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30 退休力.理財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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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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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9 退休力.自在獨立
邱瓈寬陷恩師遺產繼承風波!遺囑怎麼寫才有效?律師教5種法定遺囑撰寫要求
日前知名製作人「寬姊」邱瓈寬,因繼承恩師裴祥泉1.3億元遺產中的30%,而被恩師的親屬告上法院,一審認為遺囑中的兩位見證人也同為裴祥泉的員工,其被質疑是受遺贈者之一,由於「受遺贈者不得為遺囑見證人」,因此,被判遺囑無效。但後續的二審、三審確認兩位見證人的角色並非遺囑繼承人,反敗為勝。現今,有很多人會立遺囑,自己寫、代筆、口述都有可能,到底如何撰寫才是有效的遺囑,台灣遺囑協會理事長劉韋德將教導大家五種遺囑的有效寫法。代筆遺囑爭議多由於邱瓈寬案件中,因使用代筆遺囑而備受爭議,由被繼承人口述遺囑內容,一位見證人筆記,另外兩位負責見證跟簽名,也因繼承人與見證人都是員工,引起法律上的疑義,加上遺囑中寫明「家裡人一毛錢都不給」,家屬因而提告引來官司糾紛。近年有多名人都身陷遺產糾紛,不只「寬姊」邱瓈寬,最知名就是長榮集團大家長張榮發的遺囑認定,也紛擾多時。台灣遺囑協會理事長劉韋德強調,遺囑主要有三大功能:財產分配、身份認證和情感表達。它不僅能夠指定財產的繼承人,還可以確認非婚生子女的身份或剝奪某人的繼承權,同時還可以用作表達感謝、道歉或設定喪葬方式等個人意願。正確的遺囑撰寫可以有效預防家庭成員之間的糾紛,確保遺產分配符合遺囑人的真正意願。許多人在撰寫遺囑時,由於不熟悉法律細節而感到迷茫。劉韋德指出,對於撰寫多頁的遺囑,即使法律規定簽名一次就足夠,為了防止遺囑被質疑,建議還是在遺囑的每一頁末尾加上簽名和日期。他強調擬定遺囑時,避免使用模糊或可多重解釋的詞彙,簽名時用全名而非暱稱或稱謂,像他曾經看過有人簽「父親、爸」等代稱,也不能用蓋章取代親簽,這些都可能導致遺囑無效。五種法定遺囑撰寫細節在台灣,法律規定了五種法定遺囑的類型,每種都有其特定的要求和步驟。以下是各類型遺囑的撰寫步驟和法律要求的詳細說明:1. 代筆遺囑步驟:選擇見證人:至少需要三名見證人。口述遺囑內容:遺囑人須在見證人面前親自完整口述遺囑內容。記錄和確認:由一名見證人記錄遺囑內容,並向遺囑人宣讀並講解以確認無誤。簽名:遺囑完成後,遺囑人、所有見證人及代筆人共同簽名,遺囑人不能簽名者,應按指印代之。要求:必須確保遺囑人的口述內容被準確記錄,並且所有參與人員都在場證實遺囑內容。2. 口授遺囑步驟:選擇見證人:至少需要兩名見證人。口授遺囑:在生命垂危或其他特殊情況下,遺囑人口述其遺囑意旨給見證人。筆記口授遺囑:由一名見證人將遺囑意旨,據實作成筆記,並記明年、月、日,與其他見證人同行簽名。錄音口授遺囑:將口述內容錄音並密封,並記明年、月、日,由見證人全體在封縫處同行簽名。要求:適用於無法書寫或正常溝通的緊急情況,確保遺囑人意志的表達。3. 自書遺囑步驟:親筆書寫:遺囑人必須親手寫下遺囑的所有內容,包括遺囑的文字和數字。記錄日期:遺囑中必須清楚寫明制作日期,包括年、月、日。簽名:遺囑須由遺囑人親自簽名。塗改處理:如有增減、塗改,應註明增減、塗改之處所及字數,另行簽名。要求:遺囑必須完全由遺囑人手寫,不得打印或由他人代寫。遺囑中的內容需明確、具體,以防未來解釋上的歧義。4. 公證遺囑步驟:選擇公證人和見證人:至少需要兩名見證人,在公證人面前進行。口述遺囑內容:遺囑人在公證人及見證人面前口述其遺囑內容。公證人記錄並講解:由公證人筆記、宣讀、講解,經遺囑人認可後,記明年、月、日。簽名確認:遺囑內容無誤後,遺囑人、見證人和公證人共同簽名,遺囑人不能簽名者,由公證人將其事由記明,使按指印代之。要求:遺囑的口述過程和內容確認,需要在公證人和見證人的共同見證下進行,以保證遺囑的真實性和合法性。5. 密封遺囑步驟:撰寫和封存:遺囑人私下撰寫遺囑,並將其密封。在公證人前申報:遺囑人需攜帶密封的遺囑到公證處,並在至少兩名見證人前聲明遺囑已封存。公證人記錄:公證人在遺囑封面記錄遞交的日期及遺囑人的聲明。共同簽名:遺囑人、見證人和公證人在遺囑封面上簽名。要求:遺囑須在沒有任何人的干預下自行撰寫並密封,確保內容的私密性。以上介紹的五種遺囑,目的是確保遺囑的正當性和執行遺囑人的意願。此外,劉韋德也提醒大家,撰寫遺囑是一項嚴肅的法律行為,建議在專業人士的指導下進行,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風險,選擇適合的遺囑類型,和確保遵循正確的法定程序,是避免未來糾紛和實現遺囑人意願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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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3 退休力.自在獨立
自己的人生要負責到底,連垃圾也是!「終活筆記」20歲開始寫不嫌早
日本人與華人一樣忌諱談論死亡,但近十幾年,在不造成子女困擾的觀念驅使下,日本人漸漸接受迎向人生終章要做準備的概念。且天有不測風雲,專家甚至鼓勵廿、卅歲便可以開始書寫「以防萬一」的筆記。二○一一年日本紀錄片Ending Note,中文片名譯為「多桑的待辦事項」,紀錄胃癌末期的退休上班族砂田,在被宣告餘命半年以後,寫下待辦事項及交代葬禮形式等的「終活筆記(Ending Note)」。那年日本發生三一一強震,兩萬多人一夕天人永隔,砂田的故事特別打動人心。書店、文具店開始販售制式筆記本,預設欄目像是:跟家人交代個人存款帳戶、自動扣款項目,壽險、醫療險、車險、火險等保單;慢性病、病史、過敏等醫療資料,好友名單、期待的下葬形式等。區公所也會開班,教民眾怎麼寫終活筆記。多數日人臨到老才動筆二○二一年日本調查,五十到八十歲民眾有寫終活筆記的不到百分之八,七十歲以上有百分之十三,顯見一般人仍是臨老才動筆。五十歲開始寫終活筆記的日本女演員財前直見表示,她身邊的長輩會說,寫死後的事不吉利,年輕人則覺得事不關己。但她認為,這本筆記是強調「從現在開始展望未來而生活」。為將來的幸福,不是結束。財前嘗過苦頭。婆婆過世留下大量掛軸、繪畫、器皿,但家人不理解這些收藏的價值,整理起來備加辛苦。那時她感嘆,要是婆婆生前能一一交代每樣藏品的價值、重要性該有多好。財前本來準備考心理諮商資格,但因搬到大分縣的鄉下,鄰居都是長者,常聽到「無法從過世家人的戶頭領錢」、「告別式前拚命找遺照用的相片」等真實例子,加上婆婆的事,決定改考終活生涯規畫師。為自己的人生負責到底五十七歲的財前已離婚,想到萬一自己突然走了,要老邁雙親、念高中的小孩辦喪事、遺產繼承,實在沉重。她說,「自己的人生要負責到底,連垃圾也是」。她將信用卡、駕照、健保卡、存摺、保險等重要文件影印一份,所有物的存放處、價格等一併交代。連她的家常菜食譜都在其中,希望未來的媳婦能承繼媽媽的味道。財前將這些資料命名「感謝檔案」。被問及與終活筆記的差別,她說,集中重要資料,對現在的生活就有幫助。發生天災隨身攜帶,也能派上用場。百元商店的「預防萬一的筆記」就製作成輕薄的小冊,有「給毛孩」、「金錢」、「健康」、「人際關係」、「自己」等五本,依人生不同階段需求填寫。專家說,廿、卅歲動手寫終活筆記,絕不嫌早。二十多歲不必交代醫療、長照、喪禮,可以寫基本資料、信用卡、銀行帳戶,個人電腦、社群帳號的處理方式與帳密。三十幾歲可能多了慢性病用藥情況、給伴侶小孩的話語。財前還製作一份家庭未來年表,標出自己、雙親、兒子的年齡。自己幾歲的時候、爸媽幾歲、兒子幾歲,哪個階段會有較大筆支出。她說,這時代連家人都吝於溝通,製作自己的終活筆記,正是與家人對話的大好機會。國內也有以防萬一筆記現在國內也有「以防萬一」筆記本, 本月二日在聯合報舉辦的「以防萬一,活到一百歲」二○二三退休力論壇中,參與者每人都獲得一本「以防萬一財務筆記本」。這本由政大教授王儷玲、政大國際產學聯盟總監姜漢中審定的筆記本,可記錄銀行帳戶、保單、資產負債及數位金融資訊等訊息,可幫助大家面對人生的「萬一」,讓自己、家人少一慌亂無措,多一點準備的餘裕。聯合報明年將陸續推出涵括人生其他面向的筆記本,幫助自我真實記錄,也盤點人生,為未來的自己而努力。●來測退休力不論是不是一個人,都要準備老後,好好生活。聯合報推出「六種動物測驗你的退休力」,歡迎填寫評估,來看你的退休準備夠不夠。https://pse.is/3uraub(責任編輯葉姿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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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12 退休力.理財準備
怕退休金被詐騙爭產?安養信託幫你顧老本 及早規畫財務,支應老後生活開銷
「這產品利潤很高,絕對划算!」、「退休金放在銀行利息太低,應該拿出來投資」、「爸,我生意需要一筆周轉金,你的錢可否先借我?」及早規畫老後財務是趨勢,守住「老本」更是老後生活基石,但人生充滿風險,投資不當、遭受詐騙、子女爭產,甚至意外或生病影響行為能力等種種原因,都讓保住老本成為挑戰。擔心退休金被詐騙或兒女爭產王小姐是外商高階女主管,年過五十才遇見人生真愛,雖然戀愛讓她的生活充滿粉紅色泡泡,覺得人生無比美好,她也計畫走上結婚禮堂。但在只有一個人的時候,她忍不住想,愛情有保鮮期限,熱戀也可能冷卻,是不是該為自己規畫打算,先保全自己奮鬥大半輩子的心血。李先生的父親失智,母親是主要照顧者,但最近過世了。為了遺產繼承,他很苦惱。原來他和唯一的姊姊感情疏離,媽媽過世雖留下為數不少的遺產,可用來照顧爸爸,但爸爸年輕時信用有問題,不利於繼承遺產,若他和姊姊繼承,兩人互不信任,他就擔心姊姊之後根本不會按月支付老爸生活費。上述這兩個案例後來都向專家求助,為他們解決困擾的台灣理財規劃產業發產促進會理事長景肇梅建議,可以透過「信託」處理, 王小姐可將名下房屋信託給最親近的弟弟,現金存款等則辦理「安養信託」;至於李先生,建議他和姊姊繼承遺產後,互開信託帳戶,再當彼此的監護人,如此老爸既可得到照顧,也免去手足紛爭。台灣即將進入高齡社會,又面臨少子化趨勢,不論有沒有家人,許多熟齡族面臨安養照護、醫療需求、資金管理等需求。金管會於民國一○九年起推動「信託 2.0」全方位信託計畫,希望銀行改變過去信託偏向理財的性質,推出個人化的財產規畫產品。安養信託就是信託2.0政策之一。財產信託 解決家庭照顧爭議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秘書長陳景寧指出,善用財產信託也是解決家庭照顧爭議的好方法,家總與合作金庫 日前合作舉辦論壇「長智論壇」,邀請合作金庫商業銀行信託部科長李翠芬,以「家庭照顧協議不失和,淺談財產信託」,為大家說明財產信託的運用。李翠芬分享,有位老太太,三位小孩都在國外發展,非常孝順地接她到美國居住。但脫離原本的社交圈,她住不習慣想回國。孩子擔心八十多歲的母親,三人共出一筆費用,讓母親住養生村,又擔心一大筆錢放在母親身上不太好,每月繳費也麻煩。三人先將錢財贈與母親,再轉為安養信託,由信託每月支付費用給養生村,另支付兩萬元至母親帳戶,作為零用錢。另一個案例則是典型的兒女爭產。一位父親生病,兒子搬出民法,主張兒女有繼承權,要父親先把遺產撥給自己。老父親擔心兒子將錢財取光,於是將存款放入信託,每月支付安養機構費用,且讓貼身照顧自己的女兒擔任信託監察人,任何人要解約、領錢,都要經過女兒同意,斷了兒子爭產的念頭。李翠芬表示,人生難預料、每個人對生活品質的想像也不同,就算累積一筆退休金,若無可信賴的管理者,一旦遭遇詐騙便可能讓人生陷入谷底。透過「安養信託」將錢財交由銀行管理,每月支付定額生活費、安養機構費用,並約定給付醫療費用等開支,可避免遭詐騙導致老本一夕丟失。李翠芬也說明,主管機關希望民眾透過安養信託管理安養資金,達成資產安全及專款專用,並設置「高齡金融規畫顧問師」,訓練專業人員協助民眾。目前所有銀行都有安養信託服務,民眾可優先與已往來銀行洽談;信託金額門檻多落在卅至五十萬元,不必擔心信託門檻高或操作困難。意定監護 選好自己未來的監護人失智後出現財務糾紛案件層出不窮,康寧社會福利協會理事長、律師鄭智陽建議,不要等到失智後才由他人替自己決定,趁心智能力正常時,預先替自己做「意定監護」,進而規畫安養信託,守護好自己的財產與老後。意定監護就是在心智健全時,預先選好一位或多位受任人,並與受任人約定好,於日後自己受監護宣告時,由受任人擔任監護人,並依約定管理安排財產、自身照顧。意定監護制度相較於法定監護最不同之處,就是可以讓「非親屬者」擔任自己的監護權人。監護人的權限範圍可以在意定監護中清楚約定,尊重本人意願。至於「輔助宣告」,鄭智陽表示,當心智狀況退化、輕微失智,尚未完全喪失行為能力時,家屬或輔助人可申請,法院裁准後行政機關就會註記,未來特定財產,例如不動產需要處分,就需要經過輔助人同意,此制度可降低財產被騙風險。若嚴重失智失能、沒有基本判斷能力的長者,監護人即可代為處理。無論是「監護宣告」還是「輔助宣告」,鄭智陽表示,當以身心狀況不佳或失智、失能為理由,法院要剝奪一個人處分財產的權益時,都必須經過正當法律程序,包括經過醫師鑑定、實際訪查等,都需要花時間。他建議,大家可以預先做安排,在心智能力尚可時,做「意定監護」,預先找好自己未來的監護人,提前為自己預備。延伸閱讀:·長輩失智可「安養信託」嗎?收費會貴?8QA一次了解,門檻低非有錢人專利來測退休力不論是不是一個人,都要準備老後,好好生活。聯合報推出「六種動物測驗你的退休力」,歡迎填寫評估,來看你的退休準備夠不夠。責任編輯:陳學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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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05 退休力.理財準備
母親離世,她秒領光存款,被姊妹怒告獨吞遺產!律師:處理長輩身後事一定要懂的事
