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陳永順、梁雅雯、魯永明、曹馥年、邵心杰/連線報導】
結婚才五天的四十一歲黃姓女老師,與丈夫騎腳踏車出遊摔倒昏迷不醒,被判定腦死,黃的父母決定「幫女兒做最後一件事情」,捐出女兒心臟、肝臟及兩顆腎臟,遺愛四名病患。
「你們願意捐女兒器官嗎?」嘉義地檢署檢察官侯德人偕法醫薛治國,到嘉義基督教醫院加護病房外,詢問黃女父母意願時,他們噙著淚水說:「我們願意,要讓女兒繼續活下去。」
黃姓女老師在一所中學服務五年,從教師、科主任升到資料處理科實習組長,曾獲全國技藝教育績優教師獎。校長說,一聽到消息,眼淚都掉下來了,「她是個非常好、非常好的老師」,「怎麼遇到這樣的事呢?」
同事說「她對學生很有愛心」,校方招收的職能班學生,包括輕度智能障礙學生,光是電腦操作,她會再三指導,一天不行、一周不會,一個月也沒關係,「總有一天學得會」,直到學生領取證照為止,令其他老師佩服不已。
黃姓女老師本月十五日下午騎腳踏車出遊,不慎摔倒頭部重傷,持續昏迷。家人和親友傷痛欲絕,一周來不斷在加護病房外祈禱,丈夫除了白天四處奔走,試圖幫太太爭取更多醫療資源的協助,更衣不解帶,天天睡在醫院。
由於黃女生前曾表示願意器捐,父母得知女兒可能腦死後,向醫護人員表達同意幫女兒「做最後一件事情」。
經過醫師兩度判定腦死,嘉義基督教醫院昨天傍晚五點起進行摘除手術,摘下心臟、肝臟及兩顆腎臟,交由事先完成配對的振興醫院、義大醫院、成大醫院及嘉義基督教醫院的等候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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