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31 新冠肺炎.周邊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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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31 新冠肺炎.周邊故事
疫情DNR 1/36.4%死亡案例簽DNR 放棄急救紅線在哪?
Omicron疫情爆發至今,累計死亡人數昨突破8千人,達8040人。分析國內致死率高原因,除高齡者染疫後多為重症,治療難度增加外,國內多名專家、醫師認為,DNR占比偏高也是原因之一。去年指揮中心分析死亡原因,有1成7簽署DNR,本報分析今年死亡案例數,簽署DNR比率已達3成6。DNR(Do-Not-Resuscitate),即拒絕心肺復甦術或維生醫療。指揮中心自5月6日起公布死亡個案說明圖卡中,在不施行心肺復甦術的案例以淺藍色字體註記DNR,疫情嚴峻之際,每天圖卡幾乎均一片藍字。到底有多少死亡案例簽署DNR?指揮中心並未提供數據,本報自行統計今年5月6日至7月30日,總計8023名死亡個案,其中2919人簽署DNR,占比達36.4%。 自今年5月6日到7月29日,公布7963名死亡個案,其中2902人簽署DNR,占比約36.4%。這些個案當中,大約58.2%逾80歲、60到79歲有32.7%、50多歲5.8%、20到49歲3.1%、有0.2%在20歲以下,其中女性占4成、男性達6成。簽署DNR者大多有共病,長者常見癌症、慢性腎病、中風、高血壓、心血管疾病、肝硬化、神經系統疾病等;青壯年常見癌症、慢性腎病、神經系統疾病等。但也有22個人沒有任何慢性病或其他共病,達0.7%。進一步分析其年齡,90多歲女性有6位、90多歲男性一位、80多歲男性5位、80多歲女性一位、70多歲男性兩位、70多歲女性一位、60多歲男性3位、60多歲女性一位、40多歲女性一位,還有一位男性僅30多歲。簽與不簽 放棄急救的紅線應該畫到那裡? 去年7月6日,指揮中心專家諮詢小組召集人張上淳曾在疫情記者會公布數據,當時雙北疫情大爆發,去年5月11日到7月4日共675人死亡,其中兩成簽署DNR,他曾說,「拒絕急救」個案是死亡率較高的原因之一,但隨即引發渲然大波,讓他於隔日公開致歉。台大兒童醫院院長黃立民說,在死亡確診個案中,逾三成六簽署DNR,比率偏高,這可能是導致台灣致死率高的原因之一,如指揮中心專家諮詢小組召集人張上淳去年所說的「有些人其實是可以救得回來的」。前疾管局局長蘇益仁認為,養護中心住民染疫致死率偏高,另一個主因為許多住民在住進機構時,就簽署了DNR同意書,一般來說,比率高達四五成,也就是一旦病情危急,就拒絕緊急處置,在染疫後,即使病危,只能「在地收治」,不會轉送大型醫院緊急搶救。DNR數據偏高 醫學會:確實可能是在不當時機推動所致台灣安寧緩和醫學學會理事長、台大醫院緩和醫療科主任蔡兆勳認為,光看數據占比,確實給人負面聯想,但今年DNR占比高,應與機構住民染疫率高有關。機構住民大部分抵抗力弱或經常住院,入住時幾乎都會例行詢問,如果病情發生不好的變化,是否需要送醫急救。現在民眾比較能接受善終觀念,大都會認為不要這樣折騰,希望可以選擇機構或家中過世。 再者,確診住院,家屬不能陪病,確實減少有以往家屬意見不合、臨陣推翻DNR的情況。國內累計近9千名確診死亡個案,蔡兆勳說,「確實可能有部分是基於各種原因,造成DNR應用時機不恰當所致,但現在回頭講,都是傷害了。」為此,從去年7月迄今,台灣安寧緩和醫學會兩度修正疫情期間DNR處置標準,擬定臨床指引。去年8月公布「台灣新冠肺炎安寧緩和醫療建議手冊第一版」,預計8月中旬則將發表第二版簡易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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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31 新冠肺炎.周邊故事
疫情DNR 4/聽護理師的勸 撤銷簽署DNR 她活著離開醫院
一名60多歲婦人被送至市立聯合醫院和平院區專責病房時,狀況不好,肺炎嚴重,且糖尿病、腎功能極差,在護理師說明講解下,簽了DNR,但其他護理師私下勸阻,撤銷簽署,願意病危時插管急救,一念之間,讓她最後平安出院。萬華爆發大規模社區感染,確診者年齡偏長,該名資深護理師說,不少年邁患者住院時心情低落,孤獨無依,有人自責將病毒傳給家人,有人則認為這次住院後,大概沒有機會走出醫院。此時,身體不舒服,難以靜下心來,又聽不懂安寧緩和等醫療專業名詞,只要醫護人員講解DNR時,提及「這是為自己好,也是為子孫、晚輩著想」,幾乎都同意、簽名,勾選急救時放棄插管選項。該名婦人正是典型個案,從防疫旅館轉至和平醫院時,血糖高達500,銅酸中毒,腎臟功能極差,如果持續惡化,就必須洗腎,自覺人生無望,住院之初就簽署DNR。該名護理師表示,嚴重呼吸衰竭患者如果插管急救,仍有機會一搏,約有三至四成可以救回,呼吸功能平均7至10天就會慢慢變好,「如果不處理,消極以對,當然不會好。」經過其他護理師私下勸阻,婦人這才點頭,更改DNR,而這個決定也救了她一命,幾天後因呼吸衰竭,醫師緊急施以插管,並積極用藥,使用類固醇,病情逐漸好轉,最後平安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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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31 新冠肺炎.周邊故事
疫情DNR 6/DNR推動多年 家屬不用再決定親人生死
台灣於2000年通過「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立法後,賦予國人臨終時可以選擇拒絕心肺復甦術或維生醫療(DNR),但疫情之下,簽署DNR似乎不這麼單純,反而像極了醫師的保命符。過去的年代,死亡是你我絕口不提的話題,超過20年DNR的推動,家屬對DNR多持正面態度。80幾歲老媽媽,原本是住在家裡、身體衰弱臥床的,因為確診送來台大醫院急診。當醫院評估要不要插管,幾位家屬子女都很猶豫,決策上遇到困難,但後來發現原來母親簽過DNR,他們很感謝母親曾經做過這個意願表達,他們也了解母親想法和個性特質,就轉而支持母親的意願。 在醫院期間,老媽媽剛好住在開設於家醫科的專責病房,當治療進展出現瓶頸,緩和醫療團隊就在尊重他意願的前提下,幫助她改善減少確診帶來的不舒服,例如痰多、呼吸喘等,盡量舒適。緩和醫療團隊會透過電話和視訊去克服家屬不在場的問題、取得家屬的共識。 當時老媽媽已經半昏迷,家屬都知道母親已經走到生命的最後了。她的一位女兒自己雖然沒有確診,仍自願到專責病房來照顧、陪伴母親。台大醫學院家庭醫學部主任蔡兆勳走進病房查房時,就會聽見女兒播放聖歌給母親聽,女兒說,因為媽媽是虔誠的基督徒,聖樂聲對他來說很重要,雖然已無法治療,母親聽到音樂聲仍會有一些反應。女兒陪伴大約一周後,老媽媽平靜地離開了。 緩和醫療團隊會告知病人的狀況,讓家屬放心家人有得到好的照顧和關懷、減少忐忑慌亂的心情,醫療團隊也會透過視訊或聲音影像,安排親人做最後的道別。由非確診家屬陪伴確診者走完最後一程,在台大家醫科專責病房已經有過幾例,剛好都是女性衰弱長輩,來陪伴的也都是女兒,這位老媽媽是最近半個月的例子。 和信治癌中心醫院血液與腫瘤內科資深主治醫師陳鵬宇表示,這2、3個月來,他所負責的專責病房共十幾名重症個案簽署DNR,在先前溝通過程中,都告知家屬「這不是放棄、放生,不會直接送殯儀館。」仍會提供該給的氧氣、抗生素、止痛藥等治療。日前收治一名近80歲、晚期肺癌的男性確診者,才住院,就喘個不停,預估只能撐上12天,本人及家屬均同意不插管、不電擊,希望走時沒有痛苦。 該個案女兒為比丘尼,急忙趕至醫院,希望父親死後祝念8小時,但礙於法規,必須立即處理大體。在院方通融下,她身穿隔離衣、戴N95口罩,進到安寧病房,完成臨終陪伴,父親安詳離世。陳鵬宇說,簽署DNR,不光只是為了讓當事人善終好走,也是讓家人沒有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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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31 新冠肺炎.周邊故事
疫情DNR 2/消彌爭議 安寧緩和醫學學會兩度修正疫情DNR處置標準
去年雙北疫情大爆發,700到800人死亡,期間北市聯合醫院仍力推DNR,引發爭議。今年更加嚴峻,4月迄今累積近8000多人死亡,其中3成多簽署DNR。為此,台灣安寧緩和醫學會兩度修正疫情期間DNR處置標準,擬定臨床指引,減少紛爭。「爭吵無濟於事,過猶不及的醫療都是錯的,問題是,如何拿捏才是正確的?」台灣安寧緩和醫學學會理事長、台大醫學院家庭醫學部主任蔡兆勳說,關鍵在於醫師如何診斷、治療、評估預後,除非判斷為末期,否則該插管還是要插管。蔡兆勳指出,疫情期間簽署「預立選擇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書」仍為預立概念,仍須先與病人及家屬充分溝通、討論,而非病人一到醫院即要求簽署,或簽署後,醫師不再進行心肺復甦術(CPR),這均為錯誤作法及觀念,如果病人可以救治,醫師也不會放棄救治機會。國內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立法推手、成功大學譽教授趙可式表示,疫情期間第一線的醫療人仰馬翻、兵荒馬亂,難以進行相關教育訓練,不能苛責醫護人員。至於在疫情期間,急診醫護讓病人簽署DNR,這是否恰當?趙可式表示,如果兩位專科醫師綜合評估病人年齡、多重共病、病情嚴重程度等,認為現代醫學難以救治且無法避免近期死亡,當然可以建議病人或家屬簽署DNR;但若無上述先決條件,只是單純染疫,就應積極救治,不應在這個時間點拿出DNR單子給確診者簽名。對於國內8000到9000名確診死亡個案,蔡兆勳說,「確實可能有部分是基於各種原因,造成DNR應用時機不恰當所致,但現在回頭講,都是傷害了。」新冠肺炎屬於新興傳染疾病,一開始需要很多嘗試性質的治療,邊走、邊觀察病情走向,如何幫助病人不要受苦到最後一刻,確實是一大難題。站在醫學會立場,希望強調「正確的事應怎麼做」,為此,去年8月公布「台灣新冠肺炎安寧緩和醫療建議手冊第一版」,由於今年染疫死亡個案較多,許多確診者不在安寧病房過世,為讓其他病房、未有緩和醫療訓練背景的醫護人員有所依循,預計8月中旬完成第二版簡易版,重點在於隔離病人照顧、過世病人家屬照顧、兒童照顧、居家醫療等層面。在兒童照顧部分,蔡兆勳說,去年雙北疫情幾乎沒有兒童死亡個案,但今年兒童染疫重症已經破百,且已20多名幼兒死亡,如何降低不必要的醫療處置,減輕病童痛苦,並減少家屬悲傷過度,這是重大課題。在隔離病人方面,今年確診人數逼近500萬大關,中症、重症患者也已經破萬,均需住院隔離,因此,有必要擬定相關指引,作為第一線醫護人員照顧時的參考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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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13 養生.人生智慧
陪伴的力量!林思偕:面對被預告死期的病人與家屬,「陪伴」是醫師所能做最好的事
在被醫師宣告預測了死期後,病人與病人家屬往往內心都會感到十分徬徨無助,他們需要嚮導。這時,若有醫師陪伴在身邊,會讓他們安心許多。林口長庚醫院醫師林思偕在臉書分享他的經歷,感嘆儘管在病人臨終之際,醫師無法幫助什麼,此時默默的「陪伴」也是醫師所能做最好的事。家屬想知道,病人是不是快走了?一位值班住院醫師, 在半夜三點打電話向他報告一位「危急」病人的狀況。那個癌末臨終的案例是他的病人。 他在醫學中心當腫瘤科醫師已經二十年了。他早已告知家屬要有心理準備, 病人也已簽DNR(病人事先簽署意願書或家屬簽署同意書)。 有什麼好恐慌的? 半夜叫他, 最好是有什麼重要的事。 「家屬想知道,病人是不是快走了?」 住院醫師囁嚅的說。出乎意料的,他竟然語氣平靜, 要住院醫師別緊張。慢慢說。「謝謝你通知我。」他說:「我立刻就到……」在蕭瑟的寒夜中開車,街道空無一人。他的思緒回到三十年前。三十年前還是醫學系學生,遇到房東先生心臟病病發那時,他唸醫學系二年級時,很窮,在學校附近找不到便宜的地方住。最後,一對好心的房東夫婦收留了他。這對夫婦沒有孩子,對他很好,房租隨便算。房東先生身體不太好,太太無怨無悔,辛苦照顧。某夜,房東先生心臟病病發,他在現場,但才大三,醫學知識不足,幫不上什麼忙。平常看診的家庭醫師,來看了一下,宣判病情嚴重,說「只是遲早問題」。幫病人打了一針嗎啡就走了。只留下房東太太和他一起啜泣。房東先生是不痛了,但過幾個小時後,轉為昏迷。此時已是深夜2點, 他不知道如何安慰房東太太,只好硬著頭皮,再聯絡家庭醫師,問問看。「他這是心臟衰竭末期 。不是告訴你他沒救了嗎?」睡意濃厚的醫師語氣有點不悦,說没兩句,就掛了電話。他愀然回到了房東太太身邊,只說醫師明早會來看。不久老先生便斷氣了。兩人毫無睡意,於是就一起坐在房東先生旁邊,共同回憶房東先生的種種往事,直到天明。後來他畢業,當醫師,成家;每年都會去探望房東太太,直到她93歲逝世……面對被預測了死期的病人 「陪伴」是醫師所能做最好的事回到現場,他安慰驚慌失色的值班醫:「這是你的第一次?」 年輕人點點頭。「對最親近的人而言, 這確實是最困難的時候。他們 在醫院走廊前後走動 , 被等待所折磨 ,想絕望的抓緊一些正在永遠失去的事物。 他們需要嚮導。」「只要靜靜的坐在瀕死病人的身旁, 就會知道這一刻既不痛苦也不嚇人。 只是人體功能一個和平的停止。」「就像一顆流星, 浩瀚夜空裡百萬光亮中的一點, 短暫的閃爍 , 終必消失卻那麼獨特, 讓我們體會有限的人生。」在這樣的時刻, 話語是太遲了。即使病人早被宣告没救,被預測了死期,「陪伴」,以一種超越語言的靜默,是醫師所能做最好的事。對於林思偕醫師的分享,許多人表示非常感動,留言回應說「好感動!家屬要的真的就是慌亂中的指引。」、「對病者或家屬來說陪伴就是最大的安慰」、「醫師除了醫術要精進,在心理層面也要給家屬支持,我覺得醫師真是難。」、「醫師的同理心對病人家屬也是種無言的安慰」、「每每看完林醫師的文章,總會不自主眼角泛淚,有溫度的醫德傳承,是由自身感悟才能散發,慈,悲,喜,捨,就是最好的能量寫照~」也有醫師在留言回應說「我在芝加哥當了三十幾年的麻醉醫師,看了這遍文章非常感動!我們當醫師最重要的是有同情心,當病人危急時,只要稍微留意病人及家屬給他們安慰可以有很大的效果!」。而台大醫院婦產科醫師施景中也分享自己的經驗:「今天碰到無預期胎死腹中的孕婦,我能了解她的感受。只要能夠,我也希望可以陪伴她們度過這個關卡。林教授的溫馨分享,我覺得他已經了悟生死,沒什麼可以擔心,沒什麼需要害怕,需要的只是陪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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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11 焦點.杏林.診間
醫病平台/佛教對生命末期產生的效應
