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食藥署上月公告修正「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爭議不斷,又傳出木瓜、鳳梨、芒果、荔枝、龍眼等8項水果農藥「普拔克」殘留容許值,大幅放寬至歐盟標準的1000倍,自0.01ppm拉高至10ppm。對此,防檢局回應,過去並未訂定「普拔克」管理機制,0.01ppm為分析方法檢測的極限,「有驗到就算違規使用」,本次首度建議衛福部提出的管理標準,經評估並無安全顧慮。
行政院農委會防檢局副局長馮海東表示,國內原來並未開放使用「普拔克」,在過去並未訂定其殘留容許標準的階段,皆按照分析方法檢測極限0.01ppm加以規範,「有驗到就算違規使用」。由於木瓜、鳳梨、芒果等是我國重要作物,有用藥需求,因此才建議衛福部訂定管理機制。
10ppm的殘留標準如何訂定、是否有安全疑慮,馮海東說,台灣核准各項農藥的評估原則與國際食品標準委員會(CODEX)一致,且進行評估時,是假設每日吃進所有可使用這項農藥的食品,且蔬果都不經清洗、不去皮或未烹煮,經估算,民眾吃進的農藥總量還要在安全範圍內(即每日容許攝入量的八成),如此推導出來的劑量,並不會有食安顧慮。
針對該容許標準高出歐盟千倍,馮海東回應,各國因作物種類及栽培管理目的不同、國民飲食特性,容許量標準互異十分常見,舉例來說,我國不會優先評估一農藥准用於蘋果的殘留容許量,但會優先評估木瓜、芒果、番石榴等熱帶、亞熱帶水果作物,因此歐美也有作物農藥容許標準超過我國千百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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