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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來水當礦泉水賣?專家解析真相:瓶裝水本來就不等於礦泉水

自來水當礦泉水賣?
自來水當礦泉水賣?
圖片/ingimage

聽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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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先知道:

(1)「包裝飲用水」是一種統稱,合法的水源包括礦泉水、自來水、海洋水等,經過淨化及處理後,必需符合水質及盛裝的相關標準,瓶裝水本來就可以是自來水,傳言影片標題「高貴瓶裝水 3成5是自來水混充」,混充一詞為錯誤說法。

(2)包裝飲用水依法必須標示「水源別」、「水源地點」,但民眾常以為「瓶裝水」就是「礦泉水」,各級衛生主管機關多年來宣導,提醒民眾購買時看清標示,傳言標題「高貴瓶裝水 3成5是自來水混充」,傳言偷換概念、為易誤導的訊息。

(3)傳言影片為 2014 年的新聞影片,但傳言的社群平台貼文卻於近期寫「今天下午看到新聞爆料」,為挪用舊聞新貼的錯誤訊息。

網傳「高貴瓶裝水 3 成 5 是自來水混充」新聞影片,社群平台貼文則有「你們買來喝的瓶裝水,3 瓶中至少一瓶只是自來水」等內容,但實際情況是該影片為 2014 年舊聞,且當時 3 成 5 的瓶裝水是自來水也並非不法,只是媒體報導時誇大、在標題使用「混充」一詞,新聞影片內容主要是提醒民眾分辨水源、看清標示。提醒民眾,如果傳言中有事實無關的情緒性字眼就要特別小心,應謹慎求證避免直接轉傳。 自來水當礦泉水賣的影片訊息?

原始謠傳版本:

#今天下午看到華視爆料: 咱們這個詐騙共和國的國民注意了! 你們買來喝的瓶裝水,3瓶中至少一瓶只是自來水!。

主要流傳這段影片

並在社群平台流傳:

查證解釋:

(一)並非 2024 年 7 月的新聞 而是 10 年前

網傳社群平台貼文於 2024 年 7 月 20 日發布,提到「今天下午看到華視爆料」,但根據影片中的電視台標誌、關鍵字搜尋,可以發現是該電視台於 2014 年 4 月 21 日所報導的「"高貴"瓶裝水! 3 成 5 是自來水混充」,片中敘述的內容符合網站所登載的新聞影片文字稿,網傳貼文挪用 10 年前的新聞,卻講成為目前發生的事,是誤導的不實訊息。

(二)自來水經過處理後是「合法」瓶裝水 傳言的社群貼文、新聞影片標題則為「高貴瓶裝水 3500 是自來水混充」。MyGoPen 查詢北市環保局新聞稿,官網搜尋查無資料,但根據當時轉載備份的其他網站,環保局的新聞標題為「市售瓶裝水抽查 臺北市環保局:三成五水源為自來水」,並無傳言影片的「混充」、其他媒體的「騙很大」等字眼,新聞稿的內容提到的重點包括:

(1)抽查市面販售共計 34 款瓶裝水,其中共有 12 款使用自來水為水源,水質與煮沸過後的自來水相差無幾,呼籲民眾於購買瓶裝水時,應優先注意瓶身所標示的水源資訊,針對需求及價格,認明包裝上詳細水源資訊,選擇所需產品購買。

(2)除了 12 件自來水水源的產品外,抽檢的其他產品包括 10 件使用「地面湧泉」,8 件使用「地下湧泉」,結果皆符合飲用水水質標準、盛裝衛生標準,並無不合格產品。

(3)環保局說明,有許多民眾認為瓶裝水水質較一般自來水好,故特意購買瓶裝水飲用,但環保局、自來水處都會檢驗自來水水質,瓶裝水遠不及自來水環保經濟。

由上述內容可知,環保局的原意是提醒民眾,包裝飲用水的合法水源除了地面水源、地下水源,也就是民眾認知的「礦泉水」以外,也包括自來水,自來水是合法的瓶裝水水源,而且瓶裝水不論是價格或是碳足跡都高於煮沸後自來水,環保局鼓勵民眾自備容器、自己煮沸自來水。

