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餘件消費者申訴湧入大西洋飲料公司,申訴蘋果西打(2000ml)出現變質與異物沉澱。消基會上午舉行記者會,批評大西洋飲料公司的處理,非常沒有誠意,拖了近四個月才將問題飲料下架,退換貨機制為難消費者。消基會建議大西洋飲料公司,不僅要接受退貨,應付消費者三倍懲罰賠償金。
大西洋飲料公司表示,9月28日前生產的蘋果西打,目前均已下架,退換貨機制以官網公告為主。但對於提供三倍賠償金,大西洋飲料公司未回應。
針對大西洋飲料公司的處理,消基會提出幾點不滿。針對退換貨機制,要求必須持購買發票及未開封的產品才可換貨,若需退貨,還要致電公司客服專線。消基會董事長雷立芬說,是要跟客服說已經拉肚子了,才能退貨嗎?
消基會秘書長吳榮達指出,可以比照中油危機處理模式,透過銷售系統主動找到消費者進行退款。
雷立芬說,大西洋飲料公司須依消費者保護法第51條規定,因重大過失所致之損害,得請求三倍以下之懲罰性賠償金規定,賠給消費者三倍的錢。
吳榮達表示,依食安法第7條第5項規定,大西洋飲料公司應主動停止販賣及辦理回收,主動通報主管機關,但並沒有這麼做。這家公司自7月底起,陸續接獲消費者申訴,拖了將近四個月才下架問題飲料。主管機關應對大西洋飲料公司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
大西洋飲料公司今天表示,目前是民國107年7月至9月生產36萬箱2公升裝寶特瓶異常,在官網上已經公布退換貨方式,也有0800服務專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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