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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病平台/跨性別是跨越了什麼?從各學界觀點來看性別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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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本週的主題是「多元性別教育」。這幾年同志友善的實務議題在台灣社會受到更多的重視,同時也看到政府立法方面也有更開放的空間。在偶然的機會聽到徐志雲醫師對醫護人員繼續教育的演講,才發覺這議題迄今未曾在這專欄介紹過。非常高興有機會邀請徐醫師的團隊寫了這三篇文章,讓我們有機會循序漸進地更了解這重要的議題。

本文由原作者改寫自泛科學〈關於生理性別、社會性別、性別認同和性傾向,你搞清楚了嗎?——從《阿莉芙》談性別多元與跨性別〉

近年來,諸多不同面向的性別議題與性少數主體,於台灣社會的視野中浮現;從亞洲第一的同性婚姻平權立法、到我們的跨性別閣員,都讓台灣成為世界的焦點。而與其相關的學界,如心理學、社會學、人類學等等,大抵上又是怎麼看待性別多元的呢?本文將對此做基本的介紹。

性別是什麼?

要談性別多元,就不能不先了解什麼是性別。在英文裡,「性別」至少包括以下兩種不同意涵:

●性(sex):指的是跟生理/身體相關的性別,或稱生理性別。

●性別(gender):指的是我們在社會上表現出的性別身份,或稱社會性別。

從日常生活經驗裡,我們或許遇過一些女生,她們不但一點都沒有「女人的樣子」,甚至可能「man」得要命;這裡所謂「女人的樣子」、「man」,就是社會性別──因為那是社會文化下的性別角色,跟生理性別沒有絕對的關係。只不過,在傳統的性別框架裡,「生理面向的性別」與「社會面向的性別」是掛勾在一起的:男人就要有「男人的樣子」、女人就要有「女人的樣子」,但女人和男人哪可能只有一種樣子呢?

生理性別只有男女?

說到生理性別,大多數人第一時間想到的,就是男性與女性兩種分野;然而,現在生物學界認知到,事情遠比原先想像的複雜許多,如《科學人》雜誌英文版2017年9月號(以及台灣中文版2017年10月號)的文章〈別只看XX或XY〉,就探討了生理性別的多樣性光譜――很多時候,生理性別並非只有男女這麼簡單:可能擁有各種樣態、或者無法簡單分類。

社會性別的跨越歷史與文化

至於社會性別,歷史上也有很多跨越男女分界的紀錄。例如,歷史學家羅提凡.保羅(Lotte Van de Pol)和魯道夫.戴克(Rudolf Dekker)在1989年的研究中,發現光十七、十八世紀的荷蘭,就有一百多起女性偽裝成男性的案例記錄。

同時,社會性別的跨越不但早就有之,人類學家也發現,在許多文化裡,男女也不是唯二的性別選項。在印度,閹人(Hijras)已有兩千年以上的歷史,屬於男女之外的第三性,以往被認為擁有特殊的祝福或詛咒能力;北美原住民中,存在雙靈(Two-Spirit)的概念──同時擁有兩種性別靈魂的人,被視為具有特殊的藝術和精神特質,能夠成為兩性間的調停者。不僅如此,在台灣原住民中,也存在非男女二元的性別體系。

跨性別是什麼?

在談論跨性別的時候,有兩個名詞常被提及:

變性者(TransSexual):其認同的性別和出生時的生理性別不一致,並可能透過醫療等外力去改變身體,以符合自身的性別認同。

變裝者(CrossDresser):穿著被社會歸類為異性服飾的人。

跨性別一詞於早期被發明出來的時候,乃作為變性者的對照,指的是不想改變生理性別,但以另一個社會性別角色身份生活的人。然而,隨著時間演變,跨性別一詞涵蓋範圍逐漸擴大;到了1990年代,變性者和變裝者也被納入跨性別的定義裡。時至今日,跨性別已成為語彙的大傘,底下包括許多不同次族群。若參照美國心理學會對跨性別的定義,我們大致可以說:不論是內在的性別認同,或者外在的性別表現(像是社會性別、性別裝扮等等),只要跟男女二分的主流社會期望不同,均可被涵蓋在跨性別底下。

習慣上,跨性別(Transgender)也常和女同性戀(Lesbian)、男同性戀(Gay)與雙性戀(Bisexual)合稱LGBT。

同性戀與跨性別

在以往,性傾向和性別認同議題常常被混為一談,跨性別也容易被誤認為同性戀者;但事實上,跨性別者並不總是喜歡生理上的同性──社會性別、性別認同和性傾向並無絕對關係。不過,需要強調的是,跨性別和同性戀的分界,並非總是清楚的:在個人層次,很多時候可能是曖昧模糊的,端看當事人的自我認定。例如,有些由女跨男的跨性別者,年輕時會認為自己是陽剛女同性戀,後來經過摸索,才發現自己更適合當個跨性別者。

就台灣的用語慣例,「同志」一詞原常用來指稱同性戀者;然而近年來,隨著同性戀之外的性少數主體現身,「同志」也會作為性少數族群、或LGBT社群的統稱,依文字或語境脈絡而定。例如,每年在台北舉辦的「台灣同志遊行」,英文名稱便為TAIWAN LGBT Pride。

性別知識的演進

隨著科學日益發達,我們對性別的知識也越來越豐富。舉例來說,十八世紀的科學家,當發現男性的大腦平均較女性的大腦更重時,認為這是男性比女性聰明的證據──但現在我們已不這麼想。又如,著名人類學家瑪格麗特.米德在1935年針對部落的研究發現,生理性別和性別氣質、社會性別並沒有絕對的關係;即使生理結構都是男性/女性,在不同的地方與文化下,表現出來的性別角色可以非常不同──社會文化參與了性別角色的塑造。

以往,生理性別與社會性別、性別氣質、性傾向等掛勾在一起,組成性別刻板印象套餐;一旦生理性別決定了,你的其他性別特質就必須照刻板印象走,否則會受到社會的異樣眼光或打壓。現在,我們愈來愈認知到,每個人的性別特徵都有所不同,性別差異是光譜式的,而非傳統二元式的;社會性別的跨越也是跨時代、跨文化的現象。從這個角度來看,跨性別其實也是人類社會中正常的性別體現之一。

同性戀 同志 教育 原住民 大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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