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蛋與鹹蛋是民眾日常生活中,經常食用的蛋加工品之一,為確保國人身體健康與食品安全,食藥署將啟動「108年皮蛋及鹹蛋製造業稽查專案計畫」,針對皮蛋及鹹蛋製造業執行稽查及抽驗,並將蘇丹色素列為必驗項目,維護民眾食用安全。
食藥署中區管理中心主任蔡淑貞表示,本次稽查將於6月中旬啟動,並聯合各縣市衛生局處,針對皮蛋及鹹蛋製造業執行稽查及抽驗。重點分為五大項,包括業者是否遵循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所使用的原料蛋來源、原料驗收及自主管理、食品添加物使用情形、產品銷售流向等項目加強查核。
此外,並抽驗原料蛋檢驗動物用藥殘留、皮蛋檢驗鉛、銅含量,另鹹蛋除檢驗防腐劑及著色劑外,並將蘇丹色素列為必驗項目。
食藥署呼籲食品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遵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如果經查獲GHP不符合規定經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者,違反《食安法》第8條第1項規定及同法第44條,可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的罰鍰;另原料或成品如經檢出不符法規標準,將依法處辦,以確保消費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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