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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新生報/記者蘇湘雲】
夏天已到,陽光、紫外線會變得越來越炙熱、毒辣。因此出門在外,一定要做好防曬工作,避免紫外線傷害。如果防曬工作不夠徹底,或防曬觀念不正確,很可能增加曬傷、皺紋、皮膚癌等風險。
根據國外醫學網站資訊,紫外線主要分為紫外線A(UVA)、紫外線B(UVB),紫外線A可以穿透皮膚,到達皮膚較深位置,進而引起皺紋,紫外線B則會引起曬傷,兩種紫外線都可能引起皮膚癌。
美國紐約大學朗格尼醫學中心皮膚科醫師珍妮佛‧史丹接受外電訪問時指出三項常見防曬迷思,希望民眾可以多加注意。
迷思一:化妝品有防曬功能,就已足夠?
事實上,光靠化妝品防曬功能無法有效阻隔所有紫外線傷害。史丹醫師表示,打粉底、畫底妝的時候,粉底、底妝通常不會太厚。出門曬到太陽的時候,粉底液塗抹份量無法充分抵抗陽光紫外線侵襲。建議防曬產品SPF防曬係數最好在三十以上,可以考慮使用有防曬功能的保溼液。如果真想使用化妝品防曬,記得外層再補充防曬乳,別讓化妝品成為唯一保護屏障。
迷思二:防曬乳去年沒用完,今年還可以用?
部分民眾為了省錢,想說防曬乳去年沒用完,今年可以繼續用。史丹醫師指出,如果充分擦防曬乳,使用方法正確,通常不會有用不完、拖到明年的情況。民眾使用防曬乳之前,一定要確認一下防曬乳使用期限。有些防曬乳很快就會分解,特別是可以阻隔紫外線A的產品,分解速度更快。
迷思三:臉、臂、背、頸擦了防曬乳,就足夠?
除了上述部位,還有很多重點部位需要擦防曬乳,像耳朵、頸部後面就常受到忽略。頭皮也可能被曬傷,建議最好戴頂帽子,以保護頭皮、臉部肌膚。此外,嘴唇也要記得防曬。美國皮膚科醫學會建議,護唇膏SPF防曬係數也要在三十以上,才能達到防曬效果。
台灣皮膚科醫學會提醒,選擇防曬產品時,民眾不需要盲目購買高防曬係數產品,與其使用較高防曬係數產品,卻不常補擦,還不如使用較低防曬係數產品、常補擦,防護效果會比較好。另外,補擦防曬品頻率與流汗多寡、防曬品流失程度有關,流失越快,就得越頻繁補擦防曬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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