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兒童內褲之安全性,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於107年上半年在量販店、百貨商行等販售地點,隨機購買19件不同廠牌兒童內褲進行檢驗,檢測結果發現「品質項目」全數符合國家標準規定,「中文標示」有10件經初步查核不符合規定。
標檢局表示,品質項目抽驗「游離甲醛」、「壬基酚聚氧乙烯醚(NPEO)及壬基酚(NP)」及「禁用之偶氮色料」全數符合國家標準之規定。
中文標示檢驗則有計10件不符合「服飾標示基準」之規定,包含欠缺「紡織品專業維護」、「漂白」、「乾燥」、「熨燙及壓燙」等圖案;未標示製造商或進口商地址、生產國別,及洗燙處理方法之「乾燥」及「熨燙及壓燙」等圖案;未標示進口商名稱、地址、電話;未以中文標示纖維成分名稱及生產國別等。
標準檢驗局呼籲業者,應製造或進口符合檢驗規定之兒童內褲,並落實商品標示之正確性,以維護消費者權益;另提醒消費者選購時,應選購商品本體附縫(洗滌標)及外包裝標示清楚、詳細的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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