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9-18 焦點.杏林.診間
醫病平台/我在醫人文哲學教學裡學到的事
【編者按】:本週由長庚醫學系師生二度分享「醫學人文的教與學」。一位人文及社會醫學的老師分享她教人文哲學的心得,她希望培養出來的醫學生將來在面對病人與家屬時,可以有能力「換位」思考,在知己知彼的平台上,看見與聽懂彼此,進而創造可互為主體的對話空間,這是何等的理想境地。兩位還沒有進入醫院實習的醫學生各寫出令人感動的醫學人文的學習心得,「再多的資源也無法取代單純的陪伴與傾聽,也重新反思了也許應當從『我們希望能帶給他們什麼』,轉變為『他們真正需要與想要的是什麼』」;「即將成為一名醫者的人,我仍有許多值得學習的空間,方能體察、感悟並如日一般溫暖關懷更多沒被看見的人們」。在長庚大學醫人文的哲學課程裡,大一以「醫學與哲學」帶領新鮮人認識與醫學、醫療有關的重要概念,同時培養成熟公民所應具備的推理論述與批判思考的能力,接著從大二「生命倫理學」、大三「生死學」、乃至大四「醫療人文與臨床倫理」,分別依序、分層地帶領低中高年級學生,循序漸進地習得倫理論述與敏察病人與家屬意願的能力,嘗試從各種角度引領學生設想與揣摩怎樣是良好適切的醫病互動、該如何將醫學知識化為人文精神,在醫病交會的期間,與病人和家屬同在。每當進入重要且具有爭議性的倫理議題分析時,學生總會展現其所重視的人文倫理價值,盡力全盤考慮守護病人福祉。其中有些對論述或推論過程較為敏銳的學生,常常很快就會發現一個問題:老師,到底怎樣算是「以病人福祉」為最大考量呢?為何常常論辯雙方都宣稱自己立場是「以病人福祉」為優先考量,但得出的醫療決定如此不同、甚至互相衝突呢?面對學生的困惑,問題後面等著一個他們更焦慮的問題:如果此處的不一致無法解決,那麼實務上所需要的溝通如何可能?如何達成共識呢?曾在課堂中與學生分享一本日本醫療小品《惡醫》,他們對於裡面醫病之間最終能達到「心意相通」的境界相當嚮往,這個想望也常出現他們在課堂中,向邀請來演講的醫師、解剖科老師,請教他們是如何與病人、大體老師家屬建立一段美好的關係。各種醫人文的教育養分,提醒他們不要因過度依恃生醫知識而變得獨斷,也不要因生老病死的沈重而退縮。在他們的文字中,我看到他們期許自己成為一名冷靜、誠實、能陪伴病家的醫者。在他們的眼神中,我看到他們的勇敢和體貼。然而,在這些老師教、學生學的現場,作為一位哲學人,總有一份自覺,就是遇見越被人們頻繁使用的語詞,越有一份小心,特別是經驗到某語詞被爭論的兩端用來當重要論據時,同樣用它來論理與辯護,怎麼會形成越來越分岔的兩種立場呢?例如,贊成和反對安樂死的人們都說為了病人福祉與其生命品質考量,但卻得出相反的結果(陳映燁、李明濱,2000)。這類的語詞和概念很多,如「尊嚴」、「信任」等,都與病人和醫師的決策息息相關,但也是形成歧見與爭議的原因。這些重要的語詞概念,其所承載的含義都一樣嗎?如果因脈絡不同必定有不一樣,那麼是哪裡不一樣?為何不一樣?不一樣,會不會對我們思考生命與醫學倫理、商討良好溝通模式、以及設計完善實作框架造成影響?以「福祉」(well-being)為例,當我們思考(某人)是否有「福祉」時,常與「幸福」(eudaimonia; happiness)或「豐盛」(flourishing)一起混入思考。好像有時我們談的是客觀條件滿足的福祉,但有時我們好像指的是主體心靈上的滿足。近年,分析哲學家提供了一些新的研究成果,如Anna Alexandrova(2017)的《關於福祉科學的哲學》(A Philosophy for the Science of Well-Being),本文則介紹Thomas Schramme(2017)的〈關於福祉與生命品質的主觀和客觀說明〉(Subjective and Objective Accounts of Well-Being and Quality of Life)。