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建仁
內容提供合作、相關採訪活動,或是投稿邀約,歡迎來信:
陳建仁
【聯合報╱陳建仁】
長期以來,核能發電一直被誤以為是既經濟、安全又乾淨的能源,但經歷了1979年美國三哩島核災、1986年蘇聯車諾比核災,與2011年日本福島核災之後,人們深切體會到核電不但不經濟、不安全、也不乾淨。除了核災的「不定時炸彈」而外,核廢料的貯存與處理,不僅所費不貲,更是天長地久的輻射汙染來源。
對於地狹人稠、斷層密布、震災頻繁的台灣而言,核能的應用更必須如履薄冰、謹慎小心。
美國著名環保團體—自然資源保護委員會(NRDC)已明指全球位於極高震災風險區的12座核反應爐,有6座在台灣。
未採取統包建設的「拼裝核四」位處大台北人口密集之首都地區,並且緊臨翡翠水庫,萬一天災釀成核電廠事故,或因人為疏失發生輻射外洩,將是萬年不復的末日浩劫。
所幸,政府已經明智地將核四停工,留待未來透過公投決定是否復工運轉。
國際認定 第一類致癌物
游離輻射包括α粒子、β粒子、X射線、γ射線、中子射線等,對人體健康的危害早被公認,並被國際癌症研究組織(IARC)歸類為「具有充分證據支持」之第一類人類致癌物。
游離輻射會導致各式各樣的癌症,包括肺癌、骨癌、鼻竇癌、肝癌、肝外膽管癌、膽囊癌、白血病、甲狀腺癌、唾液腺癌、食道癌、胃癌、結腸癌、皮膚癌、乳癌、膀胱癌、腦瘤、腎癌等。胎兒在母親子宮內的游離輻射暴露,甚至會引起多重器官發生癌症。
游離輻射會造成生物分子的損壞,以及叢聚而複雜的DNA傷害,進而誘發各種致癌的反應機制,包括細胞殺害、染色體異常、基因突變、基因體不穩定、細胞變形等。根據這些致癌機制和流行病學證據,所有的游離輻射都被IARC歸類為人類致癌物。游離輻射也透過損害DNA的機制,造成遺傳疾病或畸形胎兒的發生。
劑量愈大 嚴重程度愈高
以往游離輻射的健康危害被分成「機率效應」和「確定效應」兩類。「機率效應」指游離輻射引起染色體或DNA損傷產生的效應,該效應發生的機率,與所接受的暴露劑量成正比,劑量愈大、機率愈高,完全沒有閾值存在,屬於「全或無」的效應;但是該效應的嚴重程度,卻與劑量無關。游離輻射的遺傳與致癌效應,都屬於此類,因此國際輻射防護委員會ICRP在2007年,已改稱它為「遺傳與致癌效應」。
「確定效應」指游離輻射引起組織或器官功能損傷產生的效應,該效應的嚴重程度與暴露劑量成正比,劑量愈大、嚴重程度愈高;該效應的發生可能有閾值存在,也就是低於劑量閾值的暴露,就不會產生效應。
ICRP已改稱「確定效應」為「組織效應」。「組織效應」可以分成急性效應和慢性效應。
組織效應 分急性與慢性
「急性效應」可見於原子彈爆炸及核電廠事故受害者,他們都是一次或連續受到大量游離輻射暴露,引起造血系統、腸胃及生殖器官的傷害。依照暴露劑量及臨床徵候,急性效應可分為輕度(600戈雷)等四級傷害。
●急性效應:
前期:暴露後1至3天,淋巴球逐漸減少、出現腸胃炎症狀、疲倦、呼吸困難、食欲差、失眠。
潛伏期:暴露後1至4周,前期症狀可能好轉,但是骨髓繼續惡化,凝血及免疫機能持續衰退。
發病期:暴露後20至60天,前期症狀再度出現而且更嚴重、脫水、心律不整、發燒、呼吸困難、體重減輕、意識不清、昏迷、休克、掉髮、白血球及血小板數目下降、輕度貧血、電解質不平衡、生殖能力異常、可能因大出血及傳染病原嚴重感染而致死。
恢復期:暴露60天以後,如果暴露少於600雷得而且照顧得宜,會漸漸恢復健康,劑量愈少、恢復愈快,仍應預防發生感染症。
●慢性效應:主要包括白內障、器官萎縮或纖維化、不孕症等。
游離輻射造成健康危害的風險,無論來自核能廠人為疏失的意外事故,或天然災害或戰爭所造成的核能廠災難,或核廢料處理不當的輻射外漏,都必須審慎嚴謹評估。原能會和台電對核能廠管理與監控資訊的透明化,將會是正確評估核能發電對台灣人民健康危害風險的關鍵!
(本文作者陳建仁為中研院院士、中研院副院長)
這篇文章對你有幫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