許多人面對長輩離世,悲痛情緒尚未平復,帳單卻一筆筆來,有時候為了方便,就直接從往生者戶頭取錢支用。但要當心此舉已經觸法,更可能因侵犯其他家人遺產繼承的權益而吃上官司。 南投一名林姓女子遭家人指控,在母親過世5小時後竟拿著存摺、印章,領光亡母戶頭裡的26萬存款。事後被姊妹發現,認為她獨吞這筆錢,侵害其他姊妹的繼承權益,憤而報警提告。 林女表示,這筆錢是媽媽生前交代要留給她的補貼,還有部分用來辦理喪葬事宜,「其他姊姊都欠母親錢,母親說要補償我,因為她住院都是我照顧的」。 林女更指提款時,有告知行員母親剛過世,當時對方還回「領一點點錢沒關係」。而且她也不知道法律規定「領出相關存款須經全體繼承人同意」,所以才會逕行領走所有錢。 為釐清此事,法院傳喚相關證人,照顧林母的居家服務員表示,林母住院前很少看過林女出現,也沒聽死者說過比較寵愛哪個女兒,或是要把遺產留給誰。 行員則指出,林女領款時並未說明母親過世,以為只是個人存款領取,更沒有說出「領一點點沒關係」等語。法官認為林女說詞不足採信,但考量她最後將26萬存回,因此依偽造私文書罪判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 法律規定,被繼承人過世後,其名下財產均為遺產,在遺產分割前屬於全體繼承人共同共有,未經全體繼承人的同意,不得擅自提領、處分。如果想要臨櫃提領,就必須繳完遺產稅,並持死亡證明、戶籍謄本等相關證明文件,遵從銀行存款繼承作業處理的標準程序。 這些程序光是用想的就教人頭痛,那萬一是用提款ATM提款機領取呢?事實上這種行為也會構成《刑法》以不正方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物罪,民事上則可能涉及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不當得利返還責任。 律師吳挺絹過去曾撰文舉例,某小姐在父親離世後已墊付不少費用,由於弟弟耍賴不分攤相關支出,於是便用父親生前交給她保管的提款卡取出70萬元支付,事後卻被弟弟提告「侵佔遺產」。 「我不懂,我只是把錢領出來付父親的喪葬費用!為什麼我會被弟弟告呢?請問我該怎麼做?」 吳挺絹律師解釋,在父親過世的那一刻,父親存款就成為所有繼承人——也就是媽媽、弟弟及某小姐共有的財產,如果沒有經過「所有」繼承人同意,是不能動用的。 而某小姐冒用父親名義,提領帳戶款項的行為,已觸犯「偽造私文書罪」,通常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易科罰金,1日以1000元折算。另外,某小姐提領的70萬元若不只用於喪葬費,還拿來給付媽媽和自己的生活費,在法律上更有高度可能性,會成立刑法侵占罪。 律師提醒,喪葬費通常是繼承人共同負擔;或是由某個繼承人先代墊之後,留下收據,未來討論遺產分配時,可以從遺產中要求給付。 當然,若是長輩在世時就安排好身後事,如遺產如何分配?喪葬費從哪裡支出?照顧另一半或未成年子女的生活費如何安排等,或許就能避免繼承人之間的紛爭,留下更多時間追憶兩代、手足間的快樂時光。●原文刊載網址●延伸閱讀:.疑心老伴外遇、偷東西?當心是「失智」徵兆!醫揭「這些症狀」可能比健忘、迷路更早出現.進入50後「冬季癢」年年報到?皮膚科醫師教3方法輕鬆緩解:每天「這時間」保養最好.她退休11年總花費只有314萬!居無定所走到哪、玩到哪、住到哪,壯遊世界把旅行當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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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1 退休力.理財準備
繼承祖產房產,手足談不攏怎麼辦?專家:房產零碎持分問題多,2方式處理稅金、保險費
房屋資產之繼承,若持分擁有人過多,不僅難以靈活運用,也必須負擔稅金與保險費用,當其中一人財務狀況不佳時,更可能牽連所有持有人。在面對遺產繼承時,除了不將家庭財務計畫寄託於此,身為房屋、土地持有者,也儘可能以單一繼承人方式事先規劃遺產。Candy從長輩手中繼承了一間房子,雖然才二十多坪,但距離捷運站走路十分鐘以內就能到達,且老房子持有土地不少,看來不錯。但繼承此一資產增加了每月支出,反而讓她煩惱不已。原來媽媽過世前,只有口頭約定房產要過繼給兩位哥哥,但沒有留下任何書面資料,為了公平,兄弟姐妹將房子平分。由於持有人是五個人,房子由誰住都不公平,阿姨又堅持這間房是祖厝不准出租給外人,加上不是完整的產權,銀行也不太願意承做貸款,Candy想拿房貸當成預備的靈活運用資金也不行,現在還要繳納稅金與保險,明明是繼承財產,卻像是繼承負債一樣。房屋資產零碎持分難運用台灣人重視人情味,在處理財產時,多數人會以「心情」來做最終考量,而忽略實際運用面的現實問題,手中握有這樣的資產要活化,困難度的確很高,尤其這些持分再繼續往下一代繼承,就成了持分再分割。若其中一個持分擁有人的財務狀況不佳,欠債還不出來,債權人要求變價分割,資產被遠低於市價拍賣,雖然其他的持分所有人有優先購買權,但通常未有足夠的錢買回。這時,不動產就落入外人手中,雖然可平分價金,也就是房產被執行法拍後,再將拍賣所得的金額按照比例分給所有持有人,但實際居住者可能就得搬家了。我們經常看到許多精華地段有未開發的土地或荒廢多年的房子,許多都是因產權複雜、關係人多,難活用無法被開發,需要有意願蒐購持分的人逐一與持分者談條件後,將持分整合才有辦法運用。因此,雖然家庭資產負債表上表列這項資產,但無法讓閒置資產與土地變成現金流活用,我並不建議把這樣的資產作為未來的可動用資產來規劃,否則期待越高,失望越高,並且影響長遠的資金目標,非動用不可時,還會影響家族成員的感情。另外,零碎持分很難利用,要申請各項社會福利資源時,更可能因名下擁有財產而被排除資格,明明生活得很辛苦,卻因為繼承了持分,導致被排富而無法享有各項社會福利。家庭財務計畫勿寄託遺產繼承家庭財務的問題有很多無法從財務本身著手並完全用理性處理,所以通常除了財務與法律知識外,還需溝通能力、情緒控管力,在家族裡要有話語權才行。我個人在繼承財產上抱持淡然的態度,法律上雖然規定可繼承遺產,但那都是長輩努力賺來的,有繼承到算賺到,沒有是正常的,絕不能一開始在規劃家庭財務時,就將希望寄託在長輩的財產上,掌握度太低、變數太大,在財產繼承的當下可能紛爭不斷,亦會破壞家人感情。若需要溝通的人數太多,其中一定會有某幾個需要協調的關鍵人物,存在彼此的財務觀念差異極大的狀況,若不是家中最有發言權的人,建議管好自身財務就好,避免引來不必要的糾紛。不妨等有話語權的人發表意見後,確認定案的過程中,先想想各種可能的狀況該如何應對,待大家決策完畢,再調整自己家庭的財務計畫即可,因為我們本就不應將未來計畫寄託在遺產上。2方式處理稅金、保險費 資產建議採單一繼承至於已產生的稅金、保險等費用,我們可將每年支出金額計算一下,變成年度固定支出,如果不會讓財務受影響,就把它當成孝親費吧!房子的存在可能對許多人的意義是情感,而不是金錢,所以我們的固定支出是維持情感和諧,不要覺得委屈;如果會讓你的財務受影響就需要重新溝通,看看在共同能獲利的情況下可以怎麼做,例如:一起說服阿姨出租房子,五個房東都能得到租金收入,找到第三者用客觀或專家角色與其他成員溝通,讓大家願意共同活化資產,讓繼承來的財產運用得當,全家都能生活得更好。由於家庭理財問題從來就不是以絕對理性的客觀財務面來溝通,提醒大家,最重要的還是平時的理財規劃,做好自己能掌握的事情更為重要。如果自己本身是房屋、土地持有人,建議在生前立下遺囑,儘可能留給大家的資產都是單一繼承人,例如:誰繼承哪間房子、誰繼承股票,否則再小的資產也可能造成大問題,繼承了不能用的資產,除了讓大家產生糾紛之外,還可能失去被社會福利照顧的資格。※本文由【媽媽寶寶】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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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03 退休力.理財準備
家人有分產共識,少了這步驟卻翻盤!律師:應在生前寫好「有法律效力的遺囑」,一圖詳解5種遺囑
75歲的王董事長,白手起家創辦了貿易公司,胼手胝足打拚了一輩子,給家人優渥的生活。年事已高的他,早就想好給家人的遺產分配,起家厝給老伴、公司給大兒子、不動產給二兒子、現金給小女兒,每年過年全家相聚都會提醒一次,全家人也欣然同意。想不到王董過世後,二兒子因想爭產,竟將全家人告上法院,只因王董少做了一件事。留手稿和影音 上法院不算數家族爭產時有所聞,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蘇家宏律師分享以上的實際案例。據了解,王董的遺產規畫早在幾年前就跟全家人耳提面命,家人也獲得共識,但二兒子卻在爸爸過世後主張「爸爸的遺產應該平均分配」,家人間產生矛盾,導致遺產無法順利分配。二兒子遂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分割遺產,使得繼承人們,包括媽媽、大哥、妹妹都要上法院。儘管王董生前對家人耳提面命分產計畫,留下了手稿和影音資料,但在法庭上,法官認為影音資料不屬於遺囑、手稿細節也未符合「自書遺囑」的條件,因此最後判決,所有遺產必須平分,全部分成四份、每人四分之一。蘇家宏認為,這樣的案子很可惜,雖然爸爸已經提前做好遺產分配,也取得家人共識,但卻因為不了解法律,少做了最重要的動作「寫遺囑」,最後不僅無法按照自己的心意分配,還讓家人們對簿公堂。常用自書遺囑 還有4種形式蘇家宏表示,想要維持家族秩序,又能依照自己的心意做遺產分配,最簡單的方式就是寫一份自書遺囑。首先要了解繼承人有誰,包括配偶和子女,若有特別想要照顧的家人也可在遺囑註明,例如把特定財產留給老媽媽。其中,多數人最容易忽略的細節在於「其餘財產」,指的是當事人可能在健康的時候規畫好遺囑,但同時還有持續增加的財產收入無法寫進遺囑,則可歸類在其餘財產,也可在遺囑中註明要給誰。最後,若遺囑中未交代到的未盡事宜,則可註明要交由「遺囑執行人」協助決定,最後在遺囑文尾簽名、寫上日期,即合法成立。除了上面的自書遺囑外,還有4種遺囑形式可參考,例如,想要有見證人參與,則可採「公證遺囑」;若想要保密、不想讓隱私提前被看到,則可採用「密封遺囑」;若年紀大、想找專業人士協助,則可用「代筆遺囑」;若有緊急狀況來不及寫遺囑,則可用「口授遺囑」。現代人寫遺囑不再是禁忌,多數人都想要提前規畫遺產分配,照顧到每一位家人,蘇家宏律師建議,應該在身體健康時及早寫好有法律效力的遺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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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04 焦點.生死議題
有錢就有紛爭!處理爭產案件20年 律師蘇家宏:別讓最愛的家人為難
編按:你想過何時該預立遺囑嗎?處理遺產相關案件超過20年經驗的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蘇家宏律師認為,如同生老病死是人生必經之路,財產繼承也是每個人一輩子必定會遇到的課題。為避免因生前交代不清可能導致的紛爭,「預立遺囑」就像是預立醫療自主決定,絕對有其必要。「如果要說什麼時候該立好遺囑,我的答案是:現在!」專精於遺產繼承領域的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蘇家宏律師指出,很多人認為遺產問題是等到自己命不久矣時,或是有錢人才需要煩惱如何處理,事實上並非如此。「我們一輩子不一定有機會上法院,但每個人都有財產,也一定會面臨到贈與或是繼承的問題,無論金額大小,是一百萬還是一千萬,都必須要加以處理。有沒有事先規劃好,可能會決定我們在身後留給最親密家人的,是祝福、禮物還是爭端。」因此比起「分產」,蘇家宏更傾向於以「財富傳承」的概念處理遺產案件。「如果因為不了解法律,或是沒有正視它的重要性,等真正遇到法律層面問題,感到困擾時、往往已經錯失解決問題的最佳時機。」口頭遺言不具法律效力 更可能是爭端的導火線蘇家宏舉了一個極常見的例子:很多做父母、長輩的,到了臨終時在床前吩咐交代身後遺產要如何分配。「講完人生感言,他覺得自己責任已了,但從法律觀點來看,『口說無憑』,這段遺言其實不具任何法律效力。因此若兒女之間對於長輩的分配不滿意,爭論就發生了。」另一種情形,則可能發生在再婚夫妻和前任配偶所生子女身上:在過世之後,因為子女在法律上也都具有繼承權。「不少另一半過世的長輩,可能就因為這樣被迫必須搬出原本住了大半輩子的家。」蘇家宏提醒,在沒有訂立遺囑的狀況下,所有繼承者會依照法定的比例和順位分配遺產,但問題是:每個人對於物品的價值認定不同,或是遺產包含房地產、現金、有價物品等,大家繼承的意願不同,這些因素都可能造成爭議。「我們在處理遺產案件時,很少會有所謂的『船到橋頭自然直』,大多時候都是直接撞上岸邊。」蘇家宏說。預立遺囑有那些方式?常見迷思與錯誤因此,蘇家宏多年來都大力提倡「預立遺囑」的重要性。這個概念有點像是預立醫療自主決定書,先由自己做好決定,除了避免可能的爭議,也可以讓身邊的至親家人在處理身後事之餘,得以減輕身心的負擔。目前法律上遺囑主要可分為5種形式,其中最簡便的方法之一,就是只需滿足「親筆書寫、親筆簽名、註明訂立遺囑日期」3個條件即可生效的「自書遺囑」。其他也可以選擇有見證人的「見證遺囑」、「密封遺囑」,以及無法書寫狀況下的「代筆遺囑」和「口授遺囑」等形式。蘇家宏也提醒,由於遺囑在性質上需要明確證明為本人所訂立,所以不能用打字代替書寫,即使是列印出來之後再簽名也不行。另外,像是在臉書或是部落格留下影片,目前也不是法律認可的有效形式。蘇家宏認為,預先規劃自己身後遺產如何處理,既是權利、也是義務。例如,若自己晚年時的照顧責任大多落在某一位子女身上,那麼作為一個明事理的父母,是否應該在遺產分配上,給予相對應的回饋?相反地,若子女不肖、配偶有家暴情形,甚至有重大侮辱或虐待的情況發生,也可以透過預立遺囑,限縮對方所能獲得的繼承額度。「例如前陣子震驚社會的正義輪胎行縱火案,如果犯嫌的殺人罪成立,未來他在法律上就可能喪失遺產的繼承權。」沒有子女繼承也應規劃遺產 決定自己如何和世界告別除了為人父母者,應當及早思考規劃如何給予子女適當的財產分配,在現代社會型態的不斷發展變化之下,若是沒有子女可繼承遺產的單身者、頂客族,又該如何預做準備?蘇家宏分析,單身未婚者若父母親已經過世,第一順位的繼承者就會是兄弟姊妹;沒有孩子的夫妻,則依照法律規定,另一半和兄弟姊妹可以分得各一半的遺產。如果沒有兄弟姊妹,或是平時有其他交情較好的親戚、甚至是在中年後相互照應的好友,就可以透過預立遺囑,指定對方繼承自己的遺產,或是訂立意定監護契約,委託對方為自己的法定監護人,處理財產、生活照護等事務。而若擔心自己老後可能因為失智導致失去判斷能力、或財產可能被騙走,也可以採取部分財產信託、或是以房養老等模式,相當於多上了一道安全鎖,讓老後的財務運用更有保障。也可以指定財產捐給想幫助的公益團體,「如果生前擔心自己的錢不夠花,在身後再把財產捐出去,也是一種選擇。」遺囑也是一種人生整理 更是愛和心意的傳承蘇家宏認為,預立遺囑對個人層面而言,也像是一種重新思考人生的哲學命題。「這其實有助於你重新檢視:什麼人對你而言是最重要的,或是想表達對身邊所愛親友的心意,希望自己可以留下什麼給他們。這些思索都非常有意義,也是一種負責任的表現。」他舉了個真實發生過的案例:有個富二代的子女平時遊手好閒、揮霍愛玩,甚至有賭博、吸毒的壞習慣,「後來他的父母就透過預立遺囑信託,指定他在每個月只能領取一定額度的生活費,或許就避免了他因為繼承遺產,反而危害了他往後的人生,或是遭到有心人士覬覦。」「生前妥善規劃遺產,絕對比身後才引發其實可以避免的爭端來得好,更可以預防許多遺憾發生,也讓自己重視的對象得到應有的照顧!」原文:處理爭產案件20年,體悟人人都該預立遺囑!律師蘇家宏:有錢就有紛爭,別讓最愛的家人為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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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5 養生.人生智慧
照顧失智父母,「3個法律觀念」照顧者不可不知!
