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詹建富/台北報導】
美國食品暨藥物管理局針對雙磷酸類治療骨鬆藥物,認為需加註可能造成股骨骨折風險的警語,衛生署表示,將蒐集各國資訊,提專家審查會議討論是否需要跟進。
衛生署請患者勿自行停藥,服藥後若有不適,請回診原開藥醫師,並提醒醫護人員注意病人用藥後變化。
雙磷酸鹽類藥物主要作用於骨骼,可抑制蝕骨細胞活性,減少骨質流失。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科長戴雪詠指出,雙磷酸鹽類骨鬆藥之前就傳出可能升高顎骨壞死的副作用,衛生署95年初已要求領有該成分藥品許可證的廠商,在藥品仿單上增列警語,並加強監測不良反應通報。
台大醫院北護分院院長蔡克嵩表示,雙磷酸鹽類藥物讓骨頭代謝變慢,確可保護骨質;但如果劑量太大或長期使用,骨頭代謝速度過慢,可能造成骨頭壞死。國內過去也有部分用藥患者在拔牙或植牙後,發生局部顎骨壞死病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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