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黃文彥/台北報導】
瑞典一名天生沒有子宮的女性,在家族好友捐贈子宮進行移植後生下男嬰,創下醫學史首例;但由於移植有排斥問題,國內醫師認為不需要為了產子,甘冒風險。
開業婦產科醫師張帆表示,理論上只要把器官摘下來血管對接,再服用抗排斥藥物,整個移植就算大功告成,「比子宮更精密的肝、腎都可以移植,何況子宮?」
「問題在於捐者子宮是否健康?」張帆表示,生育過的女性約有七到八成子宮內多少會長肌瘤,就算子宮移植後能讓胚胎著床,也會增加未來流產機率。
另外,器官移植後必須長期服用抗排斥藥物,就算順利生產,下一代有沒有受到藥物影響,將是後續觀察重點。
婦產科醫學會秘書長黃閔照表示,「這是一項進步,但必要性沒那麼高。」移植子宮的目的是為了生兒育女,但就醫學的角度來看,代理孕母可能更安全。
黃閔照表示,代理孕母在台灣尚未合法化,但是子宮移植先是必須找到願意捐子宮的人,二來必須考量捐贈者年紀,最後還有器官排斥的問題,這些都是成本與風險。
國內女性多半是已有生育經驗,後來因疾病威脅生命才切除子宮;黃閔照說,國內女性切除子宮的年紀平均超過四十二歲,少有年輕女性切除子宮的案例。
【2014/10/05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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