照顧失智父母,要知道的三個法律觀念:1.輔助宣告/監護宣告失智症患者可能因判斷力不足,誤入詐騙陷阱。在長輩確診失智症、被判定失去行為能力後,可透過聲請輔助宣告或是監護宣告,預防失智長輩財產被不當轉移。2.撫養義務當長輩的財產或勞力所得不能維持生活時,才會產生撫養義務。據民法1115條,撫養義務依序是:子女及配偶、父母、家長(親屬團體中推定、最尊輩者)、手足、其他家人、媳婦或女婿。3.撫養與照顧是兩件事有些家庭在談父母照顧義務時,希望一併協議財產分配,牛湄湄說,只要長輩尚未離世,就不會有遺產繼承的問題,「財產分配」必須在當事人身故之後才成立。很多長輩認為,我把錢給孩子,孩子照顧我,「這是錯的,只要你有錢,就沒有撫養義務這件事。」牛湄湄解釋,當財產能夠維持生活時,孩子的照顧是孝順,是道德行為,而非法律行為。從律師身分退休後,牛湄湄花在帶長輩玩耍,與陪伴照顧者的時間,比失智法律宣講更多。因為她看見許多家庭在長輩失智時,家人在第一時間「只看見錢沒看見人」,擔心長輩的財產被某個人獨占;或者因為手足間的不信任,對照顧方式意見不同,導致長輩在世時就反目,告上法庭。「法律是最低的道德標準」,法律人牛湄湄提醒,在法律之前,能做的事還有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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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07 新聞.杏林.診間
掙扎於不可放棄救治的醫學教育,翻遍法條只為解除病患家屬痛苦!謝景祥不忘初衷、推動善終
「當我在台北榮總實習時,有一天晚上病房值班,有4個肝硬化老榮民、同時食道靜脈大量出血。」嘉義市陽明醫院院長謝景祥回憶道,當時他們的狀況無論採取任何醫療行為,都註定死亡。那時候我滿腔熱血,一直努力為他們做CPR(Cardiopulmonary Resuscitation,心肺復甦術),可惜最後仍然是徒勞無功。這是謝景祥思考病人自主權利的起點,經過30餘年後,他參與催生《病人自主權利法》,讓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訂定專法,完整保障病人自主權利的國家,確保病人善終的意願,在意識昏迷、無法清楚表達時,仍獲法律保護,並得以貫徹,堪稱台灣醫療史的重要里程碑。出生於1958年的謝景祥,雖然提早2年入學,但在彰化高中畢業後,即應屆考進陽明醫學院(現已併入陽明交通大學)醫學系。其實,在大學聯考第一天,他發燒至38.9℃,導致數學成績不如預期,與第一志願台大醫學系失之交臂;經過思索,他決定不重考,成為陽明醫學院第一屆學生。「下鄉」後決定留在嘉義市陽明醫學院首任院長韓偉,是位虔誠的基督徒,視學生如親,亦如父親般嚴謹,但事事以身作則,學生無不心服口服,對他又敬又愛。謝景祥說,創院初期,全體醫學系學生一律住校,一絲不苟的韓偉,不僅要求學生的學業,也很在乎學生的言行、生活習慣,「耳濡目染下,我也學會如何自律,並對未來的從醫生涯,充滿使命感。」因為雙手頗為靈巧,且在手指靈活度、手眼協調程度測試,一直名列全系前1%,因此在選擇科別時,謝景祥選擇了需要精密技巧的骨科。退伍後,他回到先前實習的台北榮總任職,還曾獲台北榮總指派,前往美國哈佛大學,學習人工關節技術;謝景祥感謝地說:「這段經歷除了讓我大開眼界,也讓我認真注意先進國家的醫學觀念、趨勢。」早年,陽明醫學院醫學系只招收公費生,規定畢業生都得「下鄉」,不能一直留在台北榮總,一定得前往榮總在各縣市的分院歷練。謝景祥選擇離老家較近的嘉義榮民醫院(現為台中榮總嘉義分院簡稱嘉榮),沒想到,他就此留在嘉義市,還創辦了陽明醫院。嘉義榮總位於嘉義市南境,鄰近台一線。但謝景祥初到嘉義榮總任職時,卻驚訝地發現,發生在台一線的車禍,傷者、家屬都指定送至距離較遠的林綜合醫院,而非近在咫尺的嘉義榮總,後來才發現,「先前,榮民醫院體系的醫師有許多由非正科的軍醫轉任,醫學知識、技術較為落後。」隨著陽明醫學院畢業生陸續進駐各科,嘉義榮總業績、名聲快速提升,謝景祥更躍居嘉義地區業務量最大的骨科醫師;因此,他決定留在嘉義市發展,即使台北榮總徵召他回任,他也不為所動。謝景祥微笑地說,「留在嘉義市,我會成為當地骨科第一把交椅,但回到台北市,就只是眾多骨科醫師的其中一人,當然選擇前者。」事業發展順利,不忘從醫初衷因為醫術精良,並擁有眾多忠實病友,謝景祥著手創業,承租30床的良友醫院並改名為陽明醫院,以陽明為名,乃紀念自己的醫學生涯,起自陽明醫學院。而在7年後,更是在醫界前輩的建議下,從法院拍下了已歇業的林綜合醫院。「當時,林綜合醫院已是第八拍,在房地產市場,根本乏人問津;由於是醫院用地,連建商也興趣缺缺。幸得如此,我得以以較實惠的價格購得。」謝景祥坦承,擁有300個床位的林綜合醫院,對先前只有經營30多床位醫院經歷的他,是規模龐大的事業體,「標下林綜合醫院,其實不在當時我的職涯規劃內。」創辦陽明醫院後,謝景祥以骨科為骨幹,逐漸發展、充實其他科別;「因為到骨科求診的病友,大多是年長者」,陽明醫院逐步增設同樣以銀髮族為主要客群的心臟科、腎臟科。目前,陽明醫院共有21科,已從骨科專門醫院茁壯為中型的綜合醫院;謝景祥迄今仍堅持,「先找到好的醫師,再開設專科」,絕不為擴張而擴張。事業發展順利,但謝景祥始終未曾忘懷從醫初衷。發生在陽明醫院呼吸照護病房(Respiratory Care Ward,RCW)的一件事,讓他回想起實習醫師備受衝擊的那一晚,與持續多年的疑惑,就此加入推動制定《病人自主權利法》的行列。在陽明醫院創立初期,在政府的政策鼓勵下,增設呼吸照顧病房,安置病重但未病危,且長期需要呼吸器治療的病患。不過,若干待在呼吸照顧病房的病患,已是植物人,有些更已臥病多年,倚賴呼吸器延續生命,實生不如死,更衍生諸多家庭、社會問題。翻遍法條解除病患家屬痛苦數年前,一位呼吸照顧病房病患的家屬,因父親已成植物人2年,請求主治醫師關閉呼吸器,讓父親脫離痛苦。然而,縱使家屬再三保證,此提議乃是全家人深思熟慮後的共同決定,絕不會事後反悔、興訟,但主治醫師仍擔心沾惹官非,遲遲不肯同意。最後病人家屬找到謝景祥院長求助。「我曾幫這位病患換過人工關節,印象仍相當深刻。」謝景祥嚴肅地說,他可以體會家屬的感受,但此舉違背了他奉行多年的醫學信仰。「每位醫學生都不斷被教育,就算僅有一絲絲生機,也不可放棄救治。」「老師從來沒教過我,什麼人不要救。」內心正反意見交戰許久後,思及「如果我是那位躺在床上的病患,也不希望身上插滿各種管子」,決定應允家屬的提議。謝景祥翻遍相關法律條文,終於在《安寧緩和醫療條例》中,找到適用的條文,「此條文規範相當嚴謹,必須病患的配偶、父母、子女全數同意,醫師才能關閉病患的維生設備」,且病患並須是「罹患嚴重傷病,經醫師診斷,認為不可治癒,且有醫學上之證據,近期內病程進行至死亡已不可避免者」。最後,謝景祥商請該病患的配偶、四名子女簽署同意書,這些家屬即該病患的遺產繼承人,並與律師再三確認,在法律上已毫無疏漏,「因為有資格告醫師的家屬,都已在同意書上簽名」,「在配偶、四名子女的共同見證下,由我關閉呼吸器,由主治醫師拔管,讓病患善終!」(本文獲《醫學有故事》授權刊登,完整內容請看>>精采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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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03 養生.人生智慧
「遺囑」是用來照顧真正想照顧的人!掌握3個關鍵,讓遺囑沒爭議
大疫之年,讓人們對無常有更深體會,面對生死,除了心理調適,更需要事前規劃,尤其是遺囑與遺產繼承,若能事先安排,就能照顧到真正想照顧的人,也能避免後代子孫為此鬧得不愉快。 元貞聯合法律事務所律師陳景筠說,常見遺產紛爭當屬分配不均,尤其台灣老一輩仍有重男輕女觀念,常排除女兒繼承權,或獨厚某個子女。 其次,是被繼承人與繼承人之間財務往來不清。譬如台灣父母喜歡將不動產、股票或存款借名登記在小孩名下,親子生前對簿公堂時有所聞,身後更可能為遺產歸屬產生爭執。 第三,是找不到遺產。陳景筠指出,只要資產在國內,都可以向國稅局申請財產清單與所得資料,就算是金條金飾、古董字畫也能從買賣紀錄找到軌跡,但海外、尤其是中國資產相對難尋。 林林總總問題,或許無法全靠遺囑來解決,但至少遺囑中已載明財產清單,就能大幅減少上述第二、三項狀況。 一、什麼是應繼分、特留分?繼承順序到底怎麼排? 民法1138條規定,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其他繼承人順序分別為:直系血親卑親屬(通常為子女,若子女已經過世,則由孫輩代位繼承)、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 在沒有立遺囑的狀況下,遺產會依據「應繼分」來分配。如果立有遺囑,則按照個人意願去指定分配,但無論遺囑怎麼寫,繼承人仍保有最小比率的「特留分」。 舉例來說,喪偶的王爺爺留下600萬元遺產,若無遺囑指定,兒子A、女兒B按「應繼分」,可各得300萬遺產;如果兒子A早一步離世,就由孫子a1、a2代位繼承這300萬元。 但若王爺爺身前立下遺囑,指定將遺產交給兒子A,妹妹B仍然可以向大哥請求「特留分」,也就是應繼分300萬元÷2=150萬元。 現今有不少頂客族或壯年驟逝案例,以去年夯劇《我的婆婆怎麼那麼可愛》為例,媳婦小鷗沒有孩子,亡夫也沒留下遺囑,按應繼分,小鷗必須和婆婆彩香均分1000萬遺產。但如果婆婆已不在世,小鷗就必須和先生平日素無往來的哥哥、姊姊分遺產,頂多只能取得1/2、即500萬元。 若亡夫有立遺囑,指定將遺產都留給小鷗,則婆婆可要求應繼分的1/2,即250萬元。如果婆婆已離世,大伯、大姑們則可主張應繼分的1/3,也就是166餘萬,小鷗仍可保有剩餘的833萬元遺產。 二、繼承前2年內的贈與,是不是納入遺產分配?要不要繳遺產稅? 不少年邁長輩或重病患者,會先將財產轉移給配偶或子女,避免遺產稅或債務繼承。但依據法令,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配偶及繼承人的財產,都會在被繼承人死亡時視為遺產。 陳景筠舉例,假設A先生有1000萬的房產、2000萬債務,為了防止房子被拿去抵債,便在病重時先過戶給小孩,認為孩子只要拋棄繼承,就能保有房子、又不必償債。但如果房子是在A先生死前2年內過戶,國稅局與債權人仍可將房子視為遺產來追稅或是請求清償。 如果A先生在過世前1年把房子過戶給兒子,女兒在父親過世後得知,是否也能要求哥哥把房子拿出來分配?答案是不行。 陳景筠解釋,由於生前分配財產出於個人意願,「繼承前2年內的贈與必須繳遺產稅,但不納入遺產分配。」不過若是因為結婚、分居、營業而發生的贈與(法律上稱為「生前特種贈與」,性質屬於遺產的預付),女兒仍可主張房子屬於遺產。 A先生若有2000萬遺產,這棟價值1000萬的房子就必須先加回,變成3000萬再除以2,兒子、女兒各分得1500萬。但因為哥哥已獲得1000萬房產,所以只能再分得500萬元。 陳景筠建議,如果被繼承人想節稅,可以利用夫妻間互相贈與免稅,以及1200萬的遺產稅基本免稅額規定,另可利用每年220萬元的贈與免稅額做移轉,或是先分配、做信託等,都能合法達到節稅目的。 三、如何立遺囑才能避免爭議? 目前遺囑共有5種方式:自書遺囑、代筆遺囑、公證遺囑、口授遺囑與密封遺囑。