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原鎖定列管57種具食安風險的化學物質,但至今仍有19種還未預公告。環保署化學局今天指出,剩下的化學物質會在毒管法修正後,列管為關注化學物質。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環委員會今天審查「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修正草案」案及委員陳宜民等18人擬具「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國民黨立委許淑華針對剩下未列管的化學物質質詢環保署。
許淑華指出,57種有食安疑慮的化學物質已經有11種是有相關法令管理,去年也公告了13種,剩下的33種什麼時候可以公告?
環保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長謝燕儒指出,今年2月已預告了14種化學物質,剩下的化學物質毒化物特性較不明顯,雖然有食安疑慮,但不見得是毒化物,預估在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修正後,列為關注化學物質公告列管。
根據毒化物管理法修正草案,關注化學物質定義是指除了毒性化學物質以外,基於國內外關注的民生消費議題,具有內分泌干擾素特性或其他危害性之虞的化學物質,並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者。
謝燕儒在委員會休息時間時受訪指出,關注化學物質具有毒性化學物質以外的腐蝕、爆炸等非毒性特質,在管理方面會有部分準用,並就特性採不同管理方式。
環保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評估管理組組長許仁澤指出,還未列管的化學物質包含曾引發鹽酥雞毒椒鹽案的碳酸鎂、甲醇、小蘇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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