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酸菜漂白劑限量放寬惹議 農會:並非要食藥署全面放寬

亞硫酸鹽類作為漂白劑的限量標準。資料來源/衛福部食藥署、製表/記者羅真
亞硫酸鹽類作為漂白劑的限量標準。資料來源/衛福部食藥署、製表/記者羅真

酸菜、筍乾等食品中可合法使用漂白劑「亞硫酸鹽類」,以提升賣相、抑制細菌。衛福部食藥署因應農會與加工業者提出製程上的需求,今年3月預告放寬其在發酵及醃漬蔬菜中的限量標準,自每公斤0.03克提升至0.1克,外界憂影響食安。

農會澄清,並非要食藥署全面放寬,而是單就買回家還會再洗、再泡、再煮的酸菜或筍乾等食品,要求該署考量避免運輸與販售過程氧化、生細菌,合理往上調整限量,但開封就可馬上吃的「即食」品,應維持舊有的、較嚴格的標準。學者也認為,訂定食品添加物的限量標準,應將「即食」與「非即食」食品分開討論,分級管理。

對此,食藥署食品組簡任技正林旭陽回應,該草案正值預告評論期間,各界建議皆會納入研議,若實務上可行,不排除針對「即食」食品調降限量標準。

雲林縣大埤鄉農會總幹事吳錦涼說,酸菜加工、運輸到市場販售,可能因接觸空氣發生氧化而變黃變黑,且可能長細菌,因此過去就會加合法的漂白劑「亞硫酸鹽類」。但是,食藥署長期以來沒有針對發酵及醃漬蔬菜另作規範,買回家還會再洗再泡再煮的酸菜、筍乾,跟買來就馬上就能拆來吃的蒟蒻竟是一樣的限量標準,並不合理。

「我們沒有要求食藥署全面放寬」,吳錦涼認為,買回家還會再洗、再泡、再煮的酸菜或筍乾,應考量運輸與販售過程中會氧化、生細菌,合理調整限量;而買來就馬上吃的食品,應顧慮食安、維持舊標準。

嘉義大學食品科學系副教授黃健政也認為,食品添加物殘留限量的訂定,應依據產品特性、民眾飲食習慣分級管理。他說,「亞硫酸鹽類」與其水解產物「二氧化硫」都屬水溶性,會隨人體代謝,並藉由尿液排出體外,不會堆積在體內,少量使用對健康影響不大。國人將酸菜、筍乾買回家,經泡洗、水煮的過程會逸散掉「二氧化硫」,因此,「非即食」產品與「即食」產品中的食品添加物殘留限量不該混為一談,應分開訂定。

二氧化硫 食品添加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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