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25 養生.生活智慧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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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4 退休力.理財準備
71歲男租9坪套房、日花200元 卻養了「百萬奢侈品」:最值得的託付
在高齡社會中,如何運用退休資產成為長者關注的課題。日本一名七旬老翁租簡樸套房、極力壓低生活費,卻養了一台百萬高級豪車,「老舊公寓×超高級車」的鮮明對比,展現出獨特而鮮明的價值選擇。日媒報導,71歲的菅原弘(化名)住在一棟屋齡25年的木造公寓。房間大小僅9坪多,設有小廚房與套裝衛浴,是典型的單身出租住宅。壁紙部分已被太陽曬得褪色,地板踩起來會吱嘎作響。雖然房子又舊又小,菅原並不在意,他說認為這裡安靜又靠近車站,房子能住就好,對他來說只是睡覺和休息的地方。房間中央只有一張小茶几,家電設備維持最低限度,衣物也僅有幾套輪著穿,生活極為簡樸。即使如此節省,菅原卻每天早晨都細心擦拭停在公寓前月租停車場的一輛黑色賓士。而且不是一般車款,而是賓士中極具存在感的高階型號,新車價格高達數千萬日圓(約數百萬新台幣)。菅原曾是汽車零件製造商的業務員,退休後,他一邊靠退休金和年金生活,一邊實現了多年來的夢想「擁有一台理想的車」。他說:「房子能住就好,可是車不同,開著的時候,它一直跟你在一起。內裝的觸感、座椅角度、靜音效果,全都調整得毫無壓力。我的人生最想重視的,就是車。」他不外食、不旅行,衣服也是隔好幾年才買一次。每日食費控制在1日1000日圓以下(約200新台幣),興趣不多,但他唯獨對那台車例外。洗車、換機油等所有保養,全都自己動手,這是他最大的樂趣。高齡者為了精簡生活成本,有些人賣掉持有房產,改住租屋,以降低生活固定成本。藉由壓低房租,不在住宅上投入過多費用,而將資源用在「真正重要的事物」,像菅原這樣擁有明確價值選擇的高齡者,未來可能會逐漸增加。退休後的資產應如何運用?與其過度累積,一種觀念認為:將資產用在提升「人生幸福感」的事物上,反而有助於延長健康壽命並維持精神穩定。然而,高齡期的大額消費仍需留意。像菅原這樣,有長年經驗與計畫性的購買行為並無問題,但高齡者仍可能因認知能力下降或遭遇詐騙而面臨風險。如何花費資產、留下什麼,是對高齡者「生活設計能力」的考驗。菅原說:「開著賓士,有時會被認為是在炫耀,但這是我心裡真正能認同接受的選擇。」、「人生剩下的時間,要託付給什麼?什麼能讓每天過得舒服?對我來說,不是房子,而是車。」老舊公寓與高級轎車,乍看之下格格不入的生活方式,卻蘊含著他一生都堅持的價值選擇。真正的富足,不在於擁有多少物品,而是忠於自己的價值觀。這或許正是菅原心中「豐富的退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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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2 退休力.自在獨立
單身男和父母同住「40歲存到800萬」外甥一句話讓他開始懷疑人生
很多未婚者會與父母同住節省租屋和生活費,能更快累積資產和退休金。日本一名40歲的單身男子藉著長年住在老家,比同齡者多累積更可觀的存款,卻因親戚小孩一句話被刺傷,開始反省自己的未來和人生價值。日媒報導,40歲的篠原亮介(化名)住在東京的老家,在製造商技術職工作18年,年收入約570萬日圓(約新台幣114萬元)。他生活十分節省、持續進行指數投資與定期存款,在40歲時,資產已超過4,000萬日圓(約新台幣800萬元)。根據日本官方2023年的調查,40歲世代單身家庭的金融資產平均為559萬日圓(約新台幣111.8萬元),但中位數僅47萬日圓(約新台幣9.4萬元)。在這樣的環境下,累積4,000萬日圓的篠原可說是相當罕見的存在。亮介坦承從來沒自己一個人住過,這點一直是心中的小小自卑。但他告訴自己,這是為了退休準備的正當理由,而且父母也沒有叫他搬出去。外甥童言童語 對賴家男的當頭棒喝某年夏天,亮介的姊姊夫婦帶著孩子來家裡玩。6歲的外甥在客廳玩耍時,突然脫口而出一句話:「舅舅為什麼一直住在奶奶家啊?」亮介當下愣住,只能笑著帶過,但那天起他心裡感到異常沈重。亮介當然知道6歲小孩沒有惡意,大概是他的父母(姊姊夫妻)平常說了什麼,或是幼稚園朋友的聊天中,把「住在老家=奇怪」這件事刻進他腦子裡了吧。即使擁有不少存款、工作順利、與父母關係也不壞。外甥那一句不經意的話,卻在亮介心中劃開一道傷痕:「我自己心裡其實也把40歲還單身住在老家的狀態看低了。明明努力存下的錢,到頭來卻覺得只是『自己一個人抱著』,感到有點空虛。」與父母同住能否累積資產?住在老家確實可以大幅壓低房租、水電、餐飲等生活費。如果每月能將10萬日圓(約新台幣2萬元)投入投資或儲蓄,20年就能累積超過2,400萬日圓(約新台幣480萬元)。因此,有不少人選擇不搬出去,而是長期與父母同住。特別是在都市地區,租金持續上漲,與父母同住是一種務實的省錢方案,也確實有人因此在40多歲累積數千萬日圓資產。另一面,卻可能伴隨著社會眼光、家庭關係變化等「看不見的風險」。隨著父母高齡化,「照護、」「繼承」、「房產歸屬」等問題也會浮現。40歲以上的單身男性若持續住在老家,未來可能發展成「8050問題」(80多歲父母+50多歲子女)的一環。亮介表示看到能獨立生活的人,其實會羨慕,「雖然存款比他們多,但生活的豐富不是用數字衡量的。」之後亮介開始思考搬出去的可能性,但不是透支存款的生活方式,而是尋找一種屬於自己的升級方式。和父母同住累積資產確實是一種穩健選項,但背後往往交織著年齡、家庭組成、社會觀感等因素,也會讓人不禁自問:「真的要一直這樣下去嗎?」真正重要的不是存款多寡,而是如何運用,以及想描繪什麼樣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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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1 焦點.元氣新聞
粿粿跟范姜為何各自對外談錢?「3種錢」成離婚攻防決勝點 專家教關鍵求償策略
近日藝人粿粿與范姜彥豐的婚姻風波引發社會關注,兩人透過社群媒體公開互相指責,將私人財務糾紛攤在大眾面前。在公開聲明中,范姜彥豐表示,婚後共同負擔的房產登記在妻子名下。對此,粿粿反駁道,房子頭期款是她支付了八成,平常也是由她負擔六成以上的房貸,房子登記在她名下是雙方討論的結果。粿粿更進一步公開了詳細的收支記錄,強調自己一直以來負擔家用的六到八成,甚至生產費用也是她自己處理的。她表示,范姜彥豐經常提到生活經濟壓力對他來說較重,因此家庭開銷主要由她承擔。這對曾經恩愛的夫妻,從三年前共同打造奶茶色系的愛巢,到如今卻在房產、工作收入、家庭開銷等問題上公開爭執,除了情緒發洩外,背後有什麼原因嗎?在這些新聞報導後,有人感嘆為何以前如膠似漆的愛侶,如今談來談去的就只剩下錢?事實上,當夫妻情分不復存在時,除了錢還有何好談的?重點是:需要談的是哪幾種錢的問題?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依民法第 195 條規定:「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所以若夫妻有人在婚內出軌,沒有過失的一方可以向另一半或外遇對象主張配偶權遭受侵害,請求損害賠償。若因過程中有名譽受損,也可以要求適當處分。據媒體報導范姜要求王子給付1600萬,姑且不論金額數字大小,若粿粿與王子婚內出軌屬實,范姜可以向王子和粿粿兩人或其中一人請求賠償,若對方同意和解條件及金額,就可以和解收場。若對方不同意,范姜可以向法院提出侵害配偶權的侵權行為告訴,要求粿粿和王子兩人或其中一人賠償。屆時范姜要能拿出證明粿粿與王子出軌的證據,經過法官衡量三方的經濟能力、社會地位及范姜受到的傷害等因素,由法官判決應該賠償多少合理的金額。一般若出軌的是社會知名人士,受害人若選擇和解處理,受到的損失補償金額通常會比較高。因為低調私下和解占新聞版面的時間較短,知名人士一般不希望負面的社會新聞出現,若訴諸法律,法院開庭與宣判的時間曠日廢時,對出軌的人名譽傷害會更久更大,因此出軌方為了平息受害人的心理傷害,通常會同意較高的和解金額。不過如果受害的一方提出的賠償金額過高,也可能會讓對方無法接受,導致和解破局而向法院提出告訴。若走法院的訴訟程序,一般法院宣判的賠償金就不會太高,不過因為是法院的判決,而且對方是有經濟財力的人士,受害方能夠拿到賠償金的機率會比較大。所以受害人損害賠償要選擇和解或提告,可以思考一下自己要的是什麼,再決定求償策略。夫妻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目前夫妻結婚後若未以契約向法院申請約定財產制,就以法定財產制為夫妻財產制,大部分結婚的夫妻並沒有向法院提出財產制約定的書面申請,所以國人絕大多數的夫妻都適用法定財產制。而法定財產制依民法第 1017 條規定:「夫或妻之財產分為婚前財產與婚後財產,由夫妻各自所有。不能證明為婚前或婚後財產者,推定為婚後財產;不能證明為夫或妻所有之財產,推定為夫妻共有。夫或妻婚前財產,於婚姻關係存續中所生之孳息,視為婚後財產。」另民法第 1018 條規定:「夫或妻各自管理、使用、收益及處分其財產。」所以既然夫妻各自管理使用處分自己的財產,是不是就代表夫妻離婚時登記在誰名下的財產就是誰的?實際上不是這樣子的,依民法第1030-1 條規定:「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但下列財產不在此限:一、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二、慰撫金。常有社會大眾誤認為離婚時夫妻財產可以一人分一半,事實上離婚時並不是財產一人分一半,而是要將兩個人的婚後財產扣除婚後負債再排除掉因繼承或無償取得的財產及慰撫金後,雙方剩餘的差額才平均分配,舉例說明:李先生的婚後財產是:50萬+1500萬+20萬+30萬-婚後負債1000萬=600萬李太太的婚後財產是:200萬+150萬+50萬=400萬當李先生與李太太離婚時,只有婚後財產少的一方能主張夫妻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所以李太太可以向李先生提出請求,原則上可以請求差額的一半,也就是600萬-400萬=200萬200萬/2=100萬但是一定是一人一半嗎?可以要求多一點嗎?粿粿聲稱婚後買的房子頭期款她付八成,房貸她負擔七成,家用負擔六到八成,有沒有可能粿粿覺得她對家庭的經濟貢獻度較高,想爭取超過一半的婚後財產?她能不能爭取到?依民法第 1030-1 條第二項規定:「夫妻之一方對於婚姻生活無貢獻或協力,或有其他情事,致平均分配有失公平者,法院得調整或免除其分配額。法院為前項裁判時,應綜合衡酌夫妻婚姻存續期間之家事勞動、子女照顧養育、對家庭付出之整體協力狀況、共同生活及分居時間之久暫、婚後財產取得時間、雙方之經濟能力等因素。」所以粿粿主張買房子、生活費她出的比例比較多,離婚時財產是否就可以要求多分一點?事實上能不能主張多分一些,不是單看日常生活費誰出的多或少,如果是這麼判斷,那家庭主婦不就一毛也分不到了?夫妻財產制修法的目的就是要公平看待夫妻對家庭的貢獻,並非只有賺錢回家的人才有貢獻,做家事、照顧小孩的人因為把家照顧好,讓在外賺錢的人無後顧之憂,也是有貢獻的。所以衡量時除了賺錢能力之外,還要考慮夫妻家事勞動如何分擔、子女照顧養育如何配合、對家庭付出之整體協力狀況…等等。因此即使收入較少,甚至是家庭主夫或家庭主婦沒有收入,但是如果平時負擔較多的家事及子女照顧責任,在離婚時仍然可以主張分一半的婚後財產差額。不過如果有家庭是夫妻的一方既要負責賺錢養家,又要一人承擔所有的家務,還要獨力照顧小孩,另一方每日遊手好閒吃喝玩樂,對家庭完全沒有付出心力,也可以據實向法官陳述,請求法官讓這個對家庭完全沒有貢獻度的另一半不能分得任何的婚後財產。子女扶養費談離婚時通常會談到離婚後子女跟誰同住?監護權歸誰?每個人爭取子女的原因不同,但是爭取到照顧子女的一方未來的責任跟壓力一定是比較大的。沒爭取到的一方,或者一開始就表明不要子女的一方,未來扶養子女的費用是否就與他無關,完全由取得監護權的一方負擔?依民法第 1116-2 條規定:「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扶養義務,不因結婚經撤銷或離婚而受影響。」因此離婚後父母對未成年子女仍然有扶養義務,雖然子女只跟一方同住,就算監護權只歸一方,父母還是應該要協調未來子女照顧的費用要如何分攤。除非有一方自願照顧子女又全額負擔照顧費用(通常會看到的是媽媽不捨子女,積極爭取監護權,但是經濟能力不佳,又沒有向另一方要求分攤子女的扶養費用,最後的結果就是苦了孩子..),否則照顧子女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請求分擔子女扶養費用,如果協調不成,也可以請法院裁定對方應負擔的金額。因此粿粿跟范姜離婚協議時,還需協議離婚後,未來子女由誰照顧,扶養費兩人要如何分擔,這樣才能讓子女未來能好好地成長、學習。若自己成了當事人,你該怎麼做?平日裡的社會新聞可以給我們一些省思,當遇到事情時,要解決的問題重點是甚麼?該考慮那些因素?而不是只聚焦在情緒發洩上,對實質上的權益卻沒有充分思考及維護。新聞風潮會過去,但是若有朝一日,自己成為了當事人,事情發生後只顧著意氣用事,會不會未來要用辛苦一輩子來償還?甚至拖累摯愛的親人,更影響了子女的一生?因此若有問題發生時,應該要冷靜思考,自己的權利義務在哪裡?爭取的攻略為何?如何進行?才能真正保護想保護的家人,並讓自己得到公平正義!作者:陳瑀莘CFP®國際認證理財規劃顧問大專盃財富管理競賽輔導顧問暨專案講師榮獲2013保險信望愛獎優選最佳專業顧問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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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 焦點.元氣新聞
孤獨死!鄰居驚談82歲白骨嬤「防備心強」 志工上周探訪未應門