【編者按】本週醫病平台有幸邀請三位本身分別是佛教、基督教與天主教的虔誠教徒,又是對生死學有深厚臨床經驗的醫學院教授,分享他們所觀察到宗教如何幫忙病人安詳往生的真實故事。陳榮基教授是最年長也是台灣早期投入安寧照護的學者,他首先介紹現代的安寧緩和醫療的發展,以及台灣佛教團體發展幫忙佛教信徒安詳往生的經過。接著林信男教授詳述自己的母親如何因為基督教的信仰,能在生命的最後以很堅定的口吻回答說:「我願意」,而能「直奔回家路」地安詳迎接死亡。最後趙可式教授以自己如何幫忙一位學術有成但不幸罹癌的年輕學者「臨終皈依」,最後能夠放下怨恨,帶著微笑奔向主耶穌的迎接,投入天父愛的懷抱,享受永生。 現代的安寧緩和醫療,起始於英國桑德斯(Dame Cicely Saunders)女爵士於1967年在倫敦開辦的St. Christopher’s Hospice(聖克里斯多福Hospice),希望提供癌症末期病人,協助他們沒有痛苦、很安詳的走。 我國於1990年由馬偕醫院淡水竹圍分院的放射腫瘤醫師鍾昌宏院長引進,命名為「安寧病房」,我於1995年在臺大醫院開辦「緩和醫療病房」。在眾多宗教團體,以及衛生福利部和健保署的大力支持下,欣見安寧緩和療護(Hospice palliative care)已在台灣蓬勃發展。 佛說阿彌陀經:「舍利弗,不可以少善根福德因緣,得生彼國。」一個人要能夠安詳的走完人生最後一里路(善終),必須在臨終時,回顧過去自己的生活,覺得這一輩子對得起自己,對得起社會、國家乃至地球(善生),才可以安心的走;同時,疾病的症狀能夠得到適當的醫療控制和照護,很多的情緒、焦慮、憂鬱要能夠緩解,這些就需要現代安寧緩和醫療的協助。 佛教蓮花基金會與台大醫院安寧緩和病房合作推動臨床佛教宗教師的培訓,使佛教的法師成為安寧緩和醫療團隊的重要成員。而靈性關懷協會的成立,使得佛教、天主教、基督教,三教九流,在同一團體內,共同推動善生善終的理念更加完善。不同宗教的臨床宗教師的參與,使安寧緩和醫療的靈性關懷更臻完美。 在臨床宗教師剛開始加入安寧團隊時,常會受到家屬或病人的拒絕。去年(2021年)我的一位九十多歲鄰居,在中午住進安寧病房,黃昏時已瀕臨死亡,而該病房的宗教師上午來病房時,這位老先生尚未住院,錯過了法師的引導。家屬居然到我家來請我幫忙找位法師來給病人開示。我透過蓮花基金會執行長的聯絡,終於找到法師排除她黃昏的行程,趕回病房給病人開示,讓他安詳的隨佛而去。家屬感激萬分! 安詳往生是基本人權,每個人都有權利要求安詳往生。我們國人又有壽終正寢的期待,醫院如何協助病人魂歸故里,回家壽終正寢,是一個重大的課題。根據黃愉真、黃勝堅、柯文哲在台大醫院外科加護病房的研究(2010),在三年內14,698 病人中,94.1%活著離開加護病房,而5.9%死亡。在死亡的873人中278人(32%)帶著氣管內管及呼吸器回家往生。顯示醫院中的重病病人只有三分之一可以回家壽終正寢,而且是插著氣管內管帶著呼吸器,搭救護車在痛苦中回家拔管後往生。 我的一位中學同學,在台大醫院加護病房(ICU)瀕臨死亡,家屬接受我的建議,在醫療人員的協助下,接受安寧療護,在醫院內安詳往生,才運回家鄉。他的兒子向我頂禮致謝。 台大醫院的加護病房已經設有一套臨終處置的標準作業程序(SOP),甚至可以在ICU的單獨病室內,由佛教臨床宗教師做簡單的宗教儀式(關了門,不會干擾其他床的病人),然後由醫師遵照病人的願望或家屬的要求,撤除氣管內管及呼吸器等,待病人停止呼吸及心跳,確認死亡後,再將遺體安詳地送到地下三樓很莊嚴的往生助念室,接受八小時的助念,讓病人在佛號聲中,安詳往生,蒙佛接引,前往極樂世界(或做完禱告後,回歸天堂) 。我的一位親家母就在這種SOP下,安詳往生。而且臺大醫院的助念室,由醫院自己管理,莊嚴隆重,不會受到葬儀社的干擾,生死兩相安。然後才帶著醫院開立的死亡診斷書,用救護車運送,回歸故里。 「諸法因緣生,諸法因緣滅」,緣起緣滅,佛教認為春夏秋冬與生老病死,就像花開花謝一樣,是自然法則。佛法注重因緣果報,累世的因緣,不斷輪迴成為佛法的重要理論基礎。而因果與輪迴也成了很多華人的重要觀念。「六道輪迴」包括天道、人間道、修羅道、畜生道、餓鬼道、地獄道。另有「十法界」包括佛、菩薩、緣覺、聲聞(阿羅漢)以及六道。我們無法選擇生到人間,也無法迴避死亡。死後又進入下一個輪迴。透過前幾世與今世累積的善業,追求向上提升到菩薩或佛的境界,就可脫離輪迴。惡業累積太大,就可能下墮地獄道。 不幸的是,死亡的過程往往要承受很多的痛苦,因此長年以來不斷有要求尊嚴死或安樂死的呼聲。如何維護病人的尊嚴死,安詳往生,而不必要求安樂死,就成為醫界的重要任務。 佛教認為人生充滿了苦。有「三苦」:苦苦、壞苦、行苦;有「八苦」:生苦、老苦、病苦、死苦、怨憎會苦、愛別離苦、求不得苦和五蘊熾盛苦。生老病死既是自然法則,又充滿了苦!在苦難的生活中,又不斷地造業,而在六道中輪迴,始終得不到離苦得樂的永生境界。 釋迦摩尼佛教導眾生要透過修行,以「信願行」,就是「以自己的志願力與行為力,使內心漸漸增上達到解脫成佛的最高目的」,脫出輪迴,投生各種佛國淨土。其中阿彌陀佛的極樂世界可能是淨土宗的佛教徒所最熟悉的。那是永遠不再輪迴,不再有生死,沒有痛苦永享快樂的世界。 基督徒只要相信上帝,「信者升天得救」,遵照上帝的教誨,相信耶穌,離開世間,就可以到上帝的天堂。佛說阿彌陀經則告訴我們說:「不可以少善根福德因緣,得生彼國。」 「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聞說阿彌陀佛,執持名號,若一日、若二日,若三日,若四日,若五日,若六日,若七日,一心不亂,其人臨命終時,阿彌陀佛,與諸聖眾,現在其前。是人終時,心不顛倒,即得往生阿彌陀佛極樂國土。」 當我們即將抵達生命終點之時,要能往生佛國,必須靠自己前生累劫及今生修持的善根,前生已經無法改變,今生若曾經努力善生,就可累積善根;所以無論在社會上擔任何種角色、職業,要能對得起自己,對得起社會,利人利己,多多行善。此外,經典告訴我們,如果最後能夠執持阿彌陀佛的名號,一日二日至七日,能夠一心不亂,即能蒙佛接引往生西方極樂世界。但是,很多人臨終時都在老病當中度過,當重病纏身時,要對抗病苦,可能很難做到一心不亂的唸佛。要在離世時獲得「善緣」,就是接受安寧緩和醫療。由許多宗教師(法師)、志工的介入,以靈性關懷提供殊勝的善緣,不只七天,而是更長的時間,幫助臨終者專心等候佛菩薩慈悲加祐,令心不亂,安詳往生極樂淨土。 安寧緩和醫療的原則,是希望提供一個沒有痛苦的死亡,承認死亡是醫療過程的一部分,要終止痛苦的折磨,最後順著疾病的自然過程,讓病人離開,而不去刻意干擾。 佛教與安寧緩和醫療有什麼關係呢?佛教認為生活就是修行,生病也是修行的一部分;而宗教的介入可以使臨終病人走得更安詳、更舒適。宗教師提供病人往生極樂淨土的最後助緣。 負責台大醫院安寧緩和病房的陳慶餘教授與法鼓文理學院校長釋惠敏法師,共同主持蓮花基金會主辦的臨床佛教宗教師(Clinical Buddhist Chaplain, CBC)的培訓,完成本土化靈性照顧架構,用「苦、集、滅、道」四聖諦的精神,來看病人歷經的過程。從病人開始得到癌症,或是無法治癒的末期疾病,在被告知病情時,即是痛苦的開始,希望他在宗教師的關懷下能夠接受死亡,能夠感念靈性的存在,依持佛法,安詳前往極樂世界。 病人家屬有些認為,未要求醫師急救而致親人往生,是否代表自己不孝或不愛?我覺得大孝與大愛,並不是不計親人的痛苦,讓醫師搶救到底,而是應該要親切的陪伴末期病人,協助他坦然接受疾病,減少他身心靈的痛苦,維護病人的尊嚴,協助他放下萬緣,安詳往生。 有些醫生認為,未經急救讓病人死了,是否代表醫療的失敗?其實人生終需一死,絕症病患(末期病人)的死亡並非醫療的失敗,未能協助病人安詳往生才是醫療的失敗。不做心肺復甦術的搶救(Do no resuscitation, DNR)並不是放棄病人,安寧照顧也不是放棄病人,反而是一種積極的醫療措施。醫療沒有「放棄」這兩個字,只有「拼」;有機會拼救命,把病人救回來,沒有機會就拼尊嚴、拼善終。協助病人善終是一個重要的積極醫療措施。 佛教教義,相信死亡並非結束,而是另一個生命階段的開始;佛教認為安詳的往生,是走向另一個更好的輪迴層級,甚至是跳出輪迴走向極樂淨土的重要條件。如果疾病已經走到末期,接受安寧緩和照護,保障安詳往生,保障善終,還隨時可以獲得宗教師(法師)的關懷與開示。應該是最符合佛教生死觀的死亡方法!在佛教的《淨土發願文》中提到:「若臨命終,自知時至,身無病苦,心不貪戀,意不顛倒,如入禪定。」當癌症或重症末期(若臨命終),我們如果能夠透過接受安寧療護,讓醫師告知病情(自知時至),提供適當的症狀控制(身無病苦)、精神支持(心不貪戀)與靈性照顧(意不顛倒),讓我們在宗教平和的氣氛中(如入禪定),安詳往生,不正符合了淨土發願文中的期待了嗎? 臨床佛教宗教師(CBC)遵循安寧照顧的理念,用同理心陪伴傾聽,逐漸獲得病人及家屬的接受,根據病人的情況,選擇念佛、數息、迴向、懺悔、皈依、禪定、眾善等法門,協助病人克服死亡恐懼,做好死亡準備;最後以臨終說法及助念,讓所有末期病患都能活得有品質、死得有尊嚴、生死兩相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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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9 新冠肺炎.台灣疫情
死亡創6月以來新低 羅一鈞:中南部已脫離收治高峰
指揮中心今公布新增的確診個案中,有147例中症、80例重症,死亡85例創下6月疫情以來的新低。死亡個案中有2例30多歲男性,皆無接種過疫苗,都有癌症病史,在染疫後出現肺炎、癌症共病,皆簽屬DNR。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表示,全台醫療量能目前都已脫離高峰,包括先前吃緊的中南部地區。羅一鈞表示,今日中重症共227例,累計輕症、無症狀99.58%。大部分死亡個案都有慢性病史,也未打滿三劑疫苗。同時,今日沒有兒童、青少年死亡個案。羅一鈞說,今日死亡的2例30多歲死亡男性,1例在6月14日發病確診,有咳嗽、流鼻水症狀,6月26日死亡,為肺炎併呼吸衰竭以及癌症轉移;另一例,6月25日因癌症住院治療,住院期間採檢為新冠確診,隔日就死亡,因為確診個案,所以仍列入死亡案例中。同時,針對醫療資源部分,指揮中心也公布過去1個月專責病房跟ICU收治趨勢。羅一鈞表示,全國收治人數今天首次降到6000人以下,先前最高點落在6月6日全國收治數7592人,經過幾週,一路從7千多降到6千多例。羅一鈞表示,本周降到6,000床收治數,六區收治數穩定下降,代表除了確診數脫離高原期,我們看到收治部分也脫離收治高峰,是全國皆然,北部很早脫離收治高峰,中南部也脫離收治高峰期。專責ICU收治數743人也是這個月最低點,ICU收治量也穩定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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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6 新冠肺炎.台灣疫情
增369例中重症個案134死 11歲女童重症、MIS-C已出院
國內新增369例中重症個案、134例死亡。其中新增一例兒童重症個案,為11歲女童,診斷為MIS-C。目前兒童重症個案累計69例,MIS-C增為14例。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表示,中重症個案包括222例中症、137例重症。1月以來中重症個案累計已1萬4881例,其中5401例死亡。今天新增重症,其中一例為兒童MIS-C個案,為11歲女童。個案於5月21日曾接種一劑疫苗,5月30日發燒就醫,快篩陽性確診,隔日退燒但全身起紅疹。6月4日再度高燒40.1度且有畏寒、頭痛、頭暈、咳嗽、喉嚨痛等感冒症狀,就醫服藥,但症狀未緩解。6月6日因腹痛、嘔吐、食慾活力降低前往急診,檢測發現血壓降低、發炎指數升高懷疑是MIS-C收治於加護病房。所幸病況好轉,已於6月10日轉出加護病房,並於14日住院。死亡個案年齡分布為30多歲至90多歲,127人具慢性病史、80人未接種滿三劑、75人超過80歲以上。最年輕個案為30多歲女性,本身有神經系統疾病史,曾接種三劑疫苗。6月13日快篩陽性,經醫師診斷使用口服抗病毒藥物Paxlovid,6月20日突然血氧下降、呼吸困難且發燒,收治於醫院使用瑞德西韋,但病況仍不佳,家屬簽立DNR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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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2 焦點.杏林.診間
醫病平台/永久植物人狀態病人之醫療照護決策 ──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字第2590號民事判決簡評
【編者按】非常榮幸透過「病人自主權利法」發起人楊玉欣前立委的幫忙,邀請到三位深入認同「病主法」的專業人士,回應兩週前(六月六、八、十日)三篇有關目前的醫療環境,有時醫療團隊仍會不得不做出違背「不傷害病人」的醫學倫理悲劇。希望「真理越辯越明」,經過多次的討論促成台灣社會更了解這問題,並且社會大眾能在意識清楚身體健康時,與家人討論自己將來面臨生命末期時,希望怎麼做或不要怎麼做的看法。養成這種民風之後,就不會再發生這種已經簽了「自主權利法」的合法程序之後,還要因為家人的「孝心」迫使醫療團隊違背病人,還是給予「臨終凌遲」。【延伸閱讀:醫病平台/讓人難以割捨的「臨終凌遲」,解套的關鍵在我們每一人】終於,法院必須直面最困難的末期醫療照護決策問題──永久植物人。…日前一起最高法院的判決引發國內醫療法巨擘陳聰富教授出聲評論,認為這是一件「令人悲傷」的判決。這件判決的爭議事實,表面上看來是末期病人家屬簽署DNR後又反悔,並在親人死後窮盡一切司法途徑,對所有醫護人員進行一段長達6年的司法折磨過程。但當我們走進判決書文字所描述的世界,我們看見了一場車禍,將一個年輕人帶進了「永久植物人」(Permanent Vegetative Status, 以下簡稱PVS)的悲慘狀態,也把一整個家庭(爸爸,媽媽,妹妹)帶進盼望─失望─絕望的死蔭幽谷;醫療體系耗費了大量的資源,但只能讓這個PVS病人藉著維生醫療科技(呼吸器,鼻胃管)而處於「非生非死」的存有狀態。據估計,臺灣有2800至4500位PVS病人,他們因為腦傷超過6個月以上而完全失去意識能力,必須倚賴維生系統而在養護機構中生存,一旦發生疾病,什麼是對這些PVS病人最合適的醫療照護?誰來為他們做決定?「死亡」在什麼情況下可能符合永久植物人病人的「最佳利益」呢?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字第2590號民事判決的真實爭點正是關於永久植物人病人的醫療照護決策問題。在這件個案中,年輕的PVS病人乃是一家地區醫院的呼吸照護病房住民,當醫院發現病人似乎有膽結石導致膽管阻塞引發黃疸時,通知天天來探望的家屬(病人之爸爸,媽媽),並詢問是否要轉院予以積極治療,但病人的父親,亦即本件的原告始終沒有正面回應,而病人之母親則明白拒絕轉院。因此這家醫院便依照其規模及設備予以症狀治療,除了點滴給予抗生素治療黃疸之外,發燒就給退燒藥,便秘就給瀉藥及塞劑,但病人並未好轉,而當病人因為病程發展至敗血症最後心跳停止時,醫院因為病人之母親已經簽立DNR,所以並沒有再對病人施予心肺復甦術。豈料,在病人過世後,病人之父親主張,醫院應該積極的將病人轉院治療,且其才是病人之法定監護人,病人母親所簽署的DNR無效,因而開啟了一連串的刑事與民事訴訟。