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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氣周報/記者詹建富/報導】
櫃姐、夜店妹 要防「燈」曬color="0074ad">
台北市皮膚科開業醫師宋奉宜提醒,除了陽光有紫外線,不少人造光源也有紫外線,在室也可能曬黑,尤其是長時間待在鹵素燈下的百貨公司專櫃小姐,或喜歡泡夜店的美眉。
一名20多歲的正妹因經常跑夜店,原本自認是「夜行性動物」,根本曬不到太陽,但皮膚竟然也變黑,甚至長出斑來。宋奉宜表示,其實各類人造光源或多或少都有紫外線,例如百貨公司專櫃的投射燈,藝廊、畫廊使用的黃色鹵素燈,或夜店使用的探照燈、螢光燈,甚至家裡的滅蚊燈,都有紫外線,尤其是光束愈集中,曝曬的深度愈強,如果長期暴露之下,難保不會曬黑,皮膚的老化度也會比較快。
宋奉宜說,專櫃小姐由於需進行產品銷售,所以很難避免這類的人造光源,最好在上班前擦一些防曬隔離霜;如果是常泡夜店的美眉,建議減少長時間接觸探照燈或螢光燈之類的光源,否則也有可能變成「小黑炭」。
防曬,你要注意…color="0074ad">
●看標示:選購具衛生署許可字號及完整產品標示項目的防曬產品。
●依需求:依個人膚質及活動場合選擇適當防曬係數的產品。
●早點擦:出門前30分鐘均勻塗抹足夠量的防曬產品,並適時補充塗抹。
●勤補充:長時間在陽光下活動,建議使用防曬係數較高,並具UVA防曬的產品。為防止防曬成分流失,應每隔2小時補充塗抹。
●能抗水:游泳、玩水或從事大量流汗的運動,建議選擇能防水的防曬品,並每隔1.5至2小時,於擦乾體表水分後,立即補充塗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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