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晚報╱記者黃玉芳╱台北報導】
國內器官移植手術集中在某些醫院,但部分醫院移植案例少,造成患者長年等待卻遲遲等不到移植。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今天下午討論器官移植醫院的退場機制,認為應建立評核制度,當醫院進行的案例數太少,衛生署就應該中止手術資格。
器捐中心提案,主張肝臟、腎臟移植,若連續兩年未執行2例以上手術,應中止資格。心臟移植則是連續兩年未執行1例以上手術,醫院應退場。討論結果將提報衛生署,希望盡快訂出退場機制。
國內可進行器官移植手術的醫院名單一長串,據器捐中心今年3月統計,心臟移植有17家、肝臟移植有22家、腎臟移植有更多達37家醫院。
但統計也發現,實際移植病例集中在某些醫院,有的醫院移植病例數多達上百例,但也有醫院僅有零星幾例移植個案,差異很大。健保局日前分析近10年來換肝手術,移植病例最多的高雄長庚,約占移植病例數的三分之一,但卻有五家醫院10年來移植數少於10例,也就是各家醫院平均一年移植病例數不到一例。
換心手術也有類似情況,以振興、台大醫院兩家醫學中心病人數最多,患者的嚴重度也高。但是病例數較少的四家醫院,五年內各僅完成一、兩例。
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今天下午邀集移植醫院,討論心、肝、腎、眼角膜等器官組織的移植醫院退場機制。器捐中心董事長李伯璋說,醫院雖然有能力進行移植,但如果沒有評核機制,施行的病例數太少,就無法累積經驗。
柯文哲:至少十例才能累積經驗
台大醫院創傷醫學部主任柯文哲說,台灣面積不大,不僅器官勸募網絡要整併,移植醫院也應該整併,才能提昇效率及病人的存活率。柯文哲說,國外的學術論文發現,移植病例越多、死亡率越低,一家醫院一年至少應做10例移植手術,才能累積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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