刑事部分不起訴處分確定,而民事部分,審理的臺北地方法院以及臺灣高等法院均認為被告醫院以及醫護同仁對病人所提供之照護,符合醫療常規,病人的父親雖經法院裁定為病人之監護人,但母親卻是記載在病歷上的第一順位聯絡人,因此母親符合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的親屬身份,所簽署的DNR當然有效,故判決醫方勝訴。病人父親不服,上訴最高法院。顯而易見的,本件PVS病人父親和母親對整個醫療處置的意見是不一致的。母親知道她兒子植物人狀態是嚴重的,昏迷三年來,連眼睛都沒有睜開過,如果PVS病人根本不可能甦醒,又何必大費周章轉院積極治療他的膽結石呢?如果在機構內的就地治療無效,母親更進一步認為,臨終的CPR只是對兒子的「凌遲」,所以病人母親毫不猶疑的簽了DNR。病人父親似乎並不這麼想,但病人父親也不知道該如何決定,他雖然得到民事法院的裁定,定他為病人之監護人,但他並未向醫院表明,其在病歷上的聯絡人也只是第三順位(第二順位是病人妹妹),他或許對到底什麼才符合兒子的「最佳利益」也不知如何是好吧,這使得他忽視妻子貼在他門上的字條,他沒有接聽醫院打來的電話,雖然他自己先前也簽署過DNR,卻在兒子死後,對12位照護過兒子的醫師及護理師通通提出近乎報復式的醫療糾紛訴訟。最高法院忽視了對於PVS病人的醫療照護決策中,如何在「尊重自主」、「行善」、「不傷害」、以及「正義」的倫理原則下,來審視病人家屬的決定是否符合病人的最佳利益,反而循著一條錯誤的法律推理路線:「只有末期病人,家屬才能夠簽署DNR,因此系爭病人是否是末期病人需要有兩位專科醫師認定,事實審法院沒有釐清本案是否有取得專科醫師認定為末期病人,所以事實認定不清,發回更審。」最高法院的這個判決是個明顯錯誤的判決,首先,並非只有符合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的末期病人,家屬才能簽DNR。在醫療臨床實務上,各式各樣的病人都可能因為病程的進展,或不可預見的意外進入病危狀態而需要CPR,這時如果病人有事前的預立醫療決定指示,醫師當然就可以依照指示而行,但若沒有時,醫療常規都會詢問病人家屬意見,作為補充病人自主的替代決定(substitute decision)。以本件個案為例,病人是不是末期病人並不是重點,重點是,PVS病人根本欠缺對醫療行為的同意能力,因此,當病人有醫療需求時,醫師當然是尋求家屬的同意。真正的爭點是,如果家屬的替代決定違反了病人的「最佳利益」時,醫師是否有一積極的保護義務來阻止家屬的代理權之濫用呢?美國著名的Baby Doe 法案正是要處理當父母的親權濫用,以致影響到其嚴重殘疾新生兒的最佳利益時,國家應得以介入保護該新生兒。因此,本件的真實爭點應該是回到更早的時點去判斷:病人的母親拒絕將病人轉診至大醫院接受更積極的膽結石治療是否不符合病人的最佳利益?若是,則病人的父親作為監護人是否也殆於防止其母的代理權濫用?最後,才要問,如果PVS病人有被家屬「遺棄」之虞,醫師有何積極的作為義務來保護PVS病人的健康權及生命權呢?這些才是最高法院應該嚴肅面對的問題,但在本案中,其實相當容易回答。病人的父母都是盡責且關愛的父母,他們幾乎天天探望病人,病人母親並沒有拒絕醫療,只是拒絕轉診,醫院沒有任何理由需要懷疑家屬的意見,病人父親在喪子之痛後,將悲傷與哀痛遷怒於醫療團隊,一連串的濫訴舉動,殊不可採。最高法院的這個判決真的「令人悲傷」,民國99年的那場車禍奪去了死者「傳記性的生命」,105年的「敗血症」結束了死者「生物性的生命」,但悲劇卻一直延續,從105年起,死者父親提起刑事告訴,被不起訴處分後,又被再議駁回;轉而提起民事訴訟,一審,二審都敗訴,沒想到竟然在最高法院得到一個「發回更審」貌似勝訴判決。本案目前還在更一審中,被告有12位自然人的醫護人員,還有兩家醫院法人,想想這6年訴訟期間,這些醫護人員的身心煎熬,最高法院輕率的發回更審,給予死者父親一個虛幻的勝利期盼,也讓所有臨床醫護同仁無所適從,這真的令人悲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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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0 焦點.杏林.診間
醫病平台/讓人難以割捨的「臨終凌遲」,解套的關鍵在我們每一人
【編者按】非常榮幸透過「病人自主權利法」發起人楊玉欣前立委的幫忙,邀請到三位深入認同「病主法」的專業人士,回應兩週前(六月六、八、十日)三篇有關目前的醫療環境,有時醫療團隊仍會不得不做出違背「不傷害病人」的醫學倫理悲劇。希望「真理越辯越明」,經過多次的討論促成台灣社會更了解這問題,並且社會大眾能在意識清楚身體健康時,與家人討論自己將來面臨生命末期時,希望怎麼做或不要怎麼做的看法。養成這種民風之後,就不會再發生這種已經簽了「自主權利法」的合法程序之後,還要因為家人的「孝心」迫使醫療團隊違背病人,還是給予「臨終凌遲」。日前拜讀醫界前輩方震中主任所寫「如果沒有簽署不施行心肺復甦術,是否每人死亡前均要接受心肺復甦術?」一文,開頭提及60多歲女性癌末病人,因病情惡化而急救插管,意識呈深度昏迷。主治醫師多次表達不建議積極治療,卻因家屬拒絕簽署不急救同意書(DNR),要求醫師全力救治,導致病人最終接受高達8次的心肺復甦術(CPR)後才離世。這樣的案例令人遺憾,也令人格外心疼病人臨終前的受苦處境,然而類似的情形正在醫療現場持續發生。安寧之母趙可式老師曾在一次訪談中分享一位53歲癌末婦女的故事,這位媽媽先前表達不急救的意願,但當她意識昏迷後,遠在美國的女兒堅持救到底。直到媽媽離世,女兒趕回醫院,目睹媽媽全身插滿數十條管子、滿臉是血還沾染了枕頭的「慘狀」,嚇得跌坐床邊痛哭失聲,一輩子都活在愧疚與悔恨中,永遠無法釋懷。這些令人遺憾的故事正深刻提醒我們:真正的愛,不該是讓疾病痛苦難耐且無法治癒的親人,繼續接受無意義地治療,病榻纏綿拖磨度日,而是當生命自然到了該走的時候,學會放手,讓親人好好離開。然而,放手不是容易的功課,尤其要在醫療現場危急時刻做出重大決定,家屬不僅陷入掙扎,還可能因為意見分歧導致家庭失和。最終,沒有尊嚴又必須承受痛苦的依然是病人。我們不禁要問,有沒有更好的做法能夠解決這些問題?2019年上路的《病人自主權利法》(下稱病主法)期望給出更好的答案:讓生死攸關的醫療決策權回歸病人手中,由病人在意識清楚時事先簽署「預立醫療決定」(advance decision, AD),自主決定想要的醫療處置與善終方式。簽署前,本人必須攜帶一位二親等內的家屬,到特定醫院、診所進行預立醫療照護諮商(advance care planning,ACP),瞭解各種醫療照護選項的內涵,並透過家庭溝通的過程讓家人理解自己的想法,讓家屬免於做決定的負擔,也讓病人的善終權獲得更周全的保障。事實上,病主法不只期望改善病人無法善終的處境,更希望強化病人在醫療過程中的主體地位,保障病人的醫療自主權。為何需要這麼做?因為人一旦成為病人,就容易落入柯文哲市長所說的「雙重弱勢」處境,在各種權利關係不對等的互動中失去自主性,成為被代言、被決定的角色。蘇一峰醫師曾以「醫生,請你不要告訴我爸他得了癌症」為題,描述家人隱瞞父親病情的真實故事,這正是病人自主權受侵害的典型案例。為此,病主法明文規範病人擁有最優先的知情、選擇與決定權,家屬等關係人只能基於輔助性質,協助病人知情及表達同意。此外,病主法的預立醫療決定只能由本人簽署,包括家屬在內的任何人都不能推翻或更改,以確保病人自主意願能夠真正被落實。病主法不只著眼於提升病人的主體意識,也同時考慮到醫療人員專業自主權應獲得尊重的情形。近年,醫療現場經常發生病方意見凌駕於醫師專業判斷之上的狀況,誠如方震中主任所說:「醫師對於病人或家屬的要求急救(用盡所有方法救到底),幾乎沒有人敢拒絕,醫師都害怕與家屬產生糾紛甚至對簿公堂」,醫病之間的緊張關係不言可喻。為此,病主法其實蘊含「促進醫病關係和諧」的理念。病主法起草人孫效智教授多次為文指出,病主法希望兼顧醫病之間互為主體的平衡與尊重,因此相關規範中其實帶有「雙向不強制」的精神,亦即:醫師認為不恰當的,病人或病方不能要求一定要做;醫師認為該做的,病人或病方仍有權拒絕。這樣的精神從病主法第4條也能看出:病人只能就醫師提供的醫療選項進行選擇,若醫師從客觀證據角度認為不適合者,病人與家屬都不能強迫醫師執行。進一步從尊重醫師專業自主權的角度,呼應方震中主任的主張,醫師應有客觀判斷並依其專業提供病人「適當」處置的空間,即使在急救情形下也不例外。《醫療法》第60條提到急救時寫的是先予「適當之急救」,此急救並未特指一定要做心肺復甦術,由此來看,醫師應有判斷是否給予心肺復甦術(或給予其他合適處置)的權限。不過,由於相關議題涉及《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病人自主權利法》與相關法規針對急救義務及其但書的規範,與醫學倫理的急救義務觀點是否相容的問題,影響層面廣泛,建議衛福部應主動召開公聽會或研討會,邀集專家學者及相關醫學會共同釐清疑義,尋求解方。病主法自2019年上路至今已滿三年,尚未褪去新生之時的理想樣貌,能否真正改善醫療現場既有的困境,這不僅需要在專業層面藉由各科醫療人員及跨領域專家持續對話、反饋問題,以滾動式完善政策制度,更需要你我在社會層面鼓勵更多人起身力行,成為社群裡帶頭討論生死話題與醫療決策的先鋒者。善終需要準備,需要行動,更需要我們敢於為自己做主、為生命負責的魄力,只因生老病死從來不是別人的事,而是我們每個人終將面對的人生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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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0 焦點.杏林.診間
醫病平台/讓以愛為名的悲劇不再發生——尊重病人自主與醫師的專業判斷
【編者按】台灣在2000年訂定了「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給予「不施行心肺復甦術」(DNR)的法律地位;接著在2019年通過實施「病人自主權利法」,使國民得以生前預立醫療決定,以避免死前遭受生不如死的無效醫療。然而事實上,在目前的醫療環境,醫療團隊許多時候仍不得不違反醫學倫理「不傷害病人」的原則。一位急診醫學的資深醫師提出一個真實病例,與癌症奮鬥多年的末期病人在最後昏迷狀態下,因為家屬拒絕簽署DNR,使醫師不得不做了不只一次的急救。一位法律教授以「一件令人悲傷的裁判」,寫出一個病人父母已經簽署DNR,但醫院及醫師仍然被告,最高法院以薄弱的理由,廢棄原本醫院與醫師勝訴的高院判決。最後一位幫忙病人預立醫療決定的身心科醫師,以其專業寫出「讓以愛為名的悲劇不再發生——尊重病人自主與醫師的專業判斷」的呼籲。希望這幾篇文章可以激起各界更多的省思討論,最後能使台灣社會、法律、醫界對這重要的議題得到更好的共識。這是一個每天都在醫院發生的事情,正當您看這篇文章的時候,在醫院的某個病房就在上演這樣的情節。故事裡的人通常是已經重病無法挽回的病人,悲傷欲絕的家屬,深陷醫學倫理兩難的醫療團隊。但是大家猜看看這三方面—病人、家屬、醫療團隊—誰才是主角?吳先生77歲6年前診斷出癌症,經過一連串的治療,病情穩定了五年多。很不幸半年前疾病再度復發,而且這次病情反撲又快又猛。所以當醫師跟吳先生說明病情時,吳先生在太太面前跟醫療團隊說,這幾年的治療很辛苦,他不想再這樣子拖下去,他也知道家人捨不得他,所以他會再次嘗試治療看看。可是萬一這一次的療程效果不好,他寧願選擇緩和安寧照顧,讓自己可以好好地走完人生最後一程,因此也完成了選擇不急救(DNR)以及接受安寧緩和照顧意願書的簽署。之後吳先生跟他的疾病奮鬥了一段時間,可惜似乎癌症佔了上風。最近半年吳先生幾乎都在住院,近三個月因為疾病的影響,人非常的虛弱也常常意識不清,可是如果醒來就會眼中帶著淚,要求陪伴的家人放手讓他可以離開。吳先生除了整天臥床,也無法自行進食,需要依靠鼻胃管與點滴來給予營養。再一次的感染發生了敗血性休克與呼吸衰竭,吳先生再次被送到加護病房。這一次,吳先生需要緊急的插上氣管內管,用呼吸器來維持他的呼吸。這時候醫療團隊陷入兩難,依照吳先生意識清楚時自行簽署的不急救(DNR)與接受安寧緩和照顧意願書,目前吳先生的確到了疾病末期,應該要遵照病人自己的意願,不做氣管插管、氣切,而轉由安寧緩和團隊接手照顧,讓吳先生沒有痛苦的走完生命最後一程。可是太太卻表示雖然他很想遵照先生的意思,但是兩個兒子有不同的意見,小兒子了解爸爸的辛苦,尊重爸爸做的選擇;但是大兒子卻覺得如果在這時候「放棄」維生醫療,就好像是自己殺了爸爸一樣,他希望爸爸可以多活一天是一天,即使身上必須插滿管子,而且吳先生應該也沒有機會再醒過來,他還是堅持醫療團隊必須用盡所有方法「救到底」。吳先生後來也做了氣切,在生命最後的兩個月,身上插滿了管子,為了維持血壓,醫療團隊必須給予充足的水分,但是病人在病情很差的時候身體根本代謝不了這些水分,所以當家屬來探視病人時,問醫療團隊說為什麼病人會腫成這樣,身上有傷口的地方也一直冒出水,醫療團隊也只能很無奈的說,那是為了維持血壓不得不的措施。吳先生終究沒有醒來,奇蹟也沒有出現。他在加護病房一堆維生機器的陪伴下,過世了。醫療團隊在這過程中盡力與家屬溝通,希望可以減少無效的醫療對吳先生產生的痛苦,也猜到了大兒子應該是捨不得父親離世所以無法放手,所以醫療團隊找了社工、心理師,最後會診了我這位身心科醫師。我還記得大兒子一開始還勉強保持禮貌,對我說,他知道我要說什麼,可是他勸我不要浪費彼此的時間,他說我是精神科醫師,應該理解他對爸爸的感情,他是沒有辦法放手的。他知道爸爸正在受苦,可是他沒有辦法接受自己沒有盡所有的方法,再怎麼樣他都希望爸爸還是有呼吸心跳,即使多一天都好。我記得我問過他,如果是他自己遇到這樣的情境他會怎麼選擇,他回答我說,如果是他自己他會選擇不要急救,他希望沒有痛苦的離世,可是這個是他爸爸,他一定要奮鬥到底。後來他乾脆拒絕我的探訪。病人過世後,我問了醫療團隊這個大兒子在病人過世時有什麼樣的反應,醫療團隊說他來見父親的時候倒是十分鎮定,平靜地幫病人辦理後續的手續。很可惜,我沒有機會再去關心這個大兒子,在父親離世後過得好不好,不曉得會不會在午夜夢迴,對於自己違反父親意願的決定,讓病人在過世前受盡折磨覺得不安。而他告訴我的,如果是他自己遇到生命末期,他會選擇不急救、不要用人工的方式去維持生命,但是對於父親,因為愛,他沒辦法放手。即使最後因為這樣的醫療決策,跟媽媽還有弟弟也鬧翻了,他還是堅持自己的做法。這讓我想到前幾年看到的一齣劇集《你的孩子不是你的孩子》,望子成龍成鳳的父母,用自以為是的價值觀與方法,以愛之名,逼迫著孩子,結果反而讓孩子受盡痛苦。我不會懷疑人們對家人的愛,可是如果因著我們的愛,變成「只有我才知道你需要什麼」、「因為我愛你,你要照我的方式來」,會變成很恐怖的事,尤其是生死大事。當有一些急症發生而造成病人生命垂危,家屬對於醫療團隊提出DNR選項陷入困難抉擇的時候,我會提醒家屬,其實醫療團隊會提出來,就是因為醫療團隊判斷,即使經過急救病人可以暫時恢復呼吸、心跳、血壓,但是對於他的生命延續可能沒有太大意義,甚至很大可能會變成昏迷或植物人,醫療團隊才需要提出來討論;如果經過搶救預後會很好,醫療團隊根本不需要跟家屬討論這個議題,直接就會給病人最適切、最好的治療。我們都期待最好的結果,可是萬一結果不如預期,病人變成嚴重失能、植物人、長期昏迷,病人是最受苦的人。很難過地看到陳聰富教授寫的真實法院判例「一則令人悲傷的判決」,這個也是常常讓現場的醫療團隊陷入困難的原因,如果簽署了不急救同意書都還能告醫療團隊,那醫療團隊也只好違背專業與醫療倫理的判斷,做足那些會令病人痛苦的無效醫療。所以不只《你的孩子不是你的孩子》,「你的家人也不是你的家人」。尤其是病人,這些加諸在他身上的「治療」,那種感受只有他自己才知道。希望藉由此文能讓大家多多的反思,有時候我們的愛與好意,如果沒有尊重、了解與智慧,反而會帶來的是痛苦與災難。臺灣目前有安寧緩和醫療條例以及病人自主權利法,都是希望可以保障病人的醫療自主權,但在現實醫療環境中,期望社會大眾、司法體系對這個議題能有更深的反思與共識,讓以愛為名的悲劇不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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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08 焦點.杏林.診間
