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早已公告「校園飲品及點心販售範圍」,限定國中小僅能販賣鮮奶、豆漿、果汁等飲料,卻仍有許多學校在福利社販售含糖飲料,教育部國教署學務組學校衛生科邱秋嬋科長重申,學校如果要販售食品,得依規定販售核可的產品。
教育部105年公告的「校園飲品及點心販售範圍」,校園中能販售的飲品僅有包括指百分之百果(蔬菜)汁、鮮乳、保久乳、豆漿、優酪乳、包裝飲用水及礦泉水等七種液態食品,並規定各份食品的熱量、糖類標潗等。
邱秋嬋表示,據教育部抽查發現,其實學校違規最多的並不是含糖飲料,而是成分標示不完備。邱秋嬋表示,如果家長發現學校有在販售含糖飲料或其他違反的食品,可以向地方縣市政府教育主管機關檢舉,他們將加強對學校的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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