瓶裝水本來就不等於礦泉水 傳言偷換概念

傳言的新聞影片中街訪民眾、記者旁白也都提到「很多人覺得瓶裝水就是礦泉水」,片中採訪環保局官員,提醒民眾「不要只注意瓶身前面的形容詞,要注意瓶身背後的相關詳細資訊」,記者旁白也提到多款標榜純水的產品「轉到後面的包裝標示就可以發現水源是自來水」,可見該新聞報導主要是提醒民眾不要以為瓶裝水都是礦泉水,瓶裝水的水源有可能是自來水。

但該新聞報導的標題為「"高貴"瓶裝水! 3成5是自來水混充」,根據教育部辭典,「混充」一詞的釋意為「假冒、冒充」,新聞影片「混充」標題易使人誤解,以為是自來水假冒混充為礦泉水,並轉傳成社群平台貼文「詐騙共和國」的說法,傳言「偷換概念」、是易誤導的說法。

MyGoPen 查詢包裝飲用水的相關管理辦法,主要的規範包括:

(1)食藥署曾於 2013 年 9 月 10 日公告:「修正國內生產包裝水及以容器盛裝並直接販售之桶裝水業者,應於產品標示中明確標示水源別及水源地點,並自即日生效」,該公告的法律授權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第 22 條第 1 項第 10 款。

(2)上述公告的網頁下方提供舊公告的檔案,舊公告為 1998 年 10 月 21 日衛署食字號,該公告的法律依據為《飲用水條例》及《食品衛生管理法》,公告事項內容為:應於產品明顯處標示水源別及水源地點,水源別可分為地面水體、地下水體、自來水、其他,自來水水源應以取用自來水的地址為水源地點。

由上述資料可知,至少在 1998 年起,包裝飲用水就強制標示水源,而且不管是 1998 年當時的衛生署食品衛生處、或是 2013 年升級改制後的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都要求包裝飲用水明確標示「水源別」、「水源地點」,並且以公告、加強法律授權等方式加強相關的管理。

(三)傳言講「自來水」易誤導為未經處理的水龍頭水 影片中的新聞報導也提到「買瓶裝水,還不如在家自己煮沸自來水」、「環保又健康」,但社交平台貼文卻寫「瓶裝水 3 瓶中至少一瓶只是自來水」,易使人誤解為瓶裝水裝的是未經處理的自來水,但其實包括礦泉水、海洋水等其他水源也一樣都要依法經過處理達到飲用水標準,該新聞報導影片 1 分 14 秒處的產品標示特寫中,就有拍到水瓶標籤上寫明「本產品經由淨化處理 符合包裝飲用水標準」,傳言的貼文忽略新聞報導所提到的重點,傳言只強調自來水等片段資訊,整體資訊易使人錯誤理解。

(四)近期並無包裝飲用水「標示」違規 MyGoPen在網路上以「包裝飲用水」、「標示」」、搭配「抽檢」或「抽驗」等關鍵字搜尋,近期的抽檢資料包括:

(1)北市衛生局公布 2023 年市售包(盛)裝飲用水抽驗結果,針對水質檢驗及標示檢查共抽樣 25 件產品,其中 2 件餐廳盛裝飲用水微生物不符規定。

(2)北市衛生局公布2022年抽驗結果,總計抽樣 25 件產品,包含 13 件包裝飲用水、8 件加水站及 4 件餐廳盛裝飲用水,其中 1 件餐廳盛裝飲用水不符微生物衛生標準的規定。此外,針對國內生產的 11 件包裝飲用水的外包裝標示查察,「水源別」當中有 6 件是地下水體、4 件為自來水、1 件為其他。

結論

總結而言,包裝飲用水是一個統稱,包括礦泉水、處理過的自來水、海洋生成水等等,都可以是包裝飲用水的「水源」,依法必須標示「水源別」、「水源地點」。

2014 年北市環保局發布新聞稿指出市售瓶裝水 3 成 5 水源是自來水,提醒民眾不要以為瓶裝水都是礦泉水、看清楚標示再買,而且以自來水當原料的瓶裝水,與煮沸的自來水水質幾乎沒有差異,煮沸的自來水更環保經濟。

由此可知,環保局原意是宣導自來水水質都有監測,鼓勵民眾自己煮沸成白開水,但當年媒體報導標題變成「混充」易使人誤解,而目前轉帖的傳言貼文又更添加「詐騙共和國」等情緒性字眼,傳言偷換概念、舊聞新貼,傳言為錯誤資訊。

(本文轉載自《MyGoPen》查證參考:https://www.mygopen.com/2024/07/Bottled-water.html)

自來水 飲用水 水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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