醫病平台/ 末期病人DNR 的決定
【編者按】台灣在2000年訂定了「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給予「不施行心肺復甦術」(DNR)的法律地位;接著在2019年通過實施「病人自主權利法」,使國民得以生前預立醫療決定,以避免死前遭受生不如死的無效醫療。然而事實上,在目前的醫療環境,醫療團隊許多時候仍不得不違反醫學倫理「不傷害病人」的原則。一位急診醫學的資深醫師提出一個真實病例,與癌症奮鬥多年的末期病人在最後昏迷狀態下,因為家屬拒絕簽署DNR,使醫師不得不做了不只一次的急救。一位法律教授以「一件令人悲傷的裁判」,寫出一個病人父母已經簽署DNR,但醫院及醫師仍然被告,最高法院以薄弱的理由,廢棄原本醫院與醫師勝訴的高院判決。最後一位幫忙病人預立醫療決定的身心科醫師,以其專業寫出「讓以愛為名的悲劇不再發生——尊重病人自主與醫師的專業判斷」的呼籲。希望這幾篇文章可以激起各界更多的省思討論,最後能使台灣社會、法律、醫界對這重要的議題得到更好的共識。在最近的一則法院判決 ,病人父母已經簽署DNR,但醫院及醫師仍然被告,且最高法院以薄弱的理由,廢棄原本醫院與醫師勝訴的高院判決,是一件令人悲傷的裁判。本案病人於99年6月間因車禍受傷,導致外傷性腦出血及頸椎骨折,進行手術;於同年7月2日因無法脫離呼吸器,接受氣管切開手術住院治療,同年10月4日轉院至林口長庚醫院。出院後復於102年1月25日因腦出血,轉送林口長庚醫院;於同年3月9日因意識昏迷,無自主呼吸能力,無法脫離呼吸器,轉至秀傳醫院呼吸照護病房接受治療。病人於105年3月24日晚間出現黃疸及發燒症狀,發現膽道阻塞,又於同年4月24日出現高燒不退、血壓降低、心跳不穩、四肢冰冷、五天未排便之症狀,瀕臨死亡;於同年5月1日病情惡化。病人的父親主張,病人並非重症不可治病患,亦未經具相關專科醫師資格者診斷確為末期病人,被告醫院竟違法令病人的父母簽立DNR。病人於同年5月2日下午8時心跳突然停止,被告醫院未進行心肺復甦術等急救措施,並拔除病人之生理監視器及呼吸器,致病人因敗血症而死亡。(以下稱「DNR不急救案」)本案的爭執在於,被告醫院由於病人家屬已經簽署DNR,因此未對病人進行急救措施,是否違法?高等法院認為,病人家屬既然已經簽署DNR,因此被告醫院未進行急救,並無違法之情事。但最高法院認為,依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第7條第1項、第2項及第3項規定,病人應由二位相關專科醫師診斷確為末期病人,且經本人或一位最近親屬出具意願書或同意書,始能不施行心肺復甦術。本案診斷病人所罹病情之醫師是否具相關專業領域之專科?病人之父母得為其書立DNR之依據何在?高等法院並未說明,因此發回更審。依安寧條例規定,病人應由二位相關專科醫師診斷為末期病人,且經本人或一位最近親屬出具意願書或同意書,始能不施行心肺復甦術。反面言之,如病人未經專科醫師診斷為末期病人,或病人或其親屬未出具意願書或同意書,醫院或醫師即有急救的義務。此項解釋,與醫學倫理上無效醫療的概念,相互抵觸。依據醫學倫理上的「不傷害原則」,及避免醫療資源浪費的「正義原則」,急救如屬無效醫療時,再為急救,不僅對病人無益,甚至有害,因此醫師並無進行無效急救的倫理上義務。在邏輯上,如果急救對於病人已經無效,亦即縱使進行急救,病人仍然會發生死亡的結果,則醫師不進行急救,與病人死亡之間,即無因果關係。因為醫師進行急救或不進行急救,均將發生病人死亡的結果。此項醫學倫理上的規範與邏輯推論,不應因安寧條例的規定而被破壞。申言之,安寧條例規定,不施行心肺復甦術必須具備一定要件,是屬於「違法性」的規定。也就是說,如果病人非屬末期病人或無意願書或同意書時,醫師不為急救的「不作為」,違反法律規定,屬於違法行為。然而,法律上的侵權責任,除被告的行為具有「違法性」外,不法行為與損害之間還必須具有「因果關係」,賠償責任才會成立。違法性與因果關係是二個不同層次的問題。如果醫師的違法行為與病人損害結果的發生,不具有因果關係時,醫師仍然無須負責。因此,如果醫師依據其專業判斷,急救對於救治病人已無實益,醫師因此不進行急救,由於不急救與死亡之間欠缺因果關係,他對於病人的死亡無須負責。從而,醫師不為急救是否符合安寧條例的規定,其區別在於:在符合法律規定時,醫師不為急救為合法行為;反之,在不符合法律規定時,醫師不為急救為違法行為,但如果醫師能舉證證明,病人的病情已經處於縱使進行急救,仍然會依其原有病程導致死亡,也就是不急救與病人死亡之間不具有因果關係時,仍然可以免責。在前述的「DNR不急救案」,病人親屬已經簽署同意書,但事後反悔起訴請求醫師賠償。最高法院要求醫院舉證有「二位專科醫師」,且「病人確為末期病人」。因此醫院必須負責證明現場負責醫師是「與診斷病人所罹患傷病相關專業領域之專科醫師」,及病歷關於病情的記載,足以判斷病人為末期病人,提供法院認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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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06 新聞.杏林.診間
醫病平台/ 如果沒有簽署不施行心肺復甦術,是否每人死亡前均要接受心肺復甦術?
【編者按】台灣在2000年訂定了「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給予「不施行心肺復甦術」(DNR)的法律地位;接著在2019年通過實施「病人自主權利法」,使國民得以生前預立醫療決定,以避免死前遭受生不如死的無效醫療。然而事實上,在目前的醫療環境,醫療團隊許多時候仍不得不違反醫學倫理「不傷害病人」的原則。一位急診醫學的資深醫師提出一個真實病例,與癌症奮鬥多年的末期病人在最後昏迷狀態下,因為家屬拒絕簽署DNR,使醫師不得不做了不只一次的急救。一位法律教授以「一件令人悲傷的裁判」,寫出一個病人父母已經簽署DNR,但醫院及醫師仍然被告,最高法院以薄弱的理由,廢棄原本醫院與醫師勝訴的高院判決。最後一位幫忙病人預立醫療決定的身心科醫師,以其專業寫出「讓以愛為名的悲劇不再發生——尊重病人自主與醫師的專業判斷」的呼籲。希望這幾篇文章可以激起各界更多的省思討論,最後能使台灣社會、法律、醫界對這重要的議題得到更好的共識。60多歲女性在七年前診斷為肺腺癌接受化療及標靶治療。在四年前肺腺癌轉移到腦膜,在兩年前轉移到脊椎。這一次入院治療後,因病情惡化而急救插管轉入加護病房。主治醫師多次說明,病人的病情已是末期,意識呈深度昏迷,不建議做積極的治療,建議家屬接受安寧照顧及簽署不施行心肺復甦術(Do-Not-Resuscitate,DNR)。但家屬拒絕簽署DNR,要求一定要全力救治。由於病人家屬不願意簽署DNR,醫師被迫進行急救,結果病人接受了8次的心肺復甦術後才過世。大多數醫師及病人家屬都認為如果病人心跳停止,除非根據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簽署DNR,不然就要接受心肺復甦術。又有人提出醫療法60條:「醫院、診所遇有危急病人,應先予適當之急救,並即依其人員及設備能力予以救治或採取必要措施,不得無故拖延。」因而認定心肺復甦術(急救)是心跳停止時的必要的救治措施。但事實上心肺復甦術並非對所有心跳停止之人都有起死回生之功效,心肺復甦術有其醫學上使用的對象及不應使用的對象。換言之,心肺復甦術是病人心跳停止時處置的一個選項,而不是對每位心跳停止病人都要進行的處置。因此在歐美各國都建議不應完全由病人來選擇是否接受心肺復甦術,醫生也有權決定是不是應該給予心肺復甦術。甚至在英國,情況緊急時如醫師不在場,授權資深的護理師來判斷是不是需要做心肺復甦術。歐美各國的醫學倫理專家也都認為,如果心肺復甦術的處置是一個無效的醫療,是不應該給予的。我國在民國89年訂定了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給予DNR的法律地位。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第7條規定不施行心肺復甦術或維生醫療,應有病人本人或家屬簽署DNR。如以法律條文字面上的解釋,在醫療處置過程中沒有醫師判斷是否應給予心肺復甦術的權限。醫師對於病人或家屬的要求急救(用盡所有方法救到底),幾乎沒有人敢拒絕,醫師都害怕與家屬產生糾紛甚至對簿公堂。常見的情境如:獨居老人或病人與親人長久失聯,病人在意識清醒前若沒有簽DNR,等到病人意識不清且病況危急時,醫療人員均須費盡心力尋找可能簽署DNR的家屬來簽DNR。如果最後沒有辦法依照安寧緩和醫療條例來簽署DNR,病人雖為末期疾病,醫師必須給予心肺復甦術。醫師被要求「依法行醫」反而違反了醫學倫理的原則,給予了無效的醫療。不但對病人無益反而可能有傷害(心肺復甦術可能造成病人的肋骨斷裂等傷害),另外也浪費了寶貴的醫療資源。根據臺大醫院院史記載,高天成院長於民國53年7月27日起意識不清依靠呼吸器維生。8月13日上午10時,臺大醫院高級主管與高院長家族開會,決定停止使用呼吸器。上午11時拿開呼吸器,高院長於下午1時7分逝世。在58年前,沒有安寧緩和醫療條例,沒有法律規範如何可以撤除呼吸器。我們的前輩老師就依照大家心中的共識準則(醫學倫理),進行了十分痛心但正當的撤除呼吸器行動。在民國89年訂定安寧緩和醫療條例前,我們也會在與病人或家屬的良好溝通後,在病人心跳停止時不給予心肺復甦術。各種的醫療法律訂定幫助我們遵循醫學倫理,但法律訂定無法面面俱到,「依法行醫」反而造成了違反醫學倫理的結果。給予醫師在醫療處置過程中判斷是否應給予心肺復甦術的權限,並不會犧牲病人權益,因為醫師一定是在有充足證據的情境下,才敢不給病人心肺復甦術。無效甚至有害的心肺復甦術不屬於醫療法第60條之「適當急救」,不給予這些治療才是符合醫學倫理準則的行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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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30 新冠肺炎.台灣疫情
長照住民防疫最脆弱一群 機構照護員:只有慘字可形容
「染疫長輩從長照機構被送進醫院,因為醫院照顧人力也吃緊,長輩就在醫院往生了......。」高雄市長期照護機構聯合協會理事長林文雄娓娓道出長照機構在疫情風暴下的困境,住在機構的長輩通常體弱,成為弱勢中的弱勢,伴隨失智、行動不便、慢性病等不利因素,面對來勢洶洶的病毒,成為難以承受的一群人。林文雄說,長照長輩一旦確診,最讓人擔心是演變成中重症,通常會將長輩送進醫院治療,但護士人力也吃緊,加上不一定能請到照服員,長輩拍背、翻身、洗澡等都成問題,「長輩同時面臨孤獨、陌生、無人照顧等多重困境」,在沒有妥善照顧下,部分長輩無法挺過病毒襲擊,來不及和家人好好道別便離開人世。「這不是醫院的錯,更不是護理師的錯,在大量人員染疫下,大家都是受害者。」林文雄說,目前高雄看護價格從一天2600元漲到5、6千元,還可能請不到人,護理師職責是提供醫療協助,在人力不足下也兼做生活照顧,如換尿布、翻身等,「不可能做到無微不至,畢竟等著救命的人太多了。」林文雄說,過去兩年台灣疫情守得不錯,長照機構得以在安穩態勢下通過考驗,長照機構挑戰才剛開始,機構照服員有正常社交生活,回到社區、家中都可能染疫,不少無症狀的人因此傳染給機構住民,這種狀況在小型長照機構更加明顯。防疫期間長照機構無法會客,不少家屬看到機構打來的電話,總是心頭一驚,深怕接獲壞消息。高雄陳姓女子說,最近接到機構來電,告知八旬婆婆確診了,醫生要投抗病毒藥物,需要家屬簽字同意,機構工作人員仔細說明染疫狀況,也對家屬表達歉意,陳女告訴對方「您們辛苦了,沒人願意染疫。」陳女說,她自己也確診在家居隔,能體會染疫心情,「再小心都可能確診,機構要照顧那麼多人,壓力可想而知。」台東縣陸續有多家長照機構發生集體染疫事件,一名不願具名的家屬說,長輩確診後送醫急救不治,雖然心很痛,但家人年紀大、生病住機構很久了,「已看開了!」遇到了只能面對,考量照顧機構平時照料很認真,發生不幸後也用心協助家屬,不方便再抱怨什麼。住台北市、單身的林姓女子和八旬母親相依為命多年,四年前母親中風失能後,考量沒有其他親人可分擔,不得不將母親送往安養院,她努力工作賺錢。她說,這兩年疫情嚴峻,養護中心有探病管制,她試著向無法言語的媽媽解釋為何最近比較少探視,「但每天躺在病床上的老人,哪知道什麼叫COVID-19?」露出一種「妳是不是不要我」憂愁眼神,讓她難過不捨。精神科醫師蘇偉碩說,長照機構長輩通常年紀高,又有失智、慢性疾病,加上被限制行動,居住密度高等,多重不利因素,染疫風險比居住家中長者高,加上照服員在社區跑來跑去,很難抵擋病毒入侵,機構長輩成為最脆弱一群,通常一人染疫就全數淪陷。另一名精神科醫師沈政男表示,近期確診死亡人數約有二成七來自安養機構,主因是長照機構住民疫苗注射率偏低,建議投藥速度要加速,才能降低長者死亡率。沈政男說,會送到安養院的長輩多是家中無法妥適照顧者,有些家屬對疫苗、投藥都排斥,對醫療行為較為消極。也有不少長者無行為能力,且簽署DNR(不施行心肺復甦術),這些都是死亡率偏高因素。「生命中每個階段都有權享有妥善醫療」,沈政男認為,機構應善盡說服告知責任,盡量說服家屬讓長輩施打疫苗,才能降低死亡率。高雄大寮區一家長照機構日前出現群聚感染事件,市府依據分艙分流原則,中重症者移出就醫,其餘採輕症工作人員照顧輕症住民,無症狀者照顧無症狀住民等方式因應。衛生局表示,現已建立「快速反應部隊」機制,一旦住民確診,可立即採取投藥等處置,掌握治療先機。高雄市長陳其邁說,長照機構防疫是重中之重,3周前,高雄人口密集機構已啟動快篩,把可能染疫風險降到最低,高雄154家老人福利機構工作人員一周要快篩3次、64家護理之家等一周要快篩2次。一名長照機構照護員說,長照機構發生群聚,只有「慘」字可形容,行動不便、抵抗力差老人家避無可避,深怕社區病毒傳進機構,門禁森嚴,謝絕家屬探視,畢竟對抗的是看不見的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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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27 新冠肺炎.台灣疫情
今年染疫亡近千例!今增126死 12歲男童肺炎併呼吸衰竭病歿
