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外食族,有人習慣用塑膠包裝食品,但塑膠材質編號各有定義,類似「1號多為一次用、5號可微波耐高溫、6號不耐酸、7號種類多要注意」,消費者不可不慎,以維護食用安全。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表示,衛生局去年曾對桃園市食品容器具製造業者進行稽查與抽驗,檢驗項目包括漂白劑及溶出性試驗等共為58件,檢驗結果全數合格,但是在標示部份抽查63件中,則有22件未符合規定。
檢測中發現,不合格以廠商資訊未清楚標示、未標示耐熱溫度項目居多,衛生局也除針對未符規定進行裁處,並積極輔導食品包裝、容器具等製造業者,
衛生局表示,塑膠材質編號各有不同定義,「1號多為一次用、5號可微波耐高溫、6號不耐酸、7號種類多要注意」,不同數字代表著塑膠材質的不同。面對市面上塑膠材料廣泛應用於食品器具、容器、包裝,種類越來越多,塑膠容器材質可由產品的材質名稱標示,或是容器底部的三角回收標誌分辨。
衛生局也提醒消費者應避免過度鮮豔色彩豐富的塑膠容器具,使用時確認塑膠材質及耐熱溫度、避免長時間接觸高溫及破損等破壞,以維護食用安全。
這篇文章對你有幫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