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過黃宜儀的名片,頭銜寫著:「地球旅者.人間過客」;地址處只寫了「暫棲」二字。黃宜儀說,本來就是,人就是活過,就死了。在地球上,都是暫棲。
「在人群中,你絕對不會認不出我媽。」女兒甯瑋瑜說,老媽總是一身大紅,很少有老人這麼大膽。
卅一年次的黃宜儀不管這些。她愛旅行,愛攝影,穿紅衣是因為「藍天綠地,穿紅色,拍起照來多好看!」腦後拖著一條小長辮,髮色也是最時興的亞麻挑染紅色,這些外表小事,卻正是她生命觀的反射。以下是她第一人稱的訪談記述。
我後腦勺這根小辮,是我每天自己編的。我的頭髮前面看起來是短的,後面卻拖著辮子,你說好不好玩?
留辮子是有次去西藏看「天葬」,人死了給鳥吃光之外,會留指甲、頭髮給家人紀念。我覺得很有意思,兩千年就開始留辮子,留得夠長了,就一整束剪下來,一個孩子一根辮子。三個孩子都送了,還有一個女兒,我感覺她對這個「沒有感覺」,就自己留著。
開始染紅色,是有次去昆明,髮型設計師說要不要染個紅色玩玩?我說好啊。回去的時候,海關拿著護照,對著我瞧,不相信是同一個人!
前幾天我剛開完脊椎的刀,現在得穿著支架。我是活該,玩得太瘋了。我去過七十幾個國家,連達爾文去的那個加拉巴哥群島都去了。車子一停,我背相機衝第一。
75歲黃宜儀:
我妹妹39歲病死了,給我很大的警惕,我到底想怎麼活著?
我當了十五年高中老師就辭職了,老是教那一本教不下去了。我想旅行,就到旅行社應徵,學會怎麼訂機票、旅館、行程那套,學會我就走人。
我喜歡自己旅行,常有人說要跟我去旅行,我說不用勉強,要在家含飴弄孫也很好,去當志工也OK,不一定非出國才叫痛快。
我的身體老了,我也很接受。像是我重聽,右耳比較不行,左耳好一點,跟我說話得靠近點。但別人說的話,也不一定都要聽,廢話太多!電話鈴響了,我先生會急著要接;我不是,慢慢起身走過去接,不急。別怕電話掛了,如果真的重要,會再打來嘛。我比較愛自己。
你看,這版子是我雕的「好死」兩個字,搭配我蒐集的骷髏頭,剛剛好。這個水晶骷髏,還有到死都要愛的情侶骷髏,多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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