台中北屯昨驚傳「孤獨死」悲劇。82歲曾姓獨居婦人因近2個月用水量暴增至6000度,台水抄表員驚覺有異通報,發現老婦已成白骨。鄰居驚訝,曾婦是行動自如的老人,防備心極強,獨來獨往,很節儉,屋內屋外堆滿廢品,鄰居都未聞惡臭,也無人查覺異常。志工上周到訪,但曾婦未應門。當地里長表示,曾姓婦人為獨居狀態,平時拿棍子當拐杖,可以自行出門採買,若社區有舉辦餐會活動也會參與,女兒也有過來探視,但曾婦防備心很強,不與人互動,曾懷疑鄰居偷錢、偷地契,經查證根本沒這回事,加上她有收回廢品習慣,屋內、屋外都堆放廢品,鄰居多都不敢靠近她。里長指出,曾婦並非經濟弱勢,也未申請送餐。他在二年前,協助通報曾婦為獨居老人,有社工、志工會定期上門探訪關懷,但曾婦平時白天不一定在家,多次都未應門,最近一次是志工上周到訪,曾婦未應門。鄰居表示,聽說曾婦好像賣掉千萬房產,並非貧戶,很節儉。但因個性防備心很強,行事獨來獨往,不與鄰居互動,參加社區餐會也是一個人默默用餐,還會撿拾廢品,堆得屋內屋內到處都是,很多鄰居都曾在深夜看到她獨坐宮廟前,現在回想,近兩個月來未見過其身影,只是其住家周遭並未飄出惡臭味,也就沒有特別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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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退休力.理財準備
房子送了卻被趕出門,父母能撤銷贈與嗎?專家教贈與人如何保護自身權益
在華人社會的傳統觀念中,長輩常基於愛與傳承,生前將房屋等不動產提早過戶給子孫,但卻常在社會新聞裏看到,長輩將房產過戶給晚輩後,態度丕變,不僅未履行扶養義務,甚至有將其趕出老家的案例,讓長輩憤而告上法院,撤銷贈與。案例概述近日一則新聞,妻子5年前過世,留下一筆位於市區的房屋及土地,由丈夫、兒子及女兒共同繼承。後來,女兒將持分移轉給父親與哥哥。父親本來就希望日後由兒子繼承不動產,因此在3年將自己名下的持分贈與給兒子。不料,兒子取得房產持分後,不僅未給扶養費,還更換門鎖,迫使父親搬離老家,只能外租小屋居住。而父親僅靠開計程車的微薄收入維生,兒子卻長年旅居大陸,未盡子女的基本責任,讓父親獨自在外辛苦生活。經法官調查結果,兒子未履行法定扶養義務,必須將原受贈持分返還給父親。「贈與」的法律性質依據民法第406條,贈與是一方「無償」將財產給與他方,他方允受之契約。贈與契約一旦成立,原則上就具有拘束力,尤其當贈與標的已經交付或完成登記時,受贈人就取得完全的所有權。但法律為防止受贈人恩將仇報,或是在父母年老無力自保時,受贈人不履行基本義務,因此設計一套撤銷贈與的制度。依民法第408條規定,贈與物權利未移轉前,贈與人得撤銷贈與;但一旦移轉完成,若要將財產要回來,就必須符合民法第412條或第416條的要件。第412條是針對「附負擔贈與」,例如父母在贈與房產給子女時,明確約定子女需按月支付生活費,或同住並照顧父母,或定期要探視父母…等條件。若子女未履行這些負擔,贈與人即可依412條撤銷贈與,要求返還贈與財產。第416條則是另一種撤銷贈與方法,當受贈人對贈與人或其配偶、直系血親等有故意侵害行為(須屬於刑法處罰範圍),或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未履行時,贈與人得撤銷贈與。第416條又稱「防不孝條款」,立法目的在於避免不孝子女享有財產卻拒盡義務。例如,若子女以暴力或辱罵方式對待父母,已觸犯刑法傷害、恐嚇、公然侮辱等罪名,父母就可依416條請求撤銷贈與。又或者,子女本應對年邁父母負有扶養義務,但卻拒絕給付生活費,甚至將父母逐出家門,這樣的情況同樣符合撤銷事由。不過要注意的是,依第416條撤銷贈與必須在贈與人知悉撤銷原因後一年內行使,若超過期間未行使,撤銷權即消滅。此外,如果贈與人曾明示或默示原諒受贈人,日後也不得再行使撤銷權。曾經有一個案例,父親將位於一戶20多坪公寓贈與兒子,兒子未給付扶養費用,引起父親不滿,他在101年4月間寫存證信函給兒子,但兒子在收到存證信函後也不理會,父親在103年到法院對兒子提起撤銷贈與之訴。法官審理後,認為該父親早在101年4月就寄出存證信函給兒子,顯然已知兒子不願給付扶養費,但卻到103年才提起訴訟,此已逾撤銷權時效,因此判決他敗訴。如何認定受贈人有無扶養義務?實務上法院在審理此類案件時,對「扶養義務」是否未履行,是依照民法第1117條的規定判斷。也就是說,贈與人以不能維持生活而無謀生能力者為限,若贈與人仍有足夠財力自給自足,即使受贈人沒有提供扶養,也未必構成撤銷原因。另外,扶養義務人是有順位的,例如祖父母贈與孫子女房產,但祖父母還有子女等排序在前面的扶養義務人,則即使取得財產的孫子女沒有扶養,贈與人也沒有辦法撤銷贈與。已申報繳納的「贈與稅」是否可以退還?原則上贈與的財產已辦理移轉過戶後,除有法定撤銷原因經法院調查判決確定,納稅義務人是不可以任意撤回贈與稅申報的。前述案例,兒子不履行扶養義務,撤銷贈與事實如經法院調查判決確定,據以回復所有權者,就可以申請撤回贈與稅申報並退回已繳納稅款。贈與人如何保護自身權益?如果父母擔心未來可能會面臨子女不履行扶養義務的問題,建議可採取如信託或附條件贈與等方式來確保權益。1.成立信託:父母可以設立一個信託,將房產轉移到信託名下,並在契約約定若受贈資產的子女不履行扶養義務,可以變更受益人,或終止信託。這樣,父母既能實現贈與,又能確保自身的生活需求得到保障。2.附條件贈與:父母可以選擇在贈與契約中加入條件,明確規定子女需要履行的扶養義務。例如,父母可以要求子女提供定期的生活費或承擔父母的醫療費用,若子女未能履行這些條件,父母則有權撤銷贈與或追討相應的經濟賠償。這種做法不僅保障了父母的日常生活需求,也減少將來因為子女不履行義務而產生的法律糾紛。重大財產贈與前 針對未來先規畫討論贈與房產給子女,本是父母出於愛心與信任的表現,期望能為子女提供更好的生活基礎,同時也為自己的晚年生活尋求一份保障。然而,當子女未能善盡扶養義務,甚至出現不孝行為時,可以透過《民法》中關於撤銷贈與的相關規定,拿回已贈與的財產,保障自身的基本生活與尊嚴。然而,撤銷贈與的過程往往耗時費力,因此,最根本的解決之道,是父母在進行重大財產贈與前,先將自己晚年生活照顧好,與子女進行開誠布公的討論,明確表達自己的期望和要求,並了解子女的想法與態度。同時,善用法律工具,例如訂立附負擔贈與契約、成立信託等方式,將潛在風險降至最低。家庭成員間的良好溝通與協商,是維繫家庭和諧、避免未來糾紛的關鍵。唯有如此,贈與才能真正達到其目的,既保護父母的生活需求,也維護家庭關係的穩定與和諧。作者/劉憶娥經歷:大學講師、保經公司簽署人、信託公會副組長、科技公司管理部經理、證券公司承銷部經理專業證照:考試院稅務記帳士、人身及財產保險經紀人、人身及財產保險代理人考試及格、勞動部就業服務乙級、台灣及中國認證理財規劃顧問(CFP®)、美國管理會計師(CMA, CFM)、美國及台灣內部稽核師(CIA)、台灣證券投資分析人員(CS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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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 退休力.健康準備
退休銀行員存6000萬無房貸 年輕時「吝於一項花費」連罹兩重病超後悔
日本一名六旬婦人在退休後存了上千萬元,在財富方面堪稱圓滿。但一場意外的健康異變,讓她深刻體會到「金錢買不到的健康」,也後悔當初一時的吝於花錢健檢,讓她的身體一夕崩塌,再有錢也無福消受。ニフティニュース報導,68歲的內藤英子(化名)曾任銀行員,一路工作至退休。目前獨居於東京一間公寓自宅。丈夫過世後留下的房產已無貸款,每月年金收入23萬圓(約新台幣4.6萬元),再加上穩健的投資,每月可獲得約50萬圓(約新台幣10萬元)被動收入,總資產超過3億圓(約新台幣6,000萬元),比起在職時期更富足。折扣體檢揭開的巨變每年地方政府寄來的健康檢查通知,英子都會照例參加。但她總認為自己身體沒問題,覺得幾千圓的加購選擇性檢查是浪費錢,每次都只做基本項目。直到這次,她看到通知上寫著加購檢查有折扣,抱著試試的心情,罕見地加選了幾項額外檢查,結果顯示「需再複檢」。不久後,她被轉介至大學醫院進行精密檢查,結果發現初期癌症。幸運的是,只要手術切除即可痊癒,最終也手術成功。但在術後追蹤期間,醫師又在另一個器官發現異常,建議必須盡快開始治療,讓英子受到不小的打擊:「為什麼我會連續兩次罹病?」住院期間,她常獨自凝望天花板,數著天花板上無數的小孔,數到幾百就忘了,於是又重新來過。這時覺得3億圓的資產彷彿變得毫無意義:「錢怎麼花都花不完,但健康卻瞬間崩塌。努力節省、辛苦累積到的成果,竟換不到一個能自由活動的身體。」有錢也買不到的健康價值成功累積財富的人,往往更容易對花錢產生焦慮。這種節約習慣,使他們對健康檢查或自費檢測採取消極態度。即使擁有鉅額資產,面對疾病時,金錢的用途也僅限於醫療與療養費。雖然經濟無憂是一種保障,但「有錢=安心」的前提,是建立在健康之上。專家建議,將健康管理納入理財規劃,定期進行健康檢查,是守護退休資產的最大投資,不吝於加選檢查項目,能直接提升早期發現疾病的機率。特別是那些自認健康的人,更容易掉入「我應該沒問題」的陷阱。然而,一旦失去健康,再多的資產也無法挽回時間與機會。偶然的一次檢查,可能挽救一條生命。金錢的價值,不僅在於支付醫療費,更在於主動守護健康、提升生活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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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8 退休力.理財準備
父母為子買房卻讓關係破裂?牽涉金錢、情感、法律面的複雜問題,專家教4招避爭議
近期,一位知名網紅律師在節目中分享了一則案例,內容描述父母為就讀研究所的兒子購置房產,最終卻導致親子關係破裂。在華人社會,父母為子女買房是很常見的現象,這體現了父母對子女的愛與支持。然而,這份善意背後,卻潛藏著諸多可能引發家庭衝突的複雜問題。父母為子買房 竟讓親子關係破裂!?案例中,父母為其就讀研究所的兒子支付新台幣500萬元的預售屋頭期款,並擔任銀行貸款的保證人。然而,兒子的女友在未徵詢男方父母意見的情況下,便開始規劃房屋裝潢。交屋後,兒子與女友竟計畫出售該房產,並將售屋所得用於前往日本定居或留學。此舉讓父母感到震驚與憤怒,他們認為自己多年辛勤積累的500萬元積蓄,竟被兒子以不符其期望的方式使用。但兒子卻反駁父母「只會給壓力」,使得親子關係破裂。父母為子女購屋衍生3面向問題父母為子女購屋所衍生的問題,可從金錢財務、心理情感及法律產權三個主要面向進行探討。金錢與財務問題1.誰來買房? 許多時候,父母可能會動用自己的退休金或儲蓄為子女買房,這會影響他們晚年的生活品質。此外,若家中有多名子女,如何公平分配財務支援,也可能成為家庭衝突的導火線。2.財務依賴與控制若子女過度依賴父母的財務支持,可能會影響他們的獨立性。有些父母可能會因為出錢而對子女的生活或房屋裝潢有較多的干涉,這會讓子女感到壓力或不被信任。3.子女的還款能力即使父母僅幫忙支付頭期款,也需評估子女是否具備負擔每月房貸的能力。若子女的經濟狀況不穩定,後續的還款壓力可能令其難以承受,甚至需要父母持續提供金錢援助。心理與情感問題1.誰要買房?是子女真的需要,還是父母單方面想為子女買房?若子女不是真的需要,給予可能被視為理所當然。當父母的付出被子女視為理所當然時,父母可能會感到不被尊重。子女若未能體會父母的犧牲,便可能導致親子關係出現裂痕。2.價值觀與期待的衝突父母在買房時,可能會考量地點、價格、面積等因素,但這些未必符合子女的需求。例如,父母希望子女住得近一些,但子女可能更想擁有自己的生活圈,這種價值觀的差異可能引發爭執。3.獨立性的影響為子女購房雖是出於善意,但若子女未參與整個購屋過程,可能會剝奪其學習獨立與承擔責任的機會,進而影響其未來面對生活挑戰時的應變能力。法律與產權問題1.產權歸屬房產登記在誰的名下?如果登記在子女名下,但父母出資佔大部分,未來若子女婚姻關係生變,房產可能會被視為共同財產。若登記在父母名下,日後過戶給子女時,則可能涉及贈與稅或遺產稅等問題。2.未來的處置如果未來家庭需要資金,房產能否隨意買賣?誰擁有最終的決定權?這些問題都可能成為家庭成員之間的爭議焦點。4招避免親子購屋爭議1.釐清父母的贈與目的與子女的真實需求父母首先應思考,是自己希望為子女買房,還是子女確實有迫切需求。案例中,父母為讀研究所的兒子支付500萬元頭期款買房,兒子卻計劃賣房赴日,顯示父母的「愛心」與子女的需求存在根本差異,最終導致親子關係破裂。此外,依據民法第406條,贈與是一方「無償」將財產給與他方,他方允受之契約。若是無償贈與,受贈人(案例中的兒子)如何處置資產,贈與人(父母)是無權干涉的。若父母希望設定條件,可依民法第412條「附負擔之贈與」規定,明確約定贈與條件。2.建立明確條件與書面約定 無論是贈與還是借貸,父母都應在事前與子女明確溝通所有條件,並將這些條件「白紙黑字地寫清楚」,使其具有法律效力。例如,父母可以設定條件,要求子女不得出售房屋、或每月支付一筆費用等。如果子女不同意這些條件,父母應考慮不予資助,以避免未來因期望落差而引發爭執,保護親子關係。3.嚴謹處理法律與稅務細節贈與和借貸在法律與稅務方面有不同影響。若選擇贈與,需考慮贈與稅;若為借貸,則務必簽訂借款契約,並確保借還款金流清晰,以避免被國稅局認定為贈與。4.利用信託機制與預告登記若不希望房子贈與給子女後被出售,父母卻完全不知情,可透過自益信託方式,由父或母親做信託受託人;或是辦理不動產的預告登記,防止不動產的所有權人出售或設定抵押借款的登記。父母子女應開誠布公溝通父母為子女買房是一個涉及金錢、情感與法律層面的複雜決定。在付出之前,別忘了保護好自己的晚年生活,同時家庭成員應開誠布公地進行溝通,並考慮到所有可能的風險,以確保這份愛與支持能夠真正地幫助子女,而不是成為未來家庭關係的負擔。作者/劉憶娥經歷:大學講師、保經公司簽署人、信託公會副組長、科技公司管理部經理、證券公司承銷部經理專業證照:考試院稅務記帳士、人身及財產保險經紀人、人身及財產保險代理人考試及格、勞動部就業服務乙級、台灣及中國認證理財規劃顧問(CFP®)、美國管理會計師(CMA, CFM)、美國及台灣內部稽核師(CIA)、台灣證券投資分析人員(CS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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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3 退休力.理財準備
母女平凡卻可怕的「超市購物清單」十年花掉近600萬 甚至面臨賣房填坑
