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推動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書」已有16年,目前註記率僅1%。不少民眾贊同安寧照顧的理念,但是擔心簽了之後,未來在生命末期時受到的醫療照顧是否會被打折,或者認為這個決定事關重大,但不知道註記後是否有機會反悔撤銷。
台灣安寧照顧協會理事長、新竹馬偕紀念醫院癌症中心主任邱世哲指出,安寧緩和醫療的重要精神是優先考慮末期病人的生活品質,而非延長生命,因此會更積極在傷口照護、疼痛緩解、家庭關係、心理層次等方面,衡量如何提升患者的生命質量。若曾經註記的末期患者仍想奮力一搏,醫師仍會尊重患者意願,可撤銷註記,嘗試再救治。
一名30幾歲年輕女性罹患口腔癌已達末期,左邊臉頰已出現一個洞,旁人可以從洞外看到她的舌頭、神經、骨頭,醫療團隊判斷她時間不多、建議進行安寧照顧,但她擔心一走,6歲女兒就失去母親,也認為自己仍年輕、想試著爭取延長生命,因此臨時決定撤掉註記。當時化療醫師雖不抱有太大期望,但仍幫她進行治療,結果病況竟奇蹟似的改善,多延長近4年生命至今,讓醫療團隊覺得不可思議。
生命末期長短與機會如何判斷?邱世哲表示,醫師的判斷會因不同國情文化、不同專業與醫師個人的保守程度而有異,上述患者甚至在醫療團隊都不抱希望時出現奇蹟,因此治療照護仍將以人為本,尊重患者意願。
但他仍提醒家屬參考醫療團隊的臨床經驗,舉例來說,許多癌症病人被宣告末期時,身體狀況看起來仍不致太糟,能講話、吃飯、活動,因此患者與家屬難以想像後續的變化;一旦病情開始惡化至臥床、需要人照顧,這一轉折之後往往就剩2、3個月,家屬至少應在轉折點時開始為病人的善終先作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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