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滋感染者人權大邁進,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達成共識,愛滋感染者能和一般民眾共同排入器官移植等候名單中,最快12月就能上路。
衛福部醫事司長王宗曦表示,根據現行「器官移植作業準則」規定,包括愛滋病、庫賈氏病及其他不能控制的感染等,不能器官捐贈或受贈,只能等待死亡。但隨醫療進步,愛滋病治療大有進步,感染者只要接受規律治療和定期追蹤,病毒量會降低。
衛福部醫事司今年召開二次專家會議,邀集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疾病管制署和醫界專家參與,讓愛滋病患者能夠與一般民眾等待器官受贈。
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董事長李伯璋表示,愛滋感染者必須符合一定標準,才能納入於器官捐贈移植登錄系統中,包括接受雞尾酒療法達6個月以上,連續6個月病毒量(copy)小於50,CD4淋巴球細胞大於200單位至少6個月,排除有未受控制且具潛在致命之伺機性感染或腫瘤,以及日後仍有抗逆轉錄病毒之治療選擇。
李伯璋說,根據疾管署統計,目前等待器官移植的愛滋病患人數並不多,包括等待腎臟、肝臟或心臟者,總數不超過10人。
另外,專家會議中也討論,期望愛滋病低度感染者也能夠器捐、遺愛人間,但受贈者必須也是愛滋感染者。王宗曦和疾管署副署長莊人祥表示,目前愛滋防治條例中仍有限制,未來會逐漸鬆綁,最快明年會完成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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