這些方式中,以自書遺囑最簡便,但一定要親筆手寫才有法律效力。 像《我的婆婆》裡,婆婆彩香手寫遺囑,只要符合法定要件,無人見證也有效力。但劇中將遺囑影印多份再蓋手印,寄給子女留存,事實上影本只能做為附件參考,親筆正本才有效力。 而代筆遺囑與公證遺囑是較好的選擇。陳景筠表示,公證遺囑由公證人筆記,但保密性較差,若家族財產眾多,不想公諸他人,就可選擇代筆遺囑。 這兩種方式都是找3名見證者(公證遺囑見證人之一為公證人),由當事人在見證者面前口述遺囑,經代筆人或公證人筆記、宣讀、講解,確認無誤後載明日期,再全體簽名。 密封遺囑與公證遺囑相似,只是由當事人自書遺囑、簽名密封,以防止他人開閱後偽造或變造。 陳景筠建議,可委請律師計算特留分、應繼分,擬好遺囑再找公證人公證,是較推薦的方式。 至於口授遺囑,通常用在重病臥床者身上,透過錄音、見證者來確認遺囑,但效力只有3個月。彌留、失智狀態則不適用口授遺囑。 陳景筠說,其實可將遺囑視為養老規劃的一環,將資產按心意預先做好分配,可用作信託養老,剩下才做成遺囑,目的都在於避免紛爭,「讓老有所終、幼有所託。」 ●原文刊載網址●延伸閱讀:.多囊腎不注意,會有腦動脈瘤引發中風!醫師:出現3個常見症狀,要小心.一顆10萬的植牙有人用20年、也有不到5年就壞掉!「這五點」做好,用一輩子都OK.姐弟抗壓性都很高,只有我…在比較中長大的她也想堅強:你們說的我都懂,但我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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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4 失智.失智100問
財務問題/失智父,竟把財產全部贈與給看護?孩子討得回來嗎?
父親叱咤商場,這一生秉持誠信待人,不誆騙、不浮誇、不欺詐,寧可人負我,也絕不負人。告別式時,前來靈堂致哀的人談起父親總是讚許連連,有個長輩談起父親當年慷慨解囊助他一臂之力而得以東山再起,更是說者、聽者都眼眶泛淚。這樣的父親,對他們幾個兄弟姐妹而言,一直都是山一般巍峨的存在,他們敬畏卻也依賴父親,他們仰望卻也信任父親。居家看護對家屬提出存證信函但,他們卻在父親的後事告一段落,準備申報遺產稅、辦理遺產繼承登記時,接到一份從沒料想過的存證信函,寄件人是父親生前的看護趙小姐。父親罹患失智症後,開始出現人、時、地的定向障礙,中度失智症後,迷路了幾次,多虧了附近鄰居機警,總會立即打電話通知他們幾個兄弟姐妹,但他們不敢再讓父親有單獨一人的機會,幾個人商量之後,辭退了日間的居家照服員,改聘用了肯24小時居家照顧的看護。趙小姐從對岸遠嫁來台灣,取得了身分證,據說跟先生感情不睦,話不投機,寧可住在雇主家24小時掙錢也不願意回去與先生同住。醉心閱讀的父親重視教育,對於成績要求向來嚴格,他們幾個兄弟姐妹在父親恩威並施的監督下,個個學有所成,有些歸國在企業位居要津,有些則在國外飛黃騰達,晨昏定省或是日日陪侍在側,卻成了工作忙碌的子女們最奢侈的想望。趙小姐的適時出現,成了及時甘霖,讓他們放下了心中擔心憂懼的大石,對於趙小姐自是充滿感激。失智父,於患病期間立下遺囑存證信函提及,父親生前曾立下遺囑,為感謝趙小姐這幾年盡心盡力、無怨無悔的照顧,願將名下所有之不動產、帳戶內的現金、持有股票等,均贈與給趙小姐,並要求身為繼承人的幾位子女必須尊重其意願,不得有異議。存證信函的最末,語氣義正辭嚴,指責幾位子女過去未盡孝道,違反人倫,反觀身為看護的趙小姐,翻身、餵飯、把屎把尿、推輪椅進出,讓老先生在過世前享有穩妥舒適生活,幾位子女當深切反省,且不該違反遺囑,擅自將遺產登記為公同共有,而應移轉予趙小姐。幾天之後,A律師以遺囑執行人的身分,提出老父親的代筆遺囑,其上全是電腦打字,只有老父親及見證人的簽名是手寫的文字,字跡看得出來是老父親重度失智症後用顫抖、不穩的手寫的,但子女們完全無法置信,父親與母親白手起家,兩人之間鶼鰈情深,生死相許,父親曾承諾先走的母親定會好好守護共同胼手胝足打拼來的家產,以父親一輩子縱橫商場的精明,豈會做出這麼糊塗的決定?又怎麼可能讓兩人一生心血付諸流水?若父親不是罹患失智症,是被有心人士詐欺嗎?若父親不是罹患失智症,若不是腦部神經疾病引起認知功能缺損導致有機可趁,若非認知功能持續惡化而受到有心人士詐欺,怎麼可能會出現這種邏輯完全不通的遺囑?雖然因為無法經常返家探視而難以查知父親日常身體、精神狀況,但至少每三至六個月帶同父親就醫、檢查、治療,藉由過去的病歷、認知評估量表以及理學檢查報告等,仍然可以窺見父親當時的生理功能、認知、推理以及判斷能力,而父親的確有持續性惡化的記憶喪失、語言功能障礙,甚至無法處理複雜的事務。幾個兄弟姐妹商議後,決定仍然依據法律規定,將被繼承人即父親的遺產登記為繼承人公同共有,暫不分割,保留著父母親的遺澤,也收藏著雙親賜予的溫暖。不需要依靠這些財產維生,但這些卻是父母親一生努力的痕跡,不容外人平白插手,甚至不勞而獲。此案子父親的財產,子女們真的難以追回嗎?看了此案子,不禁想問:原告趙小姐是否能舉證此案之父親於生前,是在確實意識清楚、具有足夠之判斷能力下,請他人代筆遺囑?且老先生幾個子女並未罔顧人倫或背棄孝道,仍盡責於每月支付趙小姐看護費用,也負擔父親的生活、醫療費用,衡情論理,一分一毫都不肯讓子女繼承是否符合現有法規、行政機關或司法制度?問題出在哪裡?針對於此,本書擬舉若干實例盡可能為讀者解答疑問,並提出司法及修法建議。本書結合醫學與法律的專業角度,以說故事的方式導出失智症患者法律權益的核心問題,把枯燥無味的法律,寫得生動活潑,輕鬆理解對於失智症者所產生的法律問題。讓罹患失智症的患者及家屬,在穿過層層凝重黑霧後,可以擁抱微曦,再次展露燦爛開懷的笑容。為你,為我,更為了他們,預約一個沒有失智的未來~預約沒有失智的未來,不是期待失智症消失,而是期待能有更多的人看見失智者的困境、聽到失智者的呼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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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2 養生.人生智慧
如何書寫自己的「終活筆記」?必須思考的4大面向,人生最後一程自己決定
編按:面對人生的最後階段,你做好準備了嗎?近年日本流行「終活」一詞,也就是「為了迎接人生終點,所進行的準備活動」。其中重要事項之一就是「終活筆記」(Ending Note),先將身後事做好規劃,更積極、自主地決定如何告別,也能減少家人的負擔。為什麼要做「終活筆記」?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清楚告知他人,自己在各方面的身後事希望如何處理。這樣在自己離世、或是突然遭逢事故時,家人不會無所適從。除了實務上的考量之外,其實這也是一個回顧過往、聯繫好久不見的朋友,或是挑戰自己過去不曾做過的新嘗試的機會。透過整理自己、把握當下,更能積極地展望未來。預先留下紀錄 身後可減輕家人負擔而若要以簡單的概念解釋終活筆記裡面該寫些什麼,其實就只有兩個重點:1. 減少家人不確定與困擾的必須資訊2. 希望傳達給家人的訊息和個人紀錄先從比較簡單、容易完成的部分開始著手。如果沒辦法馬上確定的內容,或是自己還沒有結論的項目,就先空著也沒關係,即使是已經寫好的內容,也可以隨時修改,以像是寫日記或備忘錄一樣的感覺,輕鬆地準備就可以了。目前市面上有不少可以參考的書籍和資料,當然也可以依據自己的需要做出調整。整體來說,主要可以分為以下四個方面著手:一、個人基本資訊、各類證件及合約資料1. 個人證件、戶籍資料(可附上影印本作為備份、正本則載明存放處)2. 重要家族成員的資料和聯絡方式3. 有加入哪些保險?是否已繳清費用?4. 水、電、瓦斯、手機門號等固定費用的合約或帳單資訊5. 其他定期支付費用所購買的會員或服務(如訂購報紙雜誌、健身房或俱樂部會員或數位影視等)6. 是否有飼養寵物,平常的飼養習慣,過世後希望如何處理如果沒有和家人同住在一起,雖說是最基本的個人資料,家人可能不一定清楚,事前詳細列出,有助於家人在身後進行相關的解約、過戶程序時,不至於有所遺漏。在自己過世之後,寵物也必須要想辦法妥善安頓。最理想的狀態是可以約定好由家人或願意承接的朋友照顧,但如果實在有困難,事先記明可送到相關設施或委託送養,也可以減少家人的困擾。而詳細列出家族成員的聯絡方式,除了避免兒孫輩不一定清楚之外,也可以先寫下自己過世之後,希望通知哪些家族成員。二、身後事(葬儀)該如何處理1. 希望的葬禮形式、採用何種宗教儀式,流程如何進行2. 希望邀請來參加自己葬禮的人3. 希望一同陪伴自己入棺的紀念物4. 是否有準備好遺照要使用的照片、保管地點5. 希望下葬的墓地地點,是否已有生前契約在世時就能和家族討論自己的葬禮該如何進行的人,或許還是屬於少數。如此一來,在過世後,家屬可能就會以自己揣測,或依照禮儀業者的建議進行,但卻可能不一定符合往生者的期待,或是規模過大造成浪費。因此,和葬儀相關的意願,能夠記載得愈詳細愈好。列出葬禮希望誰來參加、並附上聯絡方式,則可以避免家人不一定清楚自己有哪些朋友,連絡上也更方便。若有餘裕,則不妨在記載時聯確認聯絡方式是否已經有變更,也可以趁這個機會關心久未聯繫的親友。事先準備遺照,則是看似細瑣、實則重要的一環。很多人在過世後因為沒有準備遺照,家屬得臨時找出適合的照片,最後可能選了一張表情或畫質不理想的照片,人生最後一張相片,能先挑選出自己滿意的美照是最好的。三、財產清單與繼承遺囑1. 在哪些銀行有開戶,有投資哪些股票、基金等金融產品2. 名下的不動產清單3. 所使用的信用卡清單4. 是否與他人有借貸往來,以及相關文件5. 是否有預立遺囑、保管於何處在記錄財產清單時,記得不要把戶頭帳號連同密碼全部寫出來,以免筆記不慎遺失或落入他人手中時,有安全上的風險,只需要紀錄「在哪些地方存有財產」即可。許多人有把各種密碼記錄在紙上或是電腦裡的習慣,一定要告知家人這份文件在哪裡。如果發現自己有已經有很久未曾使用的帳戶、信用卡,也可以趁這個機會解約或是結清後註銷,省去後續處理上的麻煩。近來沒有實體存摺的數位帳戶、或是只在網路上進行投資的股票紀錄,這些容易被忽略的項目,也不要忘記了。另外要注意的是,終活筆記並不能視為遺囑。對於財產的分配,還是必須要依法預立正式的遺囑,才具有法律效力。四、醫療照護與處置意願1. 是否對特定食物過敏2. 是否有長期吃藥控制的慢性病、慣常就醫的醫院、醫生的聯絡方式3. 常備藥品清單4. 如果罹患危及生命的重大疾病,是否希望被告知疾病名稱5. 在危急情況下,希望施行哪些可延續生命的治療方式6. 往生後是否願意捐贈器官7. 若需要照護時,傾向在長照機構或是採取居家照護在突然遭遇事故、本人無法清楚表達時,能預先了解和醫療相關的各方面意願非常重要。特別是延命治療、器官捐贈等重大決策,若能自己先行決定並告知家人,就能避免萬一實際面臨狀況時,家人無法抉擇或是意見不一的困境。而考量到未來可能有需要長期照護的狀況,不妨也可以先自行前往設施考察,選擇自己信任、有品質的機構。以上這些項目,要全部寫完可能不是一兩天的事情。不需急著立刻完成,可以先從有把握的地方開始、審慎思考之後再動筆。而在完成之後,也千萬別忘記要告知家人紀錄的內容,才能確實發揮終活筆記的效用。若死亡是每個人都終將經歷的人生必經之路,及早在各方面做好準備,除了展現對自己負責的人生態度、也是一種給家人的體貼。資料來源/終活サポート原文:如何書寫自己的「終活筆記」?必須思考的4大面向,人生最後一程自己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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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21 養生.人生智慧