日本一對相依為命的母女有自住宅也不購入奢侈品,卻因食費過高、佔總收入的一半以上,10年後把亡夫留下的積蓄幾乎耗盡,甚至面臨賣房的危機;而母親縱容導致不良的飲食習慣,也讓女兒的糖尿病加速惡化,財務和健康都岌岌可危。日媒報導,一名82歲母親和55歲長女和美同住,房子是11年前過世的父親在購入土地並親手建造的。父親在世時,家裡靠著他的年金生活,再加上包含退休金在內的資產超過3000萬日圓(約新台幣600萬元),因此從未為生活費擔憂過。父親過世後,母女仍然沒有對生活費有危機感,和美自年輕時就因發展障礙領有殘障津貼,一直以來僅依靠母親生活。母親如今仍以對小學生的態度對待已經50多歲的女兒。這個家庭原本還有一個長子,他在30多歲時早逝。母親原本對身心障礙的女兒相當寵溺,失去長子後,對和美的態度更是過度縱容。和美的各種津貼每月約7萬4000日圓(約新台幣1.4萬元)。母親的年金每月約18萬日圓(約新台幣3.6萬元)。兩人合計收入約25萬4000日圓(約新台幣5萬元),但每月支出卻高達30萬日圓(約新台幣6萬元),多年來赤字不斷,導致存款幾乎耗盡。自有房產又不買奢侈品 二人月支出高達30萬為何僅母女二人又沒有房貸,支出卻高達30萬日圓?原因在於和美「吃」的嗜好,每月食費高達13萬至14萬日圓(約新台幣2.6萬至2.8萬元)。和美每次外出購物時都會買多瓶可樂(500ml)和加糖咖啡歐蕾(400~500ml)。母親年過80歲,仍得為了購買沉重的飲料騎腳踏車去超市。和美已確診為第二型糖尿病,正在接受藥物治療,母親仍然每天為她購買含糖飲料。母親表示知道這會讓糖尿病惡化,但女兒太喜歡了,總是忍不住買給她。除了飲料還有布丁、果凍等甜點,以及高價水果與母親愛吃的生魚片。各種花費累積下來,使得兩人每月食費占收入一半以上,家計自然呈現嚴重赤字。當年父親留下的3000萬日圓存款,如今僅剩十幾萬日圓。即便如此,母女在食材購買上的習慣仍未見改善跡象。賣房也難以維持 須從根本削減開銷多年赤字導致母女陷入「挖東牆補西牆」的狀態。因此,母親不得不考慮賣掉亡夫建造的房子,才能取得生活資金。經估算,這棟房子可賣得約3000萬日圓(約新台幣600萬元)。一旦賣房,雖然存款暫時增加,隨之而來的租金支出將讓赤字更嚴重。即便目前每月赤字約5萬日圓(約新台幣1萬元),若加上租金,財務狀況將更加惡化。財務規劃師提醒母親,即使賣房能解決短期問題,但照這樣下去,存款也會很快耗盡;與其賣房,不如先從食費下手。專家建議改喝麥茶取代含糖飲料,並嘗試自製低糖布丁或果凍;肉類或魚類則選擇可多種料理應用的食材,例如豬肉碎片即可變化為生薑燒、炒青菜、咖哩或炒麵。母親聽後沉默,承認多年來過度寵愛女兒,如今80多歲的自己不得不考慮自己也往生以後的問題。目前母女尚有約15萬日圓(約新台幣3萬元)存款,若母親將來過世後,收入驟減的和美能否調整生活方式,將決定她未來的生存。控制糖份攝取和伙食預算 健康財務改革雙管齊下根據世界衛生組織與多國糖尿病飲食指南,糖尿病患者每日添加糖攝取量應控制在25克以內,約相當於6茶匙。若每天攝取可樂、加糖咖啡歐蕾,以及布丁、果凍等甜點,恐使病情惡化。營養專家建議,應立即以無糖茶或白開水取代含糖飲料,並透過自製低糖甜品來降低健康與經濟負擔。財務規劃專家也指出,目前該家庭食費佔收入比例已超過50%,建議逐步降至30%至35%以下,才能改善收支結構。方法上可從每月削減10%至20%食費開始,先控制飲料與甜點,再調整主食與食材選購習慣。部分超市在營業結束前會對食品進行折扣,掌握時段可有效降低開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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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退休力.自在獨立
退休夫妻還清35年房貸終於能享福 遭年輕鄰居衝康「想賣房卻賣不掉」
日本一對65歲的退休夫妻好不容易還清長達35年的房貸,原本應開始過安穩自在的生活,卻因為新搬來的年輕鄰居製造影響身心的噪音以及不良生活習慣,而陷入無止境的困擾,想要忍痛出脫房產也因為另類「嫌惡設施」而遭遇阻礙。日媒報導,65歲的佐藤太郎(化名)從大型製造商屆齡退休後,與同屆入社結識的妻子聰子(化名)兩人一起生活。退休生活剛開始的同時,他也結束了長達35年的房貸。當初支付了1000萬日圓(約新台幣200萬元)的頭期款,剩下的4500萬日圓(約新台幣900萬元)以貸款方式支付。每月13萬日圓(約新台幣2.6萬元)的還款壓力並不輕鬆,但他們仍按計畫在65歲順利還清,過著無房貸的安心晚年生活。就在這時,隔壁的長年空屋搬來了一戶30多歲的年輕夫妻和兩個孩子。佐籐居住的這一帶住宅區開發超過40年,留下的幾乎都是年長者,他們很高興有年輕人搬來。新鄰居來打招呼,夫妻倆也很有禮貌,讓佐籐鬆了一口氣。年輕鄰居其實是麻煩製造者但沒過多久,佐藤夫婦的安穩日子逐漸被打破。清晨開始就傳來孩子尖銳的喊叫聲與奔跑聲,這些噪音日夜不斷,甚至晚上10點後仍未停止,有時還能聽見隔壁夫妻的吵架聲透過牆壁傳來。佐籐自己也養育過孩子,一開始覺得環境音多少可以忍受,但後來情況愈來愈嚴重。問題不僅是噪音。鄰居不遵守垃圾分類規則,垃圾袋提前一晚就丟出來,常被烏鴉翻得一地狼藉。庭院樹木也不修剪,任其蔓延伸進佐藤家的範圍。忍耐到極限後,聰子鼓起勇氣,婉轉地提醒隔壁太太,希望他們晚上安靜一點;卻遭對方用翻臉的語氣回:「我們家有小孩,本來就沒辦法啊!」這反應讓聰子愣住了,自此之後,鄰居們見面時連招呼都不打了。噪音嚴重影響身心 想脫手房子卻碰壁受到鄰居的干擾,近來太郎開始出現原因不明的頭痛,聰子也因為失眠而被迫到身心科拿安定劑服用。本以為好不容易把房貸還清,能就此過平穩生活,現在每天都覺得極度痛苦。於是佐籐夫婦找了幾家不動產公司詢問估價,想要賣掉房子搬家,卻不如想像中順利。他們一旦老實說出與鄰居的糾紛,房仲的表情就立刻沉下來,直言雖然能坦白告知狀況很好,但在這種情況下要找到買家幾乎不可能;就算賣得掉,也只能大幅低於行情價。這是因為涉及「告知義務」。賣方有義務在售屋前說明可能影響買方判斷的重要事項,其中包括鄰居糾紛等不利事實。房仲需依據賣方提供的資訊轉告買方,若刻意隱瞞,事後被發現,買方可要求解約或索賠。根據台灣民法的「瑕疵擔保責任」,出賣人對於標的物在交易時存在的瑕疵(包含物理性或法律上妨礙使用的問題)需負擔保責任。若賣方明知瑕疵而未告知,買方可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價、損害賠償。嚴重的鄰居糾紛、噪音、環境問題,有時也被視為「交易重要資訊」,若賣方隱匿可能成立「瑕疵」或違反誠信原則。這間付了一輩子房貸好不容易還清的退休宅,反而成了「賣不掉的負動產」。佐藤夫婦無奈地說,既不想再忍受,但也不想就這樣搬走,實在是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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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退休力.理財準備
父母想守住老屋,子女盼賣掉支出照護!理財規畫顧問給解方:問題不單純在「賣」或「留」
林爸媽七、八十歲了,記憶退化、身體狀況也大不如前。住在台中的他們,最近一心想把老房子整修:「那是我們的根,是我們一輩子的心血。」然而在台北打拚的三個女兒卻直搖頭:「爸媽北上比較好,房子賣掉拿來養老,我們才能照顧到你們。不然,我們2地奔波,要上班又要照顧您們,我怕我們會先累倒!」家的依戀與現實負擔的拉扯這場對話,像不像你家裡也曾上演?一邊是父母對「家」的依戀與安全感,一邊是子女對「現實負擔」的焦慮。兩代人站在不同的軌道上,彼此都沒有錯,但卻難以交集。為什麼會有這樣的代溝?父母眼中,房子不只是房子,是記憶和根,是無形的安全感。子女眼中,老屋是負擔,裝修費用龐大,異地居住難照料。再加上長輩醫療與長照支出不斷攀升,還有房產涉及的稅務與繼承問題,矛盾自然愈演愈烈。當情感遇上財務,該怎麼解?作為財務顧問,我會提醒家庭:不要只討論「要不要留房子?」,而要思考「怎麼讓生活品質不被犧牲?」。若父母堅持留在老家翻修應以安全為核心:防滑地板、浴室無障礙設計、緊急呼叫系統。能保命的改造優先,避免陷入無底洞式的花費。若父母選擇北上同住則要考慮:•居住安排:租賃或購買鄰近子女的獨立單位,保有自主性。•照護規劃:聘請看護,搭配台北完善的醫療資源。•成本估算:租金約2–4萬元/月,看護2–4萬元/月,日常與醫療支出另計。無論如何,提早做好制度化財務安排•家庭信託、繼承協議,避免未來爭產。•預留稅金與長照費用,別讓子女陷入臨時拋售資產的困境。•善用政府補助,像舊屋整修、長照2.0,都能減輕壓力。問題不單純是「賣」或「留」…真正的關鍵在溝通 父母需要被尊重,子女需要被理解。如果只是在「情感」與「理性」之間拔河,永遠沒有答案。我常建議客戶召開家庭會議及同理對方立場,用財務數據取代情緒拉扯。當大家一起看到「裝修要花多少錢?看護每月多少錢?醫療又要多少錢?」,選擇就不再是誰說得大聲,而是「怎麼走才可行」。父母真正想留下的,不是磚瓦,而是歸屬感;子女真正想減輕的,不是親情,而是負擔。因此,問題的答案不是「賣」或「留」,而是:•如何在有限資源下,保障父母安全與尊嚴?•如何在長期規劃中,降低子女的壓力?•如何讓「愛」在雙方之間延續?資產不是用來糾結的,而是用來支持生活的。房子不是問題,沒有對話與規劃才是問題。當親情遇上財務,提早規劃,才是真正留給家人的「愛」。經歷:富邦人壽行銷經理2024-2025台灣理財促進會理事2023-2024台灣理財促進會教育訓練召委2025MDRT總會全球會議主場會議/特別會議隊長2024MDRT總會財富管理專案委員2023MDRT總會全球會議交流區普通話會議隊長2021MDRT台灣分會區域主席暨講師組召集人專業證照:CFP®國際認證高級理財規劃顧問RFA退休理財規劃顧問高齡金融規劃顧問師信託執照投資型保險商品業務員資格測驗合格證書壽險業務員資格合格證書財產保險業務員資格合格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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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0 養生.家庭婚姻
年薪360萬夫妻為育兒想買房 理專大讚好物件卻「勸阻首購」:不是時候
在房價持續飆升的背景下,一對雙薪高收入的年輕夫妻,為了即將迎來第一個孩子而考慮購屋。然而,他們衡量自身經濟能力後相中的高樓公寓,卻遭到理財專家勸說勿急著下手,原因和孩子有關。finasee報導,渡部惠(化名)是東京一所私立高中的英語教師,她和在旅行公司任職的丈夫,即將迎來盼望已久的第一個孩子。夫妻倆決定以生產為契機欲購買自己的家,相中一處高樓公寓的新成屋,地段沒問題,且規劃設有托兒所、兒童遊戲室以及小兒科診所,對於育兒環境非常友善。這棟房售價高達約2億日圓(約新台幣4000萬元),渡部夫婦兩人年收總和高達1800萬日圓(約新台幣360萬元),屬於高收入家庭,不動產公司表示,如果支付2000萬日圓(約新台幣400萬元)的頭期款,便能使用雙薪貸款其餘的1億8000萬日圓(約新台幣3600萬元)。雖然渡部夫妻表達高度意願想買,卻遭雙方父母反對。長輩皆為性格嚴謹的公務員,他們認為孩子就快出生了,卻要背負高達4000萬元的債務,實在不妥。於是他們去向理財規劃師小室請教意見。小室閱讀了他們提供的物件資料與資金計畫書,率先稱讚這是個很好的房子:「地點、品牌、稀缺性、管理制度都相當理想。即使未來高級塔式公寓不斷增加,這個物件的資產價值仍可能維持。」,但他話鋒一轉說:「但若我是您,現在我不會買。」理專直言:現在不是買房的時候渡部惠追問明明是好房子,為什麼不行呢?小室回答:「經常有人問我,租屋和買房哪個划算。我出身於不動產公司,毫無疑問是支持買房的一派。我也建議渡部小姐將來一定要買房,但現在不是時候。」接著他解釋理由:「像渡部小姐這樣,希望能在新家開始育兒的情況非常多見。但我稱這種情況為『惡魔的選擇』。因為在有小孩之前與有小孩之後,價值觀可能會出現巨大差異。當生活完全圍繞孩子展開時,會發現連車子、常去的店家、餐廳選擇,都會完全不同。」他接著說:「如果兩位打算繼續像現在這樣工作,那麼家附近最好有能夠延長托育時間的幼兒園,還有能在假日與夜間看診的小兒科醫院。而在孩子上學前,如果住在太太娘家附近,一旦發生突發狀況,也能請父母協助。另外如果打算讓孩子進私立學校,那麼也必須考慮到通學便利性。」小室最後反問他們在決定這間公寓前,是否已經檢查過剛才提到的所有條件?這番提問讓渡部夫妻啞口無言,顯然完全沒思考過這些問題。雙薪貸款潛在的隱憂當長輩提問房貸的部份,小室翻開資金計畫書解釋:「目前房貸利率有很大可能持續上升。在這樣的利率水準下,借貸金額應控制在年收入的7倍以內。但你們這筆1億8000萬日圓的借貸,明顯已經超出合理範圍。以這樣的金額來說,假設未來收入沒有持續增長,風險非常高。」除了房貸,如果購入公寓,連同管理費與修繕基金,每月住房開銷將膨脹至現有的1.5倍。考慮到育兒開銷,若夫妻其中一方因病或失業,後果不堪設想。小室還點出雙薪貸款的問題:「對於像你們這樣的高收入夫妻來說,若其中一方遭遇突發狀況,另一方的負擔將加重。最嚴重的風險在於離婚時:屆時可能只剩一方需繼續背債,而即使想出售房產,往往也會出現『房價遠低於貸款餘額』的狀況,導致房子賣不掉。」聽到這裡,渡部與丈夫面面相覷。這些風險,先前不動產公司從未提及。此刻才深刻體會到專業意見的重要性。最後他們稱會重新考慮購屋的事。等孩子出生後,若再次決定買房,會再前來做諮詢。 面臨通膨時代,您的退休計畫還安全嗎?|金錢性格專業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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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9 退休力.理財準備
老翁捐贈行天宮9戶房產訴訟未完!「2種宣告」是失智長者保護傘,再困難都要帶就醫
