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癌多年為我國癌症死亡排行之首,衛福部民國108年4月將肺癌等八種癌別,納入健保免疫療法,累積近一年臨床實證,晚期非小細胞肺癌的有效率超過三成,讓晚期肺癌患者視免疫療法為最後一線生機。
台灣臨床腫瘤醫學會、台灣肺癌學會、台灣胸腔暨重症加護醫學會,以及台灣癌症基金會等多次開會討論,希望就現有醫學臨床實證資料,擬定優先治療順序,擴增晚期肺癌患者的治療涵蓋率,讓每名患者都有機會用藥。
台灣臨床腫瘤醫學會理事長賴俊良說,目前給付標準應該更有效率,健保給付免疫用藥條件保守,以致於去年八億多預算未能全數消化。依照臨床研究,許多對於免疫療法有效的癌友不見得能納入。
醫學會及醫病團體呼籲健保放寬免疫治療的規定,第一順位為使用於二線、三線的晚期非小細胞肺癌患者,依照藥物本身的臨床適應症即可,不用考慮PD-L1表現量多寡,才能照顧更多的晚期癌友。第二順位是復發率及死亡率均偏高的「癌王」小細胞肺癌。
賴俊良表示,國內研究證實,癌王患者如能在第一線使用免疫藥物合併化療,就能延長復發時間及存活期,這群患者人數較少,如納入給付,對健保財務衝擊較小。第三順位為晚期非小細胞肺癌的第一線用藥,免疫療法合併化療,因人數較多,所以放在最後順位。
賴俊良說,健保署參考泰國、南韓等國的作法,與藥廠議價,先不測生物標記,只要符合疾病條件先准許用藥。用藥三個月後如有效,由健保給付。如無效,由藥廠埋單,節省健保財務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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