父驟逝沒留遺囑,他催生「遺囑產生器」:給生者一封情書是種溫柔體貼
律師劉韋德在2019年推出「777遺囑產生器」,提供民眾免費下載使用,被稱作佛心App而聲名大噪。他形容,生命就像一場旅行,終有結束的一天,立遺囑不僅涉及後事安排、財產分配,更是留給生者的一封情書,一份最後的溫柔與體貼。 今年重大意外、疫情接踵而至,生命如斯脆弱,誰都可能與親愛的人驟然離別。 「立遺囑永遠不嫌早,因為你永遠不知道自己什麼時候會走。」劉韋德多年來在市府、區公所提供免費法律諮詢,觀察到民眾對遺產的諮詢普遍,2年前推出免費App「777遺囑自動產生器」,迄今已超過3萬次下載。 一份遺囑,就是一個故事 近百則使用者留言,道盡滿滿感謝,還有許多來信詢問遺囑細節,拜託劉韋德幫忙解惑。他滑著手機翻出最近一封來信:「這位小姐說幼年被父親、兄長虐待,所以不願給父兄繼承,請我幫她看看遺囑…,唉~人生故事很多。」 一份遺囑就是一個故事,屬於劉韋德的,則是對父親驟逝的遺憾。 台大法律系畢業的劉韋德,目前是信義房屋客戶服務部執行協理,他從入行以來一直利用公暇提供民眾諮詢。「大學的時候,老師就提過台灣人忌諱寫遺囑,法院遺產訴訟多,不只豪門恩怨,平民百姓爭產糾紛也非常多。」 他從義務諮詢經驗觀察,遺產諮詢量約在3成左右,「民眾對遺產繼承的糾紛比率很高,當時就在想:有沒有比較簡單方式教民眾寫遺囑?」這念頭一埋就是20多年,直到父親9年前亡故,逐漸具體浮現。 劉韋德嘆道,雖然自己是律師,但父親走得突然,仍不免留下懸念。當時,69歲的父親因血尿到醫院檢查,隨即診斷為膀胱癌,老人家第一個反應是否認、抗拒,拖了1個月才找其他醫院複診,但癌細胞已轉移擴散至肝臟,短短3個月便撒手人間。 父親罹癌驟逝,他重新反省生命 「醫生說他時間不多了,他卻不知道,做人子女也很難啟齒,要他趕快把遺囑寫一寫。」父親臨終那天,正好輪到劉韋德照顧,他見父親熟睡,決定回家洗個澡,沒多久就接到母親來電,說父親走了。 過去見天災意外報導,雖傷感卻難感同身受,直到父親驟逝,「那距離真的很近很近,對生死會有一種反省,假設自己有一天也走到這個地步,是不是把很多事情交代清楚?」 2016年,行政院拍板《民法》繼承編修正案第1189條,提及「除自書遺囑外,亦得以電腦或自動化機器製作之書面代之」。儘管法案至今仍躺在立院,卻讓他推動遺囑產生器的念頭再度浮現,認為可將遺囑模版、科技化,透過電腦程式供一般民眾使用。 「一開始我以為簡單寫個程式,5萬、10萬元就能好,結果找資訊界朋友一起討論,他們說網頁已經不是時代主流。那主流是什麼?是App!」 App方便使用,長輩能輕鬆語音輸入 他解釋,雖然手機較難編輯長篇文字,但App下載方便,即使是長輩也能輕鬆語音輸入,「下拉式選單只要勾勾選選,不用寫,除了一些個人資訊得自己填入,其他都很容易編輯。」 劉韋德也說,雖然台灣人忌談生死之事,但觀念逐漸開明,倒是因為牽涉法律條文,讓許多人對立遺囑感到遲疑。另一個是不急,「但生死就是這樣,誰也不知道自己的時間什麼時候會到。」以4月發生的太魯閣號出軌事件為例,罹難者就有不少年輕生命。 「到了一定年紀,立遺囑不僅僅是一種權利,也是一種義務。」劉韋德說:「如果財產有幾億,爭來爭去也就算了,但有時候明明不多,大家卻要為了這點錢而鬧,那不是更冤枉嗎?」 他建議,年輕人若非從事危險職業,也不必太早立遺囑,但可下載App,透過範例去省思人生重要排序。過了60歲,則應趁早規劃,「反正立好可以隨時改,平常沒事想一下,當成遊戲來玩也OK。」 練習讓自己思考,怎麼安排身後事 練習的過程中會逼著你去思考,「有一天當你需要,就會很快知道怎麼做。」劉韋德說,除非一窮二白,否則總有一點資產可以分配,其他如喪葬採取何種宗教儀式?火葬、樹葬、海葬、要不要辦公祭等,都可在遺囑中寫明。 「遺囑,就是死者意志的一種展現。」儘管法律對繼承權仍有規範,但還是可以在最大限度內保障想照顧的人。 好比夫妻沒有孩子,且雙方父母皆已離世,若其中一方過世,遺產是由配偶與對方兄弟姐妹各分一半,而非全數由未亡人繼承。但若先預立遺囑,則可將手足繼承範圍限於特留分,其餘財產則留給配偶。 說來說去都是錢,但劉韋德為了這支App花費近百萬元,雖取得專利,卻無償提供大眾下載,考量倒是無關金錢了。 51歲的他笑言,自己有形的損失就是這100萬,但過程中幫助到許多人,「也許有來說感謝、也許沒有,都沒關係,至少50年、100年以後,大家還會知道這個App發明人是劉韋德,這也是一種遺產。」 ●原文刊載網址●延伸閱讀:.夫妻關係,不是「放軟態度」就會改變!陳安儀:打開內心所有抽屜,才能擁抱真幸福.得巴金森氏症,也有光鮮亮麗的權利!生病並不可恥,需要的是別人的幫忙不需要憐憫.想當「上流老人」,現在就讓自己過得好!中年後打造「優老計畫」,從這一步開始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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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09 養生.家庭婚姻
「手足經不起金錢的挑撥!」洪雪珍:不分財產怕意外,分了又怕子女鳥獸散...你還有一個選擇
現在你不分財産, 身後就是子女搶財産貝琳是我的忘年之交,72歲了,最近我們見面,聽她聊聊近況,她說最近很忙,我問她忙什麼,貝琳回答:「忙著分財產啊!」貝琳有一對子女,各有嫁娶,家庭與事業都還算平安順利,我不懂發生什麼事,貝琳要選在這個時間點分財產;哪裡知道貝琳的解釋乾脆俐落,她說:「現在不分財產,等到我走了,他們就會搶財產,這兄妹還做得成嗎?我還能死得瞑目嗎?」大哥突然過世的啟示貝琳憑著聰明能幹,以及過人的努力勤奮,白手起家了一家公司,前二十年光景好, 攢了不少錢, 加上眼光精準, 投資房地產, 財富更是連翻三倍, 住在台北最貴地區的一棟百坪豪宅裡,可以想見她的家產不可小覷。但是按照一般人的觀念來看, 貝琳身體健朗、精神奕奕, 還在掌管公司的經營, 看起來再活蹦亂跳一、二十年沒問題, 還不到要分家產的年紀。該不會是有什麼隱情? 貝琳的閱歷深, 馬上看出我的疑惑, 她說, 幾個月前的確發生了一件大受驚嚇的事,讓她突然警醒過來,發現在身前處理財產的必要性與急迫性。貝琳的母親95歲,長年臥病在床,由大哥照顧。大哥單身未婚、性情古怪、脾氣暴躁, 其他手足對他一向敬而遠之。其中只有小弟侍母至孝,每天打電話給大哥, 關心母親的近況。七月時, 小弟帶全家出國旅行,仍然每天打電話, 但是打了三天都沒人接,便LINE其他手足去了解看看。二妹第一天就去了,看到母親躺在床上安然入睡,就匆匆離去,沒敢跟大哥打個照面, 就直接給小弟報平安。哪裡知道等到小弟回國,趕到家裡,才赫然發現大哥已經死去,而母親也餓了兩天未進食,最後把命救了回來。這位大哥長期失業,沒有收入,一直以來都是靠手足接濟,誰也料想不到他在身後居然留下三張股票,不值什麼錢,有一張還下市,可是母親仍然必須繼承,問題是母親無法起身去辦理,弄得貝琳到處奔波,折騰不已。手足的感情,經不起金錢的挑撥她看著母親快速衰弱,去日不多,實在難以想像不久後要為母親再辦理一次遺產繼承,而且這次將更複雜,總共有五個手足,怎麼分都不平均, 難杜悠悠之口,多多少少都會撕裂關係,在心中種下嫌隙的種子,離間彼此的情感。可是,能怎麼辦?很難辦啊!有一次貝琳跟母親提議, 是不是就把財產分了?母親幡然大怒,用顫抖的手指著貝琳說:「我還沒死,妳就要分財產,那我現在就去死好了。」貝琳眼見日子一天天過了,分財產的問題日益急迫,再這樣蒙混下去不是辦法, 於是趁著母親沉沉入睡之際,嘗試將一些不那麼有價值的東西先分一分。果然如她所料,意見紛雜,吵成一團。這使得貝琳心中有數,不值錢的東西都擺不平,值錢的東西更是難上加難,將是母親身後最大的問題。因為這件事, 貝琳驚覺到, 她的財產比母親可是上百倍,項目複雜,有房產、股票、基金、債券、珠寶、字畫、骨董等,還要分給兩個子女,可以想見有多麻煩!不過麻煩還不打緊,貝琳擔心的是,在她身後,子女是彼此至親之人,假使為了分財產鬧得鬩牆,破壞手足情誼,才是最令她心痛之處。思及至此,貝琳反問自己,這一輩子辛勤工作,到底想留給子女什麼?「不就是留下一份親情,給哥哥一個妹妹、給妹妹一個哥哥,以及一個不必為了生活煩憂的未來嗎?」手足再多,也可能一個都沒假使身後得到的是相反的結果,貝琳決定,倒不如在她有清楚意識的時候,依照自己的意志,處理妥當分財產大事。貝琳是好友,我不免杞人憂天,多想了一些,問她一旦分財產了,孩子會不會因此不理她, 輪到她晚年無人承歡膝下, 落得孤單寂寞的地步?「呵呵,不會的,我可以先分好,寫好遺囑,再逐年繼承呀!」像貝琳這樣的案例, 不要說新聞屢見不鮮, 生活周遭也不乏這類故事。我的小學同學麗達就是一例。她父親做建設, 留下不少房子, 有一年夫妻兩人發生意外,不幸車禍過世,留給七個子女一個棘手問題,財產怎麼分?兄弟姊妹因此為了分房產鬧得不可開交。每棟房子的價值各不相同,請來的鑑定師說法也不見得一致,加上手足經濟狀況不一,吵鬧不休,有時候還大打出手,甚至互控對方,直到十多年後才塵埃落定,但手足的感情也吵沒了,互不往來。麗達是家裡老么,每每說到這個家庭悲劇,都淚如雨下。她認為,父母親打拚一生、省吃儉用,留下偌大遺產,一定不樂見子女反目成仇的結局。而且由於麗達單身未婚,她特別感到一個人活在這個地球上,非常孤單無依⋯⋯「可是,我明明有六個兄姊、十一個姪子,我卻是誰也見不著。」人生無常,沒有所謂的「最後一刻」我們都知道,人生無常。可是我們都以為,這句話是在說別人,不是說自己,一直存著僥倖之心,相信自己可以活到「最後一刻」,還可以從容不迫地處理一些重要大事。其實這是非常危險的生涯布局,不只危及自己的財務, 也傷及子女的感情,留下不可彌補的遺憾。所以趁著還在當家做主、意識清楚的時刻,及早為身後的事做妥當安排,讓子女無後顧之憂,也幫助他們在這世界上仍然可以享有親密的手足之情,延續家族的血脈關係。書籍介紹書名:要獨立老,不要孤獨老:人生的意義自己定義,走出自己的英雄之旅作者:洪雪珍出版社:有方文化出版日期:2019/04/30作者簡介/洪雪珍政大新聞系、台大商學所畢業。每十年轉換一次跑道,進行一趟英雄之旅,享受精彩豐富的人生。第一個十年從事採訪與編輯的新聞工作,第二個十年轉入電台與報紙負責行銷與活動領域,第三個十年為台灣人才尋找最適合的舞台。目前進到第四個十年,擁有多重身分、從事多重工作,包括作家/斜槓教練/職涯諮詢顧問等。曾任職《聯合報》主編、台北愛樂電台行銷總監、《自由時報》行銷經理、yes123求職網副總經理,並為《商業周刊》、《今周刊》、《Cheers》等多家雜誌網站人氣專欄作家。著有《你的強大,就是你的自由》、《哪有工作不委屈,不工作你會更委屈》、《工作愈換愈好,得有這些本事》、《不乖勝出》等暢銷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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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03 養生.家庭婚姻
「死也不想和他葬在一起!」為何日本銀髮族「死後離婚」逐年增?