首先,作者引導我們思考:當我們在談「福祉」時,思考的是某個人的某種條件或狀態,在該狀態中,具有構成一個人擁有「福祉」的要素,也就是使他感覺到生活幸福、人生豐盛、活得有價值等內涵。如此之下,組成這概念的要素是像「水」這個概念,組成物與結構(氫原子和氧原子)是客觀的嗎?還是,當在思考「福祉」時,必定會涉及感官主體主觀的影響?如果組成要素是客觀的,表示我們可以用某種方式「發現」它,然後也用一種客觀的方式來評價它(如是否符合「福祉」),但如果是主觀的,那該如何認識、經驗或評價呢?這樣的區分來自西方哲學對何謂「幸福」有相當悠長的探問與嘗試作答。從亞里斯多德、伊比鳩魯(Epicurus)、邊沁(J. Bentham)、帕菲(D. Parfit)、乃至當代的史坎冷(T. Scanlon)都有不同的論述。接著,作者建議可以從兩個層次來進一步深入思考我們的問題:存有學與評價性觀點。簡單講,存有學觀點關注「福祉」是否是一種意識或存有模式,評價性觀點則重視評估「福祉」的標準。如此一來,在主、客觀與存有學、評價性雙對觀點下,形成關於了解「福祉」的四種說明:經驗論(存有主觀論)、存有狀態論(存有客觀論)、欲求滿足論(評價主觀論)、本質論(評價客觀論)。有這些區分能做什麼呢?我希望能對關於福祉的實作有所幫助,例如,當一個人身心出現某種「失能」時,醫療照護者在實作上,該如何評價該失能對主體福祉或生活品質造成何種影響?以經驗論來說,如果某種失能會讓人有不好或痛苦的經驗,那失能就是壞的、不好的福祉,但也有可能對其他人來說,某種失能未必一定是壞的,或許對他而言,並不影響他認為自己身心的完整性。其次以存有狀態論來看,失能造成失去機會、減少收入、阻礙一個人對生活品質的追求,因此是不好的福祉。第三是欲求滿足論,顧名思義,失能不會是人所欲求的東西,因此也是壞的。最後是本質論,失能之所以不好,因為它破壞了成就美好人生的基本組成,如失去視覺、聽覺、語言能力、行動能力、抽象思考能力、記憶力等一切讓人無法自我決定、自由、獨立生活的本質。作者以失能為例,套入關於「福祉」不同面向的討論,雖然我們都知道,無論哪一種哲學說明提供多好的分析,深究起來,都有其缺點或與實際情況不符合的地方。如「失能」本身就是一個有很多討論的語詞,但若是以幫助釐清概念,以較清晰的思考架構去分析具體、複雜的倫理實境為目標,了解語詞內涵的多面性,不失為一個可參考的儲備練習。未來,醫學生在成為醫病關係之一方時,能有一個可「換位」思考的框架,框架穩固、清楚了,承載的情感才得處放置與面對。在知己知彼的平台上,看見與聽懂彼此,進而創造可互為主體的對話空間,努力達到醫、病、家共同決策,最終心意相通的理想境地。參考文獻1.陳映燁,李明濱(2000),〈醫學倫理學之理論與原則〉。《醫學教育》4 : 3-22。2.Schramme, Thomas (2017). Subjective and Objective Account of Well-Being and Quality of Life. In Handbook of the Philosophy of Medicine, edited by Thomas Schramme and Steven Edwards. Springer Press. 3.Alexandrova, Anna (2017). A Philosophy for the Science of Well-Being.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責任編輯:吳依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