料,全職媽媽幾乎大部分的時間都與寶寶綁在一起,忙碌的生活讓全職媽咪很難為了自己的需求單獨外出或擁有獨處時間,因此建議除了尋求先生分擔育兒工作外,也能在需要時,請信任的其他家人幫忙短時間的照顧寶寶,讓自己偶爾也能獲得短暫獨處的放鬆機會,才不致讓累積的壓力傷害自己也傷害家人。愛自己的選擇顧浩然心理諮商師認為,在慎重決定後,每位媽咪都應接納自己的選擇,避免在決定後又否定自己、攻擊自己的決定,造成心裡莫大的壓力;建議媽咪只要在決定後,對該決定可能面臨的情境做好準備並好好面對,就能讓自己逐漸能夠輕鬆的做個快樂媽媽。※本文由媽媽寶寶授權提供,未經同意請勿轉載,原文:我懷孕了,應該放棄工作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