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邵心杰/台南報導】
「25年前因為輸血救了我一命,當時我就下定決心也要捐血來報恩。」70歲的陳林金蘭從民國70年起,已捐全血多達150次,30年來不曾間斷,由於是逾齡捐血者,她為了能捐血,每次捐血都還要經醫師檢查後蓋章同意,是台南捐血中心最年長的女性捐血者。「陳林阿嬤執著於捐血救人的熱忱真的很令人感佩!」台南捐血中心主任蔡光昭說,很多人不願意捐血,各縣市血庫常出現血荒,但高齡70歲的陳林金蘭是「克服萬難就為了要捐血」,精神值得表揚。
台灣血液基金會規定的標準捐血年齡是從17歲到65歲,陳林金蘭在5年前因達到65歲的限制年齡,一度無法再捐血,她相當失落,她說,「捐血不僅是幫助別人,更已是我生活的一部分。」
她說,當時每3個月固定捐血一次、每次500cc,捐血習慣已「成癮」,卻因年齡限制被迫喊停,讓她無所適從;所幸經與捐血中心面談和醫師檢查後,確認她的健康情況可以再繼續捐血,依規定逾齡捐血可到70歲,但每次捐血都需要醫師檢查健康並蓋章同意;能繼續捐血,陳林金蘭說「真的好開心」。
「我45歲那年,因為開刀切除子宮卵巢,大量出血不止,幸好獲輸血救回一命」陳林金蘭說,原本偶爾捐血的她,決心定期捐血報恩。
為了捐血,她更注重自己的健康,每天清晨5點天沒亮就起床走路1小時,目的就是希望健康的血液能幫助更多人。她說,因為現在年紀大了,捐血量已減為250cc,到目前已捐全血多達150次。
早年新營只有捐血車,沒捐血中心,陳林金蘭每兩個月從新營坐車到台南捐血一次,風雨無阻。
陳林金蘭昨受邀出席新春感恩祈福捐血回娘家茶會,獲頒感謝狀,她說,「只要健康許可,會捐到不能再捐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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