執子之手,與子偕老,如今卻是老來難作伴,死後離婚比率正在快速增加中。今年秋季由NHK製作推出的日劇《反正都快死了》(日文:すぐ死ぬんだから)改編自內館牧子的同名小說,本劇描述一名78歲的老太太,雖然已經邁入老年但平時仍相當注重外表、努力讓自己看起來更年輕,不過先生突如其來的離世,讓他感到措手不及,在整理遺物時剛好翻到30年前的遺書,才發現他竟有另一個家庭,且還育有一位私生子。「什麼!?結婚超過40年我為這個家盡心盡力,你竟然背著我搞婚外情…」想到自己所剩的時間不多死後不想和他葬在一起,她決定選擇辦理死後離婚…。什麼是死後離婚?日本近年有不少高齡者選擇「死後離婚」?日本女性在配偶過世後,可以向戶政機關提出「終止姻親關係申請書」(日文:姻族関係終了届),該手續因有與離婚有相似效力而有「死後離婚」的簡稱。提出死後離婚的申請不需要得到家族姻親的同意、申請結果成功不會通知姻親,另外也能在當日生效。一位提出「死後離婚」的日本女人就表示,在丈夫過世後,照顧婆婆的責任全盤落在她身上,但她不想和婆婆兩人生活加上孩子另組家庭,因此提出「死後離婚」,回歸老家生活。為什麼想要選擇死後離婚?關於死後離婚調查,以下幾項是日本女性提出的主要原因:・婆媳問題,不想和丈夫的媽媽繼續相處・自己死後不想和丈夫葬在一起・在丈夫生前就和他的家庭處得不好・總而言之,就是想擺脫和他的關係!死後離婚會影響財產的分配嗎?死後離婚本身不會影響原本遺產繼承和遺屬養老金領取,因此根據日本法務省年報的統計數據顯示,近年來提「死後離婚」的日本女性有增加趨勢,從1998年的1,629件、2012年後每年超過2,000件、2016年急增至4,032件,光是2008年~2018年的10年之間,就快速增加了2.3倍,數量相當驚人。台灣也有死後離婚的制度嗎?目前台灣想要移除婚姻關係,除了生前離婚、撤銷之外,另一個就是因配偶死亡的「消滅」,因為關係隨之消滅,因此沒有「死後離婚」的必要。但若生存者仍與配偶的父母同住,仍有扶養上的義務,這點並非像日本般,能夠透過申請完全解除與對方家族間的關係,也是未來法律上值得探討與修正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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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20 名人.吳佳璇
吳佳璇/數位遺產超前部署
2020是個荒年。除了新冠病毒肆虐,國際交通凍結,還有好些人意外辭世,都是透過臉書得知消息。專家曾推估,2099的臉書(如果還正常運作),將有50億個帳號擁有者已不在人世,成為全世界最大的「墓園」。臉書之外,還有數不清的通訊軟體帳號、電子郵件信箱、網路商店、各種紅利點數、YOUTUBE、甚至虛擬貨幣帳戶……這些網路的存在,能當成遺產繼承?我在臉書開放繁體中文介面(2008年)不久就申請個人帳號,至今已在這個平台累積可觀的數位足跡。也遇過臉友私訊關懷,為何有一陣子動態沒更新?(從此不敢懈怠)但我還沒想過,當肉身不在這世界後,要不要把帳戶當作「數位遺產」交付信賴的人?還是讓帳號自然荒蕪,成為數位塵埃?我希望代理人啟動「紀念帳號」功能?還是當作一般帳號繼續管理,也就是我設定的代理人(如果有)將會看到我留下來的私訊,移除他/她自己不喜歡的照片或訊息……越來越多臉友過世後,我發現有些帳號被轉成紀念帳號,但沒轉的更多。這些帳號多半漸漸冷清,但也有些不定期出現新留言,彷彿上香,虔誠地向亡者報告最近日子發生的變化。但有極少數帳號被他人接管後繼續互動,老實說,若不是有網路小編的大人物,看了總忍不住忖度,繼任者可能需要哀傷輔導吧?不久前,我效法英國鑽研數位遺產與網路心理學的專家艾蓮・卡斯凱特(Elaine Kasket),在自己臉書做一次非正式調查,發現我的網友傾向「人亡『網』息」,甚至希望「網路滅跡」;只有少數設定代理人,根本沒人擬好網路遺產盤點清單。其實,我對結果毫不意外,傾國家之力推動的末期病人不實施心肺復甦術(DNR)與預立醫療指示,沒有一個國家達成率超過百分之三十,怎麼會對虛擬世界的恩怨情仇進行「超前部署」?不過,紀念帳號的設置,並未解決所有現實問題。2014年,有位叫荷莉的英國女孩和男友約會時被殺死,成為重大社會新聞。網路先是出現各種酸言酸語,不僅令她的家人心理受創,也再度成為新聞事件。從不上網的荷莉父親並未被擊倒,他開始學上網,成立紀念女兒的專頁,並找到她生前的個人社交軟體帳號。身為數位原住民的荷莉,生活盡在網上留下痕跡,父親反覆品味女兒的每一則留言,獲得極大安慰。但老父始終無法直視,臉書上荷莉與男友的親密合照。父親請求移去凶手影像,但一板一眼的臉書回應是,你可以選擇關閉帳號,紀念帳號代理人無法移去特定資料。不願關閉帳號的家人所幸遇到一位網路保安官,專門替人處理智慧財產權相關瑣事,像是除去明星被散布在網上的個人隱私。他不僅拿掉臉書上兇手的影像,甚至順手把google等搜尋引擎清乾淨,以後輸入特定字眼,甚麼都不會跑出來。我想,不久的將來,所有的生前契約,很快就會包括如何處理數位遺產。【參考讀物】如何在網路時代好好說再見:從直播告別式到管理數位遺產艾蓮‧卡斯凱特(Elaine Kasket)著/黎湛平譯(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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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18 養生.樂活人生
他把財產全給兒,卻遭棄養沒有任何生活費!死後一毛錢都不想給孩子,該怎麼做?
編按:生前財產分配、贈與或是死後的遺產繼承,如何不造成子孫的反目成仇,是很多父母關心的議題。專攻財產分配、贈與、遺產糾紛的律師、理財規劃顧問(AFP)吳挺絹表示,財產分配、贈與有幾種狀況。首先,是生前進行財產分配贈與,這部分會建議父母親要先「留一手」,心有餘力的時候再做財產贈與及分配。「女兒40幾歲工作不穩定,在家當啃老族,老爺爺身體越來越差,擔心走了之後,太太得不到保障,可以把房子只留給太太嗎?」 「有對夫妻很早就離婚,唯一的兒子跟著媽媽,老是把父親當成提款機,想探視兒子,試著培養感情,但常常撕破臉並發生衝突,若死後一毛錢都不想給兒子,該怎麼做?」 生前財產贈與或是死後的遺產繼承,要如何處理且不造成子孫的反目成仇,是很多父母關心的議題。 專攻財產分配、遺產糾紛的律師、理財規劃顧問(AFP)吳挺絹表示,財產分配主要有幾種狀況。首先,是生前進行財產贈與分配,這部分會建議父母親要先「留一手」,心有餘力的時候再贈與。 因過去就曾發生,新竹有位獨生子向身價千萬元的父親承諾,將所有房地產贈與給他後,每個月給父親2萬元當作生活費,結果贈與之後,卻遭到兒子棄養。由於每月給生活費的口頭承諾,並無白紙黑字寫下來,導致父親無法任意撤銷贈與,造成遺憾。 再來,若是按照自己的意願分配死後遺產的話,則可以透過立遺囑的方式,方式有很多種,最建議的是代筆遺囑和公證遺囑,爭議性相對較小。 不過實際操作上,還是要視每個人的家庭狀況,來評估最適合的財產分配方式,以下就透過兩個案例來觀察,若是不想要讓子女繼承遺產,父母可以怎麼做? 女兒不工作在家當啃老族生前贈與房子給太太求心安! 有一對80幾歲的老夫妻,育有一對子女,老夫妻感情很好,爺爺常常騎腳踏車去幫老奶奶買菜,不過幾個月前,爺爺感冒引起肺炎住院,即便順利出院了,但爺爺心裡知道,自己的身體狀況越來越差,所以出院後,開始規劃財產的安排。 然而,家中的一對子女,女兒長年工作不穩定,不但住在家裡,還時常伸手向老夫妻要錢,曾多次因要不到錢,跟老夫婦發生肢體衝突,在一次的衝突中,女兒脫口而出說:「爸爸過世後,財產都是我的!」這件事讓奶奶一直覺得很不安。 所以在進行財產規劃時,爺爺想把自己唯一的不動產留給太太,讓奶奶有個保障。當時協助此案子進行財產分配的律師吳挺絹說,雖然房地產繼承會較贈與省稅〈不用繳贈與稅和土地增值稅〉,但評估老爺爺的狀況,配偶之間轉移財產同樣免贈與稅,土地增值稅也可以申請暫緩繳納。 因為若爺爺沒有生前贈與過戶給奶奶的話,爺爺離開之後,含房屋在內的所有遺產,將由奶奶、一對子女三人均分,所以事先贈與給配偶,讓其得到一定保障,也是一種財產分配的方式。 但吳挺絹也特別提醒,很多父母為了省遺產稅,房地產會用「假買賣、真贈與」的方式,先將房子過戶給子女,再口頭承諾每月給父母多少錢的生活費,或是房子租金給父母收等,但很常發生贈與之後,子女沒有履行生活費的承諾,「這樣的案例真的不少。」 所以她建議,任何的財產贈與,都要白紙黑字地寫清楚,即寫下房地產的地址、受贈人和贈與人姓名以及彼此的承諾內容等,有白紙黑字寫張契約的話,法律上稱為「附負擔的贈與契約」,未來若子女沒有履行承諾的話,父母就可以要求子女履行,或是撤銷贈與把財產拿回來。 死後一毛錢都不想給兒子,該怎麼做? 除了像上述老夫婦的案例,透過生前贈與的方式、給特定家人一定的保障外,日常生活中也常碰到一種狀況,就是父母死後不想將遺產,留給特定的子孫。 就有對離婚的夫婦,離婚後唯一的兒子由母親扶養,根據父親的說法,孩子長期將他當成提款機,當他想要探望或培養感情時,常常拒他於千里之外,更曾發生過肢體衝突,所以父親在規劃繼承時,跟律師說:「一毛錢都不想留給兒子。」 吳挺絹說,想要在遺產繼承安排中排除特定人的話,可以生前透過「立遺囑」的方式,並在遺囑內清楚明白表示兒子有哪些行為,例如重大虐待或侮辱等行為,造成其身心受創,所以未來不准他繼承遺產,讓他喪失繼承權(依民法第 1145條規定)。 此外也會建議,遺囑內提到的兒子行為,最好也先留下事實證據,例如驗傷單、錄音、錄影或是證人等。 要留意的是,目前立遺囑的方式,有包括公證遺囑、代筆遺囑、自書遺囑、密封遺囑和口授遺囑等方式,其中最建議,同時也是實務上最常使用的是公證遺囑和代筆遺囑。 代筆遺囑是由律師擔任代筆人筆記、擔任見證人,除了律師之外,遺囑人要再指定2位見證人,建議最好再指定1位遺囑執行人;公證遺囑則是由法院或是民間公證人筆記,並由公證人筆記、宣讀、講解,經遺囑人認可後,公證人、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等。 至於父母親常拿一張紙手寫遺囑,也就是所謂的自書遺囑,對此,吳挺絹表示,自書遺囑要註明日期,包括年、月、日,並親自簽名;如果有增減或是塗改,也要註明增減和塗改的地方和字數,並另行簽名。 而且寫完之後,最好也請一名律師幫你看過,並安排遺囑執行人,例如繼承人或信任的親屬、同事或朋友等,以確保手寫的遺囑是符合法律效力的。 ●原文刊載網址 ●延伸閱讀:.做媳婦最高境界,是擁有不喜歡對方的權利!不是讓婆婆喜歡上你,而是懂得尊重你.思路決定出路,格局決定結局!成為擁有高人格的熟齡族,要向這2種人看齊、學習.4有運動、有吃藥,血糖為什麼還是好高?藥師:控制糖尿病,別忘了這3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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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16 新聞.生命智慧
晚死半天,遺產差6億!91歲日本法醫嘆:讓已死家人戴上呼吸器,只為一張死亡證明