國內確診死亡數連續3天創新高,繼5月25日增76死、5月26日增104死,今5月27日增加126死。指揮中心指出,新增126例死亡中,年紀最小為12歲男童,死因爲肺炎併呼吸衰竭。今新增343例中重症,也新增1例兒童重症,為5歲女童,染疫後疑似腦炎、呼吸窘迫,目前正在加護病房治療中。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表示,今年中重症已超過4000位,其中931例死亡,輕症/無症狀比例99.75%,中症比例0.18%,重症比例0.07%。今新增死亡126例,年齡介於12歲至超過90歲,當中有慢性病者共113人,其中85人沒有施打三劑疫苗,年齡超過80歲有73位。羅一鈞說,死亡病例中最小為12歲男童,未接種疫苗、有遺傳性神經系統疾病,長期臥床使用呼吸器,染疫後出現發燒、肺炎,死因為肺炎併呼吸衰竭過世,有簽署DNR(不實施心肺復甦術),他是第8例兒童死亡個案。目前統計8例兒童死亡個案,有5腦炎,1肺炎(今新增男童),1敗血症,1家中死亡。今新增343例中重症個案,包括中症227例、重症116例。重症新增1名兒童個案,為5歲女童,有發展性疾患,5月21日發燒後,5月22日快篩陽性,因嘔吐、全身痙攣、意識喪失等症狀緊急送醫,體溫37.6度,檢查疑似腦炎及呼吸窘迫插管住加護病房,經多重藥物治療後病況改善,5月24日已拔管移除呼吸器,續住加護病房中,使用高流量氧氣鼻管輔助呼吸。羅一鈞表示,目前兒童重症共18人,包括8腦炎,6肺炎,2敗血症,1哮吼,1家中死亡。羅一鈞表示,今年本土個案累計161萬例,年齡層分佈以70、80、90多歲個案最多,年齡層出現中重症比其他年齡層高,中重症比例依序為1.39%、4.79%、10.6%,整體來講,高齡長者染疫威脅比其他年齡層高,鼓勵長者打疫苗,打1、2、3劑打滿打好,降低重症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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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16 新冠肺炎.台灣疫情
中重症增148例 29死中16人未接種疫苗
國內今天新增6萬1697例本土個案,中重症個案新增148例,29例死亡個案。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表示,死亡個案年齡分布自20多歲至90多歲,28人有慢性疾病史,其中未接種疫苗者共16人。指揮官陳時中表示,1月1日至今輕症無症狀者占99.79%、中症人數為1269人,占0.17%、重症及死亡共324人,占0.04%。羅一鈞表示,新增29例死亡個案,其中一位100多歲女性,本身有糖尿病神經系統疾病,曾接種三劑疫苗,染疫後出現呼吸衰竭等而過世。年紀最輕為20多歲男性,有神經肌肉系統疾病,未接種過疫苗,使用呼吸器,合併呼吸衰竭情形,有簽署DNR而放棄急救,病程約一周左右。另有一名40多歲男性,染疫後合併敗血休克合併糖尿病和酮酸中毒,病程快,發病就診當天過世後檢驗出陽性;該個案未接種疫苗,羅一鈞表示,148例的中重症個案仍以年長者居多,其中重症有11例未接種疫苗、中症有57例未接種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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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14 新冠肺炎.台灣疫情
中重症增130例 最年輕僅20多歲、呼吸衰竭亡
國內今天新增6萬3964例本土個案,40例死亡個案,中重症個案新增130例,其中重症38例。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表示,新增中重症個案年齡分布在20至90多歲,有許多有慢性病,最年輕為一名20多歲男性。羅一鈞表示,這名20多歲男性有施打兩劑疫苗,本身有慢性神經系統疾病,長期使用呼吸系統,染疫後因呼吸衰竭、加重本身神經肌肉疾病而死亡;另外一名30多歲男性,本身有糖尿病跟慢性系統疾病,染疫後合併敗血性休克死亡,他沒有接種疫苗。羅一鈞說,一名40多歲也有神經系統疾病,一開始到急診求診,發現有代謝性酸中毒疾病,後來因為呼吸窘迫跟酸中毒過世,有接種二劑疫苗。羅一鈞表示,整體來講今天新增中重症個案,大多數是60歲以上,中症有20人沒接種疫苗、重症有14人沒接種疫苗。依照我國人口比,未接種疫苗比例少,但是中重症死亡個案中多數沒接種疫苗,呼籲大家接種疫苗,打疫苗會有較好保護力。指揮官陳時中表示,死亡40人有38人有重大疾病,18人有簽署放棄急救同意書(DNR),大家都盡力治療,但最後不幸往生;有2人沒有重大疾病,以接種紀錄來看有15人沒打疫苗,且年齡偏大,超過80歲以上有超過22人,年齡都偏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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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14 新冠肺炎.台灣疫情
單日增41死創新高 逾80歲沒打疫苗占五成
指揮中心公布,國內新增本土病例六萬四九七二例,確診個案中新增四十一例死亡,新增二一七例中、重症,皆創新高。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表示,四十一例單日死亡是疫情以來的新高,超過去年三級警戒時期。蔡總統急邀府防疫會議今年累計本土病例已逾五十四萬例,過去一周增加卅萬例,確診個案以廿至四十歲青壯年為主,九十歲以上中重症比率最高,平均十人有一人中、重症。總統蔡英文昨天上午於總統府邀集防疫諮詢會議,裁示「北北基桃增設大型篩檢站」、「簡化看診流程」,「提升領藥方便、持續增購防疫物資」三大防疫原則。台北市長柯文哲日前表示,快篩陽性就該給抗病毒藥,否則等到PCR篩檢,「一定會死很多人」。但陳時中認為,此舉是病急亂投醫,在不確定病人狀況下給藥,萬一發生副作用將面臨醫療責任歸屬問題,「不是快就好」,現在會努力縮短等候及給藥的時間。廿多歲產婦大出血確診死亡個案衝上單日四十一例,外界質疑是否與用藥延遲有關。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指出,其中有四十例有慢性病史,五成為八十歲以上民眾,且沒打過任一劑疫苗,認為與多重慢性病容易影響感染病程變化有關,另有部分個案家屬也簽署「拒絕心肺復甦術同意書(DNR)」。新增一名重症個案為廿多歲產婦,未打過疫苗,在自然產後大出血出現呼吸窘迫,從婦產科診所轉院救治採檢陽性確診,現於加護病房用呼吸器治療,狀況穩定。產後出血休克是否跟新冠感染有關,還有待進一步釐清。今年累計一一九○例中、重症及一五六例死亡個案。和平將轉防疫專門醫院柯文哲昨天表示,北市聯醫和平院區要全院轉成防疫醫院,整個醫院都收確診者,並要招募五十名專責病房的護理師。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表示,四月底已向各地方發文,若遇疫情大流行時,應變醫院可清空專收確診者,目前雙北疫情較嚴峻,台北市和平醫院、新北市三重醫院兩處已開始清空作業。醫院設幼兒綠色通道台北、新北、基隆、桃園增開九家篩檢站,包含雙北各三家、基隆一家、桃園兩家,將於近日開設完畢。指揮中心也宣布開設學齡前就醫綠色通道,提供六歲以下幼童優先照顧,減少候診及群聚,截至昨天卅六家醫院完成開設,另有十三家部立醫院將於十八日前完成。國內原購入五千人份默沙東口服藥「莫納皮拉韋」,多用於洗腎及長照機構患者,昨日宣布加購五萬份,預計下周五送達,另有五萬份開口合約。國內藥物儲備量已達八十二點五萬份,採購量占人口百分比為三點五五,低於英、美、加國,高於澳、日、紐、韓,陳時中表示,「現有數量不算少」。高齡、免疫不全加打疫苗國內確診病人節節高升,其中洗腎及長照機構患者更是高風險族群,現已累計四五八家住宿型長照機構有確診通報,引起關注。另外,針對六十五歲以上高齡長者、十八歲以上免疫不全者,預計下周起開放第二劑追加劑,預計至少有二七八萬位六十五歲長輩,列為可追打第四劑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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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15 新聞.杏林.診間
醫病平台/「你怎麼知道有病人自主權利法?」 不動勇士簽署預立醫療決定
【編者按】本週醫病平台非常高興邀請到國內遺傳疾病大師林秀娟教授介紹他們的團隊。這是一門需要專精的學問、耐心的修養以及多元合作(醫師、護理師、諮詢師、個管師、社工師等)的臨床專科。林教授是國內這方面頂尖的小兒科醫師,她以深入淺出的文筆勾勒出遺傳疾病病人家屬的種種遭遇,需要團隊各種不同成員的合作。她並邀請兩位罕見疾病個管師分別敘述一位脊髓性肌肉萎縮症的病人,已經癱瘓臥床,氣切使用呼吸器多年,還同意團隊拍攝預立醫療照護諮商(ACP)宣傳影片,藉由他的故事幫助及鼓勵更多其他病友,以及一對罹患亨丁頓氏舞蹈症的母子以及家中唯一健康的父親剛被發現得到癌症,而呼籲積極協助這種不幸的病人與家屬取得所需要的醫療及社會資源,並讓他們看見社會上溫暖的一道曙光。 我們團隊,包括醫師、社工師、護理師及個管師,要去拜訪的個案非常特殊唷! 阿杰今年30歲,診斷是脊髓性肌肉萎縮症,已經癱瘓臥床,氣切使用呼吸器好幾年了。經罕病個管師聯繫得知他有意簽署「預立醫療決定」,於是團隊到宅進行預立醫療照護諮商(Advance Care Planning, ACP)。 一進到個案家中,看到他身穿乾淨的白色T恤及帥氣牛仔褲,房間擺滿可愛的公仔,床邊還放置電腦設備,小杰微笑打招呼說:「謝謝您們來看我!」我驚訝又好奇,阿!不是氣切裝了呼吸器嗎?怎麼說話還如此清楚有條理,小杰解釋說他特地花了很多功夫去學習發聲。他從小就不會走路,也沒上過一天學校,全在家靠網路自學,目前幫助教會工作,協助發行專刊及審稿。小杰娓娓敘述他的生命故事:「有記憶以來我覺得自己只是不能走路,媽媽把我照顧的非常好,生活起居沒有太大影響。後來聽父母說才知道自己曾被醫生判定只能活到兩歲。小時候被家人帶在身邊,到處求神問卜,接受各種民俗療法,也曾被算命說我上輩子做壞事之類的。直到19歲有一天突然胸痛送醫,醒來時發現我全身插滿管子,在加護病房住了40幾天,接受了氣切手術。出院回家後,每天一睜開眼,就只能望著天花板和四面牆壁發呆。幸好教會的朋友來看我,讓我藉著信仰能『走出來』。「你怎麼知道有病人自主權利法?」「在那次住加護病房後我與家人溝通,希望未來能走得有尊嚴,於是在家人支持陪伴下我簽署了『不施行心肺復甦術,DNR』;最近在網路看到『病人自主權利法』已經上路,希望可以了解,這是為了我媽媽,我怕她到時候又捨不得放我走。」真是令人敬佩的勇士!小杰雖然沒有受過學校教育,但他的思維談吐成熟及縝密,他希望可以為先安排好自己的未來,除了顧慮家人,熱心善良的他還同意我們團隊拍攝預立醫療照護諮商(ACP)宣傳影片,藉由他的故事幫助及鼓勵更多其他病友。他的影片可以連接youtu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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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28 養生.人生智慧
生命的最後別折磨!日本在宅醫師提倡「平穩死」,5件事在家善終
編按:隨著醫學不斷進步,「不治之症」減少了、平均壽命也大幅延長,透過醫療,許多人的生命因此得以拯救。但是醫療作為「延長生命」的手段之一,有時候卻也可能伴隨著各種苦痛,能夠平靜無痛死去的人,可能還是屬於少數。若你或是周邊的家人渴望尋求「理想的死亡」,是否做好相應的準備?談論死亡,或許有人會覺得晦氣,但關於「如何死」,卻是需要在事前與家人共同商討的重要議題。該採取何種措施以減少痛苦、選擇自己想要的臨終方式,每個人的想法可能都有所不同。而日本「在宅醫療」的醫病模式,意指患者不住院(或是在病症末期的安寧醫療階段),由醫師在患者家中給予診療與相關支援,從1980年代推行至今,已有30多年歷史,目前在台灣也逐步推廣。相對於「總而言之盡可能讓患者活下去」的延命治療,在宅醫療更注重在治療與照護時,尊重病者的人生觀與生活型態,於醫療與人性中取得平衡,而對於即將離世的病人,則希望能達到「平穩死」的目標。平穩死:在延長生命外 更貼近人性的醫療觀何謂「平穩死」?日本在宅醫師長尾和宏對此提出5個具體的要件:1. 離世時,患者能夠待在自己期望的場所。2. 透過緩和醫療,盡可能地減少患者的痛苦。3. 在平日的生活中盡可能地保有樂趣,並有能力做想做的事。4. 患者本人對於死亡不感到恐懼。5. 患者與家屬都對於現狀沒有不滿。另一位在宅醫師中村明澄則指出,一般來說,會考慮實施在宅醫療,主要有3種情況:1. 在往返醫院就診上有困難。2. 症狀進入末期,推估餘命在數週至1、2個月左右時。3. 患者本人表示希望回到家中。然而,即使在宅醫療在日本已經行之有年,長尾和宏認為,仍然有高達9成的民眾對此一無所知,即使在醫界,也有8成的醫師並不真正了解「在宅醫療」或是「平穩死」、「尊嚴死」的意義。長尾和宏舉例指出,曾經接觸過一位肺癌末期患者,當時患者的女兒希望讓父親接受在宅醫療,但詢問一名安寧醫療的專家後得到的答案是:「肺癌不適合在宅醫療」。在一般醫學邏輯上,為了維持身體的營養和體液平衡,醫師一定會施予點滴。但他認為,在醫院過世的患者,經常因為過度輸液而導致身體浮腫,「大體看起來就像是溺死的人一樣」。根據歐美論文研究,臨終時人體在脫水狀態,反而更能減輕痛苦、最終也能有較長的壽命。「這就是既有醫療與在宅醫療在根本概念上的差異。減少痛苦和需要採取續命措施到什麼程度,當中需要拿捏和取捨的經驗與智慧。」不穿白衣的醫師 減少醫病間的距離感平均一年送走超過600名患者的長尾和宏,多年來另一個「與眾不同」之處是:無論在診所或是在患者自家進行診療,他都不穿醫師袍。「我希望醫療行為可以在一種比較輕鬆的氛圍中進行。在我20幾歲、成為醫師的第3年,某次支援外來門診,結果那家醫院的院長穿著超輕鬆的慢跑排汗衫出現,一開始我還以為是哪裡來的掃地大叔?但仔細觀察,患者的表情也同樣輕鬆,氣氛和一般的醫院很不同。」長尾和宏說,白袍雖然象徵醫師的專業性,但也會帶來距離與上對下的權威感,甚至會讓某些患者心生恐懼。從事在宅醫療20餘年,至今見證超過2,500名患者離世的長尾和宏說,因為接觸許多失智症、癌症等高齡患者與其家族,他對於「人是為了什麼而活著」也有了不同的理解。「即使生病了,人也能快樂地活著,可以笑、可以和朋友愉快地相聚聊天,或是去旅行,很多高齡者容易感到人生無味或心情低落,但在許多不久於人世的患者身上,我卻看到源源不絕的活力與歡笑。」中村明澄則認為,在宅醫療的另一個優點是在生活上擁有更高的自由度,沒有醫院規定的會客、進食或就寢時間,想做什麼就做什麼,得以掌握自己的生活節奏與空間,有助於讓患者在精神上更有安定感。多死時代 「無法所有人都死在醫院」在日本,由於高齡人口比例大幅增加、戰後嬰兒潮時代逐漸進入老病期,在2018年,每年有130萬人死亡,這個數字到2040年會大幅增加到160萬人。也就是所謂「多死時代」的來臨。因此,從另一個層面來看,醫院已經不可能承接所有的臨終患者。「在宅醫療」、「在宅臨終」,已經成為日本未來不可或缺的選項。即使是一人獨居者,只要有社福或是看護等資源挹注,同樣能在家終老,而不至於面臨「孤獨死」的窘境。「但是如果政治人物提出:『我們要打造一個可以安心死在家裡的城市』,肯定沒有人會支持,因為大家都很喜歡醫院。特別是高齡者,對於醫院的依賴非常強烈,即使醫院面臨經營赤字、醫師人力不足等問題,大家還是希望自己居住的地方可以方便隨時看病。」長尾和宏表示。在宅醫療的制度要更臻完善,也需要包括地區性支援、警察與救護系統的共識與認知。「如果沒有簽署DNR的患者,在家心肺停止時,若叫來救護車,救護人員到場就必須進行急救措施,否則就會違法。」在家迎接人生終點 最需要家人理解與支持以現階段而言,即使超過半數的日本長者希望在家終老,但真正到了臨終時刻,有8成的人都是在病院裡度過,而這也不過是40年前左右,才開始變得普遍。「在此之前,在家嚥下最後一口氣,其實是再稀鬆平常不過的事。」為臨終患者進行診療時,長尾和宏會先向家族甚至患者本人說明「死前流程」:像是可能會發生什麼事,身體會產生哪些反應等等。家屬雖然邊聽邊流淚,但也因此有了心理準備,患者過世後,許多家屬會告訴他:「雖然難過,但比什麼都不知道安心多了。」他也觀察,家屬往往比患者本人更難以接受「至親的死亡」,在日本臨終階段醫療所產生的爭議,有高達8成來自家人間難以達成共識。他認為,推動在宅醫療,最需家族全體的理解與支持。「在我的經驗中,幾乎沒有決定採取在自宅臨終的患者家屬感到後悔,大家相互支持、分享心情,因此大大減少了心中的遺憾。」「就像生產前會經歷陣痛,除了極少數意外或猝死者,大多數人在死前也得跨越『死亡之壁』,才能到達生命的終結。思考自己或身邊至親的死,絕不是觸霉頭或壞事、反而是一種生命積極自主的展現;思考死亡、理解死亡,才能對活著的意義,有更深一層的體會。」長尾和宏說。資料來源/文春online、朝日Reライフ.net原文:生命最後別折磨,多好!日本在宅醫師提倡「平穩死」,5件事在家善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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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05 新聞.杏林.診間
