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晚報╱記者黃玉芳╱台北報導】
針對醫師指出部分保健食品可能有健康疑慮,衛生署表示,所謂的保健食品就是一般食品,僅能做為營養補充之用,消費者要有正確認知;至於產品是否含有宣稱的成分,除了靠地方抽查,廠商也要自律。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食品組長蔡淑貞表示,除非業者申請「健康食品」認證,否則保健食品就是一般食品,不能宣稱療效,也必依規定符合營養標示等規範。
蔡淑貞說,除了進口的膠囊錠劑需統一辦理查驗登記,國產部分業者使用的成分是否如包裝宣稱,真的加入各種珍貴素材,除了各地衛生局會抽查原料。
衛生署也建置了「健康食品及膠囊錠狀食品非預期反應通報系統」,民眾只要因食用保健食品,出現不適情形,都可以上網(http://hf.doh.gov.tw) 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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