北市89歲張姓老翁2022年底時,將總價逾億元的9戶房產全都捐贈行天宮,張姓老翁養女得知後,向行天宮提出刑事及民事訴訟。 失智翁捐9戶房產給行天宮 訴訟持續刑事部分養女指控,行天宮董事長吳岳羽明知張翁失智,詐騙張翁捐贈房產,提告準詐欺得利罪。台北地檢署傳喚志工、公證人及相關人員,調閱公證錄影後,認定張翁捐贈時無精神障礙或辨識能力不足,在今年5月認定吳男犯嫌不足不起訴。不過養女聲請再議獲准,高檢署認為北檢偵查未完備,7月發回北檢,北檢已分案續行偵查。民事部分張翁因心智缺陷等疾病,2023年11月底已被士林地院裁定受監護宣告,由養女擔任監護人。養女主張,張翁雖在2022年11月30日與行天宮簽署捐贈契約書並經公證,但張翁2022年受精神疾患所苦,時常語無倫次,已精神混亂而無辨別事務的能力,導致無法法律行為,因此雙方贈與契約、移轉登記無效,提告請求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台北地院法官調閱張翁在各家醫院的診斷、2023年9月的精神鑑定報告,及鑑定醫師到庭證稱,張翁自55歲起即長期出現被害妄想,加上失智症惡化,早已影響其理解與判斷能力,診斷張翁為失智症、慢性妄想型思覺失調症,此2種疾病都是慢性疾病。張翁後來一直沒有就醫,到2023年9月間精神鑑定時仍然有上述症狀,可見疾病應該涵蓋20年至30年之久,推斷張翁在2022年11月30日簽訂捐贈契約時,當下的現實理解與判斷能力已經有障礙。台北地院認為,張翁於2022年7月間的病徵,已有妄想、懷疑被害、邏輯思考鬆散、不具法律辨別能力,後續在受監護宣告前的2022年11月30日作成簽訂捐贈契約的時間點,已受疾病影響,處於精神錯亂狀態、欠缺辨識能力,判決捐贈行為無效,行天宮需塗銷2戶房產所有權移轉登記。另7戶由士林地院審理中。刑事訴訟跟民事訴訟的結果為何不同? 民法第 75 條:無行為能力人之意思表示,無效;雖非無行為能力人,而其意思表示,係在無意識或精神錯亂中所為者亦同。法條所說的無行為能力人之意思表示無效,以成年人來說,是指受監護宣告的人做的決定無效。即使在做決定時不是受監護宣告的人,但是在無意識或精神錯亂時所做的決定也是無效。民庭法官依據鑑定醫師證詞及資料證據,推斷張翁在2022年11月30日簽訂捐贈契約時,精神狀態應該是涵蓋在疾病中,推斷他當下的現實理解與判斷能力已經有障礙,因此張翁在2022年11月30日簽訂捐贈契約時,雖然沒有被監護宣告,但已處於精神錯亂中,所以判定捐贈契約無效,行天宮須返還2戶房產,此為民庭法官根據調查的資料所作的心證,同樣的就醫病史,為何刑事檢察官卻以不起訴處分呢?因為精神錯亂的人並不一定會無時無刻都在精神錯亂中,精神錯亂有可能只是斷續而非連續。地檢署根據志工、公證人及相關人員,調閱公證錄影後,認定張翁捐贈當時無精神障礙或辨識能力不足。也就是說地檢署並不否定張翁存在的慢性精神疾病,而是認定張翁在做贈與契約公證的當下並無精神錯亂的狀況,因此行天宮並無詐欺、詐騙房產等不法情事,所以才會出現刑事、民事結果不同。在法庭上呈現的證據及資料,不一定都是顯而易見、鐵證如山,不同的法官會有個別的自由心證,推斷事情的原委再來下判斷。目前台北地院判行天宮應返還2戶房產,但另外7戶房產是在士林地院審判,未來士林地院的判決結果如何,我們目前還不可得知。不過確定的是因為刑事不起訴處分,所以養女無法以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而免繳民事訴訟的裁判費,因此總共9戶房產價值上億,養女民事訴訟需繳納約一百萬的裁判費。這種事情能避免嗎?養女向媒體宣稱,幾年前母親過世後,父親性格大變,2人時常爭吵、關係緊張,後來養女還搬出去住。社工及慈濟師姐會定期探視張父,他們都建議養女要帶父親去看精神科,但父親始終拒絕就醫,也就無法申請監護宣告。 如果養女在張翁精神狀況問題發生時就協助就醫,並向法院申請監護宣告,即使初期張翁狀況無法符合監護宣告的標準,但若能裁定輔助宣告,後面的事情也就不會發生。因為即使是輔助宣告,依民法第15-2條規定,非日常生活所必需的行為也要經輔助人同意才有效力,比如說:贈與,不動產買賣、借貸等。房產贈與行為發生在2022年11月,事隔3年直到今年(2025年)民庭法官才裁定行天宮須返回2戶房產,另外還有7戶房產等待審理中。又因為無法刑事附帶民事訟訴,只能直接打民事訴訟,價值1億的訴訟標的約須繳納約100萬的裁判費,雖然勝訴後裁判費可以由敗訴方負擔,但是裁判費必須先繳出去,若之後被告提起上訴,到最終判決下來恐怕會曠日廢時,若有民眾無力負擔高額裁判費而無法提告,那贈與出去的房產要討回來就無望了。拖延就醫沒申請「監護宣告」 花錢花時間也恐要不回房產 家中有精神錯亂疾病或失智症的病人家屬,應該都能體會帶病人就醫的難度,但是若因為就醫困難,監護宣告或輔助宣告的就醫鑑定及申請就一直拖延,當病人做了損害自身權益的法律行為,造成損失後才想要追討,往往事倍功半,損失還可能會追討不回來。以張翁為例,為了追討房產,2023年養女仍然排除萬難帶張翁就醫而成功申請監護宣告,如果當年早早堅持做對的事,雖然帶病人就醫很困難,但當年好好面對,今日就不會有這麼多波折,花錢花時間還要擔心要不回房產。張翁捐贈的對象是行天宮,因為被告知名度高又有財力,養女只要有財力先行繳納裁判費,經過耗時費力的訴訟程序後,只要打贏訴訟,仍然可以拿回房產及裁判費。但是若有病人將房產贈與一般人,被告又在訴訟中將房產出售給不知情的第3人,然後將現金脫產,那麼就算打贏官司也可能拿不回損失及繳出去的裁判費,只能換發債權憑證,然後期望以後有朝一日,被告名下有財產時能執行得到,損失何時能追回?真的是未定之數。另一案例看「監護宣告」、「輔助宣告」的重要性也曾有老翁一次向建商購買10間預售屋,後來建案開工,老翁繳了幾期的工程款後積蓄用罄,建商要沒收老翁已繳的近千萬工程款時家人才知情。家人主張老翁有精神錯亂疾病,購屋契約無法律效力,建商應退回已收款項,因此家人提起民事訴訟。後來經查老翁之前就有精神科就醫紀錄,但疫情期間中斷就醫、停止服藥,購屋行為剛好發生在停止服藥的期間,且經醫師證稱,老翁在簽訂契約當下應是處於精神錯亂、無意識狀態。經過數年的訴訟程序,民庭法官推定老翁所簽訂購屋合約是處於無意識或精神錯亂中所為,判決買賣契約無效,建商應返還老翁已繳的購屋工程款。這個案例的老翁原本就有就醫,如果家人可以在事前就向法院申請監護宣告,就算那時老翁還未達受監護宣告的程度,但是若可以裁定受輔助宣告,都可以保護老翁的財產,不用等到日後遇到問題時再曠日廢時地打官司。現在詐騙集團猖獗,還有地面師專門詐騙老人,向民間業者設定抵押辦理房屋貸款,貸款金額一下來就又提領出來交給詐騙集團,之後繳不出高房貸本息,房屋就面臨被法拍的命運。即使家人到法院提告,就算有找到主謀,通常因為被告人數眾多,法院審理時間可能會非常冗長,經過漫長的時間判決下來,結果被告名下沒有財產、無法執行,損失無法追討回來,真是讓人欲哭無淚。近期更有詐團以假車貸真房貸的方式,介紹融資公司先過戶低價中古車後,再以房屋設定擔保抵押,誘騙被害人簽署部分內容空白的分期付款暨債權讓與契約及銷售合約書,再將被害人房產榨乾,大部分這種案件提告後勝訴也無法拿回全部的損失。長輩有精神錯亂或失智徵兆 再困難都要帶去就醫看到這些案例後,我們是否該思考,長輩或家人若精神判斷能力正常,就算未與長輩同住,平日也要多關心長輩接觸的社群及議題,若有誤入詐騙集團陷阱的跡象,及早向長輩說明並阻止。若長輩已經開始有精神錯亂或失智的徵兆,再困難也要想辦法帶長輩就醫,若醫生確診有精神錯亂、判斷力下降的問題,趕快向法院提出監護宣告或輔助宣告的申請,法院裁定下來後,會在戶政註記,日後受監護宣告之人做房產的贈與,買賣,貸款等行為是無法律效力的,受輔助宣告之人則須經輔助人同意才能做。帶無病識感的長輩就醫確實不易,但晚做的代價可能要面臨冗長的司法程序,損失的房產還可能拿不回來,聰明的家屬你是選擇現在面對難題帶長輩就醫,現在就提出監護宣告或輔助宣告申請,以杜絕後患?還是等到損失發生後,再排除萬難帶長輩就醫,然後再走漫長的訴訟程序、亡羊補牢呢? 作者:陳瑀莘CFP®國際認證理財規劃顧問大專盃財富管理競賽輔導顧問暨專案講師榮獲2013保險信望愛獎優選最佳專業顧問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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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3 焦點.元氣新聞
【老後財務自主】看太多悲劇 醫籲「留房養老」
長期致力於失智症照護的醫師陳乃菁,有陣子在粉專發文,呼籲民眾善用「留房養老」信託為自己做好準備,留一份保障。一個神經內科醫師,為何要倡議用房產保障老後?「我遇到很多悲慘案例啊!」採訪前幾天,她才聽到何媽媽的故事。何媽媽用心栽培兒子去美國唸書拿到博士,畢業後在當地就業。不久前,兒子要喪偶的媽媽賣房變現、一起去美國,「妳也老了快八十歲了,來美國,我照顧妳。」何媽媽賣掉房子、把錢給了兒子,拉著行李跟兒子到機場,然後兒子說要上廁所就再也找不到人。她現在靠低收補助過活。另一位藍奶奶,她年老時把資產逐漸分給孩子,想著日後讓孩子照顧。大女兒拿到兩間加油站;二女兒分到一排五間房子,但心有不平,她覺得姊姊的加油站比較值錢;小兒子拿走了所有的錢和股票後消失不見。藍奶奶目前名下沒有任何資產,住在高檔安養院,三個孩子不會來看她,卻常為了要分攤多少安養院費用吵架,還因為財產分配反目成仇訴訟。陳乃菁感嘆,相仿故事一再發生,這些長輩雖有豐厚資產,卻因為理所當然認為老後生活及病後照顧交給孩子就好,沒有自主思考、妥善規畫,導致老年失去自主權與照護品質。她認為,親子的關係應獨立於金錢之外,最好的關係是彼此支持、各自安好,宛如朋友般的互動。孩子不要覺得父母的資產就是我的,期待繼承遺產;父母也別理所當然認為自己的老後是兒女的責任。她呼籲每個人都要及早思考,「什麼是我舒服的生活方式、偏好的老年生活,我要如何用自己及公共的資源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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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3 焦點.元氣新聞
【老後財務自主】善用以房養老 付新家貸款
老後的不幸常常不是沒有資源,而是沒有規畫及善用資源,把自主權交給了他人。多數嬰兒潮世代幾乎都擁有房產,而且超過一半擁有不只一棟房,有房產者如何善用房養老?四十歲的立明住在新北市,他的父母年輕時打拚,沒有存下多少現金,反而將賺到的錢都拿去買房子,目前名下共有兩棟公寓,一間自住、一間出租。父母多年來一直住在四樓的公寓,不想搬家,直到九年前,母親因心臟病不能再爬樓梯,家人討論是否要搬進有電梯的大樓?但是,錢從哪裡來?這時,立明的姊姊想到公股銀行推出的「以房養老」政策,找銀行詢問如何透過父母手上不動產,幫他們活化金流換房,尤其前提是,立明家不想賣房。經過銀行建議,立明的父母在不用賣房的前提下,買下一棟總價一千兩百萬的新大樓,順利從老公寓搬到有電梯的大樓。作法是將原有的兩棟公寓,分別作設定抵押的周轉金貸款,還有以房養老的貸款。姊弟倆先將其中一棟房子設定五百萬元的周轉金貸款,由於父母都年老,因此由兒子立明作為房貸借款人。他們從中拿兩百四十萬元當頭期款,剩下的八成則透過銀行的房貸來取得。房貸還款來源,則是將父母當時居住的四樓公寓抵押給銀行進行「以房養老」。根據銀行的規畫,一千多萬總價的房屋,以約房屋價值的五成來抵押,分三十年撥款,每個月大約可拿三萬兩千元,這筆錢正好來還房貸。清償撥款後 非「遺產」將來父母離世,以房養老的房子必須要先清償撥款的金額,才能取回房子,否則立明就得賣掉房子,把錢還給銀行,貸款還完之後剩餘的款項才歸立明所有。姊弟倆有共識,父母辛苦賺來錢就該用在他們身上,就算立明最後沒有足夠的錢清還貸款把老公寓拿回,但老人家能以此安養天年,也值得了。此外,銀行業者指出,以房養老還有一個「外溢效果」,以房養老的房子是銀行的債權抵押擔保品,已不能視同「遺產」,當立明把銀行的錢還完之後再取回這棟房子,沒有遺產稅的問題。立明父母面臨的換屋需求,也是很多長者的難題,以房養老透過逆向抵押把不動產變現、活化金流,解決金流不足困境。「包租代管」領養老金除了以房養老,還有另一種「留房養老」,後者為安養信託的一環,最大的差異在於,前者是「抵押房子」給銀行,以「貸款」作為現金流的來源,後者則是透過在銀行開立信託帳戶,來委託銀行以「包租代管」來取得現金流,通常能用留房養老的,較適合手上不只一棟房子的長者,由於房子並非抵押給銀行,長者往生之後,產權不會受到影響,目前最常見的,是長者入住安養機構,財源則由留房養老的租金來支付。還有「賣房養老」,則適合「多屋族」。銀行業者指出,通常多屋族長者,除了自住之外,也會把房子出租,靠租金作為固定收益來源之一,有一種情況是當這類長者退休,房貸卻還沒繳完,通常會先賣掉其中一棟房子,還完手中房貸,剩餘的錢拿去作理財,一部分會作優利定存,一部分則作其他收益更高的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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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養生.家庭婚姻
如何避免手足為了爭遺產撕破臉?會計師曝父母留下「看不見的財產」是關鍵
許多家庭在面臨遺產分配時,常因分配而引發爭執。專家提醒,真正影響繼承關係的,往往不是金額,而是情感。日本會計師天野隆指出,除了提前做好節稅與繳稅準備外,父母若能在生前留給孩子「看不見的財產」,反而能讓家庭更和諧。財產均分不代表不會起紛爭遺產繼承能否順利,有三大關鍵:「不為遺產爭執」、「做好節稅」、「確保財源充足」。父母在安排財產時,最需要注意的一點,就是要特別照顧到未來可能較弱勢的孩子。舉例來說,如果父母經營一間診所,兩個孩子中只有一人是醫師,那麼診所的土地、建物、醫師地位與名聲,幾乎都會交給當醫師的孩子。這時,必須對另一位非醫師的孩子給予更多關懷。天野隆表示,在協助立遺囑時,他們會建議父母不只在財產上分配,更要在情感層面留下溫暖的話語。例如在遺囑中寫下:「我以你善良、朋友多為榮」,讓孩子感受到被重視。這樣的「心情照顧」往往能減少爭執,即使財產分配不完全均等,孩子也更容易接受。父母具現化的親情能讓繼承更順利有一個案例最能體現親情的重要性。某位父親在生前以女兒為受益人投保了一份壽險。原因是多年前父親生病住院時,第一個趕到病房照顧他的就是女兒。父親深受感動,甚至再次聯絡保險業務員,額外再投保一份壽險,希望給這位女兒更多保障。女兒後來知道這件事時,淚流不止。父母表現出的照顧,比金錢更能撫慰孩子。因此,生前多與孩子溝通、留下感謝與愛的話語,比單純的財產分配更能避免爭端。手足爭產的真正原因:比較兄弟姊妹之間的爭執,常源於長年「被比較」的心理陰影,像是小時候經常被父母拿來與兄弟姊妹比較,或是在學校或親友口中,不斷聽到「你姊姊比較優秀」之類的話。雖然成年後可能淡忘,但在分配遺產時,舊傷口會被重新撕開。為了「討回公平」或「證明父母的愛」,很容易導致爭執。天野隆主張,兄弟姊妹不該是競爭對手,對於繼承遺產的孩子來說,必須記住「看得見的財產並非唯一的財產」。「看不見的財產」才是化解爭執的關鍵經濟學家羅伯特法蘭克(Robert H. Frank)提出「地位財」與「非地位財」概念:地位財是可以與他人比較的財產,如金錢、房產、股票;非地位財則是不依賴比較而能直接帶來幸福的東西,如健康、愛情、自由、歸屬感、教育、回憶等。地位財的幸福感短暫,非地位財的幸福卻能長久,更重要的是,非地位財不會被課稅。因此,父母若能在生前把非地位財傳承給孩子,例如家庭價值觀、人生態度、親情回憶,就能有效降低爭執的風險。大筆遺產不等於幸福我們往往傾向追求眼前的成果,也特別喜歡「數字」這種清楚可見的東西,因為它能在短時間內帶來強烈的快感。天野隆多年來協助處理遺產繼承事務的經驗讓他深刻感受到,兄弟姊妹之間的遺產爭執,往往是因為過於專注於地位財,也就是可以量化、比較的財富。如果每個兄弟姊妹都能重新審視自己內心的非地位財,例如父母留下的愛、回憶、價值觀與人生智慧,就能察覺到父母遺留下來的「無法用金錢衡量的財產」,如此一來,彼此間的爭執也會大大減少。現實中,有些人繼承大筆現金後,因來得太容易,反而揮霍無度,甚至沉迷高風險投資與賭博,最終落得一無所有。相反地,懂得珍惜父母留給自己愛、教育、健康與人生智慧的人,即使金錢不多,也能獲得持久幸福。思維轉換 避免手足撕裂天野隆總結:「留下回憶是銀牌,留下人生態度是金牌,金錢財產只是銅牌。」父母若能提前準備,讓孩子認識到除了金錢以外還擁有更珍貴的遺產,不僅能減少爭執,也能讓繼承變成家人之間感恩與連結的契機。 面臨通膨時代,您的退休計畫還安全嗎?|金錢性格專業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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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 退休力.理財準備
