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人員9日說,女性罹患最常見的雌激素受體陽性乳癌並接受治療後,20年後仍可能復發;而且如果原來的癌瘤較大,並影響至少四個淋巴結,癌症復發的風險最大。
這項研究原來想探究有些乳癌患者是否能夠不必服用防止癌症復發的泰莫西芬 (Tamoxifen)等藥丸,卻發現連「低風險」癌瘤都可能在15年和20年後復發。
目前的標準後續治療期為五年,而有些專家認為應延長到10年,雖然這類藥物可能造成熱紅潮、陰道乾燥、骨質疏鬆和關節疼痛等副作用。除了泰莫西芬,後來推出的芳香環轉化脢抑制劑也有同樣效用,可是造成子宮癌和其他問題的風險較低。
研究人員分析將近6萬3000名這類患者的資料。這些患者切除乳癌後,都繼續服藥五年以降低癌症復發風險。
停藥時她們都已擺脫癌細胞困擾,可是密西根大學乳癌研究教授海耶斯說,從第5年到20年,她們的骨頭、肝臟或肺部等其他地方一直存在癌症復發的風險。
如當初癌瘤已大得足以擴散到至少四個淋巴結,經過治療後的15年內癌症復發的風險高達40%;如癌細胞擴散到多達九個淋巴結,復發風險達到52%。即使癌瘤很小,沒有擴散到淋巴結,15年內仍有10%復發風險。
牛津大學的研究報告主要作者潘宏超說,乳癌能夠潛伏這麼久,並在許多年後擴散,而且這種風險與原有癌瘤大小和是否擴散到淋巴結維持強大關係,很不可思議。
有些專家指出,這項研究的資料來自很多年前診斷出的病例,而近年來乳癌治療大有進步,因此研究結果估計的風險可能偏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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