醬油標示正名一波三折,一度有專家提議改稱「胺基酸液」,引發譁然。食藥署今天二度預告「包裝醬油標示規定」草案,依製程分為「釀造」、「速成」、「水解」和「混合或調合」四種標示,尤其是價格較昂貴的釀造醬油,特別訂出總氮量及果糖酸含量。新制預定108年元旦實施,標示不實者最重罰400萬元。
市售常見的醬油,是以釀造醬油及混合醬油為主,而釀造醬油最費功夫,需透過蒸煮培養出醬油麴菌,再慢慢熟成。
許多家庭主婦為了吃得健康,特別購買純釀造醬油,但真的是純釀造的嗎?為了防堵業者用低廉的製造醬油的方法卻用高價賣出,食藥署前年提出醬油標示正名計畫。
但有專家一度提議將非純釀造的醬油標示為胺基酸液,引發業界反彈「這樣誰要買」,所以食藥署去年首度預告捨胺基酸液之稱,改以醬油製成方式,要求業者在產品包裝上向民眾解釋什麼是釀造、速成、水解、混合或調合醬油。
食藥署食品組科長李婉媜表示,首次預告期間,專家及業者提供很多意見,為增加品質要求,參考國際規範及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再規範釀造醬油的總氮量需達每100毫升0.8公克以上,果糖酸含量則不得超過0.1%。而黑豆醬油的總氮量應達每100毫升0.5公克以上。
至於水解醬油,指的是以酸或酵素水解含植物性蛋白質原料,未經發酵製成;水解醬油若再經發酵及熟成所製成,則稱速成醬油;混合或調合醬油則是混合二種以上醬油製成。
李婉媜表示,新制草案將進行為期60天的預告評論期,順利的話,預定108年元旦施行,讓業者有足夠緩衝期更正標示。業者若應標示而未標示,可依食安法處3萬元至300萬元罰鍰,若標示不實,則可處4萬元至40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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