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仙塵爆後帶動國人器官捐贈,去年大體皮膚創新高,但骨骼捐贈數字卻下降,原因是受傳統觀念影響,很多人擔心捐骨後「屍骨無存」 。醫師表示,骨骼捐贈不用擔心影響大體外觀,捐出的骨骼可幫助骨腫瘤、碎裂性骨折等患者,有受贈的病人因此免除截肢。
器捐移植登錄中心副執行長劉嘉琪指出,國人多知道器捐能捐心、肝、腎等,但對骨骼捐贈較陌生。有人則擔心捐骨後,無法在黃泉路走得順,或擔憂火葬後無骨灰可存。
其實,捐贈骨骼,醫師只會取四肢長骨,術後還會置入人造骨等替代物回復外觀,只要捐贈者沒罹癌、感染愛滋、肝炎、梅毒或暴露在有毒環境下,骨骼都能遺愛人間。
北榮骨骼肌肉腫瘤治療及研究中心主任陳威明曾收治一名右大腿骨長惡性骨肉瘤的男童,處理棘手,當時骨庫沒有幼兒骨頭,男童面臨截肢命運。他說,雖然能保命,肢障卻是病人一輩子的痛,當時團隊決定利用成人女性較細的上臂骨替代男童大腿骨,並訂製「小尺寸人工關節」,終於順利保住男童大腿,如今健康存活。
台北榮總關節重建科主任陳正豐表示,包括骨腫瘤、碎裂性骨折、骨折不癒合或需二次置換人工關節患者,都適合接受移植。
陳正豐強調,人體自己的骨頭含膠原蛋白與基質,順利誘導骨頭生長,但得從病人身上取出,有手術疼痛及感染風險,且無法供應大範圍用量,此時就須仰賴捐贈。
骨骼捐贈後可裁切供許多病人使用。陳正豐舉例,一名捐贈者四肢,最多可捐出十根長骨,至少能造福十名以上病人,若有剩餘骨頭,還可製成骨碎片,填補有骨缺損的病人,可延續更多患者的健康與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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