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曹敏吉/高雄報導】
呂姓男子在住處窒息死亡,保險公司認為呂進行窒息式性活動,無異自殺,拒絕理賠;高雄地院調查,呂生前用女性衣物纏繞頭部自慰是為增加刺激的性癖好,認定是意外死亡,判決保險公司應理賠兩百萬元。
呂姓男子(廿歲)去年六月初被發現陳屍高雄市住處,頭部戴一頂花色女用浴帽,再用七條圍巾緊繞頭臉,最內層圍巾在兩眼及鼻子剪出三處洞;身驅用十五條圍巾纏繞,下體及大腿另用五條圍巾纏繞。他還用一條細棉線纏繞頸部,且與右手連結,用右手輕拉,可控制頸部細棉線鬆緊度。
呂的家屬表示,兒子從國中開始就喜歡穿女裝、用女用衣物、絲巾等包在頭上,之前也曾這樣自慰過,快感過後就拆下,從未發生過危險。兒子去年四月投保壽險,保額二百萬元,而向保險公司申請意外死亡理賠。
保險公司表示,呂是自願從事窒息式性活動,故意自陷死亡危險中,屬「類似自殺」行為,與故意自殺行為相同,依法不負保險給付責任。
法醫研判,呂姓男子全身上下用廿七條圍巾纏繞,並以細棉線纏繞頸部,頸部可能受到輕度壓迫,致頭頸部充血,呼吸道無法透氣,窒息死亡。
法官指出,呂姓男子房間內確有許多女性較為喜愛的紫色、粉紅色、紅色圍巾,還有女用內衣,呂用圍巾纏繞頭部時,還剪三個洞,預留呼吸;纏繞頸部的棉線,另一頭繞在右手,可以手控制鬆緊,避免頸部過度壓迫致死,呂當時無意自殺,應是意外造成窒息死亡,保險公司應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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