遺產繼承人死亡時間的意義(編按:死亡證明書)有多大?日常生活中,若非遇到特別狀況,一般人是不會去關心這個問題的。這是一則久遠的案例了。一名住院患者清早死亡,照顧他的同居人希望主治醫師能將死亡時間改到傍晚。由於患者已經住院好長一段時間,主治醫師與這名女子也很熟了,或許是認為早上死或傍晚死沒什麼差別吧,也沒問明理由便接受了她的要求,將死亡時間改到當天的傍晚。結果這名女子趁白天趕緊跑去申請結婚登記,結果就演變成「合法成為妻子後,丈夫才死亡」。這是昭和30年代後半的事,這位妻子就這樣繼承了位於東京鬧區的咖啡館及酒吧等遺產,據說價值高達6億日圓。過沒多久,男子的一些親戚們知道了這事,氣得直跳腳,一查,竟發現女子是在男子死亡當天中午才辦理結婚登記。他們知道男子其實是在清早死亡的,便到戶籍機關抗議,認為死後還受理結婚登記實在太荒謬了。承辦人員確認過死亡證明書後,回答說:「死亡時間是傍晚,所以這項結婚登記是合法受理的,她是合法的妻子沒錯。」完全不能接受這個結果的親戚們殺到醫院去,主治醫師承認是受該女子之託而更動了死亡時間。結果,醫師被以偽造文書罪嫌、女子被以行使偽造文書罪、於公正證書上登載不實罪嫌送交警局。醫師是出於善意而答應女子的請託,想必是認為這樣做會獲得對方的感謝、以免遭到埋怨。他顯然太沒有犯罪意識了!他的好意招來惡果,被指摘為製造遺產繼承的爭端,犯下法律不容的違法行為。這起事件最後雖沒鬧到不可收拾,但由於罕見,被媒體大肆報導,導致醫師的社會評價下滑。※ ※ ※還有一則案例更是嚴重。在地下鐵的興建地段,半夜地基突然下沉,造成埋在民家下面的瓦斯管龜裂,不完全燃燒的瓦斯(當時使用煤氣6B)彌漫屋內,釀成氣爆火災。數間房屋因而燒毀殆盡。好不容易控制住火勢,卻從滿目的瘡痍中找到一家五口--父母和三名小孩的屍體。相驗結果是這樣的:父親與三名小孩的燒傷不嚴重,推定為吸入不完全燃燒的煤氣而一氧化碳中毒身亡;母親全身焦黑,診斷為燒死。也就是說,當父子們吸入充滿屋內的煤氣而死的時候,母親還活著,她是在發生氣爆後才被燒死的。因此,法醫開立屍體檢驗證明書(死亡診斷書)時,將母親的死亡時間寫得比其他家人晚10分鐘。事情過了一個月左右,某一天,父親那邊的遺族成群跑來監察醫務院找負責相驗的法醫理論。明明是在相同情況下罹難,為何只有母親一人是延遲十分鐘後死亡?他們說,他們因為這個緣故蒙受了重大損失,要法醫拿出醫學上的證據來。這家人沒有犯錯,安安穩穩地過日子,卻因為一件粗糙的工程害得一家五口性命連同房子等財產全部化為灰燼。過失責任者必須對這些人給付龐大的損害賠償金。理應得到賠償的父子們因為先死,而當時只有母親一人活著,因此權利由母親繼承。10分鐘後,母親也死了,於是該賠償金的大半便由法律上母方的遺族繼承。換句話說,結婚不到10年,財產的大半全跑到母親那邊去了。吞不下這口氣的,是父親那邊的親兄弟。即使能夠提出醫學上的根據,也無法明確判斷、解釋這10分鐘的差別。法醫實在沒輒,想將母親的死亡時間訂正成與父子們同樣的時間,只不過,之前開立的屍體檢驗證明書已經送到戶籍機關,也依據燒死這個事實辦理除戶了。重要文件無法隨便訂正,必須在家事法庭召開簡易法庭,由法官認可死亡時間的訂正理由才行。結果,經過法律程序後,母親的死亡時間被訂正成與其他家人同樣的時間。然而,這次換成母親那邊強烈反彈了,紛紛大罵:「只要硬著幹,死亡時間就可以更動嗎?醫學是這麼隨隨便便的嗎?」最後,這項紛爭又鬧上法庭了。3年後,在審判長的和解勸告下,這場僵持不下的官司,才以同時死亡落幕。※ ※ ※在當時,日本正處於經濟高度成長期,有轎車的家庭暴增。忙於工作的父親連放假也沒時間休息,多半得開車載全家出去玩。去時還好,回程就累了,因此常因駕駛到打瞌睡而發生重大車禍。當場死亡、於救護車中死亡、在醫院死亡等,死亡時間有所不同,由於最後死亡那邊的人有繼承遺產的權利,因此,親族之間為死亡時間判定而爭吵不休的情形層出不窮。據說,還曾經發生過這種事:家屬要求讓已經死去的家人戴上人工呼吸器,繼續輸送氧氣,表現出還在呼吸、還活著的樣子,然後觀察周遭,確認那個死了、這個也死了,自己的親人是活到最後的那一個之後,再請醫師停止送氧……這種行徑真是讓人無言!因此,審判長以這起事件做為契機而做出裁示,凡是在相同狀況下發生死亡事故,假使遇上家族間為遺產繼承問題起爭執時,不論死亡時間差距多少,一律採取同時死亡來處理。從此以後,日本這類官司就突然減少許多了。如今,倍受注目的腦死問題也一樣,常常因為哪個時間點視為死亡而爭論不休。死亡時間這項醫學判斷,絕不容許因為利益及其他種種緣由而被動手腳。薄薄一張診斷書,其重量是超乎我們所想像的!書籍介紹書名:屍體在說話:日本法醫之神帶你看死又看生作者:上野正彥出版社:柿子文化出版日期:2020/05/07作者簡介/上野正彥1929年生於日本茨城縣。東邦醫科大學畢業後,進入日本大學醫學部法醫學教室。1959年成為東京都監察醫務院的法醫,並於1984年就任院長,1989年退休。30年來致力於解明可疑屍體的死因,負責案件有淺沼稻次郎事件、三河島列車二次衝撞事件、新日本飯店火災、日本航空三五○號班機空難等著名歷史案件。上野正彥相驗過的屍體數量多達二萬具,並負責超過五千具屍體的解剖工作,堪稱日本法醫之神、當代法醫泰斗。《屍體在說話》是他於監察醫務院退休後出版的第一本書,當中充滿了他 身為一名法醫的原點和初心。至今,上野正彥仍以法醫學評論家、作家等身分活躍於電視節目及報章雜誌。延伸閱讀: 一天1杯黑咖啡,肝癌風險降42%!肝臟最喜歡的10種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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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08 橘世代.健康橘
「我的婆婆殺了我」隱藏在婆媳背後更重要的事 律師:一定要寫遺囑
有個女生,因為婆媳問題而尋短,在網路上引起很多迴響,個案裡的婆媳問題就不多說,因為事實真相究竟如何,很難從臉書上的隻字片語去了解,我只能從通案的狀況去表達我個人的見解:婆媳關係要能妥善處理,只有三個訣竅:首先不要住在一起!其二仍然不要住在一起!其三還是不要住在一起!如果真的逼不得已要住在一起,還是有三個訣竅:老公在幹嘛?老公在哪裡?老公死了嗎?住在一起,摩擦就會多。如果連有血緣關係的家人同住都會有許多爭執,那就更別說沒血緣關係的「類女兒」會跟婆婆有多少衝突。別住在一起,對彼此都好。有時候那還是一種「領地」的概念,廚房是誰主導的?家裡佈置怎麼擺?七月半要不要拜拜?這都是可能的引爆點。所以,能減少衝突、相敬如賓就好,別讓類女兒變成了累女兒或是淚女兒。如果非得住在一起不可,那麼老公的角色就很重要了。這時候我要奉勸一句話,給自我感覺良好的先生:你的中立,只是偏袒。老婆跟你抱怨,婆婆不敲門就進房間,你說,「我已經跟媽媽說過了,她就是這樣,我能怎麼辦?」這不是中立,這是白目。要再舉例嗎?「我已經跟爸媽說過,請他們不要再念了。」「我知道是你對,但爸媽年紀都大了,你就不能忍耐一下嗎?」「你們兩個人各有立場,我不方便介入。」那就是老公死了。要知道,寄人籬下這種事,已經很委屈,結果跟老公反映,老公要寄人籬下的人忍耐、算了、別計較。要不要計較,是受傷的人決定,不是加害人或旁觀者決定好嗎?這種中立,就是假中立,跟藍綠一樣爛的意思是相同的。「鄉愿,德之賊也。」接下來我們就要討論下一個問題了。如果妻子過世,婆家有沒有權利主導妻子的後事?不讓娘家知道死訊、娘家看女兒手機要簽署借據、遺體如何安葬要看婆家意思、甚至告別式沒有娘家人的名字?這個恐怕是誤會了。通知死訊,比較是道德問題。但如果女兒在婆家自殺,娘家第一時間竟然不知情,夫家可能得要想想,當年到底給了多少聘金,把這個女人的權利買斷,才有這個權利封鎖死訊。其次,妻子過世,財產究竟由誰繼承?夫,當然有一份,剩下的就是看有沒有兒女,如果有,就是跟兒女平分,娘家確實沒有資格說話。如果沒有,女方父母還健在,那就還是擁有一半的遺產繼承權,女兒留下的遺產在沒分割之前,屬於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娘家人當然可以使用手機,簽什麼借據?所以,如果覺得這段婚姻很不快樂,又不想離婚,一定要寫遺囑,除了特留分以外,全部都給自己的娘家人或是可以信任的人,並且寫明遺囑執行人,否則以後肯定會有爭議。當然,我也想不透為什麼「不想離婚」,提出離婚的勇氣一定要有,死都不怕了,幹嘛怕離婚?再說,死了以後,話語權就是別人的,連為自己辯白的機會都沒有,死了,不過只是爽到某些人,對於真正的家人來說,只不過親痛仇快而已。接著,我們來談後事。台灣的法律,對於遺體要怎麼處理、葬禮要怎麼安排,在民法並沒有規範,殯葬管理條例也非常不明確,連請求都欠缺依據。原則上,當然是尊重亡者的意願,但是遺體的性質,目前實務見解還是傾向認定是物,頂多是「具備殘餘人格權的物」,最終的處理方法,例如要如何安葬、用什麼方式安葬、葬禮誰安排,都是由繼承人或親屬會議決定。所以,如果真的在生前沒有透過遺囑表明自己的想法(其實即便表明,在世的親屬可能也不一定會尊重),可能就只能透過親近的親屬開會決定,但是台灣的親屬會議規範又很不明確,由哪些人組成、如何組成都不好說,所以,我會建議這位媳婦的家人,自己組成親屬會議,決議以後,向法院請求「協力處理殯葬事宜」,應該可以取回至少喪禮的主導權或是遺體的安葬權。最後,「生是娘家的人,死是夫家的鬼」,只能說是好可怕的鬼故事。本文轉載自《呂 秋 遠 臉書粉絲專頁》【延伸閱讀】「我其實並不想帶孫子!」如何對子女開口?理工男vs.文藝女 退休後夫妻關係考驗的開始 橘世代FB立即按讚! 張曼娟:「我正經歷一場關於「老」的學習」、于美人:「保有追求快樂與相信日子,才是人生最重要力量」、吳若權:「人不可能不怕老,學會接納怕老的自己,就能對生命更加安心自在」,當一個不等「老」的橘世代,讓自己生命豐富跟得上時代!>>【立即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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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27 養生.心理學解密
心理學家:遺產留給兒子或女兒 反映了父母親富有程度
【文、圖/摘自商周出版《為什麼我們想要的比需要的多?》,作者布魯斯•胡德】遺產是一種相對價值就算死了,我們還是可以把自己的優勢傳下去。大多數的人類社會都有繼承的情事,即使他們之間存在巨大的文化差異。根據二○一三年匯豐銀行對十五個國家一萬六千人所進行的一份研究顯示,整體而言,百分之六十九的受訪者都計畫要立遺囑,比例最高的是印度(百分之八十六)與墨西哥(百分之八十四);而只有百分之五十六的美國受訪者與百分之五十七的的加拿大父母打算把遺產留給孩子。這樣的差異有很多原因,包括已開發國家有較好的社會安全體系,另一個主要原因則是家庭觀念的不同。相較於其他集體主義社會的國家,工業化國家的人民更加個人主義傾向,也比較看重短期目標。人們對於遺產繼承的態度也會隨著經濟環境的變化而改變。英國保誠保險二○一一年的研究報告顯示,英國約有半數的成年人計畫留遺產給子女;但到了二○一六年第一季,這個數字砍半。「不留遺產族」(Spending the kids’ inheritance,簡寫為SKIing)指的是不打算錢留給孩子的戰後嬰兒潮世代,這個現象顯示生物學對於人類行為的預測不見得每次都準確。對於繼承數字下滑,有個比較慈悲為懷的解釋是,父母為了養家已經鞠躬盡瘁了。千禧世代想要擁有資產只能依靠「父母銀行」的趨勢愈來愈明顯。父母與親人在協助家中年輕成員站穩社會腳步的過程中扮演重要角色,包括給予大筆金錢或貸款協助支付債務、結婚,以及買下第一個房子。英國融資公司法通保險(Legal and General)的一份報告顯示,二○一七年父母借錢給孩子的金額是六十七億英鎊,與前一年相比增加了三成,因此讓父母銀行躍升為十大貸款銀行之一。在今天,年輕人能否擠進有房階級與父母是否有房之間的關係,比前一個世代更加緊密。這表示未來情況只會更嚴峻,「有錢」跟「沒錢」的距離會愈拉愈大。不論是在有生之年或死後,多數人還是都會把自己的財產以某種方式留給孩子。生物學在這種善行上亦軋了一腳。顯然多數父母都會把財產留給孩子,然而有項針對遺產所做的分析卻顯示出一些令人意外的模式。遺產受益人主要是血親與配偶,血緣關係愈近,得到的遺產愈多,這是意料中之事。但並非每個子女都能同沐恩澤,性別與家庭貧富狀況皆有影響。心理學家羅伯特‧崔佛斯(Robert Trivers)與數學家丹‧威拉德(Dan Willard)在一九七○年代初提出一個獨創的模型,可以依照環境條件變化來預測繼承的型態。根據他們的假設,日子好過的時候兒子更得厚愛,環境不佳時女兒比較吃香。較富裕的家庭留給兒子的錢比女兒多,較沒錢的家庭則情況剛好相反。對此的解釋是,當大環境不佳時,若沒有國家福利支撐,富裕男性的子嗣存活率要比條件差者來得高。富裕男性可以吸引更多潛在伴侶,也更有能力栽培下一代。再者,男性可以繁衍的子嗣數量比女性高,所以較富裕的父母會覺得應該投資在兒子身上,才能得到更多子孫。然而,窮人家的女兒卻比兒子更有生育機會,所以對於較窮困的家庭來說,女兒是較划算的投資。研究人員隨機採樣一千份加拿大人的遺囑來檢驗這些預測。首先,分析結果顯示,百分之九十二的遺產受益人都是親屬,只有百分之八是沒有血緣關係的人。配偶是最可能的受益人,這很合理,畢竟夫妻在很多議題上都具有相同利益,尤其是針對子女的財產分配問題。而受益人得到的遺產金額反映出基因的關連性,其中約半數的財產是留給直系血親,十分之一是給孫輩,而只有百分之一分是給再下一代。子女得到的遺產要比父母的手足多,至於兒子和女兒獲得的遺產比例則視遺產多寡而定。一如崔佛斯與威拉德的假設,財產最豐厚的人,留給兒子的遺產是女兒的兩倍;但在較拮据的環境下,則情況剛好相反。當然平均分配遺產是最普遍的模式,占了百分之八十二。但仔細估算後,事實上有百分之七的立囑人會偏向女兒,百分之十一則會偏向兒子;偏向兒子的立囑人比均分的立囑人富有,而均分的立囑人又比偏向女兒的人富有。與假設完全一致。這種父母偏心的模式也會顯現在送孩子的禮物價值。二○一八年一項網購研究顯示,較富有的中國父母在兒子身上花的錢比女兒多;較不富裕的父母則反;小康家庭則對兒女一視同仁。儘管配偶最可能成為遺產受益人,但還是要看夫妻誰先過世。一項時間回溯到一八九○年的加州遺囑研究顯示,若是丈夫先走,大多會把財產留給妻子。但若是妻子先辭世,卻很可能直接把財產留給兒女,不管老伴了。