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paper╱記者蔡佩芳】
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未來勞工在懷孕期間請安胎假,可依規定領半薪,不影響全勤紀錄與年度考績。
修法也放寬家庭照顧假標準,不再侷限5人以上企業員工才能申請,1年最多7天,同樣不影響全勤及考績。
立法院昨天通過性別工作平等法增訂受雇者經醫師診斷需安胎休養,其治療、照護或休養期間請假及薪資計算,依相關法令規定。
孕婦如有迫切需要,懷孕期間可全程請安胎假,請假期間可依規定領半薪,雇主不能視為缺勤,影響全勤獎金、考績或其他不利處分。
未來仍須有醫生診斷證明書,證實確有安胎必要者,才可以請休安胎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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