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春節長達7天,甚至可以「請3天爽放12天」,不少人選擇出國旅遊。但食品藥物管理署提醒,出國購買土、特產食品,或到當地藥妝店購買膠囊、錠狀的食品回國,若為自用且金額、數量符合條件,可免申請輸入查驗;要是超過限額,入關時就要「走紅線」,並依輸入食品及相關產品查驗辦法規定,向食藥署申請輸入查驗。
食藥署南區管理中心主任魏任廷表示,若是供自用的食品及相關產品,價值在1000美元以下,重量在6公斤以內,可免申請輸入查驗;膠囊狀、錠狀食品則是每種至多12瓶(盒、罐、包、袋),合計不超過36瓶(盒、罐、包、袋),也可免申請。另外,食品容器供個人自用,以報單單一項次的價值在1000美元以下,且同規格數量未超過4件,或價值超過1000美元且數量為1件,也可免申請。
魏任廷提醒,若是超過限額,入關時則要記得「走紅線」,將有專人引導至食藥署申請輸入查驗,另外攜帶回國的產品也必須遵守報驗稅以及檢疫等相關規定。
另外,過去曾有民眾攜帶未超過限額免驗的產品回國,卻因為數量過多上網販售而被開罰3萬元。魏任廷表示,未辦理輸入食品查驗手續的產品限自用,若有販賣銷售的行為,則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30條第1項,將被處以新台幣3到300萬元罰鍰,不可不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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