70歲單身姐贈予房卻讓妹苦惱!理財專家教「最強資產傳承組合」,10個最適規畫時機曝
前幾天,一位老客戶小梅打電話給我,語氣中帶著糾結。她說自己有個七十多歲的單身姐姐,最近主動談起「身後事的規劃」。姐姐的名下有一間房子,想在百年之後將它留給小梅,但附帶一個條件——若將來處理掉這間房子,要將一半款項捐給公益慈善團體,另一半才留給小梅使用。小梅很為難,她擔心如果這間房子提前過戶到自己名下,將來自己過世時,先生或孩子不一定會依照姐姐的遺願去做。她還想知道,房子若在姐姐生前就過戶,或是等到姐姐身後繼承,會不會有稅務、法律、兄弟姐妹分配上的問題?畢竟他們家總共有五個兄弟姐妹,如果等到姐姐百年後才處理,很可能她只能拿到四分之一,根本無法完成姐姐的心願。這個案例,正好是我常在生活中遇到的現象:很多人在做房產安排時,只想到法律與產權問題,卻忽略了背後的資金運用、稅務負擔、家人執行力,甚至是遺願落實的保障機制。而這,正是地政與保險專業交集的黃金時刻。為什麼「地政+保險」是最強的資產傳承組合?在我的經驗中,地政專業負責「有形資產」的過戶與登記,保險則能處理「無形保障」與資金安排。很多人以為兩者毫無關聯,但其實在許多重要時刻,它們是可以互補、甚至缺一不可的。地政與保險的黃金交集 10個常被忽略的規劃時機 以下是10個生活中常被忽略的「地政+保險」交叉機會。如果你在這些情況中只找地政士,卻沒同時做保險與資產規劃,小心會留下後患。1. 不動產贈與 • 情況:父母在生前把房子過戶給子女,想節省遺產稅或避免爭產。 • 風險:(1)贈與時的一次性稅賦負擔大(2)父母如果資產大部分都轉給小孩了,未必有足夠現金流來支持自己的退休生活。 • 保險應用:用壽險做稅源準備,或以人壽保單保障父母未來的生活費。2. 繼承/遺產分割 • 情況:長輩過世,房產由多位繼承人共同持有。 • 風險:分割協議談不成、有人想變賣有人想保留,容易引發糾紛。 • 保險應用:提前準備身故保險金,讓想保留房產的繼承人可以補償其他人,避免被迫賣屋。3. 首購或換屋貸款 • 情況:買房需要長期房貸。 • 風險:貸款人若發生意外或失能,家人無力償還。 • 保險應用:房貸壽險或足夠的保障保險,讓風險發生時能得到足額理賠,確保家人不被迫賣房。4. 離婚財產分配 • 情況:婚姻結束後,房產與其他資產重新分配。 • 風險:子女未來的生活保障與受益人設定被忽略,可能影響生活與教育金。 • 保險應用:重新規劃保單受益人、用年金險確保孩子的長期生活費。5. 企業名下不動產移轉 • 情況:企業主退休、轉讓資產或規劃接班。 • 風險:一次性稅負沉重,影響公司資金流。 • 保險應用:高額壽險作為企業傳承與稅務資金來源。6. 土地重劃、都更、合建分屋 • 情況:原地主因都更或合建,持有多間新房或現金。 • 風險:突然增加的資產若缺乏配置,可能稅負高或資金閒置。 • 保險應用:透過保單分散資產、壽險做遺產稅準備。7. 移民或外籍配偶涉及不動產持有 • 情況:跨國婚姻或家庭成員移民。 • 風險:跨國財產轉移涉外匯、稅務與法律差異。 • 保險應用:美元計價保單或外幣保單作為資產避險工具。8. 高齡屋主處理不動產 • 情況:長輩年紀大,想在生前安排好資產。 • 風險:長照需求、醫療費用、身後稅務規劃不足。 • 保險應用:長照險、年金險、壽險做資金與稅務準備。9. 有未成年繼承人 • 情況:父母過世時子女尚未成年。 • 風險:未成年人無法直接管理遺產,資產可能被監護人動用。 • 保險應用:規劃保險金信託,確保資金專款專用於孩子教育與生活。10. 特殊案件(凶宅、無人繼承、公益遺贈) • 情況:屋主想把資產留給公益,或處理無人繼承的財產。 • 風險:遺願無法落實、財產流向與本意不符。 • 保險應用:透過保險金信託指定用途,確保資金依照遺願執行。 延伸到小梅的案例:姐姐可以透過「人壽保險+保險金信託」指定受益比例與用途,讓捐贈與留存比例完全依照原意落實,避免因產權與繼承法分配而被稀釋或改變。小梅案例的啟示如果只從地政角度處理,小梅和姐姐需要考量的是: • 贈與 vs. 繼承的稅負差異 • 兄弟姐妹間的繼承順位與比例 • 是否需要設定使用權或附條件的贈與但若結合保險與信託工具,就能: 1. 用保單的受益人比例設定,確保資金分配依姐姐意願進行。 2. 透過保險金信託,讓捐款與自用款項有明確執行機制,避免後代或配偶更動。 3. 配合地政上的產權安排,確保整個流程在法律與情感上都圓滿。這也是為什麼我常說:「地政解決的是產權問題,保險解決的是執行與保障問題。」人生重要資產 不只有形的房子及現金人生的重要資產,往往不只是房子或現金,而是我們對家人、對社會的心意與責任。如果能在地政專業與保險規劃之間搭起橋樑,就能讓這份心意被完整、確實地傳遞下去。下次處理房地產時,不妨多思考一下:「除了產權過戶,還有沒有需要搭配的資產保障安排?」也許這份規劃,能為未來省下不少金錢、衝突與遺憾。作者:楊馥瑄經歷:TFPA台灣理財規劃產業發展促進會理事樂學網[理財觀念實務班]講師理財周刊線上直播課程講師Smart智富月刊保單評選委員政治大學壽險經營管理碩士學分班台灣大學高階財富管理研究班壽險公會表揚全國最佳績優外勤人員(2006)專業證照:CFP®國際認證高級理財規劃顧問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合格投信投顧相關法規乙科測驗合格人身保險業務員銷售外幣收付非投資型保險商品測驗合格投資型保險商品業務員資格測驗合格財產保險業務員資格測驗合格人身保險業務員資格測驗合格 面臨通膨時代,您的退休計畫還安全嗎?|金錢性格專業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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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9 退休力.自在獨立
60歲婦甩掉結縭四十年丈夫「成功爭到房產」面對三大失算陷入後悔
現代社會「中年離婚」不罕見,但離婚後的現實生活往往與想像中大不相同。日本一名60歲女子在單身好友的鼓勵下,與丈夫結束長達40多年的婚姻,取得房產的她原以為能迎來自由的第二人生,卻沒想到迎來的是沉重的經濟壓力與健康挑戰。《THE GOLD ONLINE》報導,60歲的百合子(化名)與同齡的昌美自中學便是摯友,兩人常一起吃午餐或下午茶。某日聚會上,百合子忍不住向好友傾訴:「丈夫兩年前退休後,什麼也不做,每天只會看電視、吃飯,甚至連我上班時沒準備午餐,他還要嫌棄。」67歲的丈夫自退休後就沒再工作,而百合子仍在超市打工,每月收入約8萬日圓(約新台幣1萬6000元)。昌美聽完她抱怨後直言:「乾脆離婚算了!剩下的人生不該只是忍受。」昌美45歲時便離婚,一個人生活至今已有15年,活得灑脫自在。受到好友影響,百合子終於在與丈夫多次協商後,歷時7個月完成離婚手續。財產分配後取得房產 僅剩200萬日圓積蓄離婚協議中,百合子堅持保有夫妻同住的公寓;但丈夫則帶走1500萬日圓(約新台幣300萬元)的退休金。結果,百合子離婚當下僅剩200萬日圓(約新台幣40萬元)的私房錢。她計劃65歲起可領取每月7萬5000日圓(約新台幣1萬5000元)的年金,在此之前唯一的收入來源就是打工。於是她馬上增加排班,每月收入提升至14萬日圓(約新台幣2萬8000元),原以為能應付生活,卻接連遇上三大失算。一、稅金與保險費過去在丈夫扶養下,打工收入幾乎全額到手。如今必須自行負擔社會保險,每月收入被扣掉約15%,手頭僅剩12萬日圓(約新台幣2萬4000元)。二、公寓的管理費與修繕費雖然房貸已清,但每月仍須支付2萬5000日圓(約新台幣5000元),使得可動用生活費大幅縮水。三、健康問題為了增加收入,百合子將工作增加至每週5天,卻因過度疲勞出現眩暈,不得不常常請假。工時減少導致收入下降,加上醫療支出增加,逼得她動用存款應急。原本想像的「離婚後旅行與享受生活」的夢想,頓時化為泡影。熟年離婚增加 卻潛藏財務陷阱專家分析,隨著女性經濟獨立,離婚決心門檻降低。然而,若未事先進行家計模擬與生活規劃,離婚後往往陷入經濟困境。特別是高齡世代,還須考慮健康因素,一旦生病或受傷,收入來源就可能中斷。百合子在休養期間,開始正視自身問題。她反思不能只靠拚命工作,還得檢視開支、思考透過兼差增加其他收入來源。另外,她也著手了解針對恢復單身的相關年金領取制度。雖然生活仍然艱難,但她已逐漸調整心態,重新規劃屬於自己的第二人生。 面臨通膨時代,您的退休計畫還安全嗎?|金錢性格專業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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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8 焦點.健康你我他
我最需要的退休力/我是翩翩蝴蝶 樂於自我學習
人生進入退休階段,就像蝴蝶完成破繭的轉化,飛向屬於自己的天空。我就是那隻翩翩蝴蝶,舞過青春、飛越職場,如今在生活的花園中自由探索,過著自在滿足的退休生活。測驗所得的分數,六種動物中我是翩翩蝴蝶,很適合我。我是個熱愛學習、擁抱新鮮事物的人,年輕時嘗試過攝影、打球、音樂…,興趣多元,生活豐富;如今退休了,我樂於參加課程、自我學習,學習數位工具更樂此不疲。對我來說,「好奇心」與「行動力」就是最好的抗老藥方。然而,翅膀再五彩繽紛,也有風的考驗,生活中有不斷的難測風險。5種退休準備中,財務最不足,我在財力準備上不是那麼完善,主要仰賴退休金過生活,在面對物價飛漲、通膨壓力下,常感到一絲不安。雖然有些許的投資回報,也沒有傲人的房產,但我相信:知足、節制與創意生活的態度,也能讓退休過得美好。我學會用興趣創造價值。參與社區的長青課程,分享我的專長,更重要的是,我的生活始終保有「熱度」,從未冷卻,例如歌唱班學期結束時,替班上錄製影片,上傳到YouTube分享給同學,得到好評。對我來說,「退休力」不是測驗中表面的數字,而是一種生活的警惕、韌性與好奇心的延續。我或許不是擁有最多財富的那一群人,但我擁有豐盛的心靈與翩翩的生命姿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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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6 退休力.自在獨立
78歲退休老闆賣房搬去養老院「不留一毛錢給兒女」卻遭驅逐無家可歸
在許多人心中,高級養老院意味著舒適、尊嚴與安穩的晚年生活,但有時並非如此。一名七旬退休老闆毅然決然賣掉房產、放話不留財產給子女,搬進原以為理想的終老之所;卻在毫無心理準備的情況下,被院方當面要求離開,狠狠擊碎了他的安穩晚年,也揭露老年人住進養老機構後,可能面臨的現實與風險。《THE GOLD ONLINE》報導,78歲的鈴木正雄(化名)曾經是一家中小企業的社長,他搬進高級老人院打算過著悠閒的退休生活,卻無預警接到院方的退住通知。原本看似完美的晚年生活,為何會瞬間崩塌?曾身為老闆的鈴木作風強勢,這種一言堂的態度同樣延伸到家庭中。10年前,唯一的理解者妻子離世後,本來就和家人處得不太好的他,與50歲長子健一和48歲長女良子的關係急速惡化。兒女越來越不願意和父親來往,鈴木甚至多次質問:「你們是打算拋棄父母嗎?」。長子健一卻也有話要說,他抱怨:「我從來沒感受過父親的感謝,見面不是聽他自誇過去,就是批評我們的工作和家庭。就算我主動打電話問候,只要他心情不好,就會罵人。老實說,和他相處是一種痛苦。」親子間的隔閡最終無法修復,鈴木作出重大決定:「與其把財產留給他們,不如全都自己花掉。我賣掉了祖傳的房子和土地,直接入住高級老人院,還打電話告訴孩子們:『你們一毛錢都別想拿到』。結果兒子只回了句『是嗎』,那是我們最後的對話。」原本夢幻的養老院生活 被自己的個性毀了鈴木入住高級養老院後感到非常滿意,他直誇在這邊的生活很棒,餐點美味、泡湯方便,也不用面對惱人的家庭關係。真心認為自己的選擇是對的。然而,他沒意識到自己在新環境中依舊保持過往的作風——對員工說話態度傲慢,對其他住民擺出高高在上的姿態,逐漸陷入孤立。最後的導火線,是與另一位住民爭吵後將其推倒,造成對方摔傷。院方認定他嚴重破壞其他住民生活安寧,遂下達強制退住的命令。當院長面無表情地對他說「可以請您搬走嗎?」,鈴木當下腦袋一片空白。養老院退住的常見原因養老院等機構依據與住民簽訂的入住契約營運,若違反契約條款,就可能被要求退住。常見情況包括:‧拖欠費用:在沒有正當理由的情況下,超過規定期限未繳費。‧干擾他人生活:暴力、辱罵、性騷擾、金錢糾紛等,造成他人生活安寧受到嚴重影響,鈴木的案例屬於此類。‧醫療照護需求超出機構能力:例如住民健康惡化,需要機構無法提供的專業醫療處置。‧其他重大契約違反:如不遵守規章、虛假申報等,損害信任關係的行為。鈴木被院方退住頓時走投無路,他無奈地說房子早就賣了,年金一個月才18萬日圓(約新台幣3萬6千元),積蓄也因支付院費大幅減少,陷入無家可歸的窘境。他只能在睽違數年首次撥電話給子女,卻迎來對方冷漠的回應。兒子說:「自作自受,我沒辦法照顧你」;女兒則說:「你忘了你以前怎麼對我們的嗎?」鈴木心知肚明孩子們說得沒錯,仍為自己的悲慘下場感到十分怨歎。養老要準備的不光是錢 人際關係也是重要一環避免像鈴木一樣的悲劇重演關鍵,不僅在於維持良好的人際關係,也要避免衝動決策,輕易斷送未來的選擇空間。尤其是感情用事賣掉「可以回去的家」風險極高,因為老人院未必真的是最後歸宿,退住風險必須事先考慮。理想狀況是與家人修復關係,若做不到,也應等到確定能完全適應新生活後,再考慮出售自宅,謹慎選擇時機。 面臨通膨時代,您的退休計畫還安全嗎?|金錢性格專業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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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4 退休力.理財準備