同樣的,這個現象也有很好的生物學解釋。當丈夫行將就木,通常妻子也都過了生育年齡,不太可能再有孩子,所以對丈夫而言,把財產留給孩子的母親是理所當然。但若妻子先撒手人寰,丈夫還是可以和其他女人共組家庭,這也是為什麼母親傾向將財產留給孩子,而非可能出現的壞心繼母。替孩子未雨綢繆的不只父母。照顧後代也可能對其他親人有利。舉例來說,母親可以完全確定孩子身上流著自己的血,但做父親的可不一定能如此肯定。即使今日,根據美國國家民意研究中心二○一○年的社會概況調查顯示,女性外遇的比例約有百分之十五。在過去,父親身分不確定的比例一定更高。事實上,某些南美部落仍有「共享子嗣」(partible paternity)的制度,每個孩子都有好幾位父親,這種體制之所以存在是因為他們相信懷孕需要多位男性的精子累積。不過孩子出自分娩的母親,是所有社會都肯定的事,因此外祖母也可以肯定自己的血脈在孫兒身上延續(除非孩子出生時就被換走),但外祖父就不敢如此肯定了,因為他可能也不是女兒的生父。祖父母一樣無法肯定自己與孫輩之間的關係,因為他們的兒子可能戴了綠帽子。這些不同程度的生物關連性與欺騙的可能性,都會影響親屬有多慷慨。平均而言,外祖父母在外孫身上的投資要比祖父母多,而祖父母給外孫的也多於內孫。舉例來說,最近一項針對兒女在五歲以下的美國父母所做的研究,研究人員詢問有關孩子的祖父母與外祖父母的慷慨行為,以及協助扶養孩子的問題。由於研究中的許多祖字輩都有再婚的狀況,所以還可以對比親祖輩與繼祖輩的態度。平均而言,親祖輩每年給孫輩六百八十美元,而繼祖長輩一年只掏出幾近於無的五十六塊美金。阿姨與舅舅對外甥的投資也比叔伯姑姑多。雖然生父不確定的情況在當前社會的機率不高,但這些不同的贈與行為顯示祖字輩在確定孫輩的生父是誰之前的一種演化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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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11 橘世代.好野橘
小康之家 財產也要規畫 免留爭產遺憾
許多理財專家及律師建議,財產處理是每個人終究得面對的課題,也因為如此,生前規畫格外重要,否則一旦發生變故,家族之間的感情往往因爭產被撕裂。但若只是小康之家,財產不過就是1棟房子加上平日辛苦攢下的一些積蓄,或是投資的股票,林林總總加起來,還不到繳納遺產稅的最低門檻,也需要規畫嗎?戶頭領2萬 兒媳告偽造文書解答這個問題前,先看看發生在新北市的這個實例。一名林姓男子因為車禍意外往生,他生前在銀行有個戶頭,裡面的存款只有2萬多元。公婆缺生活費,媳婦很貼心,在丈夫過世1周後,把丈夫的存摺和印鑑交給公公,要公公到銀行把錢領出來用,但交代戶頭裡要留1塊錢作為除戶用。老先生領款後在帳戶裡留下10塊錢,把存摺和印鑑交還媳婦去辦除戶。沒想到事後媳婦因為丈夫有筆房產是和大伯共同持分,在辦繼承時和大伯鬧得不太愉快,因此遷怒婆家,4年後向新北地院提告,指公公未經全體繼承人同意就擅自提領,涉嫌偽造文書,媳婦還聲稱,當初辦理遺產申報時,不知丈夫名下還有這個帳戶。老先生開庭時,對這件「天外飛來的官司」一再喊冤,表示自己只有2次拿兒子存摺前往提款,1次是在兒子生前領了10萬元,1次是兒子往生後。老先生還說,媳婦交代留1塊錢就好,當時太太還問原因,領到的2萬多元,媳婦說留給家裡當生活費。法院傳喚老先生的妻子和長子作證,2人均稱提款確實是媳婦授意;法官並從媳婦申報所得稅的資料查出,前3年報稅都有這個帳戶的利息所得,對媳婦不知有此帳戶的說法存疑,判決老先生無罪。法界人士指出,其實像林姓男子這樣的案例時有所聞,家族間互控侵占、偽造文書算是「輕度症狀」,更嚴重的還有親人相殘的情況。繼承人反目 糾紛常常不在錢一般小康家庭若沒有處理好遺產問題 ,家庭成員間一樣會為繼承問題撕破臉,因為糾紛的起因常常不在於「錢」,而在於是否公平的「感覺」。儘管家無恆產,但受到「 不患寡而患不均」的心理因素影響,仍可能為了區區小錢,挑起新仇舊恨,加劇彼此間的誤解猜忌。法界人士指出, 許多遺產糾紛案件,源自於繼承人對自己及其他繼承人為這個家的「付出」質量,認知頗有差距。到底什麼叫公平?在繼承人們心中若難以解開這個結,結果往往就是爭產訴訟。有對兄妹的父親過世多年,哥哥旅居國外,妹妹在台與母親同住,3年前母親往生,在分配遺產時,妹妹堅持多年來照顧母親,付出的遠比哥哥多,因此母親生前曾贈與哥哥100萬元,也要算進遺產均分,兄妹反目,妹妹一狀告進法院。法院判決妹妹敗訴,但兄妹之情已難回到從前。法界人士指出,真實人生裡有太多的例子,建議即使並非豪門巨富,仍需要及早規畫,因為生活裡充滿各種不確定因素和意外,而財產處理是每個人終究得面對的課題,畢竟沒有人樂見因爭產撕裂家族間的感情。【延伸閱讀↘↘↘】。「害怕被詐騙、被啃老?」 付點管理費,為退休預做準備。長榮百億爭產背後更重要的事 預立遺 囑三大重點 好 野 橘 社團來囉! 【歡迎加入】人生下半場,如何活得比現在更好?最基本的準備就是:安穩財務! 【好野橘社團】以40後步入熟齡者的橘世代需求出發,創立社團平台提供熟齡理財計畫,讓大家在此輕鬆談錢、安穩財富,打造橘世代退休現金流!【立刻加入好野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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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18 橘世代.健康橘
留心殯葬蟑螂/人生最後一件大事 超前面對不留遺憾
從容老後系列1人生老化仿若四季輪替無可迴避,但我們總是等到父母生病、至親離世的那一刻才發現,我們還沒準備好告別,措手不及的結果,常徒留遺憾。《橘世代》相信,面對死亡,是為了好好活著,為讓人生最後有尊嚴、有品質,我們將從這一期周報開始,不定期為讀者梳理關於遺產繼承、節稅、醫療決定、安葬儀式、長照等必知重點,和您一起透過他人的故事、獲取老後知能、思考人生,為自己「從容老後」做準備。「國標舞女王」劉真因心臟主動脈瓣膜狹窄問題,與死神搏鬥45天後,等不到換心機會病逝,留下摯愛的4歲幼女與丈夫辛龍。才44歲,劉真走得意外,走得讓人不捨;只因手術過程中不可預知的風險。原來,不是每個告別,都有時間好好準備。面對不可知的這天,你準備好了嗎?答案可能是否定的居多。多數的人不會想得如此深遠,當被命運推著必須面對時,常不知所措。以下的案例,也許就是現實情境的縮影。就在今年清明節前2天,「小陳」接到大學同學傳來的訊息,班上一名同學平日身體看來很健康,卻在參加一項田野活動時腦溢血,雖立即送醫,但出血狀況嚴重無法救回。事情來得突然,意外發生時,同學的妻女正好都在國外,專程趕回善後,卻茫然不知所措。父逝措手不及 醫院遇上「救兵」同學妻女的慌亂心情,小陳也曾有過;時間拉回10多年前,小陳的父親中風臥床多年後又罹患大腸癌,理智上,小陳雖然知道終有和父親揮別的一天,但他始終不願面對現實,家人間也有意無意的迴避談父親身後事。該來的終歸會來,當這天到來時,完全沒有準備好的小陳,頓時慌了手腳。父親遺體送到太平間後,小陳的腦筋一片空白,後事要怎麼處理?全無頭緒。就在這個時候,葬儀社的人出現了,熱心指點一些該注意的禮儀,表示可以協助後事。不知所措的小陳看到救兵,沒有多想就答應下來,2天後,他請對方說明後事細節,對方就是不肯清楚說明,不斷的拍胸保證要他放心,表示所有費用會開收據。殯葬蟑螂插手 優良業者不敢接和喪家說明清楚細節有這麼難嗎?冷靜下來的小陳這時才覺得怪怪的,打聽後才知道自己遇到「殯葬蟑螂」,他們有些是無照業者,有些是專門在太平間守候「獵取」喪家再轉介給殯葬業者的中間客。擔心自己上了賊船,小陳詢問曾有處理親人後事經驗的同事,同事告訴他社會局都有推薦優良業者的名單。小陳找上其中一家業者,接待的店面簡陋到不行,外觀實在很難和優良兩字連結,說明來意後,接待的老先生像在做身家調查,問清楚小陳對父親後事的想法後說,「明天會把基本該有的項目及每筆花費條列,不想要的就刪,想加的再加」。小陳是家中獨子,老先生在臨走時還交代,喪事不同於婚事,很多禮儀是以男性為主,例如骨灰罐的選擇,他要求一定要兒子挑選,女兒沒有說話的分。幾天後,小陳拿著明細單再度上門,交談過程中,小陳和老先生談起父親過世當晚送到太平間的事,老先生立刻表明不接小陳這個案,因為他曾被「殯葬蟑螂」指責破壞行規砸店,「還不只一次」,「就因為一再被砸,乾脆不修店面」。老先生很直白的告訴小陳,每個行業都有不肖業者,殯葬這行也不例外,原因很簡單,「誰會希望家裡常不幸死人?」 既然生意只做一次能撈就撈。解約找人協調 5萬紅包才放手「真的是上了賊船」,小陳找來對方談解約,對方卻耍橫,指小陳這個要求是觸霉頭,小陳被逼無奈,透過關係請來殯儀館館長居間協調。對方礙於館長情面答應放手,但要求給5萬元紅包改運,小陳忍痛答應,才讓父親後事圓滿解決。生老病死是人生必經的路,但是多數人都和小陳一樣,認為「這天不會這麼快就到來」,不願也不曾去想。但這天終究會來,「超前準備」才不會遺憾。【從容老後系列】。郭慧娟:引進死亡咖啡館聊生死 正面看待人生最後一哩路。談 死 亡 的8個時機 聆聽是最好的溝通。人生最後一件大事 超前面對不遺憾。身後事安排你須知的5件事 有備無患 歡迎加入橘世代社團 一群關愛自己、健康生活的熟齡世代,用橘世代的熱情彼此鼓勵打氣,分享養身保健、家庭關係、更年期保健與健康飲食等資訊,為第二人生做足功課,活出精彩活力!【我要加入專屬社團】打造亮麗熟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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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28 橘世代.好野橘
怎樣避免爭產大戰? 預立遺囑5大眉角
以房養老是把房子拿去向銀行抵押貸款,但最終仍會牽涉到遺產繼承問題,爭產反目的新聞三不五時就躍上新聞版面,生前到底要不要預立遺囑?一直是很多人心裡的困惑。有些人認為,生前不指定好遺產的處理方式,只怕身後子女們為了遺產鬧家變;但也有人認為,即使生前指定遺產分配,如果子女們認為分得不公,依舊會鬧上公堂。承辦許多名人遺產稅案的會計師林敏弘認為,要不要預立遺囑,視每個家庭的狀況而定。根據民法規定,遺囑有5種方式:1.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自書寫全文,記明年、月、日並親自簽名。這方式看似最方便,但繼承人之間,常為了遺囑是否由立遺囑人生前親筆所寫而鬧上法庭。法官常會要求筆跡鑑定,但筆跡鑑定是依據遺產總額收費,如果遺產龐大,訴訟費用驚人,且有時驗筆跡也無法確定,最後法院可能判決遺囑無效。林敏弘建議,若採用這種方式,立遺囑人最好平常多蒐集自己的筆跡附於遺囑後面,萬一發生爭產大戰時可做證明之用。另外,現在智慧型手機多半都有拍照錄影功能,若能在自書遺囑時錄影存證,附在隨身碟裡,也可增加自書遺囑的效力。此外,林敏弘還提醒,自書遺囑裡有關標點符號都須用得精準,還要避免文意不清,導致日後埋下各自解讀的爭議。他還建議,預立遺囑裡最好就指定一位可靠的遺囑執行人,確保遺囑人的意志得以落實。2.公證遺囑:遺囑人指定2位以上的見證人,由遺囑人口述,公證人筆記、宣讀、講解,經遺囑人認可後,記明年、月、日,再由公證人、見證人及遺囑人同時簽名。遺囑人如果不能簽名,可用指印代替。公證人必須通過國家資格考試,律師跟一般民眾都不能當公證人;最好在立遺囑同時錄影,可以減少日後爭議。公證費用大約數千元。3.代筆遺囑:遺囑人指定3位以上的見證人,由遺囑人口述意旨,見證人其中1人筆記、宣讀、講解,記明年、月、日及代筆人之姓名,由見證人全體及遺囑人同步簽名,遺囑人不能簽名者,可以按指印代替。4.密封遺囑:遺囑人在遺囑上簽名後密封,於封縫處簽名,並指定2位以上的見證人,向公證人提出。如果不是本人自寫,要說明繕寫人的姓名、住所,由公證人在封面記明,與遺囑人及見證人同步簽名。5.口授遺囑:遺囑人因生命危急或其他特殊情形例如臥病在床,不能用其他方式來立遺囑者才適用。由遺囑人指定2位以上之見證人,口述意旨,由見證人全體口述表示遺囑為真,並口述見證人姓名,全部錄音,將錄音帶當場密封,並記明年、月、日,再由見證人全體在封縫處簽名。口授遺囑因為是生命危急的特殊應變方式,法院規定從遺囑人能依其他方式立遺囑開始起算,3個月內會自動失去效力。同時要由見證人其中一人或利害關係人,於遺囑人死亡後3個月內,提經親屬會議認定真偽。(以房養老解惑全攻略系列6)看更多報導:《橘世代》立即加入粉絲專頁!「橘世代」一個專屬於50後世代的舞台。在這裡你可以做好準備,迎接精彩第二人生!>>>立即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