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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乳癌病人比歐美年輕10歲,小於40歲的乳癌病人比率為8.2%;小於35歲的年輕型乳癌病人比率為2.7%。台灣乳房醫學會理事長曾令民建議,在育齡期的乳癌病人治療前,醫療團隊的治療計畫就必須詳細說明如何保護生育能力,甚至納入癌症醫院評鑑標準中,共同提升癌友的生育能力。
乳癌病人在臨床生育研究相較其他癌症來得多,選擇保護生育能力的方式也多樣化,尤其是年輕病人,在臨床使用之化療藥物可能影響生育功能,因此在治療前的生育保護、保存更為重要。因未來可預期的存活期更長,有生育需求的病人可以積極的選擇生育保護方式。
曾令民指出,目前保護生育能力有三種方式,包括停經針、冷凍卵子或胚胎(需配偶同意)或較少見的移植卵巢,依據研究,選擇停經針生育療效活產率約二成,冷凍卵子可提高到四成。
選擇不同的生育保護方式,家屬各有考量。曾令民日前遇到一名25歲的乳癌病人,由於家屬希望趕快治療,因此不選擇可能需費時兩至三周的卵子保存,而選擇停經針方式保護卵巢功能,在進行乳房保留手術後,接受化療前一周就開始打停經針,之後每個月打一針,一直到治療結束。
不過,曾令民提醒,台灣年輕乳癌病人有七成是荷爾蒙陽性,須使用抗荷爾蒙藥物,有研究認為,病人必須連5年使用抗荷爾蒙加停經針,甚至使用到10年,屆時病人可能達高齡產婦階段,因此,生育計畫需事先規畫。
另一名34歲病人已有男友,未來也打算生兒育女,因此選擇冷凍卵子。取卵過程需兩至三周,後來這名病人選擇先手術,利用術後休息復原期凍卵,之後再化學治療;至於是否能先凍卵再手術開刀及化療,個案都可以先詢問主治醫師。
曾令民指出,以他服務的台北榮總為例,乳房醫學中心5年前成立後,會請婦產科共同看診,與生殖醫學科也密切合作,能夠針對乳癌病人治療間的等候期,同步進行取卵、凍卵,執行十分順暢,不太影響乳癌的治療。
目前乳房醫學會在理監事會議已通過「乳癌病人生育能力保護共識宣言」,也同步在官網宣示。曾令民希望在與癌症希望基金會合作下,讓各界更重視此議題,甚至要建立台灣癌友生育能力保護的準則,納入癌症醫院評鑑或癌症品質診療認證的標準之一,建立癌友生育能力登入系統,追蹤癌友生育活產率,收集本土資料,都有助癌友生育能力的保護。
事前的充分溝通,能降低不預期的衝擊,化危機為轉機,才能達成圓滿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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