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修瑞瑩/台南報導】
台大愛滋器官移植風波,衛生署原本要求台北市、台南市衛生局對台大與成大各開出15萬元罰單,台南市衛生局相隔半個月後,昨天開出罰單,處罰5萬元。成大醫院昨天晚間獲悉罰單內容後表示,醫院尚未接獲罰單,將等接到後再決定是否提出進一步的訴願行動。
台南市衛生局是依據「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規定,愛滋檢驗呈陽性反應者,不得使用捐贈器官,依法可罰3至15萬元,日前台北市衛生局對台大開出最重的15萬元罰單。
南市衛生局昨天表示,經約談成大並了解相關流程後,認為成大認定該器官的檢驗是陰性,而非明知為陽性,卻將心臟移植給患者,且之前的相關規定也未要求醫院一定要看到書面報告才能移植,但移植牽涉到民眾生命安全,醫院應以更嚴謹的標準,因此開罰5萬元,比台大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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