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晚報╱(記者邱瓊平整理)】
問:我曾有過一段婚姻,但離婚時兒子的監護權交給前夫,而我一直渴望有個孩子。但我現在的男友是有婦之夫,我是「小三」,最近發現懷孕了,該不該生下孩子,讓我非常的為難。我問男友願不願意離婚在一起,但他很猶豫,坦言不想放棄目前的家庭。
我的經濟獨立,自認照顧一個孩子不成問題,也可以給予雙倍的愛,但我也擔心小孩的成長過程可能受影響,如果跟男友切斷所有聯繫,萬一有一天他再回來找我或想要小孩,我又該怎麼辦?(鄭小姐、34歲、上班族)
諮商心理師涂喜敏回答:
我相信此刻的妳,心情一定相當的複雜。若妳堅持將小孩生下來,對方的原配有主張權,孩子就成為通姦的證據。有不少外遇的例子,原配不告丈夫,但會告「小三」,甚至會要求賠償,妳正在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必須要認真想清楚下一步該怎麼走。
我能了解妳的孩子被前夫帶走,對妳造成傷害,現在好不容易再度懷孕,內心充滿著喜悅,不過妳也必須站在孩子的最佳利益思考。雖然社會上有很多單親家庭,但孩子成長過程碰到的情形,並非一個人就能承受與解決;若妳以後又遇到適合的結婚對象,辦理認養又是另一個難題。
感情是兩方面的事情,孩子卻是無辜的。對方是有婦之夫,妳很難要求對方負責,更不要想對方會為了妳放棄婚姻。我要提醒,女性在面對感情的選擇時需審慎,尤其是妳成了小三,除了道德、法律問題,懷孕是另一個更大問題,我碰過很多例子,有女性為有婚姻的男友生下孩子,結果對方不願意承認也不願意接納。
感情的問題很難處理,尤其是糾結的感情,建議妳尋求專業協助,做出傷害最少、且妳較能承擔後果的決定。
【2014/12/06 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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