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食物安全中心日前公布,台灣製的「森永黑糖牛奶糖」產品標示的納含量與其實際檢驗不符,台北市衛生局也於三月初派員前往設廠於北投的台灣森永製菓公司,檢驗結果發現,實際產品的鈉含量比標示高出1.81倍,衛生局依違反《食安法》開罰4萬元罰鍰,並要求該產品須全面下架回收。
衛生局參議王明理表示,檢驗森永黑糖牛奶糖發現其鈉含量每100克含36.2毫克,不過其外包裝得營養標示值卻是「每100克含20毫克」,王明理說,依照我國營養標示「鈉含量誤差允許範圍≤標示值之120%」之規定,判定該公司已涉及標示不實。
王明理說,該公司坦承產品營養標示為20年前開發黑糖牛奶糖時檢驗的結果,至今未曾更正,多年下來投料、磅秤等可能都會有誤差,導致實品與標示不符。
王明理補充,依據食安條例資訊透明原則,北市衛生局針對標示不符的黑糖牛奶糖,要求業者48小時內完成自主下架,並公布檢驗結果。
在有效期限內流通國內的森永黑糖牛奶糖,共計有9萬500包,目前累計下架共計8,790包,王明理說,該公司已提交衛生局後續賠償辦法,自即日起消費者可憑產品或購買憑證至該公司辦理退貨或退費。
王明理表示,食品若經查證涉有標示不實,將依違反《食安法》處新台幣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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