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可能沒想過,製造洗碗精的業者是屬於食品業者,須遵循食安法規範。海洋大學食品科學系副教授陳泰源表示,國內所有製造洗碗精的業者,皆須完成業者登錄,且洗碗精製程須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另產品標示除應依食安法標示應標示項目外,還須遵守不得不實誇張、易生誤解的規定。
標示誇大 最高罰400萬
市售洗碗精大都使用起泡性佳的各種化學合成「界面活性劑(surfactant)」,依不同比例研發出新產品,有的產品會另外添加其他種類清潔成分,例如皂類或小蘇打,以達到洗淨效果。部分洗碗精還會添加增稠劑讓產品成稠狀,或色素、香精等,讓洗碗精色澤漂亮或碗盤聞起來香香的;螢光增白劑則是管制項目,不得檢出。
坊間販售宣稱「無毒」或「食品級」的洗碗精,常有消費者誤以為「難道洗碗精也可以吃?」或是「因為無毒,所以洗不乾淨也沒關係!」為避免洗碗精標示不明,影響國人健康,食藥署已敘明「食品用洗潔劑標示」原則,要求業者不得標示涉及誇大不實字句,違者可依食安法開罰4萬到400萬元。
標榜天然 須有證明文件
食藥署食品組科長林蘭砡表示,因應部分業者會於產品中添加來自天然物的萃取物質,在業者可提具事實證明的條件下,洗碗精標示可出現「天然」字樣,但使用的原料須是「經人為加工未改變本質之天然材料」,例如百分之百來自苦茶籽的苦茶粉,才得宣稱天然茶籽粉。並從107年1月1日起,須在外包裝明確告知天然成分的百分比,業者也得留存製造過程文件,包括採購天然物證明、詳細加工流程,供衛生單位查核。
另林蘭砡表示,食藥署特別定義洗碗精「有機」的意義,表示該洗碗精中含有中央農業主管機關認可的有機成分,產品標示同樣須提供有機成分含量百分比。
抗菌效果 不是你想的那樣
陳泰源表示,部分洗碗精標榜抗菌效果,其實指的是洗碗精本身。洗碗精主成分「界面活性劑」的水活性低,細菌很難滋長,所以洗碗精不容易因沾到水而孳生細菌,並不是用了該洗碗精後,碗盤就能抗菌。且即使洗碗精添加抗菌成分,洗潔劑中之界面活性劑與碗盤髒汙(包含細菌)充分作用後,經清水沖洗,包含添加於洗潔劑中之抗菌成分及細菌會隨之沖洗乾淨。所以正常使用洗碗精即具有去除細菌的效果,不應於洗碗精中標榜任何抗菌、制菌、殺菌、滅菌等字樣。為避免誤導,建議廠商於標示中明確說明抗菌成分之添加,是讓洗碗精本身不會繁殖細菌或等同詞義之文句。
提醒民眾挑選時,千萬不要為了貪小便宜購買來路不明、標示不清楚的洗碗精。如果不是太油膩的碗盤,可用熱水清洗,減少洗碗精使用,省錢又健康。
原文:食藥好文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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