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美新制將於106年元旦上路,衛福部醫事司表示,專科醫師訓練時若未接受一年的外科訓練,必須補足外科訓練一年時數的課程,並實際參與某項手術,才能從事醫美手術。不過,整型外科醫師表示,此規範比大陸還寬鬆,恐降低整型外科醫師水準。
需補足1年外科訓練 並參與手術
聯合晚報多次報導有關醫美醫師資格及價格紊亂等亂象,推動衛福部改革醫美制度,衛福部醫事司修訂「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附表,分為美容醫學手術、美容醫學針劑注射、美容醫學光電治療三類,分別訂定相關管理規範。
醫事司長王宗曦表示,新制上路後,要從事醫美手術的醫師必須接受相關醫學美容手術訓練、或一年外科訓練、或提出專科醫學會頒發曾參與某項醫美手術已達10例及參加學術講座達四小時的學習證明文件。
針劑注射只要領證明文件就可
美容醫學針劑注射、美容醫學光電治療,因為風險相對較低,王宗曦說,只要具專科醫師資格者,經一定時數的教育訓練、領有證明文件就可執行。這些規範106年元旦後,均必須符合資格才能執行美容醫學手術、針劑 、光電治療等。
不過,台灣美容外科醫學會秘書長劉致和表示,大陸整外手術分四級,國內卻比大陸寬鬆;整外牽涉到開刀、麻醉等問題,整外專科訓練需經四年一般外科、三年整外訓練,但衛福部這項政策,卻讓整外水準降低,民眾接受侵入性手術時,安全誰來把關。
王宗曦說,106年元旦起,會強制醫療機構實施醫美等治療前,必須先取得病人書面同意書,同意書須載明執行方法、可能的併發症與處理方法、術後復原期等資訊,讓民眾能詳細且充分的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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