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界質疑,醫師在病患心跳停止前給予嗎啡等鎮靜藥物,可能會加速病患死亡。台大外科主治醫師周迺寬強調,絕非如此。他說,用藥目是減少患者痛苦,與接受安寧療護的末期病患用藥相同,不會加速死亡。
台北榮民總醫院移植外科主任龍藉泉表示,無心跳器捐的捐贈者在心臟停止跳動前,有些醫師會視病人情況給予鎮靜藥物,一如接受安寧療護的末期病患,但是否要給、藥物劑量、種類等未有準則,是目前爭議之處,若進一步討論形成共識,臨床醫師就會照做;至於完成腦死判定進入手術房後,麻醉藥還是會照給,直到死亡判定。
「若病人希望捐贈,我們卻沒有把器官保存好,豈不是有違病患心願?」周迺寬說,藥物隨著時代進步,不見得歷年每次手術使用的藥物都相同,國際上已很少人在討論用藥問題,不過,用藥的目的是減少病患痛苦、保持器官狀態良好,完成病人心願等「善終」目的。
台大醫院家醫科主治醫師邱泰源表示,安寧療護中使用藥物主要用於緩解症狀,也會依照患者情況調整,絕不會因此縮短生命,比較常見的有嗎啡,可用來止痛和控制呼吸困難症狀;若病患出現譫妄、不安,無法好好休息的情況,會施與鎮靜療法,讓病患好好休息,白天才有活力。
邱泰源指,末期病患臨終前不需要再打抗生素,因為當時病患的身體情況,幾乎完全沒有抵抗力,打抗生素不但沒有效果,還會增加肝、腎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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