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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癌標靶藥物 改為事後審查

圖/聯合報提供
圖/聯合報提供

【聯合報╱記者詹建富/台北報導】

國內每年新增上萬名肺癌患者,但患者如需標靶藥物治療,須做基因檢測及事前審查,才能獲健保給付,歷時需一個月以上,病患因此身心煎熬。日前在本報和中研院共同主辦的「健康高峰論壇」中,專家為病患請命應縮減審查流程,健保署決定從善如流,最快年底就能放寬為事後審查,讓病人早日接受治療。

肺癌從民國九十六年起蟬聯國人癌症死因首位,因肺癌早期症狀不明顯,近八成病人確診時屬肺癌第三、四期,甚至轉移。「健康高峰論壇」中多名學者專家對國內癌症防治獻策,除促請政府及早把肺癌高危險群列入低劑量電腦斷層篩檢對象,也要求健保署修改審查作業。

「醫師,我的肺癌基因檢測還沒結果,能不能快點治療?」這是很多肺癌病患問醫師的話,充分反映了他們的焦慮。台北榮總胸腔腫瘤科主任蔡俊明指出,肺癌標靶藥物如得舒緩、艾瑞沙或妥復克,皆屬表皮細胞生長因子(EGFR)抑制劑,病患需先經過基因檢測,如是陽性才能對症下藥。

基因檢測攸關肺癌治療方向、策略和用藥選擇,「病人一方面要跟時間賽跑,另方面還要聽命於健保審查作業。」蔡俊明說,等候基因檢測結果約十天,但患者能否用藥還需經過健保署事前審查,核准後才能獲得給付,一來一回至少要一個月,「許多患者的心如同吊在半空中」。

四十多歲肺癌第三期的劉女士說:「健保署負責審查作業的官員也許按規定來,但我的生命正進入倒數階段,實在不能等呀!」有病友透露,曾請官員或立委等民代向健保署關說,希望加快審查作業。

健保署醫審及藥材組科長郭垂文表示,現行審查作業辦法規定,凡事前審查藥物需經醫院送件,該署兩周內就得回覆,逾期未回覆就視為同意,「實務上應不會讓病人等太久」。

郭垂文說,健保署最近積極檢討健保藥物需事前審查的相關規定,既然肺癌和大腸癌的標靶藥物都得經基因檢測才能確定給藥,且基因檢測費由藥廠吸收,健保署願意修改藥物給付規定,放寬EGFR類的標靶藥物為事後審查,前提是須送健保共同擬訂會議通過,如一切順利,最快年底前上路。

【2014/07/29 聯合報】

肺癌 標靶藥物 健保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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