醫病平台/請讓他好好的走! 我是醫師,我不做惡魔妨礙自然老衰死
【編者按】這星期我們的主題是「當親人面臨重病時」。一位太太在先生嚴重頭部外傷後,幾年來隻手扛起照顧摯愛家人的各種辛勞工作,寫出這篇令人感動也感傷的文章。一位女兒在父親病危時,要求醫生盡全力搶救,而三年來他老人家在安養中心,完全沒有溝通能力,吃喝拉撒樣樣需要別人照顧。女兒百感交集,但最後還是覺得「不管怎樣,做就對了。」一位長年關心這議題的醫師,應邀闡述她長年的倡導:「愛一個人,請讓他好好的活,時候到了,也請讓他好好的走!」隨著醫學的進步,延長生命的方法越來越多,也使我們不得不思考「怎麼樣的活才是真正有意義的活」。我們應該主動與親友討論自己對生命的看法,並造訪各大醫院在「病人自主權利法」通過之後,所成立的「預立醫療照護諮商門診」,以避免將來我們無法好好的走,照顧我們的人也無法好好的活。每個人注定來世間陪人走一段,不管是父母陪子女、老師陪學生或先生陪太太走一段,時間到了,總要分手。來看診的老病人常會問我:「醫師,我會死嗎?」我總開心的回說: 「阿伯,您一定會死,我也會死,如果人不會死,會變成妖怪喔!」阿伯聽了,會心的一笑。死亡沒有說明書 卻有保證書死亡雖然沒有說明書,卻有保證書。沒有人能活著回來告訴您死的過程如何,死後又如何,但死亡意謂著無論如何痛苦,這一段痛苦終有出路,死亡的存在保證生命有被「登出」的權利。如果您相信有來生,那這個死亡意味著我們的希望來了,因為所有的病痛下輩子就好了,而且會以全新的樣貌迎接來生。聖經上說一粒麥子若不是掉在泥土上,怎麼能生出更多的麥子來?若您是基督徒,死了回歸主懷有什麼不好?若您是佛教徒,死後回到佛國淨土有什麼不好?不管用任何方式來看待死亡,死亡都是另外一種方式的存在,至少死掉的這個人,他的精神和他的愛,永遠活在愛他的人心目中,死亡最深層的意義,就是要讓活著的人活得更好。有誰真正在意 他們被抽痰時流下的眼淚過去我常以為人都希望自己活的久一點,但許多病人告訴我 「醫師!我不怕死,只怕痛!」「醫師,我又沒有做錯事,為什麼把我的手綁起來?」 這是一位曾入住加護病房的老先生哭著對我說的話,他無辜的眼神我永遠記得。然而有多少臥床的老人手被綁起來,只因為要防止他自拔鼻胃管?有多少意識不清的長者一天要被抽數次痰?他們被抽痰時流下的眼淚,有誰真正在意?不想痛苦的活著!多數醫護簽下DNR 甚至胸前刺上了DNR醫院的同事們經常說,他們自己絕對不要像這樣痛苦的活著,因此他們都簽了不被挿管急救意願書(DNR),有一位甚至在自己胸前刺上了DNR三個字。一位資深的呼吸治療師說:「家屬要是孝順,就自己將老人帶回家,親自為老人抽痰,為老人翻身、擦澡、挖大便,最好自己也被抽一次痰,感受一下被抽痰的痛苦。」人生無常 捍衛母親最後的尊嚴再怎麼孝順的子女也無法取代父母受苦,我的父母親用辛勤的雙手養大了八個小孩,我是集所有寵愛於一身的么女,不僅父母兄姊、連兄嫂和姊夫們也對我疼愛有加。母親時常告訴我們做人要孝順,父母在時供養一粒土豆,勝過死後拜上一個豬頭。母親也告訴我:「八十歲不留過夜。」意即若有年過八十歲的長者來我們家聊天,如果他沒有主動說要留在我們家過夜,不可以強留人家,因為人生無常,萬一他半夜死了,不清楚的人還以為我們做了什麼事。母親的這一些話影響我很大。母親說:「人要活就要動,如果要靠人把屎、把尿、翻身、擦澡,那是歹命。而好命,就是能吃、能動、少病痛,有尊嚴地終老在自己喜愛的家。」因此,當母親突然大量腦出血倒地送醫時,看了腦部電腦斷層,我沒有花上幾分鐘,當下決定將母親送回台北哥哥家。因為,即使手術成功也是植物人,也極有可能死在開刀房,我要捍衛母親的善終,我要她美美的、沒有痛苦、有尊嚴的離開人世間,而我是她最寵愛的女兒,也是當時家裡唯一的醫師。【編輯推薦:「媽媽對不起,我不知道急救會讓妳七孔流血...」醫師急診室觀察:有這種家人,是病人生不如死的開始】不做惡魔 妨礙自然死有一位法師曾說:「淨土在那裏?只要人心向善,人間即淨土;屎尿地獄在那裡?走一躺養護院就知道。」日本有一位醫師作家中村仁一說:「對於那些不計一切代價,努力讓自己父母親苟延殘喘活下來的家人,我將他們稱為惡魔般的家人。」我也時常提醒醫療團隊,我們不要做惡魔,妨礙自然死。事實上,我們常用最壞的態度來對待對我們最好的人。在職場上,你會將「視病猶親、顧客至上」掛在嘴邊,回到家裡,可能將職場的怨氣帶回家,也很可能想保有父母親還在的假象,或為了私利,讓父母親另類的活在痛苦中,以一個連子女自己都不想要的方式存在著。前些日子,有一位網友求救,她說自己的母親幾個月前腦中風,已在復健中,沒想到之後又發生腦出血,目前已完全臥床,意識不清,用上導尿管、鼻胃管和抽痰管。而每次看到母親被抽痰的痛苦,她的心很痛,因為母親曾告訴她不要讓她像隔壁鄰居意識不清的活著,而此刻的她正違背母親的交待在做母親不願意做的事。她問我該怎麼辦呢?我說:「就順著母親意識清楚時的交待吧!孝順兩個字,少了順字就是不孝順。」【編輯推薦:「我愛你,我讓你好死」 破除9迷思 讓病人安寧謝幕】怎麼可以假愛之名 讓父母親手被綑綁起來當了三十年的醫師,看過了不少類似的案件,如果你自己都不希望被插鼻胃管、被抽痰,那你怎麼可以假愛之名,讓父母親手被綑綁起來,只為了保住那根鼻胃管不要被父母親拔掉?家屬常說捨不得老人家死,如果家屬捨不得,躺在床上的人就動彈不得;放不下,就要付出代價。如果是老人家照顧老人家,那真是很大的負擔,想當年我的父親洗腎,母親相對健康,但母親常說,很可能她會先走,因為照顧的人壓力很大,果真母親早父親三年離開人間。佛說八大人覺經提醒人要有八大覺醒,其中第一覺悟:「世間無常,國土危脆,四大苦空,五陰無我,生滅變異,虛偽無主,心是惡源,形為罪藪,如是觀察,漸離生死。」第二覺知:「多欲為苦,生死疲勞,從貪欲起,少欲無為,身心自在。」如果我們每天將無常與多欲為苦放在心上,自然心存感恩,活在當下,做好自己該做的事。若貪求不自然的長命與貪愛則是多欲,自然受苦。真正的愛是無私的,是站在對方的立場來考量的,真正的愛是給愛的人沒有煩惱,被愛的人沒有痛苦。真正的孝順是讓父母臨終無障礙,而不是讓父母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無效醫療加上不適當的生命觀 生命品質與尊嚴蕩然無存醫療的本質是行善,當醫療已無法達到增進健康或減少傷害時,醫療的正當性就消失了,這時維生設備的不給與撤除,並不違法,也不會違背倫理原則。這二十多年來,臺灣因健保給付無效醫療加上不適當的生命觀,許多生命末期的病人被無情的困在病床上,肢體攣縮甚至褥瘡,生命品質與尊嚴蕩然無存。關於生命末期,美國、英國、澳洲安寧方式都不同美國老年醫學會這幾年一直在宣導重度失智的老人不要挿鼻胃管,因為對病人的生活品質沒有好處。全世界死亡品質第一名的英國現在為植物人移除鼻胃管時,只需要家屬與醫師達成共識就好,不需要法律文件。若重度失智老人得了肺炎,在英國可以不用抗生素;在死亡品質第二名的澳洲,則只建議使用口服抗生素。幾年前,國外有一個針對安養院的重度失智老人存活問題的大型研究,結果發現當他們出現第一次吃東西有困難或第一次肺炎時,相較於沒有出現這些現象的重度失智老人,其一年後的存活機率下降許多,可以說一旦出現這些現象,就是進入生命末期。所謂生命末期就是若有醫師對某個人病情非常了解,若這個人一年內突然死去,醫師並不意外,就是生命末期。北歐非常重視生命品質與尊嚴,他們則是拉長到十八個月,他們認為生命是為了快樂而繼續,所以不在病床上說再見。隨著家庭結構的改變,老人的照顧是一大問題,我曾住在某養生村兩天,那兒的老人很幸福,每天定時有人廣播提醒他們出來做運動,看門診有人安排和接送,有外出採購專車,有許多的社團可以參加,還有一個提供金融服務的小辦公室,像這樣的養老院才算是老人的第二個家。 我是醫師,我不做惡魔每個人的生命價值觀不一樣,我無權管他人的想法,但身為一位醫師,我有義務提醒我的病人和家屬可以選擇不要受苦。生命的意義不在時間的長短,而在思想行動力的衡量,我們要的是可以感受到愛、享受生命美好的傳記式生命,而不是生活無法自理、靠人灌食、靠人幫助排泄、甚至靠呼吸器維生的生物式生命。愛一個人,請讓他好好的活,時候到了,也請讓他好好的走!我是醫師,我不做惡魔妨礙自然老衰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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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1 新聞.杏林.診間
醫病平台/和生命握手——記與L先生相處的時光
【編者按】本週的主題是「醫學生分享持續關懷病人與家屬的心得」。這幾年來,不少醫學教育文獻指出鼓勵醫學生在分科實習後,持續與照顧過的病人與家屬保持聯繫,可以更深入地學習疾病的醫學知識,以及同理病人與家屬因病而苦的感受。我們很高興這三位醫學生同意將他們的報告發表於「醫病平台」,希望透過文字的真情流露,社會大眾可以了解,醫學生在教學醫院的醫師指導下,參與病人的照護,使醫學生獲得實作經驗、病人得到貼心照護,達到雙贏的醫學教育願景。也唯有如此,我們才能繼續培育有愛心有能力的好醫師以照顧我們的全民。 第一次見到L先生是在五個月前的一次會診,我外科實習的第一個月。右胸擺著引流管的L先生戴著鼻導管氧氣,還是微微喘氣,高大的身材將病床上下擠滿,眼神空洞地聽著胸腔外科老師反覆解釋著肋膜剝除術的目的與風險。「手術不會切除腫瘤,我們只是希望可以清理胸腔的感染,爭取後續做化學治療或免疫治療的機會。」外科醫師如是說,病房內的家屬含著淚大力點頭,而L先生惶然的瞳孔沒有反射出任何疑問或期望,只是輕輕點頭。 L先生,三十四歲,三月以來開始久咳不癒,感覺呼吸有壓迫感時惡性胸水已經淹過他一半的右肺。在外院確診第四期肺癌,到我們醫院時,快速擴張領土的腫瘤也帶來難以壓制的膿胸感染,而這天討論的肋膜剝除術,就是我們希望能為他開出的一條通往癌症治療的路,又或者,度過眼前張牙舞爪的肺部感染。 後來聽說L先生的手術順利,終於可以出院,我在心裡默默地祝福他後續治療順利,後來幾輪換科實習,久了也沒有再追蹤他的消息。直到上個月在一般內科實習,在新入院病人清單上才又看見了他的名字。 這時的我才從病歷中知道那次出院後,他陸續接受放射線治療、四次全身性的化學治療,並在兩週前嘗試第一次的化學與免疫治療組合。這次入院的幾日前,他在家中走路時突然呼吸喘加劇,一直沒有改善,且右側髖關節骨轉移處的疼痛雖然正在接受放射線治療,卻也漸漸超出目前口服嗎啡劑量的控制。 X光上,原本右側的肺部空間被白色佔滿,推測原先還有部分功能的右上肺這次也塌陷了,L先生基本上只依靠左肺維持全身氧氣的交換,而這重要的左肺出現肉眼可見、腫瘤轉移的白點。電腦斷層進一步證實我們的猜測,除了右肺腫瘤持續擴大,在其他器官也出現新的轉移,伴隨而來的肺部感染也在影像上被發現。數個月來的治療並沒有讓癌症被壓制,肺部腫瘤仍然不客氣地佔據更多器官與養分。 住院第三天夜裡,L先生發起高燒、喘不過氣,斷斷續續的咳嗽伴隨濃痰,雖然立刻換上了後線抗生素,並改成利用非侵襲性正壓呼吸器輔助呼吸,因為感染及呼吸狀況的不樂觀,我們在隔日早上向L先生和他太太提出轉至加護病房插管治療的建議。L太太問:「插管可以治好的機會大嗎? 我可以跟他一起去加護病房嗎?」眼淚從她的眼眶不斷流出,她始終緊握丈夫的手而沒有抹去淚痕。我們說明以L先生目前的情況,希望插管維持呼吸的通暢,幫助他度過這次感染,不過對於之後順利拔管的把握坦白說僅有五成左右。雖然L先生十分年輕,但電腦斷層顯示肺部狀況,讓我們對靜脈輸注的抗生素療效無法有太高的期望,且加護病房規定家屬不能陪同。 「那個(插管)沒有用的啦……我們在這裡就好……」L先生拍了拍妻子的手,拒絕了插管,他說如果不能和家人待在一起,而且不能保證插管後可以拔管,在內科病房用現在的方式治療就好。病房裡,呼吸器規律地將氧氣打入他的肺部,只能看見一側胸口隨之起伏,他開始用力拍打右大腿骨轉移而痠痛不已的位置,扭動高大的身體,表情也糾結在一起。我們於是加開了一劑緩解喘和疼痛的嗎啡,遞給L太太一張衛生紙,即使不能夠吸乾她的淚水和心痛。 那個週末,我放心不下L先生的狀況於是去了醫院一趟,從病歷系統的生命徵象圖表中,看見雲霄飛車般上上下下的體溫,不斷拉高的止痛藥劑量,以及病患譫妄時所需要的鎮靜藥物使用。在護理站猶豫了一陣子要不要去病房看看L先生和他的太太,想著如果此刻不去,明天早上來還見得到嗎?也想著如果走進到病房,面對L太太的悲傷,我該說什麼、能做什麼以陪伴那樣的難過呢?後來我還是輕輕敲了L先生病房的門。 那天,使用了鎮靜藥物的L先生闔著眼在休息,L太太給我看了手機裡一家人出遊的照片,照片裡L先生單手抱著兩歲的兒子笑得非常開心。她說他們始終抱持希望,即使腫瘤科醫師說過治癒的機率不到一成,但腫瘤仍然在進展的消息,在那天把一直努力忍耐各種治療副作用的L先生擊垮了。L太太說起他們當年結婚沒有拍婚紗,計畫今年年底才要去拍全家福說起L先生的人生還有很多計畫,他有很多家人朋友,事業剛起步,三個孩子也都還正快速的成長,有很多想要一起去的地方。她說今天他們完成了DNR的簽署,但希望還要過很久很久才會用到,護理師詢問她假如真的到了要和L先生告別的時刻,希望用甚麼方式帶他回家,她不了解為什麼明明L先生還在接受治療,我們就開始提醒他要為L先生過世後的一切預做準備,她不想要準備,她希望一切都不需要,不需要和認識十七年的先生告別。 L太太看著L先生乾燥龜裂的嘴唇,告訴我他常抱怨正壓呼吸器勒住頭部很不舒服,一直想要喝水卻又怕嗆到。說著說著,淚水又流了下來,一面流淚一面說他們年初才和孩子們一起旅行,說好明年還要再去,淚中有笑,笑裡也有無法掩飾的悲傷。我坐在一旁輕輕抱著她,不曉得該說什麼,想著明天是否可以在來醫院前為L先生買一條護唇膏。 經過幾日的努力,L先生的感染狀況回到所謂「不穩定中的穩定」,他在白天裡清醒的時間增加了,在高濃度氧氣的輔助下可以維持血氧也不會覺得喘,鼻胃管的餵食和消化功能也都順暢。不過,高燒仍持續,氧氣無法再調降,腫瘤多處轉移的疼痛也開始日夜困擾著他。隨著住院時間的拉長,起初因為感染狀況略有起色的小小快樂,漸漸被身體上此起彼落的疼痛,以及無法出院的恐懼取代。 作為醫療端的我們,看著他體溫曲線並未隨著呼吸症狀改善而進步,且幾次嘗試能無法換成低濃度的氧氣面罩後,也意識到L先生的感染雖然可以維持現有治療,但他恢復到足以接受下一次腫瘤治療的機率微乎其微。甚至,略有風吹草動,勉強控制的感染仍有很高機率惡化成敗血性休克,奪去他的生命。