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廖炳棋/台北報導】
兩岸直航後人民往來日益密切,警方卻發現大陸的合法藥品,部分藥物成分在台灣卻屬非法,其中大陸使用的合法胃腸藥「複方地芬諾酯片」內所含「狄芬諾西萊」成分,在台灣卻被列二級毒品,民眾如購藥返台服用,恐將涉毒品罪嫌。
刑事警察局指出,「狄芬諾西萊(Diphenoxylate)」是一種代替鴉片的制劑,化學特性與部分麻醉劑類似,長期使用會依賴,具有中樞神經系統抑制作用,提高劑量使用時會有使用「鴉片」的效果;聯合國研究顯示,口服該藥物六十毫克後,感覺比服用三十毫克的嗎啡及九十毫克的可待因效果還明顯。
「狄芬諾西萊」在大陸製成胃腸藥的名稱是「複方地芬諾酯片」,曾有販毒集團刻意進口打算提煉製毒,海巡署數年前就曾在中正機場查獲一批兩萬多顆的「複方地芬諾酯片」,經檢驗後確定內含成分為「狄芬諾西萊」。
警方說,「狄芬諾西萊」在藥理上具有抑制胃腸平滑肌、減緩腸蠕動等作用,可以停瀉,但大陸、美國使用該成分時,會另在藥物內添加「阿托品」成分,讓服用人士產生反胃等不舒服感覺以避免上癮。
警方表示,美國、大陸以「狄芬諾西萊」製作藥物時,添加「阿托品」就屬合法藥物,但因台灣並無規範,仍將「狄芬諾西萊」列為二級毒品,國人若從大陸攜回藥物中含有「狄芬諾西萊」,就會涉犯毒品罪嫌。
「狄芬諾西萊」攜回台 要主動申報
【記者陳惠惠/台北報導】衛生署管制藥品管理局長簡俊生昨晚表示,狄芬諾西萊在國內屬於第二級管制藥品,旅客攜帶回國時,應主動申報,若確實有醫療上需要,可以放行,但有數量限制,也僅限個人使用。
【2009/02/03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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