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病患隱私,向來是醫療領域的重要議題。醫療過程中,有時需裸露或牽涉個人私密、敏感資訊,病患隱私權都該被尊重。若檢查、手術時感到生理或心理不適,可在當下或事後向院方反映,或許能促使院方將醫療流程修改到更完善。
為保障病患隱私權,2008年起有「門診醫療隱私維護規範」,明訂若有特殊部位暴露,須有適當的保護措施,例如以被單或治療巾遮蓋,避免過度暴露。去年初更擴大為「醫療機構醫療隱私維護規範」,包含檢驗室、檢查室或手術室都適用;且除了檢驗師,也需有合適醫療人員在旁。
目前檢查或手術前都需病患簽訂同意書,醫事人員會說明,並在檢查室入口處張貼流程與圖示,讓患者知道處置步驟與目的;若檢查或手術可能暴露、疼痛或不適,醫事人員需口頭提醒,檢查間也應妥善隔間,或以布簾隔開。
檢查或手術衣方面,國外多為浴袍式,直接打開可檢查全身、一次到位;國內以上衣、褲子兩件式為主,較不會發生檢查上半身,下半身也裸露狀況。
相較過去,台灣對患者隱私權或權益保障雖已大幅改善,但仍有進步空間。
(諮詢/桃園長庚醫院健檢中心主任褚柏顯、醫療改革基金會研究員李芸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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