這位年輕的病人,年輕的丈夫、爸爸,需要了解疾病作為敵軍幾乎奪走了大多數的戰場,我們已經和他一起守在最後一道城牆之下。 L先生在一天早上比著自己的右側胸口問我:「這個會好嗎?」我重複了老師們前幾日的解釋,告訴他我們正在使用後線抗生素治療感染,但目前針對腫瘤的治療只能暫緩,等情況若能更穩定再和腫瘤科醫師討論。L先生表示了解,沒有再多問,但眼神中有早已明白的無奈。後來回想起,我十分後悔自己當時沒有更多問一些他這麼問的原因,沒有詢問他真正在意的事情。即使我明白他那句「會好嗎」指的並不只是感染,但當時的我沒有勇氣進一步探詢他對疾病的想法和憂心。 每天早上我都會詢問L先生:「今天還好嗎?昨天睡的好嗎?有哪裡不舒服嗎?」而每一天,他都回答睡不好並指出新的疼痛點,右腹、右背、右大腿、左前胸、左肩等等位置輪流出現,有時用柑橘精油按摩可以改善,有時按壓一次PCA嗎啡可以緩解,有時卻需要額外的藥物才可以讓他暫時脫離疼痛的糾纏。他說他沒辦法好好睡覺,害怕晚上會突然無法呼吸,也怕晚上會又發起高燒,甚至就這麼離開,所以不敢睡覺,但醒著又會感到全身疼痛。 我們會診了身心科、復健科、社工師、心理師,也找安寧緩和團隊進行共照,為他的疼痛控制,以及面對疾病與死亡的焦慮提供協助。記得第一次,我們想L先生提起是否有考慮轉至安寧病房,有更完整的團隊可以進行更細緻的疼痛與症狀控制,也有更多醫護人力可以時時注意他的不適,但他和太太十分慌張地拒絕了,他們希望繼續在一般病房「治療」,隨後L先生抱怨起突然的疼痛,於是對話便中斷了。 後來幾次類似的對話,每當話題將要觸及L先生對疾病或死亡議題時,往往會被疼痛的問題打斷,讓當時的我十分困惑是我們給予的疼痛控制品質不佳,還是L先生心中也不願意深談或細想疾病進展與接近死亡的問題呢。心理師準備了相框讓他可以用貼紙裝飾,作為送給孩子的禮物,不過每日去都看到相框擺在窗邊遲遲沒有動靜。L先生的病房電視經常撥放著卡通,有時他看著便留下眼淚,L太太說那些都是小兒子在家裡經常看的,L先生很久沒有看到兒子非常想念,兩歲的孩子總是隔著視訊螢幕向爸爸媽媽討抱抱,掛了電話後心裡更加捨不得。 在照顧L先生大約半個月後,疾管署公布醫院即將放寬特殊病房探病限制的新聞,雖然一般病房仍尚未開放探病,但安寧病房可以每日固定時段有訪客探視。我們於是再次提起目前兩週的抗生素治療即將完成,但目前仍需要高濃度氧氣,無法進行腫瘤治療,疼痛控制仍不讓人滿意,是否考慮轉至安寧病房,讓更專業的團隊提供疼痛緩和的治療,並且能有更多家屬探病的機會。 聽見能和家人朋友見面,L先生抬起頭,和我們再次確認安寧病房是否還會給予抗生素、氧氣等治療,以及探病規定和一般病房的差別,然後堅定地說他希望轉去安寧病房。L太太也和我們分享她在網路上看見其他家屬分享在家人安寧病房接受照顧的故事,告訴我們她先前很不能接受安寧,以為那就是停止一切治療等待死亡,但她看了別人的分享,才漸漸了解安寧病房仍然可以進行需要的治療,還可以有洗澡機、有更多人一起照顧和關心她先生,若狀況穩定,也可以安排出院及居家安寧的照顧。和家人討論過後,L太太和其他的家人都很支持L先生想轉至安寧病房的想法,也順利地轉床,到另一間擁有不同側風景的病房。 在L先生轉至安寧病房後,我去探望過他兩次,幸運地都遇到他精神與心情都算不錯的時段。他愉快地和我談論昨天吃到了一直想吃的速食,而且L太太去便利商店大補貨,買了他喜歡的香草冰淇淋和果凍。他說昨天見到從小一起長大的堂兄弟,聊了很多,孩子們假日也會從台中過來台北看他。不過偶爾晚上會尿失禁,需要旁人幫忙清理讓他十分挫折。他和太太時不時會有小小鬥嘴,兩人笑著談論孩子們的學校的功課,談論颱風要來了但似乎不會放假。 病房的窗台擺著L先生和太太的合照,還有終於完成、送給三個孩子的相框,他為三個孩子選擇了不同的動物貼紙做裝飾,依照他們的個性,完成了可愛又繽紛的邊框,準備等孩子們來的時候可以合照,放進相框裡。 結束實習的那一天,我告訴L先生我要離開這家醫院,去下一站實習了,祝福他和太太都可以平安、保重,也感謝他們這段時間對我的親切和關心,讓我可以陪伴他們這段時間。輕輕摟了L太太的肩膀,也和L先生握了手,那天L先生的手十分溫暖、厚實、充滿力量,他們祝我未來順利、天天開心。 離開病房後,我忍不住落下眼淚,想起認識L先生和L太太的將近一個月,經歷的病情變化與安寧照顧的學習,都讓我意識到自己還有很多可以更細緻地照護病人的地方,也有可以更好地回應病人的焦慮與擔憂的時候。或許未來很難有機會再和L先生見面,但那一日他握住我的手的溫度,祝福我順利成為一位醫師的表情,我想,我永遠不會忘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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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05 該看哪科.呼吸胸腔
健保大數據/去年肺炎因防疫大減 進加護病房患者卻沒少
新冠肺炎肆虐一年多,社會大眾對於肺炎的診斷和治療也耳熟能詳,其實除了新冠病毒之外,還有很多病毒和細菌會造成肺炎,都可能經歷與新冠肺炎類似的診療過程。健保資料顯示,過去每年大約有80到90萬人診斷出肺炎,去年才因防疫推廣勤洗手、戴口罩而減少到54萬人。長者肺炎住院率高,兒童多在門診治療。健保資料顯示,肺炎病人主要集中於0至19歲,大約有20至30多萬人,其次才是60以上及80歲以上長者。臺北榮總胸腔部呼吸感染免疫科科主任馮嘉毅表示,年齡集中在兩端並不意外,這與感染性疾病的特性有關。兒童病人大多為10歲以下,病毒感染引發肺炎的比率較高,但若看肺炎病人在整體兒童人口當中的比率,未必會高於長者肺炎的比率。馮嘉毅分析,長者的肺炎主要由細菌引起,病情通常比較嚴重,如果細看不同年齡層肺炎病人在門診就醫或住院的比率,可能會看到肺炎的長者有一到兩成都需要住院,甚至需要加護病房,但孩童可在門診治療的比率會比較高。診斷需靠胸部X光,診所數據未必為真正肺炎人數。從各層級醫療院所的肺炎就醫人數來看,可以發現前十名除了醫學中心和區域醫院,還有兩間兒科診所。北榮總胸腔部呼吸治療科主任陽光耀表示,肺炎的標準診斷需要檢視胸部X光影像有無肺部浸潤,基層診所通常無法拍X光,主要是依靠臨床診斷,因此在解讀健保診斷人數資料時,要考慮到這會受到基層診所診斷方式的特性影響,不見得能代表真正的肺炎病人數量。陽光耀表示,由醫院門、急診申報的肺炎,比較可能有經過胸部X光確診,確診後是否需要住院治療,與病人嚴重程度、照顧需求有關。去年防疫,肺炎人數大減,但病況嚴重者比率升高。即便去年因推廣防疫措施,肺炎人數從79至90萬減少到54萬人,但需要住加護病房的肺炎人數變化並不大,每年都是兩萬多人,平均每人醫療費用22萬元。馮嘉毅指出,疫情讓一般民眾不敢到醫院,有些會拖到嚴重才來,或直接去急診;病況較嚴重的病人比率提高了,這也解釋了為什麼去年健保人均醫療費用,反而比前兩年還高。陽光耀分析,去年各年齡層下降幅度最不明顯的,是80歲以上的肺炎,因為高齡者本身就有較高的肺炎風險,就算沒有感冒,也可能得到肺炎,甚至需要住院。健保資料也看到,地區醫院收治肺炎病患人數不高,但加護病房收治的比率很高,較低的也有四成,最高可達將近百分之百;呼吸器平均使用天數也高,前十名平均呼吸器使用天數可長達135至245天。「脫離呼吸器」定義為出院前五天都不用呼吸器,「呼吸器脫離率」為呼吸器脫離次數除以住院人次。數據顯示,肺炎病患使用呼吸器的前十大醫院中,大約有二到四成可以在出院前五天脫離呼吸器。小型醫院附設呼吸照護病房,與呼吸器使用天數長有關。馮嘉毅表示,這可能反應了不同層級醫院病人來源、醫療資源的差異,每個醫院都有其獨特情況,很難一概而論。比如在醫學中心,醫療人力資源相對充裕,醫師認為將相對輕症的病人收治於普通病房就可以處理,但同樣嚴重度的病人若是在中小型醫院,醫師可能覺得收治於加護病房比較適合,因此造成加護病房收治比率的差異。有關呼吸器使用天數長的原因,陽光耀和馮嘉毅都認為,很多小型醫院附設呼吸照護病房(RCW),本來就有長期呼吸器依賴的病人,因為感染肺炎、病況惡化時轉入加護病房,因此可能有加護病房入住率特別高、呼吸器使用天數特別長的現象。馮嘉毅表示,肺炎病人是否能脫離呼吸器,雖然可能與醫療團隊的經驗與處理方式有關,但更關鍵的因素還是病人的病況。例如80歲以上,有惡性腫瘤病史、嚴重糖尿病、肺功能受損等,這些都會導致脫離呼吸器的機率降低。不過,入住加護病房後,病人及家屬願意討論DNR的比率會提高,且年紀越大意願越高,整體來說,大約一半以上的長者和家屬都會願意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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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25 新聞.杏林.診間
醫病平台/「你的情況很不樂觀,請做好心理準備」該如實把病情告知病患,還是只告知家屬?
【編者按】醫學教育大師奧斯勒教授曾說「學醫不看書就像沒有航海圖在茫茫大海上漂流,然而只看書不看病人就像卻從未出海航行。」(He who studies medicine without books sails an uncharted sea, but he who studies medicine without patients does not go to sea at all.)台灣醫學教育的困境是社會大眾對於醫學生參與自己或家人的照護還是有些心理上的障礙。「醫病平台」本週就以「年輕醫師與醫學生照護病人的學習心得」為主題,讓我們聆聽一位剛畢業的醫師與兩位五年級醫學生參與照護病人時想到些什麼,學到些什麼,了解這些經驗對他們將來的行醫會產生怎麼樣的影響。我們衷心希望作者的努力可以產生共鳴,導致更多社會大眾的積極參與醫學教育。唯有臨床醫護人員的投入以及病人、家屬的幫忙,我們才能培育更多更好的年輕醫師與醫學生,將來我們的子女生病時才能有更好的醫療照護。早晨,我在護理站瀏覽病人的資料,看起來昨晚沒發生什麼事,今天順利完成內視鏡手術後,腹痛好幾天的他應該可以舒緩一些,雖然這個手術並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但卻是目前醫療上能夠給予他最大的幫助了。病人目前的狀況比前幾天改善很多,算是鬼門關前繞了一圈又回來,更別說這次入院前一個禮拜他才因為相同的腹痛進來,那時候還一度送進加護病房,零零總總的治療過程,都暗示著家屬和病人情況很不樂觀,原主治醫師甚至在更早之前就和照顧他的小兒子討論過是否要簽署「不施行心肺復甦術(Do not resuscitate, DNR)」的同意書,小兒子那時候表示需要時間和其他家人討論,而這個議題從那時起就延宕至今。但是今天還有另一個異於平常之處,正是月初輪換教學醫師的時候!一個禮拜前班表出來後,我就四處打聽這位老師的教學風格:老師在查房前,自己會先看過病人的狀況,打好病程紀錄,再聽醫學生的報告,就連今天是換團隊的第一天也是如此,她不僅清楚病人,也知道我們對病人的掌握程度。進病房前,老師和我以及主責的專科護理師確認,待會要跟病人再提一次DNR的簽署,考量到伯伯的情況,有可能會跟上次住院一樣需要送到加護病房,到時候身邊只有小兒子,所有的決定壓在他的身上,危急時刻怕他做出後悔的決定,因此希望可以開門見山的和伯伯好好溝通。病房內,老師不疾不徐的自我介紹,伯伯沒有太多的訝異,畢竟昨天上一個主責醫師就有解釋過今天會是新的教學醫師來照顧他,與此同時,我注意到一向在醫師來查房的時候,總是會全神貫注聆聽的小兒子,異常的在看自己的手機,似乎沒有打算參與今天的查房,而此刻大家的注意力都放在伯伯身上;一開始,伯伯還看著老師,後來他微傾的頭漸漸轉正,雙眼變得濕潤,眨著眼睛看向天花板,他突然語帶哽咽的說:「是,我都知道。」帶著越來越濃的哭腔,伯伯說著他的決心,過去曾經發生過嚴重事故的他,認為自己的這條命是撿來的,他沒有任何依戀,只求最後離開的時候可以平穩的走。病房內所有的醫護人員都在不小的尷尬之中,我們都沒有預期到伯伯會有這麼大的情緒波動,在大家靜靜聽著伯伯的自白時,我看見老師慢慢側身坐到伯伯的床沿,握著伯伯的手細細聆聽,正當老師準備要開口回應的時候,一旁的小兒子終於開口:「你怎麼可以現在跟病人說這些?之前的醫師都是請家屬到外面才講,你現在在他要做手術之前講這些,不就會讓他的情緒影響到等下要做的手術了嗎?」冷漠的口氣,讓原本已經凝結的空氣更加雪上加霜,老師抬頭問了專科護理師:「有說不能跟病人解釋嗎?」她搖搖頭;一旁的我,腦中飛快的翻著所有畫面,但完全沒有家屬曾經說過不要告知伯伯的印象。伯伯這時說:「沒關係,這些我都知道,這是我的身體,現在發生什麼事我最清楚。」小兒子也沒再多說什麼,頭一低,注意力又回到自己的手機;伯伯的眼淚早已潰堤,接下來收尾的十分鐘對我來說彷彿一世紀那樣漫長,碎得徹底的醫病關係,已經沒有修復的可能,只能在表面蓋個布,盡速撤離。這是我第一次在醫療現場看到毀壞的醫病關係,事後反覆回想到底是哪裡出了問題:昨天前主責醫師也有跟病人解釋今天要進行的手術對他來說稍微有點風險,但是實際說到是否要簽署DNR時,確實是請小兒子到外面才說。住院期間,原主治醫師也來看過伯伯,我在一旁清楚地聽到醫師在小兒子面前問伯伯:「你知道自己的情況嗎?」伯伯灑脫的說知道。這次住院的主責護理師和伯伯一個禮拜前住院的時候是同一個人,她都是在病房內和伯伯以及小兒子解釋病況,並沒有特意迴避。我心裡不禁開始思索,那麼究竟是哪個環節出了問題?下次遇到類似的情況,我們該怎麼辦?我覺得這不僅僅是一句虛無縹緲的團隊溝通不良能夠概括解釋,最具體地問題癥結點在於――病情解釋要到怎麼樣的程度才算清楚?伯伯、小兒子,或是主治醫師三人心裡各自忖度,到底另外兩個人知道了多少,又或者不知道了多少的情況,一定要換了醫師在不知情之下狠狠地被揭開才能夠打破僵局嗎?從伯伯的情況來看,前主責醫師有向病人告知治療的風險,原主治醫師也有確認病人知道現況,但是那樣的程度足夠了嗎?從病人肯定的回答,大家各自得到想要的答案,看起來一片祥和,不過細究就可以發現誰都沒有戳破什麼,每個人還是可以活在自己的理想中:家屬以為病人只知道部分、醫護人員完成告知義務。反過來說,如果所謂完善的病情告知是要在每次面臨風險的時刻,對末期病人時時提醒「你的情況很不樂觀,請做好心理準備」如此完美、如此正確,如此沒有人性的溫度,想必也不會是理想中最好的解決之道。語言的侷限注定讓病情解釋沒有完美的時候,分寸拿捏也有賴於深厚的關係基礎,但臨床上真能每次都這麼幸運地等到病人、家屬和醫護人員建立好關係,才發生需要作出抉擇的關鍵時刻嗎?在一個行之有年、每個月都在進行的教學醫師輪換制度中,都會出現溝通的困難,那麼我們真的很難期望在充滿不確定性的現實中,每個人都能在一片混沌之中做出最正確的選擇。我第一個接觸到的困境讓我認識了如此令人挫敗卻又充滿挑戰性的醫療場域,這無關乎一位醫者的知識是否淵博,又或者技術是否高超,這是最純粹的人與人之間情感的相互流動:我看見了你,我感受到了你,我希望你一切安好,我希望幫助你做出符合你希望的決定,每一位醫者都期盼能夠在一段錯縱複雜的關係中,滿足所有人的願望。我承認這是一個烏托邦式的口號,回到我們的故事,這些話看起來一文不值,然而真實世界不是非黑即白,灰色地帶令我們煎熬,但也能帶給我們希望,就像走入婚姻不是愛情的終點,所有的關係都要雙方的努力才能維持,希望看完這篇文章的讀者,糾結的並不是找到誰該為整件事情負責,因為每個牽涉其中的人都有責任,能夠為每一次的醫病溝通付出心力,一起創造最圓滿的互信互任,就是我們能從這個故事裡學到最寶貴的一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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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20 新聞.杏林.診間
醫病平台/如果時光倒轉,我會堅持放回父親的鼻胃管嗎?
