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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自主權利法很難懂?1分鐘讓你看懂

「病人自主權利法」將於明年1月6日正式施行。 圖/ingimage
「病人自主權利法」將於明年1月6日正式施行。 圖/ingimage

●預立醫療決定的五大特定臨床狀況

1.末期病人。

2.不可逆轉之昏迷。

3.永久植物人

4.極重度失智

5.其他經政府公告之痛苦難忍的重症。

●醫療照護方式選擇

一、維持生命治療(CPR、機械式維生系統、血液製品等可能延長病人生病的醫療措施)

1.全接受。

2.全拒絕。

3.在一段時間內接受,但之後請停止。

4.當意識昏迷或無法清楚表達意願時,由醫療委任代理人決定。

二、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指透過導管或其他侵入性施餵養的食物及水分)

1.全接受。

2.全拒絕。

3.在一段時間內接受,但之後請停止。

4.當意識昏迷或無法清楚表達意願時,由醫療委任代理人決定。

●醫療照護諮商申請條件

1.具完全行為能力的20歲以上成年人。

2.未成年但已婚者。

●預立醫療決定簽署步驟

步驟一:準備醫療照護諮商

1.向醫療院所預約「預立醫療照護諮商」。

2.邀請親友共同參與。

步驟二:進行醫療照護諮商

1.參與成員:自己、二親等內親屬(至少1人)、醫師1人、護理師1人、心理師或社工師1人。若有指定的醫療委任代理人,也會有醫療委任代理人參與。

2.商討五大臨床狀況下接受或拒絕醫療。

步驟三:簽署預立醫療決定

1.醫療機構核章。

2.2位見證人見證,或公證人公證。

3.醫療機構協助簽署人註記於健保卡。

●怎麼啟動?

1.五大臨床狀況之一發生,2位醫師確診。

2.緩和醫療團隊2次照會確認,啟動預立醫療決定。

3.完成緩和醫療照護,達成尊嚴善終。

●與安寧緩和醫療哪裡不同?

1.緩和醫療照護的對象不再限末期病人。

2.由民眾自己簽立決定書,保障其知情、選擇與決定權。但過去多由親屬為之。

●預立醫療決定書線上試填版

1.有意參與「預立醫療照護諮商」者,可事先透過試填版思考期待的醫療照護方式及選項。

2.表單連結:https://goo.gl/fMcZeG

3.試填版未經預立醫療照護諮商及醫院核章、上傳,故不具法律效力。

4.有意參與「預立醫療照護諮商」,明年1月6日後洽詢各諮商醫院。

註:全台諮商醫院將於12月中旬公布於衛福部官網。

資料來源/衛福部醫事司、台灣安寧照顧基金會、黃勝堅醫師

安寧緩和醫療 失智 植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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