78歲父親獨居鄉下因沉迷手遊出事 過世後兒處理遺產「發現更大錢坑」
父母總是會要子女別太過擔心他們,然而凡事多留點心並儘早準備,面對人生大小事才不會太過措手不及。日本就發生一起案例,是名獨居老翁因為「沉迷手遊」釀成火災,而且兒子在他過世之後,才發現父親平時看起來安然無恙,但生活與財務狀況其實都已經出現缺口,更沒想到會因此面臨繼承上的窘境。老家發生火災,父親一週後才告訴兒子的原因據日媒報導,當事人化名A先生,是名55歲的高中教師,身為獨生子的他為了工作從鄉下農村搬到東京,五年前母親去世後,就剩78歲的父親獨自在老家生活,平時父子倆大多透過電話聯絡,幾乎一年才會見一次面。然而在半年前的一次電話中,A先生的父親卻突然告訴他,上個禮拜家裡其實發生了一起意外,而且並不算小事。當時他忘記關廚房的瓦斯爐造成了火災,所幸鄰居發現後趕緊打給消防隊求助,火勢才沒有進一步擴大,A先生的父親也只有受到輕傷。當時A先生聽完非常不解,問父親發生這種事怎麼沒有在第一時間打給他?原來,父親當時之所以忘記關瓦斯爐,竟是因為「太專心在玩手機遊戲」,所以才難以對他啟齒。接到父親去世的消息那次意外讓A先生意識到,讓年邁的父親獨自生活可能會有危險,於是拜託老家的鄰居定期探望父親,幸好對方很樂意幫忙。後來有一天A先生接到鄰居的消息,表示他的父親因為心肌梗塞去世了,當時他任教的學校正值高考季節,工作其實非常忙碌,於是他在處理完父親的葬禮後,便先趕回東京,打算過段時間再回來處理後續事宜。整理遺產時發現令人震驚的事實事後A先生回鄉下整理老家和遺產時,卻發現自己面臨了一些問題。首先,因為父親在鄉下有經營一間私人餐館的關係,所以他唯一的退休金來源就是9萬日幣(約台幣1萬9千元),這筆收入很難維持店面收支平衡,因此不得不關閉店面。另外,母親過世後父親就剩下自己一個人生活,而他也跟上了3C潮流,在70多歲時買了智慧型手機,開始嘗試投資,或者玩線上的麻將遊戲。整理遺物時A先生才發現,父親一直在進行遊戲內課金,不知不覺中就花了一大筆錢。不只是這樣,半年前發生的那場小火災需要100萬日元(約台幣20多萬)的修復費用,父親也還沒支付,而自從保險費率上漲後,A先生就取消了火災保險的保單,所以這筆費用他必須自掏腰包。由於A先生未來會居住在東京,便著手出售老家的房地產,鄉下地區人口稀少,房產很難賣出去,加上父母的房子又是一棟老建築,於是他決定拆屋賣土地。沒想到前前後後的拆遷費也要花費約150萬日圓(約台幣30多萬),讓他意識到負債是如此之大,當初應該選擇拋棄繼承,但決定繼承責任的三個月期限早就已經過去了。關心長輩使用3C情況,及早與父母進行財產規劃A先生的案例提醒民眾,隨著父母年齡增長,更需要密切注意他們身體狀況、精神以及生活習慣上的變化,建議定期聯繫與探望,或者請第三方協助照顧,另外也要注意老年人對智慧型手機的使用,以免產生預料之外的開支或是陷入詐騙。社會保險顧問和財務規劃師三藤桂子表示,儘早了解父母的財務狀況也很重要,可以省去未來繼承時出現的麻煩,包括檢查:保險內容、合約細節、財產與負債、父母對於資產處理的意願等等,藉此制定計劃,如果發現可能需繼承過多的負債,應適情況選擇拋棄繼承。 面臨通膨時代,您的退休計畫還安全嗎?|金錢性格專業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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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5 退休力.健康準備
光存錢不能讓老後幸福!經濟學家揭退休後「比金錢更值得投資」2件事
你想過怎樣的老後退休生活?晨星(Morningstar)投資研究機構資產管理總監本茲(Christine Benz)與經濟學教授芬克(Michael Finke)的一場對談,收錄在《如何退休:幸福、成功和富有退休的20節課》一書中,揭露除了金錢,還要如何為幸福的退休生活做好真正的準備。健康與人際關係 比金錢更值得投資?芬克提到,對健康與人際關係的投資和對金融資產的投資一樣重要。他解釋金錢本身並不能帶來幸福,錢只是電腦螢幕上的數字、印有數字的紙張,真正讓你快樂的,是用它換來的體驗。比如,有錢可以加入俱樂部打高爾夫、網球,也可能因此交到新朋友;可以和家人旅行、與朋友聚餐,帶來的是快樂與連結。但記住,這些快樂來自於「怎麼使用錢」,而不是錢本身。如果說投資是為了讓未來變得更好而在今天做出犧牲,那麼,最值得投資的其實是「健康」與「人際關係」。投資健康 是為了實現未來的目標芬克解釋如何「投資」健康,舉例來說,有些人夢想退休後去登山,但如果等到退休時體力已不支,那再多錢也無法完成夢想。因此,年輕時就該鍛鍊身體,這是必要的前期投入。每天運動的時間或許無趣,也沒立即回報,但正是這些無聲的累積,讓你在老年時還能夠享受戶外活動,擁有身體的自由。關係的投資 從建立社會連結開始芬克再提到如何「投資」人際關係,首先要思考如何讓人際關係變得豐富。與社區的連結很重要,如果有搬遷計畫,也要將目的地的人際關係納入考量。鄰近有老朋友居住的人,生活滿意度會顯著提升。特別是80歲以後,社會孤立風險升高,獨棟住宅的居民尤其如此。根據德州理工大學的研究,70歲以前住在獨棟住宅的人滿意度較高,但80歲以後則是住在集合住宅者滿意度較高,因為孤立風險更低。此外,建立能夠與人自然互動的生活習慣也很重要。例如規律去健身房,不但能維持健康,也能與教練、會員建立關係。參與志工活動,例如在美術館擔任導覽員,也是很棒的方式。還有,退休後要繼續維持自己擅長的事情。若等到退休五年後才想起「我曾想做那件事」,可能早已力不從心。因此及早規劃、提早準備,是實踐夢想的關鍵。老後避免孤立 讓大腦與社會保持連結本茲表示與社會的連結真的很重要,不僅促進腦部活性,也能避免變得自我封閉,失去與世界的興趣。那樣的人只會一直講自己的事,令人難以親近。芬克透露社群媒體是一把雙面刃。一些退休者成立的SNS社群,裡面充滿真誠又風趣的人,提供了非常棒的交流平台。但也有人因為SNS變得更孤立,陷入孤獨循環。很多年長者感受到「自己好像是透明人」,這是一種隨著老化而來的悲劇感。接受「年齡帶來的改變」是最好的防詐手段本茲提問年齡增長有哪些該預先認知的變化?:芬克舉例「變得更容易受騙」。到八九十歲時,辨識推銷話術與詐騙的能力會下降,這是自然現象。預防方法首先是「自覺」,你必須意識到自己變得容易受騙了,認知自己的能力會隨著年齡而衰退,是最佳防禦。例如提前決定何時處分房產,比被子女強迫送進安養機構好得多。若想在某個年齡後搬家,請趁頭腦清晰時就開始調查、估算花費,甚至開始整理不必要的大型家具,讓搬遷與轉換生活環境變得自然、無負擔。很多人規劃退休生活時,忽略了「自己將不再是退休當時的那個人」這件事。但事實就是,八九十歲時的你,和剛退休時的你,是完全不同的人。保持交流 是讓人看起來更年輕的關鍵本茲提到認識一對夫婦,70多歲時就提早搬入高齡者住宅,因為不想造成孩子負擔,即使到了90歲了,但看起來年輕至少20歲。芬克解釋這是因為他們沒有社會孤立。他們維持與他人對話的能力,這需要高度的認知功能:要記得事、要回應對方、要理解語氣。這些都是會退化的能力,必須不斷使用。80幾歲但仍活躍的人,看起來往往只有70出頭;而若只會看電視、參加賓果遊戲、不運動也沒人際互動的老人,看起來會老上20歲,笑容與陰鬱的差別一目了然。但要保持這樣的活力,得先認清「最大的敵人是時間」。人類本來就不是設計來活這麼久的物種。但活得久其實有進化上的優點,因為長者的智慧能被社群傳承,促進下一代的成長。人終究無法長生不老,但是否能在老年時持續享受人生,就取決於「今天的你」是否已經做好準備。 面臨通膨時代,您的退休計畫還安全嗎?|金錢性格專業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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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2 退休力.理財準備
77歲婦擁2千萬遺產、住豪宅開進口車 卻陷入「隱性貧困」瀕臨破產
擁有氣派住宅與高檔車,看似富裕的生活,其實可能潛藏著「隱性貧困」的現實,這種新型態貧困風險特別常見於高齡族群。日本一名老年貴婦在喪夫後為了面子和奢侈成性,仍過著豪奢的生活,最終面臨「有房沒錢」的窘境,瀕臨破產。七旬婦從千萬身家淪為隱性貧困《THE GOLD ONLINE》報導,77歲的N女士現今住在丈夫生前購入的東京豪華獨棟住宅,丈夫曾是大企業的高階主管,年收入高達3200萬日圓(約640萬新台幣),退休金6000萬日圓(約1200萬新台幣),在全盛時期共累積了約1億3000萬日圓(約2600萬新台幣)的資產。丈夫多年前因癌症過世後,N女士繼續維持原本的奢華生活,包含在豪華酒店舉辦晚宴慶祝孫子上學或就業、在高級百貨買衣服等,再加上住宅維護成本極高,現金迅速減少。最離譜的是,她明明沒有駕照,卻沒有處理掉家裡的豪華進口車,甚至又買了一台新車,原因是不希望亡夫留下的家看起來家道中落。不幸的是,她還被一位冒充金融從業者的熟人詐騙1000萬日圓(約200萬新台幣),現今僅剩550萬日圓(約110萬新台幣)的存款。然而她每月年金只有17萬日圓(約3.4萬新台幣),要付每年約35萬日圓(約7萬新台幣)的固定資產稅,加上生活費和房屋維護成本,根本入不敷出。當N女士向理財規劃顧問尋求建議時,對方提出幾個方案,包括由子女提供生活支援、出售自宅搬至高齡者專用住宅、利用反向抵押貸款或租售回方案變現等。但她皆無法接受,不願出售房產或向子女求援,理由是不想讓孩子知道自己的困境,堅持要將房屋留給長子、拒絕賣車、不願降低生活水準,卻忽略了接下來可能面臨的看護與醫療支出。若再不與子女坦誠溝通,恐怕會在短期內陷入真正的生活破產。「絕對貧困」與「相對貧困」「絕對貧困」是指無法維持作為人類基本生存所需的最低生活水準,換言之,即是缺乏衣食住,連維持生命都困難的狀態。「相對貧困」則是指在某一國家內,生活在所得中位數的一半以下的情況,也就是「隱性貧困」。即使擁有智慧型手機、住在獨棟住宅、開著汽車、穿著整齊,實際上卻過著極度拮据生活的案例並不少見,尤其常見於高齡族群。許多老人積欠水電瓦斯費,僅靠老年年金維生,甚至連基本的食物都無法保障,也就是「擁有房產但手頭無現金」。對年輕人而言,「擁有不動產賣掉不就好了」似乎是理所當然的解決方案,但對高齡者而言,出售自宅或進行資產變現的方案,常因身心狀況、家庭關係、價值觀等種種考量而遲遲無法實行。這與高齡者普遍存在的「自有住宅信仰」息息相關,即認為購屋是人生的成就與目標。但這樣的觀念卻往往導致晚年生活陷入貧困。擁有不動產 不等於財務穩定這種「房屋富裕、現金貧乏」(House Rich, Cash Poor)並非僅限於高齡者,年輕世代同樣可能因高房貸壓力、低儲蓄比率而陷入貧困。隨著少子化與地價下跌趨勢,單靠擁有房產已無法保證老後生活穩定。是否該買房?是否該提前處分?建議在購入或繼承房產之前,尋求專家的分析與評估,為將來做好最實際的準備。 面臨通膨時代,您的退休計畫還安全嗎?|金錢性格專業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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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8 焦點.生死議題
車模界林志玲打牛奶針昏迷,家屬拔管引爭議!專家:人生在世必做4個重要決定
有「車模界林志玲」封號的女模,5月底在醫美診所施打舒眠針(又稱牛奶針)後陷入昏迷,搶救19天後,女模的閨蜜團下跪求家屬不要拔管,但家屬仍忍痛拔管。女模的閨蜜團爆料家屬「沒人性」、「就是要錢」急欲分她的名牌包、房產,才決定拔管,女模的家人不滿,提告妨害名譽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由這個事件的爭議,大家是否應該思考,若事件發生在自己身上,能不能有更平和的方式處理?不用擔心家人跟朋友間會起紛爭、不用擔心會不會真有人為了得到遺產(或財產)而下決定?其實若事前有做到以下幾個關鍵點,就可以大幅下降類似事件的發生:1.身前醫療決定2.身前照顧面考量3.身前經濟面考量4.預立遺囑身前醫療決定一般人當被通知須決定家屬是否要進行急救時,家屬會如何選擇?家屬們會不會意見紛歧、天人交戰?家屬是否同意會不會有金錢上的考量?這些答案絕對是因人而異。假設可以自己做決定,自己如何決定?是想只要活著,再辛苦也願意?還是想放過自己,不要活得那麼累?DNR不是一律放棄急救 達末期無可救治才啟動社會大眾約略知道可以在自己身前簽放棄急救同意書(DNR),但其實說簽的是放棄急救同意書並不完全正確,真正的名稱應該是「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書」,這個意願書是讓自己可以決定未來若罹患嚴重傷病,經醫師診斷認為不可治癒,且有醫學上之證據,近期內病程進行至死亡已屬不可避免時(即判定為末期病人時),可以拒絕心肺復甦術、維生醫療和接受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書的理念是倡導「拒絕」過度醫療,這樣日後若須急救,可以主張放棄急救,減少自己的痛苦跟家人的掙扎,所以簽了之後並不是一律放棄急救,而是達末期病人時才會啟動,一般的狀況是不會啟動的。108年政府更施行《病人自主權利法》,這是一部保障病人自主權利的專法,以維護病人醫療自主、尊嚴善終的權利為宗旨,因而誕生預立醫療決定的制度,讓人們藉由簽署「預立醫療決定書」,預先表達當自己處於疾病末期、永久昏迷等「特定臨床條件」時,有無接受「維持生命治療」、「人工營養或流體餵養」的意願。預立醫療決定的重點在實踐人們的「醫療自主權」,盡可能讓人們有決定自己醫療行為的機會。DNR和醫療決定書有什麼差別?女模事件的其中一個爭議點就是要不要救到底?有沒有盡可能救治?若女模事前已簽立「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書」,或「預立醫療決定書」,在事發當時是否就可以依自己的意願決定,而不是讓好友及家人陷入紛爭、不捨和為難?