【編者按】繼三對幸福的「老夫老婦」與我們分享老年快樂的家庭生活,這星期我們把主題拉到「老」與「死」之間的「無奈」。一位內科資深醫師呼籲台灣社會大眾與醫學界正視高齡族群的「衰」、「弱」;老人醫學專家介紹世界衛生組織2017年提出的「以高齡者為中心的整合式照護模式」,並分享在台灣守護老人「看、聽、動、食、樂、智」六大內在能力的努力;最後,一位曾經陪伴高齡老父走完人生最後旅途的資深醫師,反省思考如何幫助老人擁有健康、獨立與尊嚴,呼籲老人應該主動與子女討論自己人生旅程的最後階段要怎麼「走」,讓家人了解他的願望,才能無憾地走完美滿的人生。1992年83歲的母親與肝癌奮鬥多年之後離開人間,長她兩歲的父親由爽朗健談的退休企業家慢慢變為落落寡歡離群索居的孤獨老人,之後他周圍老友一個個消失的孤寂無奈,更使身為子女的我們深深感受到鰥寡孤獨是老人最難忍受的考驗。好容易等到我們家老二如願進入與老大同一所大學,兄弟得以彼此照顧,我與內人終於在1998年結束在美23年的醫師生涯,回國加入兄弟姊妹共同照顧父親的行列,一直到他老人家在2008 年以101高齡壽終正寢。這十年陪伴老父,使我有機會以又是醫師又是家屬的身份體會老人「喪偶」、「喪友」以及日漸喪失「身體健康」、「獨立自主」的無奈。記得父親直到99高齡,仍然身心健康,與我清晨在中正紀念堂漫步長談,還常叮嚀我,人老之後一定要能「感恩」、「念舊」,才會感到幸福。在這種父子談心的場合,我好幾次都有個衝動,想與他探討他對生命末期的看法。但這種我經常會主動與年老病人及其家人討論的話題,竟因為某種「忌諱」無法開口,至今仍深感遺憾,我始終沒有機會由他口中聽過他對人生終點的安排有何明確想法。父親在過世前一年多,一年內因吸入性肺炎住進台大醫院三次,在與六位兄弟姊妹討論過後,我代他簽署了「不施行心肺復甦術」(DNR),同時最後與醫療團隊商量下,決定接受「鼻胃管攝取營養」的醫療決定。我深知對一位神智清楚,最喜歡美食的老人家,接受這種生活方式是何等的困難,但在理智的衡量下,他十分勉強地答應了。最初他偶爾在深睡中,不自覺地自己動手拔掉鼻胃管,而他老人家尷尬地向我道歉的神情至今仍是我的夢靨。之後每個月我幫他更換鼻胃管時,都會在前一晚拔管,讓他當晚睡得十分舒適,而隔天一早上班前,我再幫他換上新管。幾個月後,他開始告訴我,他實在不願意再插回鼻胃管,「這種存活沒有尊嚴,沒有品質,不如不要活」。後來他甚至一直搖頭拒絕,直到我告訴他,再這樣拖延下去我上班會遲到,他才閉上眼睛,滿臉不高興地讓我插上新的鼻胃管。在往醫院上班的捷運車上,有時我會想到幾分鐘前父子互相道歉的情景,而忍不住流下淚來。2008年父親在沈睡中安詳過世,但我偶而仍會回想到那一幕我堅持他接受鼻胃管的難忘情景,而不覺愧疚落淚,因為我實在沒有理由強迫他接受這種他認為「沒有尊嚴的存活」。父親過世時雖然已經衰弱臥床好幾個月,但他心智清楚,他的意見應該被尊重。我們提供營養,延長生命固然重要,但當事人對「人生的意義與目的」的看法,應該遠比家人活過百歲的紀錄來得重要,我們這樣執意繼續使用鼻胃管到底是為了誰?當台灣通過「病人自主權利法」之後,我常會想起,如果我們當年有機會讓他老人家主動與子女們討論自己人生旅程的最後階段要怎麼「走」, 讓家人了解他的願望,我們一定能使他更無憾地走完美滿的人生。隨著自己年紀漸漸走向人生不可避免的「下坡路」時,才猛然發現父親不只在我小時教我如何為人處世,他還以自己的老化來教我了解「老人的需求」,更想不到在他乘鶴仙去多年,仍然不時提醒我老人醫療的困難抉擇,使我能以「如果我有機會再照顧爸爸的話,我會怎麼做」來減少病人與其家屬的遺憾。前幾天在我們定期的「醫學人文個案討論會」,醫學生提出一位八十幾歲的食道癌女病人,因為重度失智、體力衰弱、多次跌倒受傷,但女兒不離不棄,希望我們盡醫學上最大努力,繼續延續母親的生命。病人常自己拔掉鼻胃管,醫療團隊正在考慮在腹部直接建立「胃管」,但又擔心病人會自己拔掉而造成更多的傷害,因此學生提出這樣的問題:「我們該不該去引導家屬面對病人所遭逢的這種不可逆的現實,而能接受安寧照護。」許多討論勾起我十幾年前照顧家父的痛苦回憶。我告訴學生我將好好思考「如果父親的最後幾個月可以重來的話,我會怎麼做」,並且我會與他們分享我寫出來的心得。今天痛定思痛,深深覺得家人應該讓老人在身心還健康時,有機會表達自己對人生旅途步入終點時的心願,而家人更應當尊重老人的意見,幫助他們達到「此生無憾」的願望。如果時光可以倒轉的話,我一定不會執意要父親讓我插回鼻胃管,我會建議家人好好聆聽父親對生命的看法,有必要時,我會請教安寧照護的醫療團隊與父親與家人一起溝通。透過他們的專業,讓父親與家人一起找到他認為最好的決定,而我們一定會尊重他的意見。至於對於學生日前所提的個案,既然病人是失智的老人無法明確表達自己的意見時,我們就應該說服家人接受安寧團隊的照會,大家共同討論,以他們對病人失智之前的性格,推斷病人可能的反應,做出大家都能心安的決定。寫完這篇文章,猛然發現今天剛好是父親節,不絕潸然淚下。父親!謝謝你一直給我機會成為更好的人、醫師、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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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29 該看哪科.呼吸胸腔
連吞口水都會嗆到!醫師教你如何預防吸入性肺炎
●嗆咳易引起吸入性肺炎,威脅高齡長者生命●長者因吞嚥功能退化,容易引起嗆咳●嗆咳長者一旦咳嗽發燒,應立即就醫在邁入高齡社會之際,「吸入性肺炎」是威脅老人家生命的常見危險因子。所謂吸入性肺炎,是指因為嗆咳,使得食物、嘔吐物或嘴巴的分泌物等,在吞嚥過程因神經或肌肉不協調,會厭軟骨沒有關閉完全,誤跑到氣管而導致的肺炎。咳嗽功能不佳 難排出異物一般在喝水或飲食的過程中,因嗆咳致使水或食物錯跑到氣管時,不一定都會造成肺炎。正常人一有異物進入氣管,就會藉由咳嗽反應將異物排出,但年長者由於吞嚥功能退化及咳嗽反射能力下降,若有異物進入氣管後較難藉由咳嗽排除。有些長者因咳嗽功能不佳,一旦食物誤跑到氣管,沿著氣管進入肺部時,就會把人體口腔中的細菌帶入,造成感染而導致肺炎,或是因為吸入酸性食物或胃部分泌物造成化學性灼傷。尋求復健師幫忙 訓練吞嚥要如何預防老人吸入性肺炎?首先,可先確認其吞嚥功能是否正常,透過吞嚥攝影檢查,確認為神經、食道或是咽喉的問題。其次,可尋求復健部的語言及吞嚥治療師,進行相關的衛教和訓練,包含保持口腔清潔、進食時要坐正、少說話、進食後勿立即躺下、吃飯要小口,同時下巴要往下讓食道呈現直線狀,避免喝液體食物,改吃稠狀物,以免容易發生嗆咳。治療時,可先從家屬的闡述來辨別是否為吸入性肺炎,例如:病人喝牛奶時嗆到,導致發燒等症狀。對於容易嗆咳的病人,臨床上可能會建議幫他置放鼻胃管,以避免發生吸入性肺炎,但不建議為病人置放鼻胃管來作為預防吸入性肺炎的工具。因為這類病人可能連吞口水都會嗆到,因此,建議由語言治療師協助把病人的吞嚥功能調整復原,還有包含餵食的準則和其他注意事項,也可以請教語言治療師,以減少吸入性肺炎發生。肺炎發生太頻繁 做好因應此外,也要跟家屬建立共識,對於容易嗆咳的老人家,一旦咳嗽發燒,要立即送醫院,因為老人家得到肺炎的機率比別人高,也因為經常反覆肺炎,導致對某些抗生素已產生抗藥性,在一般門診使用一線抗生素治療效果有限,所以建議直接送急診醫治。如果病人得到肺炎次數太頻繁時,病人及家屬可與醫師討論相關DNR(Do-Not-Resuscitate不施行心肺復甦術)議題,讓病人與家屬提早做好後續的因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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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08 新冠肺炎.COVID-19疫苗
新冠染疫死亡全因高齡?陳亮恭:表面解讀恐嚇壞長者
新冠肺炎本土疫情爆發,5月11日至今已造成1萬3791人確診、703人死亡,致死率5%,遠高於全球致死率2.17%,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日前指出,致死率高原因是染疫者多為高齡長者,且都有慢性疾病。國內高齡醫學權威、關渡醫院院長陳亮恭認為,新冠肺炎死因不能只歸因高齡,國外研究歸納關鍵是衰弱、失能,若只按照表面數字解讀,恐怕只會嚇壞長者。世界衛生組織(WHO)定義,65歲以上為老年人口,佔總人口比率達7%為高齡化社會、14%為高齡社會。從高齡化社會進入到高齡社會所需時間,法國經歷118年,台灣只有25年,台灣老化速度是法國5倍,短時間內難以對高齡議題有全面性的認識。指揮中心日前指出,新冠確診死亡年齡60歲以上佔九成,研判高齡、糖尿病、高血壓等慢性病是致死率較高主因。陳亮恭表示,高齡者染疫的確容易出現重症,但染疫死亡絕對不只有高齡這因素。若依目前收集資料,只有死者年齡、性別、居住地、慢性病等傳統指標,缺少衰弱、失能、失智等功能評估,沒考慮這些重要影響因子對高齡者的健康衝擊,死因分析結果都是高齡與慢性病。國健署統計65歲以上長者八成具有一種以上慢性病,如此呈現分析結果,等於涵蓋絕大多數長者。陳亮恭指出,過去沒有新冠疫情時,研究已發現,猝死者7成以上有心血管疾病。開放高齡長者接種疫苗後出現多人猝死,中央解釋,新冠肺炎死因是高齡、慢性病,接種疫苗猝死解剖結果亦是如此,但長者多半都有三高、慢性疾病,若沒有以高齡議題的思維來解讀,出現分析結果都是高齡與慢性病。「那公布這數據等於沒講,沒辦法釐清真實的高風險對象,也只會讓長輩害怕」。陳亮恭認為,同樣80歲,有人身體硬朗、有人不良於行又有多重共病,疫苗有限,若站在保護高風險的長者為出發點,容易接觸脆弱長者的長照機構工作人員、照服員或看護、家屬應列為施打重點,避免將病毒帶給長輩,若單以「年齡」做排序,容易有所疏漏。同時,高齡又合併衰弱、失能者,施打疫苗後不良反應機率較高,挪威施打三萬五千位長照機構住民,施打後出現千分之三的死亡案例。陳亮恭認為,若我們選定優先施打對象時未考慮衰弱、失能等因素,可能因高風險個案猝死,增加其他長者恐慌,導致緩打。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專家諮詢小組召集人張上淳日前表示,有兩成重症患者選擇DNR(不施行心肺復甦術),其實有「相當比例可以救得回來」,讓不少一線醫護反彈,他今出面致歉,表示沒有指責的意思。陳亮恭認為,DNR是病人在生命末期、健康狀況不好,病人家屬和醫療團隊討論共同決定,必須給予尊重,也是近年推行安寧緩和醫療的用意,歐美推動多年,民眾接受度更高,但未見國外以 DNR 解釋高齡病患的死亡率。陳亮恭表示,新冠肺炎是新興病毒,當事後諸葛評論政策很容易,以此苛責指揮中心並不公平。但就系統面來說,老化或高齡是特殊議題,需要真正重視其特殊性,「否則所有分析都只是高齡、慢性病的結果下,政策上又能如何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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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01 新冠肺炎.COVID-19疫苗
打疫苗哺乳2月大女嬰猝死 指揮中心列接種疫苗不良事件
日前一名雲林婦人施打AZ疫苗後,返家哺餵2個月大女嬰,沒想到隔日凌晨女嬰猝死,引發各界關注。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表示,該名2個月大個案,是母親6月接種疫苗當天下午哺乳這名個案,次日凌晨發現個案沒有呼吸心跳,解剖後發現有上呼吸道感染、雙肺大葉肺炎,列為疫苗接種後發生死亡之不良事件。莊人祥表示,新增16例COVID-19疫苗接種後發生死亡之不良事件,包括8女8男,死亡年齡為2至95歲間(其中9人為75歲以上長者),為疫苗接種後當日至38日間,目前累積271例(133女、138男)COVID-19疫苗接種後發生死亡之不良事件。而目前死亡解剖61案,有45人慢性病、2人頸椎骨折、3人疑似肺炎、氣管管段倒流液體、胃穿孔覆膜炎、2人待釐清。莊人祥表示,6月30日新增COVID-19疫苗接種3萬6151人次,其中AZ接種3萬2995人次,莫德納接種3156人次,COVID-19疫苗接種人口涵蓋率約8.52%。其中48例接種後不良事件、12例疫苗接種後非嚴重不良事件、16例死亡、20例疑似嚴重不良事件。指揮中心指出,6月30日新增16例(8女8男)COVID-19疫苗接種後發生死亡之不良事件,死亡年齡為2至95歲間(其中9人為75歲以上長者),為疫苗接種後當日至38日間。目前累計271例(133女、138男)COVID-19疫苗接種後發生死亡之不良事件,死亡年齡為2至101歲間(其中204人為75歲以上長者),疫苗接種後當日至38日間發生;271例中有1例原通報危及生命後轉死亡事件;1 例原通報非嚴重不良事件後轉死亡事件。感染新冠肺炎死亡人數今新增13名,案例數較前幾日多,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表示,其中一名70多歲男性,患有慢性肺病、帕金森氏症,因呼吸困難、咳嗽而住院,醫院剛好陸續有確診群聚,被匡列為居家隔離,前3次PCR陰性,第4次居家隔離期滿前轉陽性確診,最後因為感染肺炎惡化,在6月28日家屬簽署DNR過世。羅一鈞說,另一名50多歲女性,長期洗腎、高血壓,因家人確診列居家隔離,6月5日PCR陰性,後來因為有咳嗽新症狀,6月13日陽性,確診後也因為病況惡化,於6月17日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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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5 新冠肺炎.COVID-19疫苗
桃園8旬翁接種後不適 住院3天過世
桃園市長者接種疫苗後過世再添一例,8旬翁17日打疫苗,20日身體不適送醫,後家屬放棄急救並帶回,他24日在家過世,成為桃市接種疫苗後過世第25例。龜山區陳姓老翁(87歲)17日在桃園長庚分院接種AZ疫苗後返家休養,20日晚間7時許在兒子家進用晚餐後身體不適,送林口長庚醫院救治。陳翁狀況持續惡化、無起色,家屬於23日決定簽署不施行維生醫療同意書(DNR),放棄急救,並將他帶回住家送最後一程,於24日上午8時許離世,成為桃園第25例。家屬質疑死因,報請桃園地檢署相驗。中壢區的張鄭姓女子(78歲)是接種後死亡第24例,19日在龍岡國中接種AZ疫苗,昨天下午15時許在家中被看護發現眼睛上翻、呼喚無反應,隨後家屬撥打119,婦人被送往桃園醫院急救後宣告不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