身前照顧面考量誰來照顧?錢從哪裡來?事故發生依照病人的醫療決定進行後,若病人需要被長期照顧,就要考慮兩個層面:誰來照顧?錢從哪裡來?若需要被長期照顧時,你信任誰來照顧?或相信誰來安排照顧?你有把握不論任何一個家屬負責照顧,他一定會站在你的立場、依照你的意願來照顧嗎?若自己還有行為或意識能力,還可以跟家屬溝通想要被照顧的形式,但若無行為或意識能力時,就需要申請監護宣告。監護人的選擇,基本上就是由自己的親屬提出申請,法院裁定由誰來當監護人,但是這些人中如果有你不放心的人,或是自己未婚無子女不知道有誰會真心願意照顧自己,那該怎麼辦?可以事先成立意定監護,選定若有朝一日需要監護宣告時,由誰來擔任監護人。意定監護是甚麼?意定監護就是本人與受任人約定,在本人受監護宣告時,受任人同意擔任監護人的契約,受任人可以一人或數人。 在未來本人如果有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為意思表示或受意思表示,或不能辨識其意思表示之效果之情形時,就可以由法院裁定當初本人選定之意定監護受任人,來擔任自己之監護人,符合本人之意願。所以我們可以透過意定監護的申請,事前指定自己放心的監護人,未來可以由意定監護人安排照顧自己的事宜,就有機會避免掉家屬是不是為了錢拔管的疑慮。身前經濟面考量當長照發生時,只要活著就會有源源不絕的支出。但是我們信任的意定監護人不一定擅長管理財務,若所留下的資產不多,或者是監護人投資失敗,或者是監護人受詐騙,都有可能讓我們面臨被照顧時資金不足的窘境。可以在身前事先透過以下3項規劃,來解決經濟層面的擔憂:3規劃解決經濟面擔擾1.保險規劃:利用長照保險風險轉嫁照顧自己。2.資產規畫:現在開始做好資產規劃,累積自己的資產。3.信託規劃:利用自益信託財產的規劃,將照顧自己的資金安全地隔離出來,由銀行擔任受託人,約定好資金如何投資、未來支付的條件,這樣就不怕監護人不善理財了。預立遺囑遺產想留給誰?繼承人會不會做對自己不利的決定?預立遺囑不僅可以把遺產留給想照顧或需要被照顧的人,對某些繼承人也可以只留給他們法定最小的額度(特留分),甚至針對符合民法1145條喪失繼承權的特定繼承人,可以剝奪其繼承權。若擔心繼承人會為了錢,做對自己不利的決定,事先成立遺囑,就可以降低這些憂慮。財務規劃的重點並非只為了讓錢長大,而是為了可以規劃自己的人生,你想要過怎樣子的人生呢?人生有順境有逆境,有風雨有坎坷,若是事前多方仔細考慮,因應可能發生的事情,事先擬定應對的對策,那麼不管人生地圖的發展如何,我們都可以走得更從容更無懼,因為那就是我要活的樣子!作者:陳瑀莘CFP®國際認證理財規劃顧問大專盃財富管理競賽輔導顧問暨專案講師榮獲2013保險信望愛獎優選最佳專業顧問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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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2 退休力.理財準備
年收400萬夫妻貸款兩千萬買精華區大樓 忽略「隱形支出」無奈賣房防破產
日本一對年收入高達400萬元的人生勝利組夫妻,購入夢寐以求的豪華高樓住宅,卻因高估薪資收入,以及忽略了許多固定成本,讓經濟陷入困境,最終只能忍痛賣房,重新盤點和規劃家庭生活。《THE GOLD ONLINE》報導,住在東京都內的A先生與太太B小姐皆為30多歲的職場精英,先生任職大型顧問公司,年收入1300萬日圓(約新台幣260萬元),太太則是外商廣告公司主管,年收入700萬日圓(約新台幣140萬元),家庭年收入合計高達2000萬日圓(約新台幣400萬元)。他們當時想趁著孩子出生前,買下不會貶值的房產。並看上東京港區白金的高樓豪宅。白金這個地區匯集許多高收入居民,地鐵直通、鄰近幼兒園與超市,是個理想的育兒環境。這對夫妻共同背負總額1億1000萬日圓(約新台幣2200萬元)的房貸,頭期款2000萬日圓(約新台幣400萬元),選擇當時僅0.55%的浮動利率,每月還款金額約為35萬日圓(約新台幣7萬元),加上獎金期還款,一年房貸總支出高達500萬日圓(約新台幣100萬元)。他們抽空參觀樣品屋、幻想未來生活,毫不猶豫下訂購屋。即便當時存款僅剩300萬日圓(約新台幣60萬元),他們仍認為以目前收入足以支撐。看不見的固定支出 成為家計殺手白金公寓的維護成本驚人,每月光是管理費與修繕基金就超過8萬日圓(約新台幣1.6萬元),再加上停車費8萬日圓(約新台幣1.6萬元),總共住屋相關支出超過50萬日圓(約新台幣10萬元)。育兒成本也頗高,他們的女兒未能進入港區的認證幼兒園,只好選擇價格更高的非認證幼兒園與保母,年支出超過150萬日圓(約新台幣30萬元),還要參加國際幼兒課程與英語教室。此外,他們還擁有兩輛車,一台高級進口車供A先生使用,另一台小型國產車為B小姐接送孩子用,光停車、保險、燃料等費用,每年支出高達120萬日圓(約新台幣24萬元)。這些合計固定支出每月達80萬日圓以上(約新台幣16萬元),即使夫妻每月手頭收入為115至120萬日圓(約新台幣23萬至24萬元),也所剩無幾。高收入=富裕?錯誤的等式夫妻倆在查看信用卡帳單時,終於警覺到「看不見的固定支出」像慢性病般侵蝕他們的家計。尤其當A先生的公司削減獎金150萬日圓,以及B小姐因女兒健康不得不延長育嬰假、無法如期復職後,家庭收入驟降三成,立即陷入赤字。銀行的繳款延遲通知成了最後的警鐘,為了避免信用破產,他們終於決定出售這間曾是夢想的白金區大樓。雖然出售價格略高於購買時價格,但扣除剩餘貸款後,實際到手現金不多,仍須重新努力穩定家計。學會控管家計的夫妻 迎來反璞歸真新生活賣掉房子後,他們搬入一間15年的租屋公寓,兩房兩廳,月租僅18萬日圓(約新台幣3.6萬元)。雖然沒有豪華設施,但夫妻一致表示終於能喘口氣。搬家後,他們徹底檢視家計:放棄一台車,必要時改用計程車服務、女兒繼續上英語課程,但暫緩就讀國際學校、外食減為每月一次的小確幸、共享家計App,每月舉辦一次家計會議等。簡樸的新生活,反而讓夫妻間的對話與家庭時光增加了。他們體會到,以前太在意別人怎麼看,但現在會反思這件事對我們真的有價值嗎?「好的生活不在於地點與頭銜,而是在於遇到困難時,還擁有選擇的自由。」如今,夫妻正在規劃下一次的購屋計畫,明確設定以下原則:不使用獎金還房貸、固定開支不得超過月收三成、將教育費與退休金一併納入資金規劃。 面臨通膨時代,您的退休計畫還安全嗎?|金錢性格專業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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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退休力.理財準備
有遺囑也不一定相安無事!生前規劃不只是寫遺囑,看1間「共有房子」背後的繼承難題
最近,看到一個讓人感觸良多的繼承案例。有一位思慮周全的母親,在生前便立下遺囑,把名下所有金融資產平均分給兒子與女兒兩人,同時也對不動產做了分配:家中有兩間房子,一間指定給兒子單獨繼承,另一間則規劃由兒子與女兒各持分一半,成為共有,甚至,為了讓遺囑順利執行,還指定了遺囑執行人,並將自書遺囑找公證人做了認證。她認為,這樣安排,既公平又周到。畢竟孩子們感情不錯,平時相處融洽,將來應該能好好協調,和平共處。遺囑寫得清清楚楚,法定繼承人也都知情,照理說應該可以順利完成繼承程序。然而,事情發展卻出乎所有人預料。母親過世後,確實如願完成了遺囑執行與資產過戶,但麻煩從此開始。那間「共有」的不動產,成為姊弟兩人之間最棘手的問題。弟弟希望能買下姊姊那一半的持分,將房子單獨持有並自行運用。無奈手頭資金有限,短期內無法湊出這筆現金。姊姊則認為,如果要出售,就應該整間一起賣,但現在房市行情不佳,實在不甘心低價脫手。兩人多次溝通無果,甚至一度出現爭執,原本圓滿的家庭關係出現裂痕。最終,他們一同找上財務顧問團隊,尋求中立專業的協助。為什麼「共有不動產」常常成為繼承的地雷?從法律角度來看,持分共有是一種常見的繼承結果。若沒有事前明確的安排或協議,繼承人自然會依比例持有遺產中的不動產。然而,「共有」在法律上雖然公平,實務上卻隱藏諸多風險與不便:.使用權分配不明:共有房產在未經協議前,誰可以住?誰負責維修?這些都容易引起糾紛。.處分權需一致:任何一方若要出售整間房子,需取得另一方同意,稍有歧見就卡關,就算想要用土地法的多數決條款來處分整筆不動產,也要符合法定要件,並且按一定的法律程序來進行,執行起來不是那麼容易。.變現困難:持分房產難以在市場上脫手,也難作為完整抵押品向銀行貸款。.感情壓力加重:親情牽涉進金錢與不動產的運用問題時,容易衍生對立。在這個案例中,母親雖已立下遺囑,但留下「共有」的安排,卻未進一步考慮如何讓後代能順利運用該房產,也沒有配套的財務策略,導致後續衝突。生前規劃不只是「寫遺囑」 思考財務規劃3方向很多人以為只要立了遺囑,財產就能「平安落袋」,但實際上,立遺囑只是傳承規劃的第一步。要真正避免紛爭、實現資產的順利移轉,還需進一步思考「如何讓繼承人能實際運用這些資產」,尤其是不動產這類難以平均切割的項目。以下提供幾個生前可以考慮的財務規劃方向:1. 避免不動產「共有」,盡量指定單獨繼承與其讓後代陷入「持分困境」,不如在生前就明確指定房產由某一位繼承人單獨承接,並以其他金融資產或保險等流動性資產做為平衡補償。這種「一人繼承不動產、一人取得金融資產」的方式,實務上更容易執行,也能讓繼承人各自發揮資產效益。2. 善用保險或信託作為補償工具若金融資產不足以平均補償,可考慮在生前投保壽險,指定子女為受益人,使資產分配更彈性,也提供繼承時的即時資金流。另外,信託也是近年來廣受關注的資產傳承工具,可依委託人意願設定條件,讓資產使用與分配更具彈性與保護性。3. 預留協商空間,不把子女「綁死」在一起雖然許多父母希望子女同心協力,將不動產「一起持有」當作連結感情的象徵,但現實中,各自的經濟需求與生活規劃不同,強行「共擁」往往造成更多壓力。若希望保留共有人安排,不妨考慮「生前協議」,釐清未來使用、出售、維修等原則,避免無謂糾紛。好的傳承不只是公平,而是實用與安心在理財顧問協助下,他們先將共有房產評估市價,再透過分期付款的方式,讓弟弟能逐步買下姊姊的持分。整體談判過程雖不易,但透過第三方的協助與專業評估,雙方都感受到被尊重與保障。更重要的是,兩人的關係也慢慢回到親情的軌道。這個案例再次提醒我們:傳承規劃不只是資產分配,更是一門牽涉感情、人性的綜合藝術。如果你也正在思考如何把資產留給最愛的人,請別只想著公平,更要想:他們是否真的能接得住、用得上、而不因此而失和?才是真正讓人安心的安排。作者:楊馥瑄經歷:TFPA台灣理財規劃產業發展促進會理事樂學網[理財觀念實務班]講師理財周刊線上直播課程講師Smart智富月刊保單評選委員政治大學壽險經營管理碩士學分班台灣大學高階財富管理研究班壽險公會表揚全國最佳績優外勤人員(2006)專業證照:CFP®國際認證高級理財規劃顧問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合格投信投顧相關法規乙科測驗合格人身保險業務員銷售外幣收付非投資型保險商品測驗合格投資型保險商品業務員資格測驗合格財產保險業務員資格測驗合格人身保險業務員資格測驗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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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退休力.理財準備
我單身沒家人,財產最後會被政府收走嗎?專家教用3種工具規畫出安心的財務安排
「我單身沒家人,財產最後會被政府收走嗎?」這是許多單身族最深的擔憂。財政部國庫署確實有公布無人繼承遺產上繳國庫的金額,且近年來金額有增加的趨勢(例如2022年有4.58億元遺產上繳國庫,其中最大筆2.8億元無人領),這反映了部分單身族群確實面臨財產歸屬的問題。本文由CFP國際認證理財顧問,解析三大工具優缺點,教你用專業手法確保每分錢流向指定對象。 【看案例】單身小美的擔憂案例主角: 65歲單身女性小美 資產狀況: 現金500萬,房產1棟,已規劃醫療及長照保險。家庭成員: 80歲媽媽目前在養護中心,每月支出4萬元。 小美擔憂:1.未來沒有工作後的生活費。2.失能後,沒有人可以協助辦理相關事宜。 小美期望:希望好朋友小玉可以協助處理失能後的相關事宜。結合遺囑、信託和保險的安心方案針對小美的狀況,結合遺囑、信託和保險,規劃一個完整且安心的方案:1. 意定監護契約:確保失能時有人照護為了確保小美未來失能時,能由信任的好友小玉協助處理財產管理與醫療照護事宜,最關鍵的工具是意定監護契約。法條依據: 台灣的「意定監護」制度,是基於《民法》第1113條之2、3、4。該制度允許本人在有行為能力時,與受任人(如小玉)簽訂意定監護契約,並經由公證人公證。一旦小美被宣告受監護宣告,法院原則上會尊重此契約,指定小玉為監護人。與遺囑的區別: 雖然遺囑是用來分配身故後的財產,但它無法直接指定意定監護人。意定監護契約是針對本人「仍在世但已失能」的情境,確保在此期間有信任的人來協助管理事務。2. 信託:保障生活與照護資金的穩定性設立自益信託是確保小美未來生活費與媽媽養護費用的穩定來源。信託類型: 建議小美將部分現金資產(例如400萬)放入信託,並指定信託機構為受託人來管理這些財產。信託目的: .母親照護費用: 優先約定從信託資產中,每月固定支付4萬元給媽媽的養護中心。這能確保媽媽的照護費用不中斷。.小美生活費: 在小美仍有工作能力時,信託資產可作為其生活費的補充。.失能後照護: 當小美失去工作能力或失能時,信託資產將持續支付她的生活費、醫療費和長照費用。.彈性運用: 考量小玉的角色,可以在信託契約中載明,若小美失能,由其意定監護人(小玉)決定信託資金的具體運用方式,以確保小美的各項需求得到靈活滿足。3. 保險:強化醫療與長照防護網小美已規劃醫療及長照保險,這為她提供了重要保障。定期檢視: 建議小美定期檢視現有保單的內容和保額,確保其足以支應未來可能不斷上漲的醫療和長照費用。考量失能扶助險: 若現有保障有不足,可考慮加強失能扶助險(原殘扶險),這類保險能在被保險人符合失能等級時,提供定期的生活扶助金,進一步彌補收入中斷和照護費用的缺口。4. 遺囑:妥善規劃身後財產雖然意定監護契約和信託處理的是在世期間的照護與資產管理,但遺囑仍是規劃身後財產分配的關鍵工具。財產分配: 小美可以在遺囑中明確說明其房產及剩餘資產的分配意願,例如指定給特定親友、慈善機構,或是在無指定對象的情況下,將剩餘資產納入信託,由信託管理並按其意願分配。避免國庫: 透過遺囑,可以有效避免在沒有法定繼承人或繼承人不明的情況下,資產最終歸於國庫的狀況。遺囑、信託和保險3種工具優缺點掌握選擇權,精準傳承你的愛努力一輩子,累積的財產無論多寡,最重要的是能讓這些錢照顧你想照顧的人,並實現你的心願。若缺乏規劃,法律將替你決定,最壞的結果就是資產可能歸於國庫。規劃是為了讓自己有選擇權。 請用意定監護契約傳達對未來的掌控;用信託實現願望,確保你的資產能長期且穩定地照顧所愛;用保險築起風險防護網,給予自己和重要之人最堅實的行動與支持。這不只是財務安排,更是你送給自己及重要之人的,最後一個充滿智慧與愛的禮物。經歷:富邦人壽行銷經理2024-2025台灣理財促進會理事2023-2024台灣理財促進會教育訓練召委2025MDRT總會全球會議主場會議/特別會議隊長2024MDRT總會財富管理專案委員2023MDRT總會全球會議交流區普通話會議隊長2021MDRT台灣分會區域主席暨講師組召集人專業證照:CFP®國際認證高級理財規劃顧問RFA退休理財規劃顧問高齡金融規劃顧問師信託執照投資型保險商品業務員資格測驗合格證書壽險業務員資格合格證書財產保險業務員資格合格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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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9 退休力.理財準備
房子過給不成材的兒子,將來會不會欠債被賣掉而流離失所?專家提1解方
在每個家庭中,子女的發展不盡相同。十隻手指有長短,孩子的人生際遇也各異。當父母年事漸高,常常最放心不下的,往往是那個最讓人操心的孩子。如果孩子收入不穩、財務能力薄弱,萬一繼承不動產後變賣揮霍,最終可能流落街頭;若子女共同繼承房產,意見不合也常引發爭執。能在身後仍守護孩子一個棲身之所,對年邁的父母而言,是最深的心願。這是張媽媽一家人的故事,也是一段母愛與現實交織的牽絆。母親最放心不下的,永遠是那個最弱的孩子張媽媽今年80歲,育有一子一女。兒子大中57歲,未婚無子女;女兒小玫55歲,已婚育有一女。大中從小課業表現不佳,高中肄業後曾做跑船、油漆等零工,但始終不穩定。每當缺錢就回家向媽媽伸手,摩托車與汽車也都由張媽媽出錢購買,只為幫他「找頭路」。張媽媽常想起兒子小時候的乖巧而妥協,丈夫張爸爸則因大中的金錢問題與她爭執不斷。小玫看在眼裡,雖多次幫忙母親,卻對母親的偏愛難掩失落。張爸爸幾年前過世,留下鄉下唯一一間透天厝。張媽媽盤算著:女兒經濟良好不缺一半的繼承權,不如將房子都留給兒子。為此,她甚至讓小玫簽署「放棄繼承同意書」,希望自己身後大中將來能單獨繼承。雖然小玫知道這種同意書在法律上無效,但為讓媽媽安心,還是簽了。年輕時她無法諒解母親的偏心,自己當了媽媽後漸漸理解:母親其實只是放心不下那個最弱的孩子。房產繼承變成兩代人的煩惱雖然嘴上不說,張媽媽心中一直掛念:自己過世後,大中能否安身?若把房子給他單獨繼承,他是否會賣了或者欠債,最後連個住的地方也沒有?。小玫雖答應媽媽,日後會協助哥哥基本生活,但深知若哥哥單獨繼承,過不了多久,揮霍讓生活陷入困境,最後也保不住這間房子,自己還得幫忙租屋安置,問題恐怕沒完沒了。她帶著這份憂慮來找我,希望能為母親與兄妹之間找到兩全其美的解方。解法:用信託守住家的意義經過與張媽媽及小玫多次討論後,建議設立「不動產自益信託」,讓愛得以延續,風險則被控管。信託架構:- 委託人:張媽媽- 受託人:小玫- 受益人:信託期間內為張媽媽;她過世後為大中與小玫- 信託財產:張媽張名下透天厝- 信託期間:30 年- 處分限制:若要出售,需經委託人張媽媽同意信託帶來的三重保障1. 保障居住,不給處分權:大中可以一直居住,房屋雖受託給小玫管理,但若要出售,必需經張媽媽同意。2. 隔離債務風險:房屋已進入信託架構,即便日後大中欠債,大中繼承的是信託受益權,債權人也無法處分房產。3. 家人安心,媽媽放心:小玫不用擔心日後要替哥哥安置房子;張媽媽放安心的渡晚年。小玫曾被勸說:「哥哥若流落街頭,是他自己造成的,幹嘛要妳管。」但她說:「我都願意捐款幫助陌生人,更何況是自己的哥哥。在能力範圍內,既可安媽媽的心,又可避免日後更多麻煩,至少對得起自己。」用制度延續愛 用專業化解煩惱這不是一個富裕家庭的案例,而是一位平凡的母親及手足,願意為無能力的家庭成員,設下的保護傘及防火牆。信託,不是富人專屬,而是人人都能規劃的工具。每個家庭的結構與需求都不相同,使用的信託工具也不同。最重要的是,願意面對問題、尋求協助、妥善安排,煩惱就能化解,牽掛也能放下。作者/景肇梅CFP® 認證國際理財規劃顧問台灣理財規劃產業發展促進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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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9 退休力.理財準備
36歲兒買房邀父母同住「減輕育兒負擔」兩年後幸福生活變調:後悔選二代宅
青銀共居有利有弊,除了生活上的分工磨合,財務恐也是一大問題。一對七旬夫婦和兒媳為了互相照料而購入「二代宅」一起同居,卻因兒子的健康因素一度讓經濟陷入危機,專家提醒要二代同堂必須審慎做好所有規劃。日媒報導,75歲的山本誠和小兩歲的妻子敏子每月靠24萬日圓(約新台幣5.3萬)的年金和3500萬日圓(約新台幣774萬)存款過退休生活,膝下有一個36歲的獨子直人(以上名字皆化名)。直人30歲時和在大學認識的菜穗結婚,個性開朗的菜穗見到公婆很快就打成一片,當直人詢問未來是否可以跟爸媽同住,她也很爽快地答應了,結婚不久後他們迎來了第一個孩子,也是誠夫妻夢寐以求的孫子。直人體恤妻子第一次當媽,照顧孩子不容易,自己的媽媽敏子也表明願意當後援,直人順勢跟父母提出三代一起住的建議,誠夫妻開心地接受了。經過討論,他們決定購買一棟約5000萬日圓(約新台幣1100萬)的「二代宅」,確保彼此的隱私,同時在需要時能夠互相幫助。誠還利用住宅資金贈與的法規,贈與1500萬日圓幫助支付部分購屋款,剩餘的3500萬日圓則由直人以個人名義申請房貸。房貸每月還款額為12萬日圓,而直人的年收入為650萬日圓,還款比率低於30%,因此輕鬆通過了銀行審查。就這樣,山本夫婦與直人一家三代同堂,開始了幸福的同居生活。然而兩年後,家庭面臨突如其來的危機。經濟支柱生病倒下 二代宅房貸沒了著落直人任職的公司因財務問題倒閉,他焦急地找到一份薪資較高的工作,但那是一家業績要求嚴苛的「黑心企業」。由於壓力過大、積勞成疾,直人最終住院,不得不暫停工作療養。育兒開銷本就不小,如今薪資收入中斷,加上醫療費用不斷增加,原本有500萬日圓的存款迅速減少。每月12萬日圓的房貸也逐漸無法負擔。眼見家庭陷入危機,誠提議幫忙還房貸,但他自己也是依靠年金生活,經濟狀況並不寬裕。經過深思熟慮,決定前去諮詢金融規劃師。已婚者與父母同住近1/4 二代同居的優缺點根據日本官方調查,已婚者與父母同住的比例約占總體的23%。由於照顧父母等因素,隨著年齡增長,同住比例也隨之上升。與父母同住有許多好處,例如經濟負擔可因金錢援助而減輕,子女教養及家務分工也能互相協助。然而,這種同居模式也有不少缺點,例如:長輩對育兒方式發表意見、頻繁請求接送私人行程、生活作息不同導致雙方壓力增加等。在這種情況下,為了享受與父母同住的優勢並減少缺點,「二代宅」成為一種選擇。透過二代宅的格局,家庭成員可適度區分生活空間,既能確保彼此隱私,也能維持舒適的生活環境。二代宅的隱藏陷阱然而二代宅也潛藏一些不易察覺的問題,由於二代宅通常根據特定家庭需求與生活方式設計,因此在出售時,可能較難匹配到合適的買家。此外,出售二代宅往往需要較長時間,且翻修費用較高,容易讓買家卻步。如果有立即將房產變現的需求,難以找到買家無疑是一大缺點。另一方面,即便成功出售房產並搬入租屋,誠夫婦將面臨終生支付房租的風險,恐影響老年經濟安全。而對於仍在療養中的直人而言,處理房屋出售及搬遷也會造成額外壓力。即使選擇不賣房繼續住,已進入70歲、依靠年金生活的誠,通過房貸審核的可能性極低,因此無法協助代償房貸。無法賣房……山本家可採取的三項對策在評估各種情況後,理財規劃師針對直人名下的房貸問題,提出以下三項應對策略,希望這些措施可幫助山本家渡過經濟難關,確保未來的財務穩定:1. 檢視現有保險內容可利用保險金或給付金來緩解房貸壓力,但該保險僅適用於被保險人「身故」或「重度殘疾」的情況,因此處於療養狀態的直人並不符合理賠條件。不過,若直人的疾病(過勞)與工作相關,可申請勞災保險,包括「全額醫療費補助」及「休業補償」。若不適用勞災,則可考慮向健康保險申請「傷病手當金」。此外,也應確認直人是否有投保民間保險,如「住院給付金」等,以確保能獲得額外補助。2. 商討房貸還款調整透過與銀行協商,可申請短期內減少還款額的方案,以減輕家庭經濟壓力。但需注意,減少的還款額仍需在未來補足,因此此方法僅適用於直人能夠復職的情況。3. 善用同居優勢 重新規劃家庭財務可透過以下方式削減家庭支出:調整重複保險:檢視家中成員的保險內容,避免保障重複、無謂的支出。共用生活費:水電費共享、統一購買食材,以降低生活成本。若直人難以復職,則可考慮利用失業保險或轉換至低負擔的工作,同時尋求父母支援,使家庭達成雙薪,以彌補收入減少的缺口。山本家步上正軌 一度後悔購入二代宅最終,直人決定辭去原本的工作,考量自身健康狀況,轉職至以居家辦公為主的影像製作公司。雖然薪資大幅下降,但由於誠夫婦積極支援育兒,菜穗得以恢復全職工作。因此,家庭總收入變化不大,房貸的還款計畫也逐漸步上正軌。誠表示看到兒子漸漸恢復精神,終於能夠鬆一口氣。他曾經一度後悔選擇二代宅,甚至不知該怨誰,但最終發現,這樣的居住方式讓一家人能夠互相扶持,還是很適合的。購買二代宅需長遠考量山本家的案例最終得到圓滿解決,但若無法如期繳納房貸,通常銀行會要求一次性償還剩餘貸款。因此,當發現還款壓力過大時,務必及早向金融機構或專業人士諮詢,以免影響家庭財務穩定。購買二代宅時,應以長遠的視角謹慎評估。不僅要考慮前述的轉售困難,還應納入家庭結構變化的影響,例如孩子長大獨立、父母的照護需求,以及未來的財產繼承等。若能在設計與契約階段就預留彈性,將有助於因應不同人生階段的變遷。為了避免日後後悔,購屋前務必讓家中每位成員都充分討論,共同打造最適合的居住環境。資料來源/THE GOLD ON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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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2 退休力.理財準備
60歲銀行員退休買下千萬新房秒後悔「節儉還是快破產」最終妻子神救援
一名60歲的前銀行員退休後購入了夢想中的房子,卻沒有預料到的開支和財務規劃,讓他在買房後立刻後悔,甚至擔心退休生活破產。幸好妻子過去幾十年的理財的先見之明讓他們保住房子、暫時度過危機。霸占宿舍被稱「小氣大叔」 A先生的夢想仍是買房日本一名60歲的A先生是銀行員,個性出了名節儉,甚至被部下背地裡稱為「小氣大叔」。他總是堅持擔任公司聚會的負責人,為的就是用自己的信用卡結帳累積點數。私下外出用餐時,更是精確到「一日圓」的AA制分帳。去年他正式從銀行退休。在他任職的銀行內,有個「升遷為管理職後應騰出公司宿舍給年輕員工」的潛規則,但節儉的A先生在55歲降為非管理職後,即便被再聘用,仍堅持住在公司宿舍不搬走。他的56歲妻子與獨生女多次勸他搬出去租屋,但A先生始終堅持這是公司的福利,就這樣他一直住到即將退休的年紀。隨著退休的到來終究得離開宿舍。這時母女持續苦口婆心地勸說,還說年紀大了不容易租到房子,終於說動A先生,他開始積極找房,這轉變讓家人都很訝異。其實A先生一直有自己的盤算,他多年來的目標,就是用存款和退休金,為家人購買一間夢想之家;他認為反正退休前都能住宿舍。但退休後無論如何都得找房子住,所以會用辛苦存的錢買一棟房。起初,A先生計畫購買約3000萬日圓(約新台幣660萬元)的中古公寓,但在妻女的鼓勵之下,最終他決定購入一棟5500萬日圓(約新台幣1210萬元)的新建獨棟住宅。消息傳開後,一名前部下特地來訪向他推銷房貸,但A先生果斷拒絕,認為貸款就是負債,明明可以全款買房,為什麼還要支付利息?在A先生眼中,利息是一種「浪費」。即使是他曾服務多年的銀行也不例外。他依照原計劃直接用現金一次付清,買下了這棟房子。買房後才發現的殘酷現實A先生的存款加上退休金共有6800萬日圓,扣除5500萬日圓的房款後,他剩下1300萬日圓(約新台幣286萬元),需靠這筆錢度過60歲到65歲(開始領取退休年金)這5年的「無收入期」。他原本認為只要繼續節儉就沒問題,然而搬家後不久,他便陸續收到市政府寄來的帳單:國民健康保險費、妻子的國民年金保險費、住民稅等。此外,房屋每年還需要支付固定資產稅,未來也勢必有維修費等支出。眼看多年積蓄迅速縮水,A先生開始慌了,急忙向舊東家求助,希望能重新回銀行工作。然而,過去因「小氣」形象不佳,加上他拒絕申請房貸,前部下們反應冷淡,沒人想對A先生伸出援手。好不容易買下的自宅 讓老後生活岌岌可危無助的A先生對買房感到萬般懊悔,擔心最後可能面臨破產,最終向過去的銀行同事、一名理財規劃師求助。對方幫他試算未來的家計收支,1300萬日圓的存款分配到每個月,相當於21.6萬日圓(約新台幣4.7萬元)。65歲後,A先生的年金每月約24萬日圓,等到妻子69歲開始領年金,夫妻倆合計每月可領取約30萬日圓(約新台幣6.6萬元)。A先生盤點說道,買了房子後,每個月的生活開支恐怕要30萬日圓以上。距離妻子領年金還有10年左右,但這段時間每月僅能動用20萬出頭,可能會有點吃緊,他最後悲觀地說是不是只能賣房子了?理財規劃師檢視目前的支出是否有可以刪減的部分,發現他們的保險費過高,經過調整後,每月可減少約4萬日圓的開支,理財諮詢暫告一個段落。原以為保不住新房 妻子告知震撼真相如救命稻草隔天,A先生語帶激動地打電話給理財規劃師,那天回家後告知妻子理財諮詢的事,認為最糟恐還是得把房子賣了才能避免讓接下來10年入不敷出。這時妻子竟說800萬日圓是不是足夠撐10年?讓A先生愣住了。原來妻子自工作後便持續將部分薪水投入投資,她曾對A先生提過此事,但當時A先生一心認為「放定存最安全」,根本不當回事。妻子仍默默進行了長達35年的投資,並成功累積了800萬日圓的資產。對此A先生十分感慨,一直以為家計是由他一人掌控,沒想到自己早就被妻子掌握在手心裡。對她真的感激不盡,往後會與妻子共同討論,攜手管理家計。理財規劃師呼籲,退休後,若有一段無收入的過渡期,或是退休後的主要收入僅剩年金,遠低於過去的薪資,必須提前做好財務規劃。即使擁有一定存款,在購買房產等高額資產時,也應審慎評估購買後的家計狀況,確保手頭仍有足夠的現金儲備。這樣,才能確保退休生活的穩定與安全。資料來源/THE GOLD ONLIN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